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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7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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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二篇
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二篇
【篇一】
一、本区“一网通办”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20xx年以来,区政府以网上政务大厅建设为契机,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并于去年全面启动“一网通办”,在推进线下“一窗”和线上“一网”的同时,逐步打造“1+12+X”的十五分钟便民服务圈,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整合资源,打通数据关
推动政务数据在线上的互联互通,建成全区统一受理平台,实现网上政务服务统一入口和出口。率先完成全区56家单位网站规范整合,实现“统一平台、统一运维、数据共享、安全共建”的集群化建设和管理模式,推进政务信息数据的互联共享。实现审批服务“三个100%”。全区354项审批事项100%接入“一网通办”平台,284项涉企审批事项全面实施网上预审和快递服务,167项个人服务事项100%“全市通办”。
(二)梳理机制,打造流程关
依托“一网通办”平台,聚焦重点领域,在市场准入领域和产业项目审批领域多措并举,不断优化流程,为企业提供便利。线下不断推进“一窗受理”,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进驻,建立“不进驻中心负面清单”,避免企业群众办事“多头跑”的情况。整合受理窗口,分类设置综合窗口,建立了“一窗受理”新机制,着力构建“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办理模式。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功能升级,探索实施“主题式服务”,由办理一个审批事项“最多跑一次”,提升为办理“一件事”“最多跑一次”,首批已上线的有开药店、开餐饮等8个主题套餐,受到了企业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优化延伸,打响服务关
聚焦企业群众办事体验,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优化调整和拓展延伸。通过跨前一步,提前服务,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部门内部实施“一审一核”,简化优化部门内部审批流程,进一步压缩内部审核时间,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做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创新探索了免费代办服务,成立了首批代办队伍,建立了区镇两级代办服务体系,全面推进企业项目代办服务。创新制定窗口效能建设正负面清单,规范窗口服务要求。开展多层次培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素质,不断提升窗口服务效能。通过多措并举,有效提升了企业群众在办事过程中的“获得感”。
二、推进“一网通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还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一网通办”工作的全面启动实施,全区营商环境不断得到优化,企业和百姓办事更加便利。但是与市场的需求、企业的诉求、群众的期盼仍有一定差距,调研中反映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一网通办”工作机制有待完善
“一网通办”工作涉及政府各个部门、各个领域,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调研中反映,虽然各部门都积极推进“一网通办”工作,但在实际办理过程中,仍存在一些堵点和难点。一是机构改革以来,由于线上线下各办理环节变化过快、过频,老的办法尚未完全学会,新的又来了。因此,随着工作职能的逐步交接运行,有的还不能迅速适应相关的业务办理。二是办理流程仍需进一步优化。有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在移到线上时没有相应的优化,相当于是线下流程的复制版,办理效率与线下流程相比没有明显的提高。三是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尚未完全打破,存在“信息孤岛”、信息共享不足等现象,在跨部门的衔接上有待完善,有些部门之间的系统在线上还不能做到无缝衔接,需要通过线下对接才能完成流转。四是受上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约,通过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等实现审批提速提效的空间有限。
(二)代办员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升
