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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0 发布

2020年精选法院工作报告范文5篇_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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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精选法院工作报告范文5篇 ‎  2020年精选法院工作报告范文(一)‎ ‎  我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全国及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富民、宜居、平安、和谐”新通州建设的大局,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  一、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保障发展大局 ‎  (一)、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维护社会 ‎  稳定。我院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xx案件53件,抢劫和抢夺案件73件,盗窃案件190件。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侵害面广、危害性大的犯罪,审结销售假白蛋白、假狂犬疫苗重大犯罪案件3件,20名销售假药的罪犯受到惩罚,其中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严厉打击职务犯罪,12名贪污、受贿的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把握惩治与教育挽救结合点,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或酌定从轻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促进罪犯改恶从善,减少社会对立面。对82名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并且取得受害人谅解的交通肇事罪犯适用缓刑,自诉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0.59%。注重运用多种刑罚手段惩罚犯罪,特别是加强罚金刑的适用,单处罚金11件,并处罚金319件,判处罚金454万元。‎ ‎  (二)、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促进民生改善。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纠纷,维护老人、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的提升。审结离婚案件1343件,其中,维持婚姻关系的有268件。审结赡养、抚育、扶养关系和探视子女权纠纷案件230件,其中,“三养”‎ 费纠纷151件,标的额10.8万元。妥善审理涉及交通、医疗、劳动等事关民生的案件,设立专业合议庭,简化诉讼程序,提高审判效率,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审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1230件,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7件,劳动争议和雇佣合同案件230件。邱某等9人诉上海某公司劳务输出合同纠纷一案,审执并举,及时为劳工挽回损失26万元。妥善审理拆迁、土地流转等利益冲突性强、矛盾激烈的案件,依法平衡各方利益,确保拆迁顺利进行,促进土地依法流转。审结拆迁、土地使用权流转纠纷案件13件。‎ ‎  (三)、发挥商事审判职能,服务经济发展。审理好传统合同类纠纷案件,尊重合同自由和行业惯例,促进公平交易。审结买卖、加工承揽、运输、借款等合同纠纷1078件。某服饰公司两股东滥用公司人格权,恶意逃避债务,被追加为所在公司欠款一案中的被告,承担法律责任,向某纺织公司支付货款160万元。审理好新类型案件,拓展商事审判领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审结公司股东纠纷、信用卡纠纷、保险代位权纠纷等案件81件。某肇事车主怠于行使保险理赔权,依法支持二甲镇一交通事故受害人直接起诉保险公司,使其获得赔款8.5万元。在审理好案件的同时,密切关注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事关全局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企业闭停、业主出逃相关问题的应急处理方案,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增强了服务的主动性和有效性。‎ ‎  (四)、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审理各类行政纠纷,审结行政诉讼案件和非诉行政审查案件184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有5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有7件。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有1件,督促行政机关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的有16件。积极倡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促进干群关系改善,本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强化行政诉讼协调,有效化解行政纠纷,成功协调行政诉讼案件32件,占比59.26%。拓宽服务渠道,积极预防行政争议,为市重点工程建设中涉及的拆迁工作提供法律咨询,为城管、环保等行政部门作法律讲座5场。‎ ‎  (五)、发挥执行工作职能,力克执行难题。认真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尽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结案件2572件。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 的工作格局,将执行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体系之中。试行法庭民事审理和执行工作双轨运作模式,提高执行工作协同性。