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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7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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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用权廉政从洁做忠诚担当的好干部专题党课讲稿
一、深化对“绝对权力产生绝对腐败”的认识
历史和实践告诉我们,腐败的动力源于社会发展迅速增加的财富及其分配不均并在个人心理上形成的落差,累计到一定程度,这种落差就会突破人的心理防线和道德底线,形成潜在的利益冲突和腐败诱因。根据腐败理论,腐败主要集中在“人、权、财”这三个重要环节,而财政部门掌管着财政资金这种非常稀缺的公共资源,财政干部自然就成了逐利者争相逢迎、拉拢的对象,财政部门也逐渐成为腐败案件的易发高发区。《人民论坛》杂志曾经搞过一个“官场也高危”的特别策划,44%的受调查者认同“官场高危”这种观点。相比较而言,我觉得财政部门的腐败风险更大,财政岗位的危险系数也更高。在中国腐败高发部门排行榜中,财政部门排第六位,危害指数为75%,影响指数达85%,涉案人员多是手中握有实权的“财神爷”。
我们有些干部可能会认为自己无职务无权,对党风廉政建设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事实上,“财政岗位高危”已成普遍现象,人人都存有腐败危险,或将成为重灾区。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守大门的抬抬手就能把乱找门子、乱拉关系的人放进来;搞修理的顺顺手就能牵个水管子、灯管子回家。因此,所有的财政干部无论你是不是领导、管不管资金,都不是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旁观者”、“局外人”,都不能说自己在廉政方面绝对没有任何风险。
局党组历来高度重视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始终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对干部职工最大的关心、最大的爱护来抓。“财政岗位高危”现象警示我们,每个领导干部都要把“两个安全”作为自己的核心工作职责来抓,不重视或者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抓大事的表现,就是严重的失职。各科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及时发现腐败的思想苗头,将腐败消除在萌芽状态。近几年来,我们每年要安排三分之一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述廉,干部职工、服务对象以及联系业务单位要对述职述廉进行公开点评。对发生的腐败案件,不仅仅要严厉处罚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科室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的责任;每个干部职工时刻要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之感,正确对待物质利益,做到“谈钱不乱心,见钱不贪婪,赚钱不越轨,有钱不奢侈”,绝不能为钱财所腐蚀,绝不能因为金钱而毁了事业,毁了前程。
二、为官不为以权谋私的严重危害及其表现
苏联解体一事,分析指出政党赖以生存的共同信仰缺失,党员的党性教育疏松不治;同样的,原苏联部长会议主席雷日科夫亲自撰写的《大国悲剧》一书中指出,前苏联解体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苏共内部的特权和腐败。可见,党员干部修身用权律已不严不实导致的贪污腐败,不仅仅会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会威胁到社会稳定和国家政权。其危害性主要表现在:
1.腐败是阻碍发展的社会之癌和政治毒瘤。《财富》杂志说,“腐败现在正威胁着崛起中的发展中国家,它是阻碍发展中国家成为世界一流经济体的一大绊脚石。”这句话一针见血的指出了腐败对国家的危害。在我国,行政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和服务者,而不是人民和国家财富的聚敛者。行政干部的形象代表国家的尊严。如果腐败案频发,甚至是大案、要案频发,就会直接破坏国家和政府体制和形象,破坏国家与政府公信力。万一人事管理权掌握在腐败分子手中,就会出现任人唯亲不唯贤,唯财不唯才的现象,不仅会造成行政效率低下,还会形成权力体系的个人化、团体化,直接导致民心不稳,甚至可能影响政治稳定。
2.腐败是侵吞财富的经济黑洞和最大窟窿。腐败与经济领域的联系密不可分,对经济的危害也极大。它不仅干预和破坏正常经济运行秩序,扰乱资源合理分配和流动,还把经济沦为进一步腐败的手段和工具。据测算,1995年至2000年期间,仅税收流失行性腐败、公共投资与公共支出性腐败等4种主要类型的腐败平均每年造成的损失9875到12570亿元之间,占全国GDP 总量比重的13.2-16.8%。财政腐败与公共利益紧密相联,其危害性和破坏范围比一般的经济腐败更大。国家审计署2010年发布的绩效报告显示,上年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共查出违规问题金额3280.5亿元、损失浪费问题金额427.6亿元、侵害人民群众利益问题金额34.1亿元、被审计单位损益或财政收支不实问题金额1651.2亿元,这写都与财政腐败不无关系。