20xx年,我区创新探索了免费代办服务,成立了首批代办队伍,建立了区镇两级代办服务体系,为代办业务提供了队伍保障。但是由于代办业务的专业性较强,且涉及政策的领域繁多,尤其是建设类项目审批事项,区镇两级117名代办员中绝大多数是由过去的招商员转调而来,这些人员无法快速熟悉掌握不断翻新的工作流程,加上代办员大部分为兼职,精力不够,还有部分代办员电子化应用水平不高,无法辅导相关企业操作应用,“店小二”的作用发挥有限。
(三)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有待精准
“一网通办”是上海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和抓手。从“一网通办”延伸到优化营商环境,调研中还发现以下问题,一是政策多落地难。近几年,市区两级政府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每年都有新的政策出台,新点多、干货多,但真正能落地的占比并不高,有的缺少配套的实施细则,有的缺少透明的操作流程,有的是横向部门间步调不一致,从而出现执行政策打折扣现象。二是受相关要素制约,部分办事项目卡在某个环节而无法顺利办理。如在“198区块”内新建改建投资项目,一般都要按“特事特办”才能办成,有的主体项目办成了,配套项目难于着落。三是对承诺制办事企业不守信增加事后监管难度的问题有待破解。政府办事项目放得越多,配套服务就越广,监管难度就越大,当前明文规定实施承诺制和备案制的办事事项,一旦遇到涉事企业不守信,相关部门的事后监管难度会成倍加大,这一矛盾有待破解。
三、意见和建议
“一网通办”是“互联网+政务服务”融合发展的现实需要,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满足企业和群众需求的有效途径。区政府必须常抓不懈,进一步打响“一网通办”品牌,做实“一网通办”内容,真正方便企业、方便群众,为营造我区一流的营商环境提供坚实基础和有力支撑。
(一)进一步加强“一网通办”工作的统筹协调
“一网通办”不只是某一个部门的事,需要全区各部门共同参与。区政府办公室作为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一要加大政策文件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和市民的知晓率,帮助企业和群众熟悉政策,了解流程,使企业和群众实实在在享受政策红利。二要强化绩效考核,将“一网通办”改革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以企业群众的感受度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三要着力加强工作部门队伍建设,本次机构改革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部分职能作了新的调整,建议区政府既要配齐配强对应的部门力量,又要无缝衔接工作职责,强化对窗口服务人员,特别是代办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进一步完善“一网通办”工作机制
要加快推进部门内部职能整合归并,完全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为“一网通办”提供线下支撑。要结合新的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即将启用的契机,继续推进政务服务集中办理,推进线下“只进一扇门”,不断提升政府窗口的集成度和服务质量。要区分线上线下不同的特点,进一步优化流程再造,压缩审批承诺时限,精简审批证明材料,切实推进新增的100个业务流程优化再造事项及新增的100项个人事项全市通办在本区域落地,实现线上“一网通办”。要切实推进信息资源共享,不断充实完善全区政务数据信息库。能共享的要全部共享,着力打破“信息孤岛”,努力实现更多政务数据资源的全域共享。要加快电子证照的实际应用,逐步取代纸质证照的使用,为企业群众提供便利。
(三)进一步落实好各项优化营商环境措施
要根据工作一线反映的问题和需求,注重实效,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深入实际,了解倾听群众和企业的真实感受,着力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方便办事上下更大功夫。各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店小二”意识,突出服务优势,充分对接企业的办事需求,聚焦企业反映最集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寻求各项需求的最大公约数并予以回应和解决,让企业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做到政府服务企业“有求必应,无事不扰”,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形成服务优势。针对调研中反映出的问题,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着力加强研究,细化政策,结合群众和企业的实际需求,制定针对性的优化举措,确保政策有效落地,把握好项目前置审核的度,加快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主动对接企业税务发票升级,为企业危废品和工业废料处置提供便利,优化“一网通办”中的法人认证必须活体、相关证件无法与公安数据对接和每天申报时间较短等问题,推出个性化的专项服务,进一步完善企业诉求协调处置机制,提高诉求处置效率,努力在深化业务流程再造上迈出新步伐、在提升办事便捷性上取得新成效、在推进数据汇聚共享应用上实现新突破,持续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利度、体验度和满意度。
【篇二】