公开执行期限、监督电话,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监督。明确界定消极执行行为,通过督办、督查、通报批评和更换执行人员等措施,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健全财产申报、媒体曝光、联动执行、举报奖励等制度,公开曝光被执行人97名,司法拘留82名。实施执行救助,为12名申请执行人提供执行救助基金16.1万元。‎ ‎  二、拓宽司法领域,务实推进工作创新 ‎  加强民事调解工作。强化调解意识,在遵循自愿原则的前提下,案件不论大小,除缺席审理外,未经调解的一般不径行裁判。引导当事人调解,凡当事人不愿调解的,认真分析原因,向当事人释明调解与判决的利弊,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民商事案件调撤率77.68%,同比上升2.95%。预防恶意调解,注重考察义务人诚信 ‎  度,允许在调解协议中附加违约责任条款,提高调解协议履行率。讲究调解效果,案件涉及其他纠纷的,将案件的前后、内外矛盾“一揽子”调处,促进了社会和谐。通过诉讼调解,化解了多起重大疑难案件,如宙辉大酒店建设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停工纠纷,是我院民事审判历史上争议标的额最大的案件,在耐心细致的调解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得到了妥善解决。‎ ‎  (一)、在加强民事调解工作的同时,务实推进诉调对接。确立“和谐对接”新理念,坚持与社会调解组织等距交往,尊重对方,争取理解,求得协作。真诚支持社会调解组织工作,社会调解组织也为我们提供了很多帮助。构建“整体对接”新格局,继续保持与市、镇两级调处中心的对接,新设医患纠纷巡回法庭,整合医患维权资源,形成法院、调处中心、卫生局协作调处医患纠纷的新模式。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搞好劳动仲裁与审判工作的衔接。拓展“基层对接”新空间,逐步建立村级民调联络网络。通过基层诉调对接,一些社会矛盾纠纷在基层得以化解。‎ ‎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设立知识产权庭,审结知识产权纠纷案件99件。成立南通家纺城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取得海门市叠石桥市场知识产权纠纷的管辖权,巡回审理双方当事人都在两个市场及附近地区的案件。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符合起诉条件的,当即立案,当日转知识产权庭审理。针对家用纺织品花型市场经济效益周期短、侵权证据易灭失的特点,加大证据保全力度,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在立案后一小时内组织实施,为家纺业知识产权提供便捷、有效的司法保护。这一做法,得到最高法院领导肯定,受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官员好评。‎ ‎  (三)、组织“司法维权、激励创新”行动月宣传活动,改进工作作风,走进企业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企业人士法律咨询;扩大办案的社会影响,依法公开开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典型案件的庭审;利用新闻媒体、流动展板、法律手册,宣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经营理念。‎ ‎  (四)、加强少年法庭建设。在南通法院系统中,率先将涉少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统一划归少年法庭审理,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司法维权力度,审结涉少刑事案件39件,涉少民事案件45件。‎ ‎  (五)、审理涉少刑事案件时,注重教育、感化和挽救。搞好审前评估、缓刑听证、特邀监护人出庭和专家心理矫治等工作。强化庭后的跟踪回访,推行未成年被告人信息登记卡和思想汇报制度,定期回访考察,向适用缓刑的少年犯家长提出监管建议,为被判处缓刑、管制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被告人重返社会创造良好的条件。审理涉少民事案件时,注重快捷、便利和实效。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的案件,通过庭前调解尽快化解纠纷;对当事人行动不便的案件,组织法官上门办案,减轻当事人讼累;对可能难以执行的案件,审案时早作考虑,依职权采取保全或先予执行措施,尽量避免少年当事人现实利益受损。提升少年法庭服务功能,组织“送法进校园”活动,积极预防少年犯罪,提高少年自我防范保护意识,注意在校安全、交通安全和重大活动安全。开展“法官妈妈助春蕾”活动,了解资助对象学习、生活情况,送去生活和学习用品,勉励其好好读书、积极进取。‎ ‎  三、把握社情民意,努力适应社会需求 ‎  方便群众诉讼。改进诉讼费收取方式,立案时减半预收诉讼费,少数确需全额收取诉讼费的,在案件审结时补交,当事人因诉讼退费而往返的现象明显减少。对“三养”、劳动报酬、工伤等案件中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给予司法救助,确保老百姓打得起官司,缓交、免交诉讼费28.25万元。法庭设专人负责立案工作,依托计算机局域网,由立案庭统一编号管理,既方便当事()人起诉,又防止自审自立或先审后立,法庭共立案近XX件。利用假日法庭、电话调解和网络视频开庭等方法,解决少数当事人因工作日或在外工作难以到庭诉讼的困难。‎ ‎  注重司法效果。把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作为衡量审判工作效果的重要标准,努力争取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认可、理解和支持。强调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并考虑案件发生的社会因素、环境因素等,尽量提高裁判的公众认同性;强调法官居中裁判,并考虑当事人的诉讼能力,做好诉讼引导,到事发地和群众中去核实关键证据;强调司法用语的规范化,并充分考虑当事人对法律的理解水平,把法言法语转化为通俗的语言,让群众听得明白。‎ ‎  加强社会沟通。向社会公开作出“三承诺”:畅通救助渠道,保障纠纷可诉求;维护审判公正,保障利益可维护;强化执行举措,保障利益可实现。深化“阳光”审务,公开立案条件、审判纪律、收费标准、司法鉴定程序、审判执行流程等。开展巡回审判,讲法析理,引导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发挥审判的社会教育功能。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实行涉诉信访领导包案责任制,主动下访和回访,并积极依靠党委、政府支持,化解多年积累下来的5起进京涉诉信访案件。