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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7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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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防止返贫致贫工作实施方案五篇
【篇一】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要战略思想,以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提高脱贫的稳定性为核心,为打好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由找准帮扶对象向精准帮扶稳定脱贫转变,由关注脱贫速度向保证脱贫质量转变,由开发式扶贫为主向开发式扶贫与保障式扶贫并重转变,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坚持依靠外部帮扶和激发内生动力相结合,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扶技、扶业“五位一体”,树立综合扶贫、持续扶贫的理念,千方百计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减少贫困群众因病、因学、因灾等支出,构建防范返贫预警机制,提高脱贫质量,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水平,确保贫困户同步进入小康社会。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产业扶贫,确保有稳定的经营性收入。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基础性措施,确保各村都有主导产业,每个贫困户都有产业扶持。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和贫困群众意愿,因地制宜、因人因户因村制定产业扶贫措施,大力开展特色种养业扶贫,稳步推进光伏扶贫,着力开展乡村旅游扶贫,积极推进商贸流通扶贫。采取园区带动、企业带动、大户带动、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和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的“四带一自”等模式,实现产业扶贫全覆盖。
(二)加强就业扶贫,确保有稳定的工资性收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创新培训方式,确保有条件的贫困户通过技能培训掌握1项以上劳动技能。积极搭建贫困劳动力和用人单位对接平台,大力开发适合贫困劳动者的公益性岗位、居家就业岗位和辅助性岗位,吸纳更多贫困劳动者就业。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贫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
(三)加强资产收益扶贫,确保有稳定的财产性收入。全面开展“三变”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和资金,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让贫困户获得稳定分红收益。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和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
(四)加强保障兜底力度,确保有稳定的政策性收入。全面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对“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残疾人、孤寡老人、低保对象等贫困人口给予基本保障。加大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社会救助力度。完善“四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医疗保障体系,全面落实“351”和“180”
等健康扶贫政策,大幅减轻贫困人口看病就医负担。构建到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的教育精准脱贫体系,落实多元扶持和资助政策,推进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大力实施“雨露计划”,对在中、高等职业院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子女给予资金补助。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扶持村级特色产业和贫困户家庭种养业保险发展,提高贫困户防范风险能力。
四、巩固脱贫成效
(一)继续保持政策稳定。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出列后,在攻坚期内原有的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等脱贫攻坚政策继续保持不变,支持力度不减。
(二)继续开展精准帮扶。贫困村出列以后,在攻坚期内帮扶单位与贫困村不脱钩。贫困人口脱贫以后,继续落实帮扶责任人,每月至少户回访1次,对脱贫户的生产生活予以指导和帮助。
(三)继续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引导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树立“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观念,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按照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的要求,创新扶贫工作方式方法,加大德治扶贫、法治扶贫力度,全面树立“脱贫光荣、争贫可耻”的宣传氛围,着力帮助群众愿脱贫、能脱贫、敢脱贫、会脱贫。