一、我省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近年来中共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的优化,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持续整顿机关工作作风,取得了明显成效。这种改善和进步既得到了企业和群众的肯定好评,也被我省经济发展的实际成效所验证。20xx年全省GDP增长6.1%,实现4年以来最快最好的增长,20xx年一季度我省GDP增长在全国排序的位次前移。截至20xx年3月底全省实有市场主体215.5万户,同比增长8.6%。其中,企业42.3万户,同比增长12.1%,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省委省政府先后下发《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意见》、《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多部指导性文件。今年,省委办公厅印发《20xx年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制发《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等系列文件,以聚焦问题、系统延伸、苦练内功为总体要求,统筹推动全省工作。各地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和工作特点,细化出台针对性的配套举措,建立健全省级政策+部门配套+市县举措的政策体系,亲商护企的政策环境进一步完善。
商事制度和“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各级政府积极转变职能,改革简化行政审批制度,建立并统一规范权责清单,五年来共18批取消下放行政权力1068项,目前行政审批精简率为70%,行政权力精简率为7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信用奖惩机制信息应用更加广泛。商事制度改革向纵深拓展,在“四证合一”“五证合一”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企业注册登记所需时间大幅缩短。推进县级以上政务服务大厅统一使用网上政务服务,推动多部门数据共享。制发省直机关服务大厅及窗口单位深入推进“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积极推进创建工作向基层延伸、一线拓展。
企业的制度交易成本有所降低。逐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资源市场化配置效率和质量大幅提升。企业降本减负持续推进。五年来,累计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以及所有权力类型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313项占比79%。2017年全省减轻企业税负130多亿元。目前,省级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部取消。
维护企业权益的法治环境明显改善。法治黑龙江建设不断推进,执法责任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启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三年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特别是省高检、高法在清理积案、强化执行力方面采取专项行动,有效地维护了企业的权益,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便利企业服务群众的新风尚逐步形成。今年2月,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20xx年全省作风整顿工作,春节过后第一个工作日,省委就召开全省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省委书记张庆伟作讲话部署。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黑龙江代表团媒体开放日,张庆伟书记再次代表省委表明态度,提出要用“钢牙”啃“硬骨头”,今后每年春节后上班第一天,都要召开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不松劲、不停步,久久为功。省委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全省上下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围绕效能提升,全面推进作风长效化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中央巡视组反馈的两类问题,聚焦企业反响强烈、群众反映集中、社会普遍关注的作风顽疾和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破坏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多路并进,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人人是环境”、“事事是环境”的良好局面初步显现。