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联系群众的优势,根据每个陪审员的特长和审判工作需求,合理指派人民陪审员参审,陪审案件170件。‎ ‎  四、激发干警潜力,不断增强队伍素质 ‎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思想大解放为主题,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认清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司法指导思想。通过学习和讨论,增强了党性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为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奠定了政治思想基础。开展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活动,落实审判人员回避制度,引导干警算好廉政帐,抓好廉政谈话、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等工作。‎ ‎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搞好法官教育培训,组织80余人次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业务培训和轮训。重视干警学历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比78%,其中硕士和在读硕士研究生19人。提高审判实务能力,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先后开展庭审观摩评比、百日办案竞赛、优秀法律文书和办案能手评比等活动,不断提升法官判断事实、适用法律、驾驭庭审、调解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规范司法礼仪,制定《通州市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则》,从法官仪表、庭审礼仪、接待礼节等方面规范司法礼仪,制作示范光盘供干警学习遵照,增进司法文明。培育先进典型,引导干警树立“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的理念,激发勇于创新、勇争一流的工作斗志,有11名法官年度办案超200件,出现了全省十佳司法警察郭永健,南通法院系统十佳审判长步静宜、十佳审判员李振南等一批先进典型。倡导奉献精神,积极组织干警支援地震灾区,向灾区捐款7万余元。‎ ‎  一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市政府、市政协的支持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关心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市法院,向各级领导、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  五、在平时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离市委的要求、人民的期望还有不小的差距。‎ ‎  1、是对当前矛盾纠纷的特点和规律研究不够,服务大局、化解纠纷的工作措施需要进一步落实;‎ ‎  2、是审判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审判质量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 ‎  3、是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法官队伍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 ‎  4、是执行难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执行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  5、是基础建设相对滞后,法庭规范化、科技化建设步伐需要进一步加快。‎ ‎  六、今后工作发展规划 ‎  以上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克服,切实解决。在今后,我们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  第一,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全国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十届七次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履行审判职责。密切关注因金融危机引发的企业破产倒闭、合同不能履行、执行不能到位等问题,注重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考虑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依法处理好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管理制度以及农业科技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公共事业建设、农民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案件,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在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职能作用,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 的刑事司法政策,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促进行政管理关系的和谐。‎ ‎  第二,落实“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健全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协作配合。采取悬赏执行、公告执行、审计执行等多种执行手段,穷尽执行措施,压缩被执行人躲债、赖债的空间,打消其侥幸心理。对因为被执行人偿债能力差而导致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及时提供司法救助。‎ ‎  第三,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创新务实、服务优质、形象良好”的目标,加强队伍建设。