(四)继续改善生产生活水平。全面实施贫困村和偏远自然村提升工程,完善偏远村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继续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解决行路难、运输难的问题。加快推动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实现自来水“村村通”,保障贫困群众安全饮水。加快农村电力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全面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和质量。加快村级信息化建设,实现宽带网络全覆盖。
五、建立返贫预警制度
(一)建立健全返贫预警机制。通过帮扶干部定期跟踪回访、返贫户个人申报、系统信息自动比对等途径,及时掌握返贫情况。各扶贫工作队要依托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加强返贫信息管理,要通过现场调查、群众评议、乡镇审核、区级认定,对返贫户及时予以确认,对信息有误的及时进行更正。
(二)加强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强化扶贫对象信息动态变更的日常规范,坚决杜绝“两该两不该”现象。对返贫户和新增贫困户,要及时落实帮扶措施,确定帮扶责任人,确保稳定脱贫。
六、强化责任落实
(一)强化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党委领导和政府主导作用,各村、各帮扶单位要把防范返贫作为实现精准脱贫、打好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认识到扶贫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持续性,把防范返贫问题摆到脱贫攻坚工作的突出位置,确保实现稳定脱贫。
(二)强化作风建设。要以开展扶贫领域工作作风专项治理为契机,积极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四个意识”,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促进工作措施更精准、资金管理使用更规范、工作作风更扎实。
(三)强化督查考核。加大督查巡查力度,把防范返贫作为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杜绝政绩脱贫、急功近利现象,对形式主义、虚报脱贫数据等问题进行追责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篇二】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止返贫和继续攻坚同样重要”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纵深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提升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的通知》(市委办发〔**〕160号)精神,现就巩固提升全县脱贫成果,防止脱贫后返贫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突出短板和明显弱项,聚焦特殊困难群体,下足绣花功夫,抓细抓实“一户一策”,帮助每一户贫困户巩固脱贫成效,夯实经济发展基础,提升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持续提高贫困人口脱贫质量,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聚焦精准,提高脱贫质量。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因户施策的刀刃上,优先解决贫困户稳定增收和“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有余力再适当解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问题。贯彻精准理念,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把扶贫资源和项目精准落实到村到户到人,以“一户一策”为依据,切实提高脱贫质量。
二是坚持长短结合,持续助农增收。着眼长远搞规划,立足当前抓重点,处理好如期脱贫和长期逐步致富的关系。当前优先安排和扶持中短期能较快见效的产业脱贫项目,确保完成脱贫攻坚目标;同时立足长远,适当兼顾中长期打基础、能持续增收致富的发展项目,夯实增收基础,防止先脱贫后返贫现象发生。
三是坚持点面结合,补齐基础短板。分清轻重缓急,补齐因病因学因残因灾致贫返贫和住房不安全等短板,坚决防止缩小版的“大水漫灌”,突出统筹整合,实施精准滴灌,重点围绕已脱贫人口后续产业培育壮大做好文章,解决好各村面上共性问题。
四是坚持内外结合,兼顾扶智扶志。积极争取中央、省、市扶贫政策和项目资金,更加注重扶志、扶智,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克服等靠要思想,依靠自己的辛勤劳动脱贫致富。
三、重点工作
(一)坚持脱贫不脱政策。认真落实贫困人口脱贫不脱政策的要求,对已脱贫退出的农户,根据其短板弱项让其继续享受扶贫相关政策,防止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做到应纳则纳、应扶则扶,实现贫困群众稳定脱贫。聚焦“两不愁三保障”
统筹摸排梳理,根据脱贫户需求,全面落实扶贫小额信贷、危房改造、健康扶贫、教育扶贫、产业扶贫、社会保障等相关政策。在此基础上,紧盯“一户一策”精准脱贫和巩固提升计划落实,探索推行各具特色的补贴、奖励、支持政策,合理安排扶持项目资金。探索出台发展特色种养业相关奖补激励政策,为贫困户增收提供有力支撑;研究出台劳动力素质提升和务工奖补政策,对获得国家认可技能证书的农村实用人才发放一定数额的津补贴,对聘用贫困户务工就业的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给予奖补;在现有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医疗救助政策的基础上,积极研究制定更加优惠、更有效解决贫困户实际困难的扶持政策,降低因病因学因残因灾造成的返贫风险。(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各镇党委、政府)