二、我省营商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改革开放四十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红利”、“人口红利”正在逐步消失,“政策红利”也逐渐弱化,未来经济长远发展将更多依靠“创新红利”、“人才红利”、“制度红利”,营造公平高效、诚实守信、民主法治、稳定有序并且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正成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目前,我省与自身过去相比成就很大,但与发达省区比、与一些曾经滞后但后来居上发展较快的中西部省区比,特别是与日趋激烈日益国际化的市场竞争局面比,我省的营商环境还有差距。
(一)政务环境有待改善。行政审批许可等涉企事项多、环节多,而且“信息孤岛”、部门割据严重。干部作风虽有转变,但不作为、不负责、懒政怠政现象时有发生。
政府、市场、社会三者间的权责与边界还不清晰,简政放权的力度还不够大。调研中了解到,涉及多部门、多环节的审批事项权限下放不配套、不同步,部分审批权限下放基层难以承接。投资领域项目审批虽经压缩,但各种审批“要件”、程序和环节还是繁多。全省并联审批和网上审批工作进展不平衡,网上政务服务存在数据信息壁垒。如某企业办理房产证,因网上数据和工作流程问题,房产局说不动产处办理、不动产处说房产局办理,企业办证用时半年之久。部分网上业务功能运用体现不出便捷性,某企业反映在四年一次的行业核证网上办理中,4名职员用时2个多月,准备的资料半米厚,提前半年申报,至今已过去7个月还未批下来。个别政务大厅授权不充分、运行不规范、监督评价系统缺位,在岗非正式人员占比较高,群众办事等候时间长。干部作风问题依然存在,表现为部分干部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认识站位不高,行动少落实差;一些干部不愿接触企业,只怕“不清”、不怕“不亲”;有的“只要自己不出毛病,办事能拖就拖”;有的对急事急办事项,不能设身处地为企业着想,凡事只讲“不能办”、不讲“怎么办”;有的不论大事小事,都要层层请示,乃至开会集体讨论解决。虽然在省直机关推广“四零”承诺服务创建,但督促检查没有压实落靠,执行力层级衰减,制度机制尚需完善。
依法事中事后监管服务有待提升。在执法监管层面,有的地方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创新不够,多头、多层执法依然存在;缺少统一的标准化流程规范,对执法过程中如何保存证据、公示信息公开范围、非专业人员如何交叉检查等问题规定不够明确;行政自由裁量权尺度不一,随意性较大,执法行为不够规范;部分行政执法单位尤其是基层执法单位对企业检查多评比多,过度执法、滥罚乱收等情况仍有发生;垄断行业、消防等部门通过“四指定”等途径干扰企业问题突出。如企业反映有的地方换锅炉要收高额的设计费,换接管道也要收设计费和较高的施工费。一些供电设备指定购价高于市场价格四五倍;基层执法人员力量薄弱,监管要求高与执法水平低的矛盾仍较突出;行政违法行为惩戒压力传导还没有实现上下贯通、同频共振,一些地方对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罚和追责力度还不大,没有形成持久从严态势。
部分政策推送精准度不高,政策实施评估调整机制还不到位。一是部分政策法规接地气不足。一方面在制定政策时征求各利益相关方的意见不够,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政策虽然“闻着香”,企业却“吃不到嘴”。如:有的市(地)在制定财政优惠政策时附加一些限制性条款,影响资金支持的精准到位。另一方面,由于国家和省扶持政策有效益指标和技术改造投入量的要求,而地方企业普遍规模较小,每年兑现率不足70%。二是推动国家有关金融政策落地滞后。市场化债转股、无还本续贷等政策,在我省实际操作没有落地。三是部分政策有违公平竞争要求。如我省对从事旅游业的旅行社奖励政策方面,现行的奖励办法只针对省内旅行社,排除省外旅行社。四是部分政策效应发挥待提高。在产业政策上,采取市场化方式不多,目前政策大多是政府资金补助、奖励。有的市县优惠政策停在纸上、闲在账上。五是企业获取渠道不畅。许多惠企政策举措信息散落在各系统各部门,缺少政府职能部门专项指导或针对需求企业提供“一对一”答疑解惑。
(二)市场要素环境有待改善。我省远离国内中心消费市场,运费高、电价高、贷款利息高“三高”等问题突出;激发自身活力和以深化合作扩大开放谋发展的创新举措不多,部分地方政府热衷于招商引资上项目却忽视对企业发展生命全周期的服务保障。
在人力资源供给方面,问卷调查显示,38.2%的企业对劳动力的可获得性表示满意,33.9%的企业对技术工人的可获得性表示满意,37.8%的企业对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可获得性表示满意。受访企业普遍反映专业技术人才紧缺、招工用工难、企业用工成本持续上升,是当前企业经营发展中遇到的最大难题,其中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压力最大。据调查统计,20xx年外流人口中有80%外出务工经商,其中企业主群体和专业技术人员一共占45%。造成人才流失既有自然条件、薪酬待遇等“硬件”短板,也有就业环境、发展空间等“软件”影响。另外,调研中企业集中反映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过高。
在能源土地供给方面,企业反映较多的是我省基本电价和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偏高。由于多种原因,我省企业用电价格一直居高不下。20xx年7月1日始我省一般工商业电网销售度电价格(不满1千伏)下调为0.8349元/千瓦时,但仍高于xx等地,售电价格在全国由高到低排名第12位。因电力计价方式的影响,一些企业的实际用电价格远高于平均价格。采暖成本是我省企业用能的另一项较大支出。有一企业20xx年采暖费用总额占到企业能源总成本的42.7%,为职工支付采暖费用总额占企业总采暖费用比重达41.9%,企业年负担总采暖费用达1.23亿元。在用地方面,许多园区项目用地不够集约,不同程度存在僵尸企业、用地闲置现象;还有部分企业认为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虽经调整但仍然偏高。
