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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0 发布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调研报告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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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调研报告二篇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调研报告二篇 ‎【篇一】‎ 一、我县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20xx年开始在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一年多来,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调研报告二篇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调研报告二篇 ‎【篇一】‎ 一、我县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20xx年开始在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一年多来,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调研报告二篇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调研报告二篇 ‎【篇一】‎ 一、我县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20xx年开始在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一年多来,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河长制管理体系。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了《xx县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设立了河长制工作机构。县河长办设在县水利局,安排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人;乡镇(街道)相应设立河长办,共安排工作人员44人。全县共安排河(段)长475个,其中县级河长16个,乡镇级河长145个,村级河长314个,实现全县河长全覆盖。明确各级河长是河道管护的第一责任人,履行保护、管理、治理“三位一体”职责。安排了河长制工作专项经费,20xx年落实工作经费36万元,20xx年县财政预算工作经费800万元。为实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依章问责”,制定了《xx县河库保洁工作方案》、《xx县20xx年河湖保洁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等工作方案,出台了县级督查制度、考核制度、验收制度、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及河长巡查、部门联动、联席会议等相关制度。下发xx县“1号总河长令”,规定对各级河长巡河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实施负面评价倒扣机制。县河长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电视台等部门联合不定期明察暗访、电话抽查,监督全县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重点督查“八个到位”和“洁净河道”落实情况。为进一步加强领导,20xx年9月,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调整xx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明确县委书记任第一总河长,县长任总河长,县委常委担任各级河流河长,分管副县长任县河长办主任,县水利局局长任县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县水利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畜牧兽医水产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各乡镇河长办相应进行了调整。落实“一事一办”,建立“河长工作联系单”制度,发现问题列出清单、明确责任、挂账整改、跟踪问效,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2、全面启动河长履职。全县475名河长通过认河、巡河、护河、治河等工作方式“走马上任”,开展巡河工作。‎ 全县的河道和上型号水库全部落实管护员,按照“全覆盖、抓重点、明责任”的要求明确管护责任,加大对包干河道和水库的巡查力度,第一时间发现、交办、处置问题,通过不间断巡河巡库、常态化打捞,确保水面清洁;积极响应省“1号总河长令”,开展“保护xx河,河长大巡河”专项行动,及时集中处理巡河过程中发现的河道两岸垃圾,确保了巡河活动实效。‎ ‎3、切实推进水污染源头防治。20xx年底通过公开招标,确定黄石市振兴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xx县潭水河、车溪河、白水河、黄狮江、西河、舂陵河“一河一档,一河一策”方案》,为有的放矢、分类推进水污染防治奠定基础。为解决日常巡查发现的河道非法采砂场、运砂船舶、“僵尸船”、“清四乱”行动等难点问题,县河长办统一调度,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开展3次集中整治执法行动,取缔非法砂场5处,处理非法采砂船只6艘,拆除非法坝体3处。积极开展水边绿化。