3.腐败是污染社会的文化盲区和精神麻醉剂。腐败是一股消之不灭,挥之不去的歪风邪气,当腐败的观念及其行为成为权力场和利益圈的很难撼动的潜规则时,人们或者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或者为了避免被认为自作清高,或者忌惮于不同流合污便遭打击报复,不得不去迎合腐败的社会现象。久而久之,“笑贫不笑贪,不贪不成官”、“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等腐败思想就有可能占据社会文化的主导地位,逐步侵蚀人们的道德防线,瓦解人们的斗争意志,使社会道德体系和价值观日趋崩溃。当前,有相当一部分人对腐败分子既痛恨又羡慕,对灰色收入既不平又向往,对潜规则既反感又顺从,对腐败现象适应中麻木,在随波中逐流,在有机会时效仿,已经严重的败坏了社会风气,破坏社会伦理道德。
4.腐败是埋葬个人幸福的坟墓和终结者。大家知道,科学家失败99次,1次成功,可能获得诺贝尔奖;而行政干部成功99次,腐败1次,就可能身败名裂,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纪检监察干部总结出的贪官“行贪三部曲”,贪之前颐指气使,贪之际胆大妄为,贪之后小心翼翼。贪之前是官,自以为是天下第一的“阎王”;贪之际为狠,一而再再而三的将不是自己的钱财收归囊中;贪之后是怕,拿了人家的钱,尾巴踩在别人脚下,只好夹着尾巴做官。我给大家算笔“经济账”,我们的干部现在大多数都是30至40岁,至少还可以工作30年,每年的总收入按6万元来算,那么我们这辈子至少还可以稳稳当当的赚180万。如果你想走歪门邪道,试想在目前高压反腐的态势下,你有把握贪污多少钱?就算贪污到手了,你又敢够明目张胆的去消费多少钱?其结局很可能是既当了国库保管员,又要进牢房。
三、财政干部要加强廉政风险排查整治
近年来,局党组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着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先后建立了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办法,针对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制定出台了“一把手”五个不分管等内控管理制度和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以及“三公”经费定期汇报、检查等长效机制,开展了“六个专项整治”、“四个集中治理”以及涉农资金专项检查等活动,逐步实现了财政资金透明化运行和信息化监管,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让领导满意,让群众放心的成效。
但是,我们仍然要清醒的看到我市财政系统反腐倡廉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挑战。虽然近年来我局没有发生过腐败案件,但消极腐败的因素从来就没有彻底消停过,隐性贪污和腐败已成为反腐败领域新的形式和特点,在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中,个别科室账务处理程序不规范,往来科目设置不合理,账户资金管理较为混乱,这些腐败风险不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也暴露了财政部门反腐倡廉建设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是廉洁自律意识仍显淡薄。我们当中有些财政干部长期在重要岗位工作,养尊处优,阿谀奉承的人多,指出不足的人少,逐步放松了思想改造,淡漠了廉政意识,不知不觉中滋生了优越感和特权思想;有的干部认为坐高档车,住高级宾馆,这是“门面”需要,打牌赌博、吃喝玩乐,这是“应酬”需要,搞豪华装修、购高档用品,这是“办公”需要,只要自己做得不太过份,纪检监察部门就查不到自己头上,反腐倡廉也不过是走过场、搞形式;有的干部觉得廉洁从政、艰苦奋斗是没本事的表现,是吃亏的事情,认为自己每天和钱“打交道”,理所当然要得到较多的回报,即使谋不到官也要谋点财;还有的干部钻“法不责众”的空子,“绑架”集体搞腐败,觉得即使被发现了,自己也可以推脱责任等等。“物必自腐,而后虫生”,人的贪污腐化都是从思想上开始的。这些消极的思想认识,已经成为反腐倡廉的突出隐患。
二是管理漏洞及薄弱环节不同程度地存在。有些财政资金尤其是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的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权力制衡机制不完善,人权、财权、事权过分集中于某些岗位,自由裁量权空间大,很容易导致权力寻租;有些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资金渠道纵横交错,存在多头开户和重复开户情况,容易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会计工作基础较薄弱,对会计科目的设置,特别是往来明细科目的设置不够科学合理,对会计资料的收集有所欠缺,会计人员的变动性时,不能完整、准确、负责任地做好会计的移交工作,导致会计工作的连续性不强;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局虽然制定出台了不少管理制度,但部分规定不具体,实施细则不明确,制度缺乏可操作性;财政监督机制不健全,手段单一,重外部监督,轻内部监督;重对下监督,轻自身监督的倾向比较严重,对部门预算和项目的审查流于形式,对资金的运行缺乏事前和事中监控,对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还不够深入,对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单位的管理监督还相对薄弱;机关财务管理仍然还存在漏洞,发票制度执行不够到位,报帐制度不严,不少工作人员出差回来不仅报销了差旅费,还将一些“餐费”、“招待费”等发票同时报销,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奢侈浪费的情况依然时有发生。