抓好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干警的职业尊荣感和职业价值观。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筑牢拒腐防变防线,监督制约权力,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优化司法资源配置,适度缓解干警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能,注重领导艺术,改进管理方法,增强审判人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加紧增员补编,促使审判队伍的年龄结构趋于合理。‎ ‎  第四,改变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的状况,重点推进法庭基础建设,努力实现法庭规范化。三余、平潮和张芝山法庭的建设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镇领导的高度关注。我们一定会抢抓机遇,争取各方面对法庭基础设施建设更多的支持,积极改善法庭审判、办公条件。‎ ‎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始终高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项目建设、民生建设、效能建设”三项重点工作,破审判难题,重司法服务,求工作创新,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  2020年精选法院工作报告范文(二)‎ ‎  各位代表:‎ ‎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  XX年主要工作 ‎  XX年,全市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和上级法院部署,按照市xx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的要求,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履行司法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58782件,办结133804件,同比分别上升8.86%和4.99%。其中,市法院受理诉讼和执行案件13854件,办结12120件,同比分别上升18.01%和16.14%;受理并审结减刑、假释案件11102件,同比减少13.31%。‎ ‎  一、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  履行刑事审判职能。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890件,判处罪犯7641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608人。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毒品等严重犯罪案件956件,依法审理了公安部督办的席红刚等特大贩卖、运输毒品案等案件。依法惩处危害民生的犯罪,审结盗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网络电信诈骗、污染环境以及危险驾驶等犯罪案件2440件。严惩职务犯罪,一审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104件,生效判决中对涉案的33名处级以上干部处以刑罚,判处缓刑、管制和免予刑事处罚的仅30.68%,同比大幅下降。依法审理了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原副行长杨琨受贿案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加大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理了江苏金钥匙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才平等集资诈骗犯罪案件等83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7331.66万元。判处未成年罪犯105人,其中适用非监禁刑43人。审理了“父亲打死未成年女儿”等社会关注案件,加大对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权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健全完善减刑、假释公示和庭审制度,严格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和程序,对7名监外执行原因消失的职务犯罪被告人收监执行。‎ ‎  履行民事审判职能。受理一审民事案件48416件,审结40259件,同比分别上升4.36%和7.92%。注重以调解方式化解涉民生纠纷,一审民事案件调撤率为55.32%。审结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案件10638件,修复受损的人际关系。审结婚姻家庭案件9866件,促进家庭和睦。审结劳动争议案件7087件、医患纠纷案件296件,促进理性劳动关系和医患关系的建立。审结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纠纷等案件5277件,规范建筑和房屋交易市场秩序。审结物业纠纷案件5887件,促进物业管理的规范化。‎ ‎  履行商事审判职能。受理一审商事案件44296件,审结35640件,同比分别上升9.36%和4.93%。注重规则治理,依法支持金融改革创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金融借贷纠纷案件14039件。其中,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9385件,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和企业融资行为,继续严格制裁高利贷等不法行为,促进民间融资健康发展。注重平等保护,审结买卖、物流、融资租赁、电子商务等合同纠纷案件7981件,促进各类所有制经济主体公平竞争,鼓励和规范新型交易模式发展。依法受理破产案件25件,注意维护破产企业职工和各方当事人的权益,促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未引发不稳定事件;运用司法手段挽救符合产业政策且有重生希望的企业,涉案金额达115.46亿元的首家退市央企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在五个月内快速重整成功,被评为全国法院十大民事案件。‎ ‎  履行知识产权审判职能。