(二)坚持脱贫不脱帮扶。各镇及县直各部门单位和广大帮扶干部要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对照“五个一批”落实好已脱贫人口稳定脱贫保障需求。要完善帮扶工作体系,配足配强扶贫一线队伍,做到人员、责任、措施、效果四个到位。要切实抓好基层党组织和镇村干部队伍建设,配合做好帮扶力量整合优化工作,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组织保障。要时总结、广泛宣传脱贫致富先进典型,发挥好典型的示范带动效应,增强群众致富信心。抓好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动态管理等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动态。统筹抓好脱贫攻坚资金保障和管理工作,确保项目资金拨付、使用到位。指导各镇制定完善到村到户方案,做到村有主导产业、户有增收门路。统筹做好劳动力培训和劳务输转工作,因户因人提供就业服务,实现有输出意愿的劳动力应输尽输。坚持危房动态排查常态化,随发现、随整改,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全面监测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适龄学生就学情况,指导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义务教育保障等工作。持续落实好省定50种重大疾病集中救治、慢特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各项措施,积极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户“一人一策”健康帮扶工作。扎实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精准识别认定兜底保障对象,实现应保尽保、不错不漏。(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各帮扶单位,各镇党委、政府)
(三)坚持脱贫不脱责任。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镇村抓具体和五级书记抓的要求,继续实施市级领导包抓贫困村、县级领导包抓乡镇工作机制,以上率下,示范推动。严格落实《临泽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清单及问责办法》《临泽县脱贫攻坚帮扶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靠实县直各部门单位、各镇、乡村振兴工作队职责,树立底线思维,强化压力传导,形成层层担责、条块结合的责任体系,帮扶干部每季度至少要上门回访1次,及时掌握贫困户生产生活情况并及时进行指导帮助。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认真履行督促检查、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脱贫攻坚工作中思想认识不到位、作风不严不实、责任落实不力,热衷于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懒政怠政等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大督促检查和问责追责力度,以严厉的追责问责倒逼各项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各帮扶单位,各镇党委、政府)
(四)坚持脱贫措施接地。把完善落实“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作为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的关键举措,坚持扶上马送一程,切实加强动态管理,继续深入贫困户摸底调查、了解情况、解决困难,对帮扶意愿和脱贫需求发生变化,原有帮扶措施、保障措施难以落实的,按照既保持连续性又体现新举措、既注重补短板又确保不漏项的原则,对“一户一策”
精准脱贫计划进行调整完善,帮助贫困群众真脱贫、脱真贫、不返贫,直至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精心研究上级政策,找准国家扶持政策项目与贫困户脱贫需求的结合点,围绕扶贫产业培育、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自我能力发展、兜底保障等短板弱项,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切实将各家各户脱贫目标、脱贫措施落实落细,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全面落实省上关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优先全力保障“一户一策”项目资金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县财政资金整合力度,调动更多的财力物力人力参与精准扶贫,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各帮扶单位,各镇党委、政府)
(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的重要抓手,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示范、整体推进的原则,高起点、高标准编制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构建完善县、镇、村三级乡村振兴规划体系,精心打造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带。乡村振兴的资金投入、项目安排、政策举措优先支持贫困退出人口,用乡村振兴措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加强衔接调度、强化工作措施,一对一、点对点、精准化做好征地拆迁、道路施工、土地整理、水电设施配套等工作,提前谋划示范带绿化工作,及早做好作业设计,落实绿化苗木,确保示范带建设不受影响、不留堵点。尽快确定明年示范建设具体任务,认真研究国家、省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导向,提前谋划、储备、上报一批项目,争取获得更多项目资金支持。全面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扎实开展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用“美丽乡村”建设成效助推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各镇党委、政府)