在物流供给方面,不少企业反映,与去年同期相比,物流成本未降反涨,有关降低物流成本惠企举措的适用性不高。问卷显示,有38.6%的企业认为交通物流是影响企业在龙江投资的主要因素,在各项外部基础设施环境因素排序中列第一。
在金融服务方面,融资难、融资贵仍然是制约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共性问题。很多企业反映,银行对企业贷款主要是抵押贷款或变相抵押贷款,且抵押率逐次降低、贷款额逐次减少,银行慎贷、惜贷、拒贷现象时常发生,贷款成本高于江浙地区约20%左右。在市地调研时还有部分企业反映某些银行机构采取“事前许诺,事后变卦”手段无理由抽贷、断贷。我省法人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与先进省份有较大差距。截至20xx年末,全省农合机构、龙江银行、哈尔滨银行的存贷比仅为51.8%、47.5%和43.7%,而设在我省的外地银行分支机构存贷比均在90%以上。全省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在20xx年末虽然降低为6.24%,但仍高于吉林、辽宁及全国平均水平。从市场主体看,在全省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中,直接融资规模增量仅占4.5%。
在园区作用发挥方面,20xx年,我省经济园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037亿元,占全省的比重仅为26.24%,而吉林省占比为66.70%,超过我省2倍。在产业布局上,缺乏清晰明确的产业定位,普遍存在传统产业同质化问题,高附加值产业不强。在体制机制上,许多地方存在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等问题。在招商引资上,部分开发区重“量”轻“质”,企业发展后劲不足,出现在建项目没等建完达产就停建、缓建。20xx年,全省开发区共有企业32550家,但投资额超亿元的企业只有1708家,仅占5.25%;固定资产投资仅占全省的17%。基础设施投资强度明显不足,20xx年,全省105家开发区中,投资额不到5亿元的占44%。
在科技创新企业转型升级方面,20xx年我省有创新活动企业比重分别比全国水平、东部地区、西部地区低15.4、18.6、11.9个百分点。成功实现创新的企业比重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东部地区、西部地区低13.4、16.3、11.0。创新阻因被提及最多的是缺乏人才或人才流失,其次是创新前期投入大、资金不足,还有部分企业提及缺乏战略合作伙伴和对市场前景把握不准。企业转型升级也面临市场环境、行业环境不成熟,地域传统观念阻碍,缺乏相关资源和技术等问题,尤其是人才缺乏和资金短缺较为普遍。问卷调查显示,正在转型升级的占57.6%;未转型升级的占25.6%;已转型升级的占14.3%。
(三)社会环境有待优化。对于我省来说,一方面,社会“重公德守信义”、企业“重合同守信用”、政府“重承诺守信誉”尚未形成浓厚社会氛围,“不靠市场靠熟人”、“不靠规则靠人情”的陋习具有一定的市场。另一方面,冬季漫长、气候寒冷、区域偏远,社会组织市场化发育程度不高,收入待遇水平和职业发展机会有限,交通生活便利度以及教育、医疗等资源保障程度欠佳,成为一些人不愿选择留在龙江工作的重要原因。
从总体上看,我省仍然有许多传统“熟人社会”的特点,外来企业普遍反映龙江人热情、仗义、大气,但人们的法制意识、规则意识、契约意识都显不足。在调研中了解到,一些企业不仅要应对严峻的市场竞争,还要腾挪出大量的精力来应付方方面面的社会关系。有的要化解诸如“村霸”、“市霸”等欺行霸市的外在矛盾和纠纷;有的要想方设法打点理顺关键部门和机构人员的关系,习惯于办什么事都要托人托关系。
在社会综合服务领域,城市交通、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商业等公共服务体系还存在短板,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滞后,历史欠账多,任务急迫,投入压力大,还有待精准规划、精准建设、精准管理。如:部分工业园区周边公交、商业、文化、娱乐、学校、医院等配套设施的规划和建设严重滞后,员工出行、休闲和生活等存在许多不便。
在诚信社会建设领域,个别地方政府对民营企业已承诺的土地、税收、用电、用水、用气、用热等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也有相当部分企业和商会反映有些地方“新官不理旧账”,已签的正式协议领导人一换便无人兑现,导致企业家进退两难。有一商会企业,11年前在哈洽会上协议投资5000万元,11年盖了18个章,项目到现在也没有落地。有的企业不重视自身信用建设,对已签协议或合同轻易撕毁违约,不仅造成诸多经济纠纷,也影响了自身信用等级的提高。
三、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的建议
优良的营商环境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应把营商环境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按照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的要求,结合地方机构改革,从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和市场化发展两方面发力,促进龙江经济从传统的成本竞争向以品牌、资本、技术、服务、人才为核心的综合竞争优势转变。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提高行政服务效率
