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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7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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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工作方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
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乡实际,现制定如下宣传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以“打黑除恶”为主题,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为主线,以增强干部群众法治意识为目的,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教育活动,着力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提升干部职群众的法纪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加强法治建设,深入开展综合整治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关注、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为全县经济社会环境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使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得到普遍增强,市场竞争意识和法纪观念明显提升,依法维权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有所提高,市场经济秩序明显改善,全县经济社会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三、方法步骤
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3月15日)。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
第二阶段:排查摸底阶段(3月16日—4月30日)。结合部门实际,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要求,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排查找准原因,认真梳理归类,制定工作措施。
第三阶段:集中宣传阶段(5月1日—11月30日)。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要求,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第四阶段:自查分析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对所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工作进行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漏补缺,并形成自查报告按时上报。
第五阶段:总结巩固阶段(12月16日—2018年12月底)。分析总结宣传成果,建立健全法治教育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为了确保发展宣传教育活动顺利实施,经乡领导班子会研究决定,成立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二)广泛宣传,突出重点。采取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大力地宣传法治教育活动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整治重点和工作措施,在全乡上下迅速掀起宣传工作热潮。丰富宣传内容,宣传重点主要是:一是与正当方式保障法权益相关的程序性法律法规,即》《行政复议法》、《劳动仲条例》、《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信访条例》等。二是与“打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即《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入“打黑除恶”的典型案事例等。三是与广大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相关的方针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等。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开展“环境整治、打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乡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配合的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安排好宣传教育工作。
(四)严明纪律,确保实效。不断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服从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确保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要严格按照县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宣传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责,扎实细致地做好各项宣传工作,力争通过大力宣传,使全县环境明显改观,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切实扫除文化旅游市场黑恶势力,保障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成效,有效文化旅游市场资源力量,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努力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文化旅游市场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实施步骤
2018年4月起部署,正式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直推进到2020年,不断深化治理成果,形成常态化。通过展开宣传发动,自查摸排文化旅游市场违法案件、信访举报件情况,一旦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立即确定工作方案和责任人员,将涉黑涉恶问题解决在萌芽。同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在全县文广新系统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三、主要措施
(一)以宣传促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1.会议宣讲
一是相关股室要主动组织学习并传达国家、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文件精神;
二是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主动深入基层,全面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媒体宣传。
文化场所要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以营造良好的文化市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效果。
3.新媒体宣传
要求全局党员、干部利用手机微信、微博参与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
(二)加强线索摸排,全面掌握情况
1.畅通举报路径
广泛采取宣传展板、悬挂警示提示牌等多种方式,确保“扫黑除恶”工作信息在各类文化旅游场所全覆盖;畅通举报渠道,大力宣传旅游文化市场(扫黄打非、扫黑除恶)举报电话,专人负责处理举报线索;建立媒体信息直报机制,广泛发动各类力量拓展线索来源,为推进“扫黑除恶”工作营造良好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环境。
2.深入走访服务对象
及时走访调查,从文化旅游市场服务对象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
3.集中研判深挖
对近年来涉及文化旅游市场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
1.强化责任意识,精心部署和大力文化旅游领域“扫黑除恶”工作专项整治
进一步加强专项监管和巡查排查,准确研判、科学发现、及时移交本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线索,配合公安部门重点打击文化旅游市场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确保全县文化旅游领域市场环境根本好转和安全有序。
2.进一步加强各股室“扫黑除恶”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采取有效举措加强文化旅游领域涉黑、涉恶、涉乱突出问题的研判分析
专项排查存在严重问题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尤其要重点排查歌舞娱乐、文化演出、游戏游艺、网吧、印刷复制、网络传播等重点领域和城乡结合部、偏远农村等区域存在的各类涉黄赌毒、欺行霸市、违规违法经营等黑、恶、乱问题,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和违规违法多发企业“黑名单”,加强“点穴式”监控管理和清查整治,有效发现线索、加大打击力度。
3.建立完善工作责任落实和一级抓一级的压力传导机制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要采取专项检查、日常巡查、“双随机”
抽查相结合工作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和暗访检查,及时掌握辖区内文化旅游市场情况,及早发现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织牢织密“扫黑除恶”工作网,逐步建立健全规范化的文化旅游市场监管体系。
4.充分发挥“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职责职能作用
要强化公安、网信、工商等单位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切实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全年“扫黄打非”五大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加强对过往“扫黄打非”领域各类案件线索的再梳理、再排查,对新发现的“扫黄打非”线索要准确研判、深挖源头,确保一个线索也不漏过、一个苗头都不放过,形成“扫黑除恶”工作的强大震慑力。
(四)全局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1.健全全局上下齐抓共管机制,提高工作整体性、协同性
文化旅游市场执法支队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项目、领域监管,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工作、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2、组织发动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局扫黑除恶办要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的实名举报,要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的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3.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遏制消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违法案件等方面,要加强日常监管,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及“一张网”工作,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涉黑涉恶人员开办的文化企业及相关业务等,应依法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市场监管。
(五)结合反腐“拍蝇”,深挖黑“保护伞”
1.加大监督力度
局机关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地位,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宣传部纪检组。局扫黑除恶办要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
2.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局机关要坚持惩前毖后,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目常监督执纪,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要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文旅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办全办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局机关各股室、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为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公安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督导考核
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局机关各股室、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适时专项督查,科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
(三)严格责任追究
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文化旅游市场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局机关纪委、局办公室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严格落实项目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相关领域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