(六)培育富民增收产业。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落实“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深入推进脱贫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临泽县**-2020年特色农业产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对接“一户一策”产业发展计划,重点发展精品玉米制种、牛羊养殖、优质蔬菜、红枣、葡萄等特色主导产业,培育壮大食用菌、甜叶菊、乡村旅游等新型产业,不断夯实产业增收基础。依托“借母还羔”等产业扶贫项目,把产业扶贫政策落实到村到户。在认真总结全省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动员贫困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闲置资产、自有资金等入股到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全面推广“公司+合作社+贫困户”产业发展模式,把贫困户变为股东,把扶贫资金变为股金,真正使贫困户成为产业发展的投资人和受益人,确保脱贫有产业、收入有保障。积极探索“‘三变’+戈壁农业+产业扶贫”运作模式,发展壮大食用菌等特色产业,使贫困户获得务工报酬和收益分配双重收入。(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各镇党委、政府)
(七)着力提升内生动力。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充分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改变群众的依赖思想和守旧意识,逐步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实现可持续、高质量的脱贫。积极落实“两后生”政策,根据个人意愿,采取就业创业培训和送技工院校接受学历教育等方法,提高就业创业能力。着眼产业带动就业,积极搭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开展针对性岗前培训,帮助群众实现就业。结合家庭服务业发展,强化家政服务、月嫂保姆、养老护理等就业培训,开发利用好公益性岗位,提高群众就业能力,力争建成“扶贫车间”9个,吸纳贫困户稳定就业100人以上。整合人社、扶贫、农业、畜牧、林业、商务等部门的培训政策,积极组织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强的技能培训。实施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程,利用三年时间在每村培育3-5名创业致富带头人,每人平均带动贫困户5户以上。深入实施“精神扶贫”
工程,采取乡村巡回报告会等形式,广泛开展脱贫致富典型宣传,激励群众通过辛勤劳动脱贫致富。实推进农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通过政策、项目、资金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各镇党委、政府)
(八)传播优秀传统文化。优秀传统文化是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精神支柱。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村入户,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践行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勤劳勇敢、苦干实干的优良传统,广泛宣传婚育新风、孝老爱亲、家庭美德、脱贫光荣等内容,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和腐朽文化侵蚀,积极倡树文明乡风、良好家风、纯朴民风。深化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创新平台,全力提振贫困群众感恩奋进、自力更生的强大力量。组织实施推动移风易俗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弘扬时代新风“六项行动”和高价彩礼治理、薄养厚葬整治等活动,自觉抵制盲目攀比、铺张浪费,切实减少贫困群众搭情送礼支出、婚丧嫁娶支出、高价彩礼等非正常支出,坚决杜绝和抵制赌博支出和非法集资支出,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因病因学因房因婚因灾及突发事件返贫风险。全面推行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治理模式和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体系,切实推进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和农村非法宗教活动,确保农村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群众安居乐业。(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政府金融办、县司法局,各镇党委、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帮扶责任。各镇各部门单位要强化“四个意识”,把脱贫攻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暑,确定具体负责领导,抽调骨干力量,加强整体谋划和阶段性策划,围绕贫困户脱贫后续发展做好通盘谋划,明确帮扶责任,确保取得帮扶成效。
(二)围绕攻坚重点,精心组织策划。各镇各部门单位要紧围绕脱贫攻坚重点工作,既要把握重要时间节点,做好脱贫攻坚“一户一策”措施的足额落地,又要组织好日常宣传、引导、帮扶工作,做到长流水、不断线。各帮扶单位要突出重点、发挥特色、各展所长,对帮扶的贫困户精心策划、精心组织,精准施策,确保贫困户脱贫后稳定增收。
(三)严肃责任追究,强化制度建设。由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扶贫办、县帮扶办等部门单位牵头开展监督检查,对工作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突出整治扶贫开发领域违规违纪违法、弄虚作假等行为,及时通报曝光,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并注重建章立制,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特殊性问题与普遍性问题结合起来,巩固脱贫基础,不断增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内生动力。
【篇三】