完成西河沿岸18公里、舂陵河沿岸32.4公里的河边绿化,水边环境进一步美化。养殖业污染防治有序开展。抓规划管理与源头控制,优化养殖业空间布局。修订《xx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方案》,制定《xx县20xx年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场退养工作实施方案》,退养养殖场(户)9户,退养栏舍13566.62平方米,减少牲畜产能12000头以上。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完善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染治理配套设施建设,全县已完成粪污染治理设施设备配套畜禽规模养殖场196家,达78%。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行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模式。加快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建成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加强渔业水域生态保护。多措并举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一定成效。普及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不合理施肥量。制定《xx县到2020年农作物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冬种绿肥生产,推广秸秆腐熟还田技术应用,禁烧农作物秸秆。加强农药经营监管。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与治理试验示范成效明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一定成效。环保监管力度持续加大。全面启动西河沿途二十多个自然村污水处理站建设,加强对舂陵河沿河的工业企业污染、畜禽养殖业污染、河道违法采砂行为等的排查整治和执法力度。加强对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对全县境内入河排污口进行统计核查、建立台账,并设置唯一编号身份公示牌,切实保护河道完整,维护河湖健康。开展河流源头和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加强水污染综合防治,开展河湖跨界断面和重点水域水质监测和执法。严格日常环保行政监管执法,有效提升水污染防治。‎ ‎4、持续跟进宣传造势。设立“河长”公示牌337块,其中县级21块、乡村级316块,公示牌内容规范、标识清楚,牌上建立微信公众号,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所有“河长”名单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设立图说河长制宣传栏。新闻媒体持续跟进报道巡河新闻及执法情况。‎ 二、存在问题 ‎1、认识不高,合力不强。一是部分单位认识不高,工作主动性不强。河长制是新生事物,涉及面广、事大,非群策群力不可为,但由于教育培训不够、考核追责不严,一些部门和乡镇对此认识不高、履职不力,存在被动应付现象。二是部门配合不力,效果不佳。联动机制执行不畅,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未完全形成,部门执法存在踢皮球现象,河长制工作成员单位信息共享不畅,存在“一家热,别家冷;纸上热,行动冷;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治理、水生态治理、水资源治理、河岸线管理等领域的执法力度不大。三是乡镇责重力小,手段不硬。乡镇对河长制有属地管理的职责,是河长制履职的重点,然而,乡镇对涉河违法行为缺乏有效监管手段,对拒不改正者只能劝阻和批评教育,没有执法权,不能像森林防火一样责权相当,与执法部门联合执法难度大,致使村民的一些涉水违法行为难以得到有效制止,一些陈规陋习难以根除,工作效果大打折扣。‎ ‎2、投入不足,保障不够。一是河长制工作经费投入不足,资金到位慢。20xx年是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开局年,县财政仅投入36万元用于河长制基础工作开展,且有限的资金还不能及时拨付,造成部分工作滞后,影响了工作质量和效率。乡镇普遍反映河长制工作开支较大,乡镇财政难以负担。乡村河道保洁工作是制约我县河长制工作开展的一大短板。因工资过低,只能聘请一些年龄偏大人员从事保洁工作,成效不理想,还存在安全隐患。二是治污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染源头治理资金不足。我县农村“一水两污”处理设施项目建设还是刚刚启动,乡镇镇区供水厂虽已建成供水,但建设标准不高,供水管网覆盖率低,镇区无污水处理厂,农村无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沿河居民生活垃圾堆放目前虽有好转,但无设备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也没有设施进行集中处理,尚未达标排放,甚至直排,如太和镇镇区1.2万余人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西河。沿河(溪、沟渠)居民生活垃圾堆放不规范,没有定期收集处理,汛期直接冲入主河道,直接成为了水体污染源。治理污染河流的资金严重短缺,污染河流和黑臭水体难以得到有效治理,无法实现源头治本。三是机构人员落实不到位。县乡村三级河长办人员力量薄弱。县级河长办虽有4个编制,但工作人员只有1名,工作开展困难;乡镇(街道)河长办人员身兼数职现象普遍存在,工作只停留在应付上级检查和上报数据报表层面,没有充分履行本职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成效不佳。‎ ‎3、控源不严,效果不佳。一是污染河流治理难度大。我县地域大,河流多,有限的财力难以落实“一河一策”治理要求,污染河流难以得到有效治理,其本身无法自我净化,存在继续污染,甚至进一步恶化现象,没有真正正本清源。二是养殖业污染难以根治。