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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7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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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改革调研报告
一、公务用车的现状及问题
我市原有的公务用车体制同全国一样,是计划经济产生并沿袭下来的传统模式。2000年至2002年,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平均每年每辆单车帐面直接支出为2.7万元,加上司机工资、补贴、车辆保险、车库折旧、大修等费用,每辆单车年实际平均支出为7.7万元,三年公务用车实际总支出为2725万元。
同时,三年新购车辆206台,购车支出1615万元,年均购车支出539万元。公务用车消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超过9%。
这一体制主要存在四方面的问题:一是公务用车费用高,财政负担沉重。调查显示,每年一辆公务车的运行成本至少7万元,有的甚至超过10万元,加上每年财政负担的大修费用等,公务用车支出的口子越来越大,财政及各单位早已不堪重负。二是公务用车私用严重。公务用车消费在民间早有“三三制”之说。即在公务用车使用中,办公事占1/3,领导干部及亲属私用占1/3,司机私用占1/3。三是公务用车使用效率低下,浪费惊人。据调查,社会其他营运车辆每万里运行成本平均为8215元,而党政机关则高达数万元;出租车的使用效率约为公务用车的5倍,而运营成本仅为公务用车的13%。四是超标、超编配车问题屡禁不止,严重损害了干部形象。
二、改革的主要做法
一是因地制宜,反复论证,出台实施方案。制定好实施方案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关键。为使方案切实可行,齐齐哈尔市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公务用车改革办公室,采取调查摸底、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充分调研、多次论证的基础上,2004年4月形成了《齐齐哈尔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行货币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二是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方案》2004年5月在市直83个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推行,同时确定了富裕县、铁锋区作为县(市)、区试点单位。
三是制定原则,规范操作。为确保公务用车改革顺利实施,我市确定了七条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市场取向,改革传统公务用车模式,实行货币补贴的原则;二是坚持有利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的原则;三是坚持有利于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节约财政支出、减轻财政负担的原则;四是坚持保证工作需要,任何时候在规定范围内不影响公务活动的原则;五是坚持从领导干部公务用车支出情况和各单位工作量及职能特点出发,分类、分档确定补贴标准的原则;六是坚持分步进行的原则;七是坚持市直单位自愿参加的原则。
四是合理分类、分档确定补贴标准。补贴标准的确定,是广大干部群众关注的焦点,既不能偏离改革方向,又要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更要保证实际工作需要。为此,我市明确了以下分类、分档的原则:1、参加公务用车改革的单位按前三年单车实际支出及工作量大小分类;2、保证特殊职位工作需要,据实发放;3、市直行政及财政全部供养事业单位的交通补贴费,由市财政按方案规定的档次核拨;4、财政部分供养和不供养的事业单位的交通补贴费由单位自行解决和市直机关分类核定补贴(主要是根据前三年车辆费用支出实际情况采用基数法确定的补贴标准)。并在以上原则的基础上,明确了公务用车个人补贴标准最高限额和财政补贴经费的档次。
五是以人为本,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富余人员安置是公务用车改革顺利推进的前提。齐齐哈尔市从稳定大局角度出发,出台多项优惠政策,如提前退休、退养、解除劳动关系、就地转岗、停职留薪创办和领办企业等安置方式,做到了“退养的愉快、转岗的安心、解除关系的称心”。
六是规范运作,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原有公务用车统一上交市财政局,经中介机构评估后,带原牌照按照依法、公开、规范、透明的原则,实行公开竞价拍卖。同时,为保证各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后工作用车需要,市政府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运用市场化手段组建经营性公务用车服务公司。公务用车服务公司按市场化运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七是严明纪律、强化监督。公务用车改革工作涉及诸多环节,涉及各方面利益,必须严明纪律。为此,齐齐哈尔市专门成立了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参加的公务用车改革工作纪律监督组,出台了《全市公务用车改革纪律若干暂行规定》,并及时下发《关于严明公务用车改革纪律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对车辆搞好登记造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取得的成效
(一)堵住了体制漏洞。
推行公务用车改革后,明显堵住了两个方面的漏洞:一是公务用车带来的不正之风现象得以杜绝。特别是相互攀比购车、以车顶债、车辆修理费用畸高等诸多问题都不再存在。二是公务用车私用得以根治。存在多年的公务用车消费“三三制”问题从源头上得以解决。
(二)减轻了财政负担。
公务用车改革实行后,减轻了财政压力,改善了财政支出结构。改革前,齐齐哈尔市公务用车年费用为3790万元,改革后,财政支出交通费补贴仅为1134万元,节省财政资金2656万元。
(三)改善了干部作风。
长期以来,一些领导干部已经不把公务用车当作工作的手段、办公的条件,而是成了身份、地位、权力的象征。公务用车改革后,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外出办事、下基层多是坐公交车、乘火车,由于没有可供随意使用的公务用车,再也不会出现“白天跑公路,晚上回家住”的现象。实践证明,公务用车改革改善了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减轻了基层单位和群众负担,密切了干群关系。
(四)拉动了消费需求。
一直以来,齐齐哈尔市个人拥有汽车比例不高,尤其是机关干部更是寥寥无几。公务用车改革的实施,使机关干部每月都能有一定的交通费补贴,有关部门和银行等金融机构也为机关干部购车提供优惠政策,比如:可用未来5年交通补贴费抵购车款,同时可享受竞拍价格25%的优惠等等。至今为止,市直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700多名县处级干部中,已有300多人购置了车辆,有效拉动了消费需求。
四、几点启示
(一)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是做好公务用车改革工作的基础。
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调查研究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没有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改革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制定《方案》期间,齐齐哈尔市不但充分借鉴了有关省市的经验教训,还抽调大量工作人员深入各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了解实际情况,掌握了大量一手数据,为《方案》的科学制定打下坚实基础。
(二)统筹配合,协同推进,是公务用车改革得以顺利推进的前提。
市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牵头组织部门,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的力度,定期掌握公务用车改革的进展情况,召开协调会,分析、协调和解决公务用车改革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财政、监察等有关部门也从资金保障、政策扶持和加强监督等方面,给予强有力的支持,为公务用车改革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三)正确处理加快改革与规范操作的关系,是公务用车改革取得成效的保障。
公务用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既要加快推进,又要规范操作。为确保规范操作,齐齐哈尔市制定了资产审计评估、产权交易办法等系列文件,用以指导和规范公务用车改革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市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各部门,加强对公务用车转让的监督和管理,使公务用车转让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条件下进行,防止暗箱操作,确保了国有资产不流失,通过这一系列政策措施,既坚持公务用车改革工作的强力推进不动摇,又较好地保证了公务用车改革工作的规范有序。
(四)以人为本,精心筹划,是公务用车改革顺利实施的关键。
改革的目的在于促进发展,在于使一切劳动、技术、管理和资本竞相迸发其活力。我市在推进公务用车改革过程中,一手抓推进公务用车改革不动摇,一手抓妥善安置司勤人员维护社会稳定这个大局不放松,出台各项优惠安置政策,强化“有情操作”,以人为本,切实维护职工权益,公务用车改革在平稳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