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773件,审结1368件。其中,审结专利纠纷、技术合同案件273件,促进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审结著作权纠纷案件551件,鼓楼区法院被评为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一等奖;审结商标权纠纷案件488件,通过司法判决认定“中信”、“阿里斯顿”等6件商标为驰名商标,支持和引导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审结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18件,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在全国率先开展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工作,借助南京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全市7个城区的知识产权案件,统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标准。制定《关于在审判工作中正确实施〈南京市紫金科技人才创业特别社区条例〉的工作意见》,通过加强金融科技人才司法保护、保障创新成果转化收益权利、建立紫金特别社区巡回法庭等,推进“中国人才和创业创新名城”建设。‎ ‎  履行行政审判职能。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350件,审结1095件,同比分别增长79%和65.4%。其中,审结因征收拆迁引发的征收补偿、强制拆除、信息公开等三类行政纠纷493件,占结案总数的45.02%。支持依法行政,维护行政权威,全市法院以维持、驳回诉讼请求等方式判决行政机关胜诉627件,占结案总数的57.26%。加强和规范行政诉讼协调工作,一审行政案件中,经法院依法释明或因行政机关主动改变不当行政行为,原告自愿撤诉结案363件,撤诉率为33.2%。依法强化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在审结案件中以撤销、确认违法等方式判决行政机关败诉92件,占结案总数的8.4%。‎ ‎  履行审判监督职能。发挥审级监督功能,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让当事人当庭陈述、辩论,依法纠正一审偏差,统一裁判标准。审结二审案件9268件,改判发回重审基层法院一审案件1055件,占一审判决案件总数的2.86%。加大审判监督力度,畅通当事人申请再审渠道,坚持诉访分离和化访为诉相结合,对当事人信访、申请再审和申诉,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一律依法立案复查。受理申诉复查案件968件,决定再审176件,其中再审纠正不当生效裁判105件,占同期诉讼案件结案数的0.09%。‎ ‎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年执结案件27920件,实际执行到位48.95亿元。发挥“点对点”网络查控功能,在银行、公安、国土、住建、工商、税务等单位支持下,初步实现快速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全年发送查询请求1568249次,反馈1261367次,查询被执行人存款18余亿元、房产15915处、车辆4837台,14103件案件得以执结或部分执结。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将6138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全国联网的数据库,对失信被执行人公开曝光427人,限制出境23人次,限制高消费4000余人次,采取司法拘留284人次、罚款205.1万元,对25名被执行人以涉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开执行局长电话,对执行投诉快速反应、快速处理,切实防范消极执行。规范执行行为,为全市法院执行人员配备166台执行现场记录仪,保证执行实施行为全程留痕。全面推行“零佣金”网络司法拍卖,全市法院上网拍卖房产、车辆、机器设备等2457件,成交934件,成交金额14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7000余万元,受到当事人和公众普遍好评。‎ ‎  二、发挥司法职能,践行服务型司法 ‎  服务中心工作。积极服务青奥会,制定12项依法服务青奥会举办的司法措施,依法公正、高效处理与青奥场馆、地铁建设相关的土地房屋征收等各类案件。审结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案件1097件,依法准予强制执行692件,不准予强制执行405件,未发生一起恶性事件。进一步完善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归口审理工作机制,加大对环境污染行为的惩治力度,审执结涉环保案件160件。依法支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支持环保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停产、停工、关闭、罚款等行政处罚,受理环保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案件93件。‎ ‎  参与法治建设。高度重视省、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调研和意见征求工作,积极从司法角度提出建议,对《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7项立法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建议大部分被采纳。健全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连续7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与行政机关开展座谈、交流32次,建议有关机关严格行政程序,注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与公安、检察机关共同出台意见,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恶意转移资产等不诚信行为的惩治力度,共发现、纠正了32起虚假诉讼行为,维护诚实守信的市场规则和社会道德。发挥司法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规范引导作用,全年通过各类媒体发布典型案件5000余件次,发表新闻稿件1万余篇,市法院微博粉丝量超过30万,微信公众号影响力位于全国法院前列,引导群众尊法、守法。