养殖业管理不善,畜禽粪污染资源化利用渠道不畅通、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运营成本高、养殖户施肥投饵等因素造成水体污染。三是农业面源污染难以彻底控制。化肥农药超标使用导致污染。据县农业局调查监测,我县化肥使用在水稻上超标了0.3倍,在烟草上超标了1.4倍,每年农药用量达500吨以上,农药利用率只有30%左右。大部分农药、化肥都漂移、流失,对土壤、水源、空气及农副产品产生污染,造成土壤重金属含量上升、水体富营养化等问题。地膜使用、耕地重金属超标等因素也造成水体污染。四是农村生活垃圾污染仍然严重。在农村,传统陋习积重难返,一部分人养成不讲卫生的坏习惯,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现象突出。由于农村集体经济拮据,管理不规范,垃圾处理设施不完善,垃圾处理能力差。“厕所革命”一时难以有效推进,根治难度大。农村人居环境的一系列因素造成人为污染水体。五是工业污染依然存在。我县工业企业分布散,环保监管存在缺位,污水乱排直排,工业废水、废弃物乱排乱放,黑臭水体管控治理不力造成污染等问题依然存在。‎ ‎4、宣传尚弱,氛围不浓。一是典型引领不够。全县河长制方面的示范亮点不多,示范引领推动作用不强。二是对公众教育引导不足。对公众水环境保护治理的宣传引导不足,河长制基本知识的普及有待加强,全民爱水护水意识有待提升,讲卫生、环保低碳节能的好的生活习惯尚未普遍养成。三是全社会参与氛围不浓。群众志愿护河的参与度不够,部门、乡镇、村护河上下整体联动、形成合力的工作氛围尚未完全形成。‎ 三、对策建议 ‎1、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打赢碧水攻坚战,切实履职河长制,全县上下必须转变思想观念,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作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思想来落实。一要落实联动机制。全县已经健全完善了河长制的管理体系,关键是要让其真正发挥作用,必须做到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要建立完善以政府主导、社会共治、属地负责、行业监管、专业管护的河道管理保护机制,强力推进县乡村及民间河长(自然村或组)四级联动,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河道巡查、监督整治力度,切实发挥日常管理保护措施落实的主体作用。二要实行严管重罚。建议呼吁从省、市级层面着手,通过人大立法授于乡镇河长制综合执法权。强力支持订立有硬约束力的村规民约来规正村民的不良行为。相关执法部门要加大对水污染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对肆意倾倒生活垃圾、污水乱排、河道采砂、涉河违法事务、建筑垃圾等行为,该教育的严肃教育,该处罚的坚决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起到查处一个、震慑一片的作用,切实抓好河道保护治理。三要强化督查考核。认真落实《xx县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和《xx县20xx年度河长制工作考核细则》,严格考核相关部门和乡镇的履职实效,表彰敬业有为者,问责敷衍了事者。认真落实《xx县20xx年河湖保洁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和《xx县河库保洁工作方案》,据实考核河长履职情况,重点督查考核“八个到位”和“洁净河道”落实效果,奖勤罚懒,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2、加大投入,强化保障。一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在进一步加快县乡“一水两污”、垃圾填埋场、弃土(渣)场建设的基础上,逐步推进乡村沿河两岸群众的“一水两污”处理设施建设,确保群众生产生活污水、废弃物、建筑垃圾等规范处理,切实从源头上保护河道,保护水源。尤其是要重点保护饮用水源地,加大其水污染整治力度。目前,急需建设太和镇污水处理厂,防止镇区污水直接排入西河,为净化县城饮用水西河临时取水点水质奠定坚实基础。二要加大河长制工作经费县级投入。组织人员精准测算河长制经费预算,至少做到保底支持,尤其是要保底保障河道保洁、“一河一策”河道治理方面的经费投入。建议像聘请护林员一样对待乡村河道保洁员,设岗定人,安排每人每年8000-10000元的保洁工资,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劳务工资发放与保洁工作效果挂钩,由乡镇检查考核据实发放。对于流经多个乡镇的主要河流,探索实行河道保洁服务外包、实行由发包方和乡镇共同监管方式,通过专业公司、专业船舶、专业人员进行打捞,避免上下游、左右岸发生矛盾,同时也可减少安全隐患。三要加大治理力度。对一些已污染或易污染的河流,摸准底数,做好详细规划,落实“一河一策”编制整治方案,加大治理资金县级财政投入,既要治标,更要治本,实现正本清源,使河长制真正落到实处。四要强化机构队伍建设。健全机构,提升能力。明确河长办机构编制,配齐配强河长办及河长人员,尽快从各部门抽调专人或选调人员办公,解决有人管事的问题。同时,要组织开展河长制湖长制培训学习,做到要履职和能履职相结合;各级河长必须安装使用巡河APP软件开展巡河,有条件的还可以安装监控设备,实现人工巡河与科技巡河相结合。严格落实“县级河长一月一巡、乡级河长一旬一巡、村(社区)级河长一周一巡”巡河要求,实现河湖长制“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的工作要求。‎ ‎3、严控源头,强化监管。一要抓实养殖业的源头防污。抓规划管理与源头控制,优化养殖业空间布局,全面实施《xx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方案》、《xx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xx-2030)》和《xx县大中型水库渔业发展规划(20xx-2030)》,实行严格的功能区域分类管理制度。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快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配套完善。