在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重点事务上,按照“前店后厂”的模式再造流程,即企业找政府部门办事应象顾客购物一样,只进“前店”,只进“一扇门”,只递“一张单”,“后厂”的流程由各行政部门按时限、标准联动完成,让市场主体最大程度减少与政务人员不必要的往来。凡政府的审批事项,除法律法规明确之外,做到“只服务不收费”。
一是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改革。注重减少各级权力层级,按照市场化导向,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清理、商事制度、科教文卫体等改革,有效推进关联、耦合类别审批事项“全链条”取消或下放,并做好落实衔接工作。以“三张清单”为抓手,进一步厘清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把市场能够办好的还给市场,社会能够做好的交给社会。同时,完善备案审查制度,避免发生权力滥用和误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施“宽进严管”的企业登记管理新体系,全面提升商事登记注册环节的精细化、信息化水平。建议对利用家庭住宅和租用居民住宅从事电子商务、设计策划
、文化创意等不存在安全隐患、环境污染、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秩序的市场主体,办理工商登记时,免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探索实行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对拥有多个分支机构的连锁企业,在同一行政区内可选择一个分支机构作为本行政区的管理机构注册登记;借鉴上海等地开展的一站式“银企通”服务的做法,方便初创企业注册登记。
二是建立有效市场监管体系。推动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市场竞争秩序监管体系、行业自律体系、消费者维权社会监督体系和金融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服务体系,创新信用监管、审慎监管等管理措施。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完善企业信息报告和公示制度,加快建立以联合年报为核心的监管体系和信息平台,建立市场主体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和责任追溯制度。针对多头执法和重复检查问题,结合地方机构改革,探索整合政府部门间相同相近的执法职能,归并执法机构,统一执法力量,试行跨部门多领域的综合执法改革。
三是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改革政府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制度运作程序,打破部门层级界限、政务藩篱和信息孤岛。可以学习xx“不见面审批”和浙江“最多跑一次”等方面的经验。如可借鉴浙江省采取自上而下通过立法促使政务信息共建共享,自下而上以热门政务事项重点突破的方法举措,倒逼政府机构改革,下功夫解决好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领域存在的基础设施条块割裂,网络互联互通不畅,业务系统缺乏协同等堵点问题,加快实现各部门、各层级、各业务系统公共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并逐步拓宽网上政务服务覆盖范围延伸至县(区)。
建议由省级层面加强政府数据管理的顶层设计,设立省政府大数据管理中心,统一全省各政府部门间数据采集、交换、汇总、使用等工作。加快落实政务服务办理电子化归档工作,做到凡是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和前序流程已收取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和申请人重复提交;凡是应由行政机关及相关机构调查核实的信息,由行政部门及相关机构自行核实,实现相同信息“一次采集、一档管理”。
(二)持续为市场主体减负,确保惠企政策落地生效
一是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根据我省财政支出远大于地方财政收入的实际,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用好用足各项政策,推动政府专项资金基金化管理,完善政府性投资引导基金体系,扩大政府风险补偿资金规模。督促市县财政部门严格落实产业政策。统筹安排重点产业项目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支持产品创新、研发设计、品牌培育和标准制定,引导传统产业项目创新发展和梯度转移,加强重点产业企业与国家级、省级战略对接服务。指导企业用好各类普惠性税收政策,进一步扩容“银税互动”范围。此外,对抵扣成本低、附加值高的高科技企业和现代服务业,建议将外聘人员劳务费、试制产品检验费、专家咨询费、高科技研发保险费等纳入研发加计扣除范围。