三是消极腐败现象还较为集中。去年我们部署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并整改落实了财政部门及党员领导干部较为突出的“四风”问题,但消极腐败现象依然存在、更为隐蔽,与那些明显触犯法律规范的贪污贿赂型腐败犯罪行为相比,其造成的危害毫不逊色,毫不“消极”。有些干部认为只有贪污受贿才属于腐败行为,而“吃点、喝点、玩点、用点”根本算不上什么腐败,当有人送来烟、酒、土特产等小礼品、“小意思”时,往往放松警惕;有的干部还存在一定的“财老大”思想和一些不良风气,接待不热心、解释不耐心、受到批评不虚心,还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有些干部对工作不负责任,工作标准不高,执行力不强,作风不深入、不细致,存在幼稚、糊涂、懒惰、麻痹、迟钝、浮躁等问题;有些干部理财思维陈旧,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执行制度不严格,为腐败的产生提供了可乘之机。这些消极腐败现象,对财政事业发展的影响比一些违纪违法案件更加广泛、更加深层。
四是制度执行力尚有缺失。这些年,我局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反腐倡廉制度,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不少科室将这些制度规定束之高阁,执行情况并不尽如人意。有的科室只是把制度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抓制度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常常用文件来落实文件,用会议来落实会议,没有在求实效上下功夫;有的业务部门认为像拨付财政资金等日常性的工作,严格执行制度反而会降低工作效率,对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不执行;有的科室利用个人面子、人情关系对制度的执行“约定俗成、心照不宣”,使制度失去了应有的约束力和生命力;政策法规监督检查觉得严格按制度办事显得死板,还存在着插手或干扰业务工作的顾虑,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搞“下不为例、酌情处理”。这些错误思想和行为,客观上助长了不法分子的侥幸心理。
四、严以用权廉洁从政打牢反腐倡廉根基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党的干部要以信念、人格和实干而立身。新时期财政干部安身立命的根基就是要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恪守廉洁从政之德,干净做事,勇于担当,不做表里不一、口是心非的“两面人”,把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总开关”。规范财政部门干部严以用权、廉洁从政行为,不仅是戴上了“紧箍咒”,更是筑牢了“安全网”。培塑好干部就是要锲而不舍的抓作风反腐败,与财政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一)强化干部廉政教育。财政干部违法违纪一个重要原因是廉政教育的缺失,干部职工对组织的各种廉政教育活动不积极参与,不主动接受教育。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财政系统廉政教育规划和具体的工作措施,安排专项教育经费,分步骤、有目标的有序推进;要组织财政干部深入学习《廉政准则》等政策法规知识,坚持不懈开展党风党纪教育;要积极探索廉政教育新途径新方法,除了继续运用“廉政效能约谈”、“廉政文化长廊”等教育手段外,还有突出重点,区分层次,因人施教, 采用集中教育和经常教育相结合,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革命教育和身边事例教育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创新教育形式,改进教育方式,丰富教育内容,确保教育效果。
(二)加强机制和制度建设。违法违纪行为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没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或者是有了制度而没有执行落实到位。因此要不断建立健全制度并切实执行,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一是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坚持岗位分设,各岗位互相制约、相互监督;加强印章管理,专人保管,日常存放必须上锁;加强对账,每日核对银行账户收支余额情况,每月编制月报表。月终后,可安排非相关人员作为第三方与银行对账。对账结果必须由银行、对账员双方签字确认并将对账情况及时通报;加强财政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对财政资金管理的风险点集中开展大排查活动,并根据找到的风险点,有针对性的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分配、审批、管理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规范。二是规范账户管理,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资金都要纳入国库单一账户管理,收入进一个笼子,支出限一个口子。财政部门所有专户归口财政国库部门管理,实现资金安排与拨付相互牵制;从严控制财政内部银行账户开设,确需开设的必需按规定程序审批,对原来已经开设的财政专户进行清理,能撤销的撤销,能合并的合并,减少专户数量。加强银行账户年检工作,建立银行账户检查制度。三是完善国库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不断扩大改革的单位和资金范围,积极推进公务卡消费改革,确保财政资金按规范程序办理,从源头治理腐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逐步实现财政资金信息化监管。