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行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模式,“农牧结合、种养配套、以种定养”生态养殖模式,实现畜禽粪污向有机肥转化,实现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快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尽快启用已建成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执行《xx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方案》要求,有效妥善处理病死动物,以防污染水源。加强渔业水域生态保护,进一步规范天然水域养殖行为。全面禁止天然水域投肥投饵养殖。对各类养殖水域制定相应管控制度,加强水质保护。积极开展人工增殖放流活动,积极响应6月6日全国“放鱼日”号召人工放流鱼苗,促进我县鱼类资源修复。加大渔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发挥乡镇动物防疫站渔政协管员作用,增强渔政执法能力。禁渔期间,县渔政管理站与沿河各派出所联合执法,重点对违规渔具进行清理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电、毒、炸鱼等行为。二要有效管控农业面源污染。认真实施《xx县到2020年农作物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实施方案》,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指导农民科学用肥,以便有效减少因化肥使用造成的面源污染。狠抓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积极推广秸秆腐熟还田技术。积极强化农药经营监管,严格审查农药经营资格,建立详细的农药经营动态管理档案,严格开展化肥农药市场执法,推广健身栽培、灯光诱杀、生物防治等技术。通过融合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工作,指导农民科学用药,防止和减少因农药过度施用带来的农业面源污染。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与治理试验示范,继续抓好“耕地重金属污染VIP+n技术修复治理试验示范”和全省重金属污染耕地扩面修复试点工作,对重金属污染耕地进行应急性综合治理修复,为探索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积累经验。加强农村清洁能源建设。积极推广发展“猪-沼-果、猪-沼-菜、猪-沼-烟、猪-沼-粮”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实现降排减污的目标。农业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要尊重自然,切莫一味贪求美观而强行曲改直,不留洄水湾,水渠一律“三面光”,致使水草不生,鱼虾不存,破坏自然水生态。三要抓实人居环境卫生整治。落实《xx县农村环境建设工作方案》、《xx县农村“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和《xx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大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以农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废弃物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等为主攻方向,认真实施“三大行动”,切实改变“脏乱差”现象,减少人为污染。四要加大环保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强对入河排污口的监管,依法处罚乱排直排行为。加大对黑臭水体的治理力度,强化对企业的监管,减少工业污染。抓好植树造林退耕还林、湿地公园建设,涵养水生态。要加大整治力度,依法有效撤除河道上的小水电站、拦河坝、围堰等,还河流水流畅通,保河流水量衡稳,促进水生态自然修复。‎ ‎4、大力宣传,强化引导。一要发挥榜样的力量。根据“一河一策”实施方案,每个乡镇选取1-2个“样板河”开展示范点建设,通过系统治理,努力打造一批“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高水准的集景观、休闲于一体的水生态文明示范亮点,提升环境品味。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以点带面,逐步提升全县水污染防治水平。二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加大村民水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引导力度,在全县开展河长制工作“五进”活动,即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组,加大河长制集中培训力度,普及河长制基本知识。讲卫生、护环境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节水、惜水、爱水、护水的好习惯要倡导人人养成。三要提高社会参与度。建立乡级“河湖卫士”志愿者工作站,并组织开展护河志愿活动,把群众、媒体、志愿者、民间环保组织等动员起来,利用在乡镇设立的“图说河长制”宣传栏和电视、网络、“村村通”广播等广泛传播河长制相关知识,不断增强公众对河流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把公众从旁观者变成环境污染治理的参与者,以实际行动参与河流水质保护,逐步培养好的生活习惯,有效遏制人为污染水源的行为。‎ ‎【篇二】‎ 一、河长制工作开展现状及主要成效 我市境内共有大小溪河327条,其中一级支流29条,二级支流47条,全长1170公里。主要河流为沅水和㵲水,境内沅水长106.7公里、㵲水长15.35公里。