根据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巩固提升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的通知》(陕脱贫办〔**〕11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集中力量开展精准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咸字〔**〕30号)精神,为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确保已脱贫户稳定脱贫、防止返贫,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止返贫和继续攻坚同样重要”的重要指示,聚焦受各种因素影响、收入尚不稳定的已脱贫户返贫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综合施策、持续发力,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坚持外界帮扶和内生动力相统一,大力发展稳定增收产业、促进就业,千方百计增加脱贫户收入,全面兑现各类政策性补肋补贴,积极减少脱贫户费用支出,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升脱贫质量和成效,确保脱贫户稳定脱贫,与全县人民一道同步格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对象范围
全县巩固提升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工作的对象主要是:**年、**年、**年按规定程序已脱贫退出的脱贫户。持续扶持的方法途径是落实政策,精准扶贫,防止返贫,巩固提升。对**年、**年的脱贫户,原安排帮扶项目未实施完的,按照贫困退出当年政策继续实施;对已脱贫退出但未享受到扶贫项目扶持的,按现在的需求在产业、就业等项目上予以安排。对**年以后的脱贫户,按照“在攻坚期内原有支持政策保持不变”的规定,继续落实相关政策,确保其稳定脱贫,对已经脱贫的群众,帮扶干部要每半年至少上门回访1次,对脱贫户的生产、生活予以指导和帮助。
三、工作任务
(一)千方百计增加脱贫群众收入
1.做大做强特色产业。进一步完善产业持贫政策,并适当提高产业补助标准,激励脱贫户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使每个脱贫家庭至少从事1项特色种养业。(县农林局牵头负责)
2.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鼓励有能力的脱贫户开发原生态体验。观光采摘、农家乐、垂钓休闲等乡村旅游特色产品,推进多业态旅游融合,带动农产品销售和其他贫困人口脱贫。(县文物旅游局牵头负责)
3.积极开展电商服务。对有经济实体且有意愿从事电商活动的脱贫户,由政府电子商务主管部门免费进行技术培训,并在开设网店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力争每个贫困村建成1个农产品电子商务服务点,为贫困群众网上销售农产品以及网上购物提供方便。(县电商办牵头负责)
4.护大资源资产收益。实施农村“三变”改革,盘活农村集体土地、林地、披地、荒山、水城等自然资源性资产,建设用地、基础设施等可经营性资产,自然风光、风景名胜、古树名木、民俗遗产等资源,合理利用财政、扶贫、社会等各类资金,充分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通过入股经营状况和信用奶好的生产经营主体,让贫困户获得稳定分红收益。(县一体办牵头负责)
5.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根据脱贫群众意愿,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菜单式”“订单式”“定向式”培训,确保每一个贫困户至少掌握1项以上的劳动技能,不断增强群众外出务工和自主就业的竞争力。(县人社局牵牵头,县农林局、县科技局、县教育局、县妇联等单位配合)
6.加大劳务输出力度。建立和完善省内外劳务交流协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人力资源市场用工形势及企业用工趋势、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劳务输出工作,积极增加脱贫户工资性收入,避免群众自主就业风险,消除贫困家庭后顾之忧。(县人社局牵头负责)
7.加强就业援助工作。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由财政拨款的社会组织应积极开发一定数量的公益性专岗,帮助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脱贫户稳定脱贫问题。对有意愿进行实践锻炼的脱贫家庭高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主动联系就业见习岗位,帮助其解决就业难题。(县人社局牵头负责)
8.社区工厂吸纳就业。镇村社区工厂每吸纳一个贫困劳动力就业、且签订不低于一年期限劳动合同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凡吸纳人数达到其员工总数1/3的,对其生产经营场地租赁费、水电费,按不超过实际支出额50%的标准给予两年的补贴;凡吸纳人数超过其员工总数1/5的,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予以办理,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政策。(县人社局牵头负责)
9.支持脱贫群众创业。对于有创业意愿的贫困户和脱贫户优先安排免费创业培训,优先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其创办的经济实体取得法定证件、并依法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人社部门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并重点提供后续跟踪服务。(县人社局牵头负责)
(二)全面兑现各类政策性补助补贴
10.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70-79岁:每人每月50元;80-89岁:每人每月100元;90-99岁:每人每月200元;100岁以上:每人每月30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年10月起为3015元,**年10月起为3070元,以后年度根据上级政策适时进行上调)。(县民政局牵头负责)
11.陕西省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每户3万元)、陕西省60岁以上失独家庭养老扶助(每人每月1000元)。(县卫计局牵头负责)。
