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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7 发布

20XX年脱贫攻坚大排查实施方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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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脱贫攻坚大排查实施方案 ‎ 2020年脱贫攻坚大排查实施方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为进一步提升全镇脱贫攻坚质量和水平,确保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顺利收官脱贫攻坚战,战略衔接乡村振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中发〔2020〕1号)和国务院扶贫办、省扶贫办、县扶贫开发局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为做好全镇脱贫攻坚大排查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书记总书记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脱贫攻坚新部署新要求,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三精准、三落实,贫困县退出四个不摘等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精准导向,对建档立卡户、出列村、贫困县退出、扶贫项目建设等方面开展全面排查,从严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补齐脱贫攻坚短板弱项、夯实脱贫攻坚基础、分析脱贫攻坚成效、总结脱贫攻坚成果等提供真实准确的第一手资料。对所排查出的问题,逐村(居)逐户逐人逐项整改清零、对账销号,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时间安排 ‎ ‎ 2020年3月1日至4月30日(具体时间以县级通知为准)。 三、工作内容 (一)2014年以来脱贫攻坚回头看 核查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实现情况、主要收入来源、获得帮扶和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2015年以来实施的扶贫项目建设及运营情况和行政村(居)双基建设情况等。具体分为两大类4个方面: 1、贫困对象回头看 (1)建档立卡贫困户回头看。主要包括:①核查是否存在错评、错退,户内多人、漏人和漏评情况(每村抽查5户低保户、特困供养户、大病户等边缘户)和基本信息准确性;②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实现情况,核查是否存在教育、医疗、住房、安全饮水没有得到保障或保障质量不高情况;③贫困户获得帮扶和参与脱贫攻坚项目落实情况,核查贫困户是否存在帮扶措施不到位、政策落实不精准情况;④贫困户收入情况,核查主要收入来源,分析贫困户收入来源结构,收入是否有长期稳定性;⑤脱贫户重点核查脱贫质量和后续帮扶情况,未脱贫户重点核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能实现稳定脱贫。①②③④⑤均由贫困对象核查组负责。 ‎ ‎(2)有扶贫开发任务的村(居)回头看。主要核查:①脱贫攻坚档案整建、②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③村(居)组织建设、④驻村(居)帮扶、⑤扶贫项目建设和管理、⑥村(居)集体经济收入、⑦人居环境整治、⑧村(居)干部业务能力。其中,①②③④⑥⑦⑧由贫困对象核查组负责,⑤由项目核查组负责。贫困村(居)除了核查上述8项目内容外,重点围绕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有1项特色产业且运营情况、带贫减贫情况良好;村(居)集体有稳定经济收入来源,年收入不少于5万元以上;村(居)内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明显改善等出列4条标准,核查贫困村(居)出列后巩固提升情况。贫困村(居)出列4条标准及巩固提升情况由贫困对象核查组负责。 (3)贫困县退出回头看。围绕贫困县退出标准(皖扶组〔20XX〕21号),主要核查我镇贫困县退出后巩固提升情况。 ①综合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包括1项主要指标,即综合贫困发生率;3项参考指标,即脱贫人口错退率、贫困人口漏评率和退出认可度。原则上脱贫人口错退率、贫困人口漏评率控制在2%以下;退出认可度在90%以上(贫困户普查、每个村抽查5户一般农户)。 ②贫困村(居)全部出列。参照贫困村(居)出列4条标准指标。 ③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参照省、市、县指标数值。 ‎ ‎④基层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达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主要领域主要包括6大类9项。基本公共服务教育包括①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和②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的比例2项指标;基本劳动就业创业包括③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项指标;基本社会保险包括④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和⑤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2项指标;基本社会服务包括⑥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和⑦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2项指标;基本住房保障包括⑧农村危房改造1项指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包括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1项指标。其中,①④⑤⑨四项指标达到20XX年全省平均水平,②指标通过国家认定,③⑧两项指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⑥⑦两项指标达到全省目标任务。 2、2015年度以来扶贫项目建设及运营情况回头看 核查2015年以来扶贫项目建设、扶贫资金使用、带贫减贫等情况,一是核查项目主管部门政策落实、项目资金监管、摘帽不摘政策等情况。二是核查项目所在村(居)对扶贫项目建设、项目运营、后续管护等情况。 (1)项目申报方面,是否流程规范、材料是否齐全。 (2)项目实施方面,是否程序规范、档案是否完备。 (3)项目效益方面,是否产生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效益质量如何。 (4)项目带动方面,是否带动村(居)集体、贫困户增收,增收质量如何。 ‎ ‎(5)项目后续管护方面,是否合法合规、是否落实监管机制,是否管护到位。 (6)项目库建设方面,是否符合实际、质量如何。 (二)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 1、核查建档立卡贫困户2020年度扶贫手册填写情况、帮扶措施、帮扶成效落实情况。 2、逐户核查2020年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落实情况,核查1651户、5688人脱贫人口后续帮扶情况,24户、62人未脱贫人口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3、贫困村(居)2020年帮扶计划制定及落实情况。 4、有扶贫开发任务的村(居)2020年项目谋划及建设情况。 5、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完成情况。 四、工作方法 (一)数据来源。贫困对象回头看数据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为基础,对系统内涉及的贫困户、有扶贫开发任务的村(居)、扶贫资金项目进行全面核查。数据截止时间20XX年12月31日。 (二)操作方法。以自查结合方式进行,分二个阶段进行。 ‎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3月1日15日。2014年以来建档立卡户回头看由各村(居)组织实施,按照建档立卡户名单逐户自查。行政村(居)回头看由村(居)两委和驻村(居)扶贫工作队、帮扶责任人自查,并经我镇政府审核确认。2015年度以来扶贫项目建设及运营情况回头看由镇项目主管部门及项目所在村(居)开展自查。 第二阶段:汇总阶段,3月16日20日。各村(居)汇总各问题清单(包括户、村(居)、镇直主体责任单位问题清单),并提交问题清单及报告;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3月21日31日,各村(居)、镇直主体责任单位根据问题清单,逐村(居)逐户逐人逐项整改落实,3月31日前向镇党委、政府提交整改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大排查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水平和成效的重要举措,是政策落地、责任落实、推进工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全面检视。各村(居)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开展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促乡村振兴行动和三查三问,亲自谋划、亲自部署,深入一线、带头落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解决突出问题,化解突出矛盾。 (二)突出问题排查 ‎ 各村(居)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对照大排查内容,逐一梳理、进村(居)入户排查,找准核实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建立问题台账,要逐条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时对账销号,确保真查实改,切实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推动各项政策措施惠及贫困群众。 (三)强化整改落实 镇扶贫工作站将加强对村(居)的督促检查,坚持边查边改,根据时限要求,实行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追,盯人、盯事、盯结果,确保发现的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加强对村(居)的指导和检查,找准问题症结和问题阻点,深入剖析主观客观原因,明确整改责任,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大排查任务。要结合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大排查中不作为、慢作为、作风不实、整改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坚决一查到底,严肃追究相关村(居)和个人责任。 (四)及时总结上报 各村(居)要认真汇总、分析脱贫攻坚大排查情况,形成问题清单,内容包括大排查开展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相关意见建议等,问题清单及时上报给镇扶贫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