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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7 发布

精选20XX年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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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 2020 年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 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苏发〔2018〕3 号)确定的改革目标,2020 年我市防灾减 灾救灾工作指导思想:以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书记 总书记有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防为主、 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 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 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注重 打基础促规范,尽快建立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完善自然灾害 应急救助机制,扎实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九大工程,推进我市 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一、统筹灾害管理,强化 责任落实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属地 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 府主体责任、部门分工负责制和行业管理责任。市、县(市 区)减灾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构建 统筹应对各灾种、有效覆盖各环节、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的 防灾减灾救灾体系。根据“苏发〔2018〕3 号”文件要求, 市、县(市区)减灾委员会主任一般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 任,乡镇(街道)要建立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 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县(市区)政府要充分关注机构改 革后乡镇街道、村居救灾救助工作体系可能出现的断档问题, 在确保原有乡镇防灾减灾救灾职能不变的前提下,强化乡镇 街道、村居防灾减灾救灾责任。二、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强 化灾害风险防控积极探索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与生产事故风 险监测评估会商机制,应急、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 住建(地震)等部门要加强极端天气、汛情旱情、海洋灾害、 地质灾害和森林火情、地震监测预警,建立预警信息统一发 布机制,完善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 体系,提升灾害风险预警能力。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要 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工作综合督查和防汛抗旱、地震 监测、地质灾害防治、森林防火等专项督查,对重点区域、 重点部位、重要环节进行全面检查,不留盲区。三、推进综 合减灾工程建设,强化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 治能力的决策部署,建立完善市、县(市区)“自然灾害防 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南通市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市级 联席会议,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扎实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九大 工程建设。加强防灾减灾骨干工程建设,推进危房改造工程, 重点做好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加固工作。加快推进海绵城 市建设,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排涝 能力。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督促各地抓紧薄弱隐患水利工程 治理及应急修复工作,切实提高防洪能力。加强农业防灾减 灾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业抗灾能力。推进防灾避难场所建 设,充分利用公园、广场、学校、体育场馆、人防工程和大 型公共建筑等公共服务设施,因地制宜规划建设防灾避难场 所,为受灾群众提供就近安置服务。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职 责分工,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特点,高标准、高质量地 研究编制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项目计划,尽早开工建设。 发展改革、行政审批等部门要加强服务,做好项目立项、审 批指导工作,财政部门要为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提供资金 支持。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 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四、加 强预案体系建设,强化救灾准备工作健全灾害救助预案体系, 完成《南通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各地要结合实 际,组织修订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灾害 救助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紧急状态下的救助工作程序。抓 紧落实自然灾害专项预案修订工作,市级机关相关部门及县 (市区)要根据已印发的市级专项预案,组织修订配套预案。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要做到上下配套、左右衔接、运转协调, 形成预案体系。要加强预案演练,并根据预案规定,做好灾 害救援应急准备工作。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强化救灾保 障能力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落实年度救灾物资保障计 划,做到门类齐全,满足需求,保障供给,调拨快捷。立足 常见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加强先进设备和特殊装备器 材配备,提高专业化技术装备水平,尽快形成履行综合救援 任务的基本能力。要结合南通实际,合理规划和建设市、县 (市区)、乡镇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完善市级救灾物 资库的仓储条件、设施和功能。各县(市区)要推进救灾物 资库建设,满足本行政区域救灾工作需要。健全多元救灾物 资储备体系,积极探索多渠道救灾物资社会储备机制。建立 “一图两单”,完善救灾物资储备调运机制建设。推进应急 物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搭建应急物流网络,提高物资 快速保障能力。要充分利用好“民生保险”“农业灾害保险” 等,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自然灾害损失分担体系。各级 财政要加强救灾资金预算管理,保证有足额的资金用于抢险 救灾。要组织开展灾害风险普查和综合减灾能力调查,研究 防灾减灾项目方案,完成“十四五”防灾减灾规划编制工作, 确保防灾减灾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为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减灾支持。六、完善应急响应机制, 强化救灾效能建立完善多灾种综合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 及响应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优势,实现灾前、灾 中、灾后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市、县(市区)减灾委员会与 防汛防旱、抗震救灾、森林防火、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海 洋灾害防御等主要灾种指挥机构和灾害管理部门之间,要建 立工作协同制度,健全工作规程,形成救灾合力。完善军地 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应急指挥协同、常态业务协调、灾 情动态通报、灾区联合勘测、救灾力量需求、应急资源保障 等机制,实现军地高效有序联动。完善应急值守制度,切实 贯彻落实领导带班制、24 小时昼夜分班制、首办负责制、不 定时点名制、交接班制等值班制度,做好应急值守和突发灾 害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 突出解决乡镇(街道)短板,选择在海门市试点,适时召开 现场会推广,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四级灾害救助工作 体系。七、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综合减灾能力建设以全国 “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时段为契机,充分发挥传 统媒体与新媒体的作用,综合利用各种资源,大力开展形式 多样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全力提升社会公众的防灾减 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加大防灾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 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推进力度,大力开 展防灾减灾、应急救护等知识教育培训。指导各地制定全国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计划,有计划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创建工作,选取符合条件的社区(村)试点放样,适时召开 现场观摹会,全面规范创建活动,提升创建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