本次调研重点是我市较有代表性的平溪河、母溪河、深渡江、小龙江等流域以及沅水流经我市的几个重点乡镇。通过调研发现,我市河长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工作体系比较完善。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建立和完善河长制管理机制,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负总责的河长制工作委员会,下设河长办为常设机构(设水利局),增设编制3名,由分管副市长兼任河长办主任。全市确定了市委书记、市长及17位市级领导为市管以上河道的河长,其中市委书记任第一总河长,市长任总河长;确定了乡镇级河长181名、村级河长410名,并均明确了具体工作职责。每条溪河都制作设立了河长制公示牌,对责任河长、管辖河道、工作职责等内容进行公示,实现了河长制工作全覆盖。制定了河长制工作计划 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市乡村三级河长制,对全市河长制工作人员进行了具体分工,形成了制度健全、主体明确、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河道管理体制机制。‎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市乡村三级职责明确。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洪江市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洪江市河长会议、工作督查、信息共享、信息报送、考核问责与激励、验收、巡查、交办制度》等文件,进一步明晰了各级河长及各部门的工作范围和职责,全市20个乡(镇)均结合各自实际,出台了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河长办主任一月一调度,总河长一季一调度,第一总河长半年一调度”的河长制工作例会制度和一季一督查制度。全市自上而下各级河长分工明确,制度完善。‎ 三是强化水域环境治理,项目整治成效显著。通过非法捕捞专项整治、河道垃圾清理、中小流域治理等工作全市溪河水环境发生根本性改观,河流水质得到明显提升。如市政府投入2800余万元对清江湖库区网箱和周边畜禽养殖场进行清理整顿,清理网箱2898口。投入270余万元,对托口电站库区、洪江电站库区、安江电站库区河面垃圾、水生植物等水上漂浮物进行集中打捞清理,有效保障库区水面干净整洁;对挪塔岩砂石场拆除搬迁,清理养殖场和水上网箱,取缔水上餐饮,拆除违章建筑,组织人员对沿岸垃圾堆进行了集中清理,进一步保障了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洗马乡通过对平溪河河岸改造工程,使该河段水域得到了根本性的好转,有效改善了平溪河水环境。‎ 四是强化河长制常态化,工作推进平稳有序。市、乡、村三级均已开通了河长巡河APP,不定期进行巡河检查。对环境卫生、河道拥堵、建筑垃圾入溪河、河道采砂、河岸乱搭乱建等问题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特别是各乡镇均结合扶贫工作中安排的特岗人员,在河道保洁工作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各乡镇通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加强沿岸环境卫生整治,建立了一系列的长效机制。市政府注重实效、着眼长远,全面完成了清水江、公溪河、母溪河、平溪河、响溪河、深渡江6条市管河道“一河一策”编制工作。分年度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工作任务,河长制工作推进平稳有序。‎ 二、河长制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乡镇和部门的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河长制工作不够深入。个别乡镇和部门没有充分认识到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意义,仍未真正把它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解决一些老大难问题的抓手,缺乏主动担当意识。有的部门观念狭隘,认为河长制主要是水利部门的事,在履职上不主动甚至不作为。有的工作不实,在河长制公示牌不远处污水肆意排放。有的地方水环境治理工作效果不好,水质尚未明显改善。有的河长制工作做得不够扎实,不少问题整治未到位,有的村级河长巡河次数不够,登记不及时,巡河制度流于形式,河长履职不到位现象依然存在。‎ 二是政府财政投入不均衡,河长制工作难以为继。除清江湖库区和沅江水域整顿专项资金投入外,河长制工作资金投入仍然以乡镇财政投入为主,投资渠道单一,目前各乡镇溪河治理资金缺口大,除扶贫工作特岗人员工作经费投入外,缺乏河长制工作专项工作经费。溪河保洁治理、垃圾处理等各项经费难以落实。座谈中大多数乡镇的村组干部和基层人大代表担心,一旦到2020年扶贫政策终止,特岗人员这一政策得不到保障,河长制工作可能会陷于停顿、难以为继。‎ 三是上下联动的机制没有形成,河长制工作举步维艰。基层河长制责任落而不实,考核机制有待完善。乡、村两级在河长制责任落实上存在薄弱环节,如河长巡查走过场,溪河管护执法各管一块,综合执法体制有待完善。行政监管执法合力尚未形成,协调配合机制有待完善。一些流域左右岸、上下游协调不畅、配合不够,跨区域溪河管理难度大。如母溪河流域,上至熟坪乡下至安江镇下坪村,白色垃圾依然存在,特别是因为上游治理力度不够一定程度影响到下游生态和经济发展。‎ 目前,我市对河流水生物资源保护力度不足。我市部分溪河流域非法采砂、洗砂等行为时有发生,对水生物资源的栖息环境影响较大。我市沅水流域及一些溪流电鱼现象依然严重存在,行政主管部门执法力度不够,执法能力软弱,群众意见很大。‎ 四是部分电站及水域生态环境较差,给水域生态构成威胁。托口电站建成后,电站主坝至副坝将近12公里减河段水域环境发生变化。因主要发电量在副坝,主坝只设计有两个机组,设计流量为54立方米每秒,一到枯水期电站有时只开一个机组,水量减少至27立方米每秒,水体富营养化,水葫芦水白菜泛滥,且因水位降低河床变浅、无法打捞。水量变小后,水体滋生大量沙虫,当地群众不敢下水游泳,使得约12公里长的减河段生态环境受到威胁。