二是优化要素供给环境。发挥好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作用,提供大额低成本信贷供给。鼓励和支持实体企业通过股票融资、债券融资、资产证券化、重大资产重组等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并科学设置奖励节点,按签订三方协议完成股改、申请受理、上市融资等重要节点分段补助,降低企业上市成本。积极利用境外低成本资金,发展跨境融资,合理利用外债资金。积极创新信贷产品和融资模式,优化服务流程,压缩管理成本,有效缓解涉农领域融资贵问题。积极搭建农村各类产权登记、交易、流转服务平台,建立更多的涉农融资担保机构。规范各类金融交易行为,防止金融脱实向虚。统筹兼顾企业承受能力和保障劳动者最低劳动报酬权益,合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和调整频率,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率。把握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契机,争取国家给予我省农业用电特殊政策,力争在东北地区电力体制改革中取得更大政策红利。加快我省特高压输变电工程外送通道建设,通过降低发售电企业成本来降低实体企业用电价格。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在产业战略定位与结构调整的基础上制定物流支持政策措施,加快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供应链重点企业,继续支持“哈欧班列”等物流平台,优化交通枢纽与物流节点空间布局,推进物流全程“一单制”,实现“一站托运、一次收费、一次认证、一单到底”。
三是持续清理整顿涉企收费。加强社会中介组织改革与监管,限期各类中介服务机构与行政执法机构、公共事业单位脱钩,审批部门不得向企业指定特定的中介服务机构,由审批部门负责办理的事项,不得向企业收取费用。大力推行清单管理,减少企业信息搜寻成本和不确定性风险。持续清理整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金融服务等领域在企业融资过程中的评估、担保、登记、审计等收费行为,重点排查强制企业接受中介机构有偿服务及发放贷款中附加隐性或变相收费行为。
(三)打造宽松有序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一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严格落实“非禁即入”原则,对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产业和领域,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以“证照分离”“照后减证”为抓手,建立企业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许可相分离、审批与监管相适应的新型企业登记管理体制机制。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健全公共资源市场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市场运行机制,使更多公共资源要素的流转和聚集由市场主导,剔除各种人为干扰。建立健全重点投资项目联系机制,认真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深入推进公共资源要素交易组织方式改革,研究“按批招标、按实结算”、网上商城快速采购等交易方式,实现交易价格和成本同步降低。
二是推动垄断行业服务改革。建议省有关部门牵头从严查处垄断行业包括消防等部门妨碍市场公平竞争如“四指定”等行为。推进市场化取向的分类改革,对公益性行业、垄断行业和竞争性行业三种类型国企进行不同的公司治理建设,加快推进电力、石油、燃气等领域市场化改革,放开重要领域和环节价格管制,破除各种隐性障碍,明确民营企业进入垄断行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制定进入的实施细则和办法。
三是不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整体规划,强化部门协同意识,破解“九龙治水”局面。落实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坚持不懈打击制假贩假、低价倾销、逃税骗税、商业欺诈、恶意拖欠、逃废债务、侵犯知识产权等不法行为。同时,各级政府要提高公信力,带头守信用、讲诚信。建议在全省开展以市(县)为重点的专项清理整治活动,下决心清理兑现政府承诺,维护政府信誉。采取自上而下、下查一级、“一把手”负责的方法措施,对政府在招商引资中向企业有书面承诺而未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凡政府做出的承诺属合理合法或不合理合法的应明确主体及时限,坚决兑现,凡属合理不合法或不合理不合法的,要对企业和社会做好解释工作。同时,加大司法介入惩戒政务失信行为的力度和对政务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把政府的失信行为与具体的决策者、管理者的政绩考核挂起钩来,无论是集体决策还是个人拍板,都要对结果负责。
(四)加强产业园区建设,着力打造开放便捷的营商环境
一是促进园区整合优化发展。支持以国家级开发区和发展水平高的省级开发区为主体,整合区位相邻相近的开发区,通过整合土地、产业、招商等资源,在个性化、差异化发展上求突破,在“建链强链补链”上求突破,围绕优势主导产业发展需要,加快突破制约产业升级的研发、设计、精密加工、供应链管理、品牌培育、营销等关键环节,调整存量、优化增量。二是推进园区体制机制创新,深化招商引资方式改革。理顺园区与政府的关系,推进园区管理服务去行政化,支持园区根据管理需求,自主设置组织机构。坚持“招商与招才”“引资与引智”并重,着重从产业配套、人才供给、营商环境等方面创新招商引资手段,科学设置外资考核指标。建立以财政资金为引导,社会资本为主的招商引资引导基金,重点对招商重大项目进行引导,实现基金滚动发展。三是整合园区要素供给平台。归集相关部门园区扶持资金,统筹财政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投、贷款贴息、有偿使用、投资参股等方式,破解土地要素、金融保障、人力资源保障、平台支撑等问题。支持园区与供电企业建立直供电关系,推行园区标准厂房用地采用“弹性年期出让”方式。推进省市领导包园、部门对口、联络员入企帮扶等经验,着力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