强化“金财工程”的技术和监督手段,发挥高科技电子监察系统动态监控的作用,建立和完善信访举报制度、统计分析制度和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制度。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近些年违法违纪行为持续时间长、作案手段隐蔽,与监督检查力度不大、没有真正发挥应用的作用不无关系。我们要充分发挥财政监督作为财政部门“免疫系统”的作用,使其逐步介入到预算编制和执行全过程,实现对财政运行全过程监督。一是要建立健全规范有序、公开透明、行之有效的权力运行和监控机制,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加强内部监督,强化职能监督,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要转变工作思路,创新财政监督手段。要改变“实施财政监督会干扰业务开展”、“实施财政监督容易得罪人”的错误思想,主动改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变“被动查堵”为“主动监控”,变“事后查处”为“事前介入”,尽量把监督关口前移,做到防患于未然。三是要突出监督重点,紧密围绕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等展开监督检查。日常监督重点是建立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实时监控财政资金支付全过程,及时发现和有效查处违规或不规范操作问题,加强财政资金内控管理和外部监督,确保财政支出资金的安全、规范和有效。加强财政专项监督,组织对相关单位的会计出纳分设情况、银行账户的设立、账户处理情况、内部财务制度管理、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落实纠正措施和整改责任制,逐步建立长效稳定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四)加强对基层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督查。通过对近几年典型案例的分析,我们发现乡镇财政干部涉案人员较多,可见基层财政部门已经成为财政管理亟待解决的薄弱环节。虽然现在是“省直管县”财政体制,但是我们对各两县一区和各乡镇财政的监管职责不但不能弱化,而且必须进一步加强。全市财政系统是一个整体,无论哪个县(区)的财政部门出了问题,都会有损我市财政系统的整体形象。我们要不断增强基层财政部门的自我反腐能力。一方面,要积极转变和改进监督管理方式和手段,把县(区)、乡、镇直接纳入监管体系之中,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并切实加强对两县一区财政部门在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的指导和检查,及时发现基层财政部门在财政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堵塞漏洞,提升管理水平。另一方面,要特别注意加强乡镇财政队伍的建设,着力提高乡镇财政干部素质,逐步优化干部结构,加大干部培训力度,改善乡镇财政工作的条件和环境,为乡镇财政履行职能提供必要保障。
(五)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财政干部队伍,是深入推进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工程,也是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财政干部政治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一要壮大队伍力量。今年来我局新进入“三支一扶”、志愿者以及大学生实习者、考试录入干部10名,干部队伍空前壮大。今后我们还要继续选调熟悉业务,素质高,且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干得成事、不出事的年轻人才充实到财政队伍中,为新时期财政工作增添新鲜血液。二要狠抓道德建设。强化理论学习,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和队伍;增强党性修养,引导广大财政干部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表率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和宗旨意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引导财政干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遵行职业操守。三要加强业务培训。制定中长期培训计划,明确培训责任主体、培训途径、培训方法、培训目标,安排专门培训经费,采取多种方式分批、分层次有针对性进行培训。四要明确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效能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落实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我市关于公职人员不担当、慢作为、效率低的行为问责办法。
同志们,财政部门是党风廉政建设源头治腐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财政部门反腐倡廉建设事关全局,关乎发展,关系民生。全体财政干部要牢记“勤廉奉公、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严以用权,廉洁从政,努力争做新时期忠诚干净能担当的财政好干部,以自己的良好作风和实际行动深入推进财政部门反腐倡廉建设,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向好发展作出自身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