另外在黄狮洞电站库区,该电站自1964年建成以来泥砂淤积量大,电站从未组织清淤,库容不断减小,影响生态环境和航道安全。‎ 小水电资源过渡开发破坏生态环境。我市境内小型水电站众多,水电资源开发过度,部分水电站未严格执行最小生态下泻流量,导致“小河断流、大河少水”的现象时常发生。小水电大都在偏远地区,运行监管难度大,比较严重影响了我市小溪小河的生态环境。‎ 五是公众参与程度不高,部分群众环保意识不强。主干河流沅水、㵲水,以及我市域内小溪小河如平溪河、公溪河、母溪河、深渡江、小龙江等流域,均不同程度存在电鱼现象,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地建设还需深化。平溪河流域自我市洗马乡流经塘湾镇再流入邵阳市洞口县,最近两年来,洞口县连续向我市发函,要求我市砌底治理平溪河水域。但因为我市平溪河流域内部分群众环保意识不强,屡有将使用后的农药、化肥包装袋扔入溪河的现象,如塘湾镇水源村段平溪河水域污染较为严重。黄狮洞电站库区雪峰镇深渡江水域、大崇乡小龙江水域漂浮的各类垃圾长期积累,漂浮于水面的各类垃圾目测约有数公里,垃圾量触目惊心。‎ 全市目前农村生活垃圾推行“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运转方式。但我市许多农村地处偏远地区,垃圾无法及时收集;乡镇转运、县集中处理的垃圾运输路途远、费用高。同时垃圾县集中处理的方式导致各乡镇生活垃圾消纳负荷加重,原有的填埋场等垃圾处理设施的使用年限缩短,难以长期为继。‎ 三、意见建议 为全面深入推行河长制,保护好绿水青山,推动我市溪河环境良性发展、不断改善,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更大力度推进河长制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把河长制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发展问题和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好抓实。相关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业务指导,共同推进河长制工作。各级河长办要加强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切实推进河长制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2、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下大力气解决溪河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充分用好河长制平台,持续深入开展“清河行动”等专项监督,结合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一是全力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全面推进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坚决清理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违规项目,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区水环境管理。二是推进水生物资源保护。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电鱼等行为,积极开展鱼类资源增殖放流。三是抓紧推进畜禽养殖场粪便、污水处理等设施配套建设,积极推广资源化综合利用模式。四是加强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对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村庄,可采取“三格化粪池+生态处理”的分散式处理模式。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处理。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全面执行村村考核、户户评比,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农村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五是协调托口电站,在枯水期保证主坝下泄流量,定期放水,冲洗减河段河道,缓解减河段生态环境安全压力。‎ ‎3、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完善溪河管理保护长效机制。着力加强财政投入,形成长效机制,才能充分保障各级河长制工作得到长期有效落实。各级河长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上级河长要切实督导下级河长和有关责任单位履行职责。坚持定期巡查,真正掌握河情溪情,把握重点抓住关键。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反馈、督促整改。抓住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契机,整合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监管职能,整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加强溪河保护统一综合执法。建立跨区域溪河管护协调配合机制,破解跨区域溪河管护难题。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溪河环境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持续组织开展溪河专项执法活动,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捕捞、养殖、采砂、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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