(五)积极有效应对人才“争夺战”,打赢遏制人才外流的“保卫战”
目前,我省人口与人才的外流趋势应引起足够重视。在某市调研时了解到该市职业院校培养的人才90%都到外省就业、创业。我们在浙江嘉兴调研时了解到,仅嘉兴一地就有10万黑龙江人员就业,而且60%左右是近几年流入的,不仅涉及工商领域,也包括大量医疗、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实用人才。我省应把人才政策体系制度设计的着眼点放在打赢“保卫战”上,真正把现有的人才留得住、用的好作为基点,有了好的制度设计和发展环境,人才的引入也就水到渠成。一是进一步完善激励制度设计,搭建创新创业平台,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建立重效率、重实绩、重贡献、重知识产权的分配机制,充分体现“一流人才、一流回报”的人才激励机制。二是加强产学研合作,进一步优化企事业单位人事、科研、资金等方面的制度政策,为人才创造出“发展有空间、干事有舞台、创业有机会、增收有保障”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三是依据我省产业发展和人才需求,适当扩大应用型本科院校的试点数量和范围。加大校企对接合作办学力度,支持企业发展实训基地,扩大企业定向订单招生办学比重。四是大力营造尊重人才、崇尚创新的浓厚氛围,对企业引进的高端人才的住房安置、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优惠的政策待遇。
(六)营造良好司法环境,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推动人大和政府清理、修改和废止不利于营商环境的法规、规章和制度。重点清理社会反响强烈的久压不决涉企案件、长期未结涉企诉讼案件。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优化与营商环境直接有关的、属于操作层面的商事、民事法律操作规范,对有一定社会影响,存在一定政策争议的涉企案件,召开听证会或提交人民监督员评议;在具备条件的高新区、开发区实时设立知识产权法庭。聚焦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动对接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型领军企业,尤其是县域乡村各类创业群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各类法律服务。构建与国际接轨的营商法治体系,发展我省涉外法律服务业。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服务窗口、执法办案、行政管理等重点单位,结合“法治建设年”活动,严肃查处服务不优、质效不高以及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大力开展企业周边和项目建设环境集中整治活动,解决恶意阻扰项目建设、蓄意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等恶性竞争行为。
(七)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推进机制
全面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建立管政治、管思想、管纪律、管作风一体化推进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亮出纪委、监察利器,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专项巡视,坚决惩处干预企业招投标、插手企业工程建设、干预企业采购的行为;政府部门不兑现承诺和协议以及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干部队伍中滋生的“在位不在状态、不作为、慢作为”现象;部门领导人工作“无动力、无态度、无要求、无时限”问题。同时,对涉及党政机关各类司法、投诉积案和与发展环境有关的重点信访积案,采取各级领导尤其是党政主要领导包案,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分类限期解决。建议对时常出现的针对我省的负面新闻舆论及时有效应对,借机反转提升形象,赢得发展动力。
建立健全有利于营商环境建设的长效推进机制。加快制定出台省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全面清理规范省级政府考核事项,改进政府督查方式方法,围绕责任落实、任务分解、组织推动、工作实效等内容,建立衡量和考核政府服务效能的量化指标和涉企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聘请我省企业社会组织和住龙江外埠商会(行业协会)为省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测评站点。建立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投诉举报台账管理、调查处理、转办交办、限时办结、跟踪督办和回访反馈制度。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细化实施办法,规范容错纠错的具体情形、界定程序和保障措施,为干事者鼓劲、为担当着撑腰;进一步明确政商交往正负清单,构筑“清”“亲”新型政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