1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8周岁以下:每人每月100元;18及18周岁以上:每人每月6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残疾:每人每月120元;二级残疾:每人每月80元)。假肢装配补贴(小腿假肢:1500元;大腿假肢:3000元)。重度肢体残疾人辅具适配补贴(长期卧床的一、二级残疾人:3000元)。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寄宿制:每人每期8500元;居家服务:每人每年1500元)。贫困残疾大学新生一次性资助(本科生:5000元;大专生:3000元)。(县残联牵头负责)
1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每人每年800元)。学前教育资助(每人每年750元)、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每人每年1250元),普通高中学生资助(特困生:每人每年2500元;贫困生:每人每年1500元)、陕西省中等职业教育一、二年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补助(每人每年2000元)、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省内:每人500元;省外:每人1000元)、陕西省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每人每年6000元)。(县教育局牵头负责)。
14.享受低保政策的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每人补贴1000元)。毕业年度高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3个月内提出申请,每人补贴3000元)。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每人每月1000元,补贴时间 6个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群众去世后由家属申请领取,每人1200元)。(县人社局牵头负责)。
15.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每年每亩15元)。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第一年每亩800元、第三年每亩300元、第五年每亩400元)。(县农林局牵头负责)
16.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年为每亩64元,**年为每亩59元,以后每年适时进行调整)。(县农林局牵头负责)
(三)积极减少脱贫群众和支出
17.实施泛海助学行动。对高考成绩排名全省前10000名的建档立卡优秀新生,每人给予一次性助学金5000元。(县教育局牵头负责)
18.落实健康扶贫“四重保障”制度。针对贫困人口,进一步提高门诊特殊病报销比例,扩大大病病种报销范围,加大重大疾病救助力度,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推进医疗补充保险全覆盖。(县卫计局牵头负责,县民政局、人寿保险武功分公司等单位配合)
19.开民健康扶贫“八大行动”。系统推进健康知识普及、健康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短板、重点传染病防治、慢性病地方病综合防控、妇幼保健、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全民健身普及等八大工作,全面提升健康扶贫工作水平。(县卫计局牵头负责)
20.推进“保险助农”行动。继续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布局贫困地区开展扶贫保险业务,减轻群众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疾病等所造成的经济负担,实现双赢目标。(县农林局牵头负责、各保险公司武功县分公司配合)
21.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和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及时进行救助。(县民政局牵头负责)
22.减少婚丧嫁娶支出。狠剥国家公职人员和村级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的有关行为,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节俭办理婚丧嫁娶事宜,营造文明、节俭的良好社会风气。(县文明办牵头,各镇政府(社区)、普集街道办组织实施)
(四)持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23.全面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完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继续加强交通、水利、电力、信息化等建设,建立健全贫困群众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服务代办机制,为群众稳定税脱贫致富创造良好的条件。(县发改局牵头负责、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电力公司、广电网络武功公司等单位配合)
24.统筹解决住房安全问题。贫困脱贫后,困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家庭住房又出现安全隐患的,村镇要及时上报、由县住建局列入危房改造范围。(县住建局负责实施)
(五)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
25.举办“合力脱贫攻坚,共建小康武功”文艺作品巡回展演活动。围绕“十个个一批”牵头部门扶贫政策落实以及勤劳致富、敬老爱亲、卫生整治、移风易俗等方面,创作一批文艺作品,组织文艺工作者深入镇村进行巡回展演,通过生动鲜活的事例,充分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县文体旅游局、县文联等单位配合)
26.开展脱贫攻坚先进典型评选活动。每年评选一批“五佳脱贫村”和“十佳脱贫户”,并在各种新闻媒体大车宣传他们领先自身努力、艰苦创业脱贫致富的先进事迹,引导贫困群众克服“等、靠、要”的思想,树立“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观念,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扶贫办、各镇政府(社区)、普集街道办配合实施)
27.开展村民“道德评议”活动。成立以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村(社区)干部、老党员、老干部组成的评议组,组织村民开展不同层次的道德风尚评议活动,重点针对当地村风民风民俗中的实际问题,摆事实、讲道理、明危害、摒陋习,形成知荣辱、树新风的良好环境。(县文明办牵头,各镇政府(社区)、普集街道办配合实施)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社区)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巩固提升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提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及时研究部署,制定具体方案,推进工作落实,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切实把“五级书记抓扶贫”的要求落到实处。
2.强化沟通协作。县“十个一批”牵头单位要加强与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的沟通协作,根据自身业务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对镇办(社区)业务对口部门巩固提升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工作的指导力度,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机制,不断把脱贫攻坚工作引向深入。
3.加大考核力度。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将巩固提升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工作作为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组成督导检查组,加大对巩固提升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工作的明察暗访和督查考核力度,对防范返贫问题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篇四】
为了及时掌握全县已脱贫户和非贫困户因病、因灾、因突发事件导致易返贫、致贫的基本信息,为易返贫、致贫贫困群众采取有效帮扶措施提供决策依据,着力提高全县稳定脱贫的质量,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监测对象
所有农村户籍人口中,处于临界边缘的非贫困户和脱贫质量不高的脱贫户。同时,高度关注因遭遇突发事件、家庭主要劳动力出现重大变故而造成收入明显下降或支出显著增大的贫困群众。
二、监测内容
坚持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以脱贫标准为监测依据,即以**年之后的脱贫标准为依据,将人均纯收入、安全饮水、义务教育、安全住房、基本医疗等“两不愁三保障”要素为核心监测内容。
三、监测周期
防返贫动态监测以扶贫年度为周期,即上年度10月1日至下年度9月30日。采取分季度监测的办法,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动态监测,以便及时将监测结果运用于扶贫对象动态管理。2019年防返贫动态监测从4月1日启动。
四、监测步骤和时间节点
防返贫动态监测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镇、村为防返贫动态监测工作的责任单位,驻村干部、村组负责人和帮扶责任人为防返贫动态监测的第一责任人。采取以下步骤进行防返贫动态监测:
(一)数据分析。通过监测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省级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系统信息,通过数据比对、自定义查询和贫困群众反映等方式方法,重点核实五类人群:①历年脱贫户中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上年度贫困户脱贫收入标准且低于110%的脱贫户;②安全饮水、安全住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未稳定实现的脱贫户;③享受兜底保障政策的脱贫户;④处于临界边缘的非贫困户;⑤因遭遇突发事件、家庭主要劳动力出现重大变故的贫困群众。县级扶贫部门负责前两类人群排查,镇村负责后三类人群排查,及时建立排查数据信息台账,镇村两级进行实地核查(每季度第一月的10日前形成排查人员信息台账)。
(二)走访排查。①结合入户走访工作,由帮扶责任人每季度对脱贫户收入和支出进行分析统计,及时掌握脱贫户家庭近期生活状况,对脱贫户是否存在返贫风险进行初步判定。对于初步判定存在返贫风险的,由帮扶责任人将脱贫户信息告知村两委会。②根据镇村前期排查的边缘户和遭遇突发事件的贫困群众,由驻村干部负责进行入户核实(每季度第一月的15日前完成走访排查)。
(三)综合研判。村两委对帮扶责任人和驻村干部提出的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户、边缘户和遭遇突发事件的贫困群众,要主动听取本人的情况说明,并由第一书记或村两委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综合研判,并将研判结果上报至乡镇(每季度第一月的20日前完成综合研判)。在综合研判的过程中,要坚持区别对待,将虽有返贫风险但可通过继续落实帮扶措施消除返贫风险的定位为巩固提升户,将暂时无法通过帮扶措施消除返贫风险的定位为拟返贫户,将不属于以上两类人员的定位为新的致贫户。
(四)调查核实。乡镇对各村经过会议综合研判上报的巩固提升户、拟返贫户和新的致贫户名单,要组织驻村干部及第一书记或村两委再次进行入户核实调查,收集整理相关佐证材料。调查结束后,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调查核实情况,形成专题会议记录,确定三类人员名单(要附相关佐证材料),经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上报至县级扶贫部门(每季度第一月的25日前完成调查核实并上报)。
(五)登记备案。县级扶贫部门在收到各乡镇上报的巩固提升户、拟返贫户和新的致贫户名单后,分类登记备案。
(六)结果应用。按照“缺啥补啥”原则,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备案人员分类转交给相关行业部门,行业部门第一时间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每季度第一月的30日前制定方案)。比如因病导致的由卫健局牵头,人社局配合进行核实解决;因学导致的则交由教育局核实解决;因灾导致的无安全住房则由住建局或国土局协调核实解决;若因突发事故导致的则由民政或残联等部门协调解决。若通过以上举措,均不能解决问题的,则上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专题研究,根据研究结果再转交相关部门予以解决。总之,具体问题具体办理,确保已脱贫户稳定脱贫不返贫、非贫困户不发生新的致贫现象。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和“八办两组”相关单位要把防返贫动态监测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书记、镇长(主任)为主要责任人,驻村干部、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和村两委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二)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要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制定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工作的具体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按季度上报监测情况。按照“走访、综合研判”等方式,每季度一研究、每季度一解决,确保防返贫动态监测不漏一人、不错一人。
(三)严肃纪律,追责问责。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要严肃认真对待防返贫动态监测工作,绝不掉以轻心,敷衍了事,凡是存在工作不实,对返贫对象事例存在瞒报、虚报、谎报而导致脱贫质量不高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篇五】
为贯彻落实党的大提出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区防返贫监测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罗江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及时掌握全镇已脱贫建档立卡户非贫困户因病、因灾、因突发事故导致易返贫致贫的基本信息,为易返贫致贫群众采取有效帮扶措施提供决策依据,着力提高全镇稳定脱贫的精准率群众满意度,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监测的对象
罗江镇所有农业户籍口,处于临界边缘的非贫困户脱贫质量不高的脱贫户;因病、因灾、因突发事故等导致返贫的脱贫户拟致贫的非贫因户。
三、监测的内容
通过对监测对象的家庭收入支出“六有”达标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落实具体措施。
(一)收入监测。详细了解当月收入数额变化,预判是否存在收入不达标或明显下降、来源不稳定(比如外出务工员一年内存在有活干能挣钱突然就没有收入的现象)、渠道不合理(无产业或产业规模小、无就业、家庭经营性收入少、主要来源为靠政策兜底)等返贫风险。
(二)支出监测。既要看生产支出能否顺利回本,又要看教育、医疗等刚性支出能否承担,还要看前期债务能否持续、有序偿还,确保及时发现缺少资金产业难以发展壮大、长期患病或突发大病医疗支出负担过重、教育支出特别是学前教育高及以上教育支出负担沉重、无力化解债务等返贫风险。
(三)“六有”监测。既要看教育、医疗政策是否持续享受,也要看住房、饮水、用电、电视等硬件是否持续达标,确保及时发现教育医疗政策未及时享受、突发灾害房屋受损存在安全隐患甚至因灾造成无房等返贫风险。
四、监测的方式
全镇防返贫监测由镇脱贫攻坚办统筹,各村(社区)书记、主任、帮扶责任为防返贫监测的第一责任。通过发挥村(社区)、帮扶单位常态化督导的力量,着力构建防返贫常态化两级监测网络体系。
(一) 村(组)一级监测。由各村(组)具体负责落实。村第一书记、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小组组长具体抓。每月17日前,由村小组组长逐户摸排收集小组内疑似返贫或致贫对象的情况,第-时间上报村委会汇复核。村委会复核后,20日前报镇审核,并注明监测风险点、拟返贫的原因等情况。经镇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将监测统计表于每月25日前上报区脱贫攻坚办。
(二)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二级监测。每月20日前,各单位帮扶责任,通过实地走访或电话访问等形式,对贫困户每两月至少开展一次沟通交流,及时了解贫困户现状,掌握贫困户生产生活状况、家庭收支情况等,随时掌握脱贫户是否存在返贫现象。若存在返贫风险,由帮扶责任据实将贫困户信息名单及原因上报帮扶单位。各帮扶单位25日前与镇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将监测统计表报区脱贫攻坚办。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村(社区)、各帮扶部门要把防返贫监测工作作为2019年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第一书记、村(组)干部、帮扶责任为直接责任。
(二)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各村(社区)第一书记、书记、主任、各帮扶单位要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制定开展防返贫监测工作的具体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任务分工每阶段工作的完成时限,并按月上报监测情况。按照“走访、分析、比对”等方式,逐一走访据实核对,确保防返贫监测不漏一、不错一。
(三)严肃纪律,追责问责。镇、村、组、帮扶单位及帮扶责任要严肃认真对待返贫对象的监测工作,绝不掉以轻心,敷衍了事,凡是存在工作不实,对返贫对象事例存在瞒报、虚报、谎报而导致防返贫措施不明、防返贫基金使用不当或流失的,镇纪委监委将严肃追责。对标补短的指导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协调,按照“一超六有”标准补齐短板,确保不出现任何返贫新的致贫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