积极回应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关切,市法院迅速处置“李芊非法行医案”等舆情炒作事件,及时公布真相,消除公众误解,受到最高法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  方便群众诉讼。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依法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立案难、“不立不裁”等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在审判活动中,严格司法礼仪,认真、耐心、充分听取当事人及律师的意见,让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受到应有的尊重。加大司法扶助、救助力度,为1371件案件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681万元;在市委政法委以及财政、信访等部门支持下,为特困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521.39万元。建立诉讼服务大厅与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同步运转的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使广大群众可以更加便捷地进行立案登记、接收文书、递交材料、约见法官、查询流程。全市法院实体和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共提供各类诉讼服务151692件次。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被列为“法治南京十件实事”和江苏省“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省委主要领导在实地调研后,对市法院把司法优良传统与现代信息技术相结合,为群众提供全方位诉讼服务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  三、注重机制创新,提升公正司法水平 ‎  深化司法公开。加强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在立案当日即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当事人案件承办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方便当事人随时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继续开展“邀请十万群众旁听万起案件”‎ 活动,建立网上预约旁听庭审制度,让群众自由选择想旁听的案件。一年来,除自行进入法院旁听的群众之外,全市法院共邀请群众142434人,旁听各类案件27127件。推进庭审网上直播工作,全市法院所有审判法庭均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做到了“每庭必录”。去年通过网络直播庭审563期,受到公众欢迎,最高法院、省委政法委主要领导予以肯定。加强裁判文书公开。规定除依法不能公开的以外,所有裁判文书在生效后三十日内必须在互联网上公布。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17002篇,基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49951篇,均在全省法院遥遥领先。加强执行信息公开,所有执行案件立案、执行等信息均在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平台上公开,供有关当事人查询监督。‎ ‎  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强化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功能。全市1706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4547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为88.58%。积极探索由1名法官与4名陪审员、1名法官与6名陪审员或2名法官与5名陪审员组成大合议庭,审理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劳动者权益保护等社会关注度高、疑难复杂的民商事和行政案件,夯实司法裁判的民意基础。全市法院通过陪审制大合议庭审理案件36件,无一被改判或发回重审,陪审制大合议庭改革被最高法院和中央、省委办公厅信息载体刊发。‎ ‎  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市法院和栖霞、鼓楼等多数基层法院以核心审判工作量为基础,按照“一审一助、一庭一书”的模式,探索组建“主审法官制”审判团队,办案质量、效率明显提升,受到最高法院充分肯定。规范审判委员会工作方式,放手让主审法官和合议庭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全市法院提交审委会讨论案件1347件,仅占结案数的1.01%,98.99%的诉讼案件由独任法官或合议庭定案,基本做到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大力推行院庭长到审判一线办案,全市法院院庭长办结案件40885件,占结案总数的30.55%。加强法律共同体建设,全面落实市法院法官协会与律师协会签订的《关于建立法官与律师交流沟通机制的工作意见》,保障律师依法履职的权利,强化律师对诉讼程序的监督,认真听取律师对法院工作和法官的意见建议,共同保障公正司法。‎ ‎  推动审判管理信息化。加强审判管理,全面实行审判管理工作信息化,对案件办理流程、法定节点进行自动管控,自动生成41项质效指标数据,定期分析评估各法院、每位法官的办案质量和效率。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制度,随机抽查每位法官办结的案件,对改判、发回重审案件逐案评查,邀请人大代表、律师、学者评查上网的裁判文书1650份。在诉讼案件总量大且不断增长的情况下,全市法院审判质量一直保持在良好状态。‎ ‎  四、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能力 ‎  坚持从严治院。坚持内外监督并重,在法院内部,以信息化为抓手,无论是诉讼案件还是执行案件,所有审判活动和执行行为都必须在网上进行,全程留痕,通过网上办案平台,对审判执行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和动态监督;在法院外部,以司法公开和公众参与为重点,向媒体敞开法院大门,在所有审判法庭设立媒体席位,接受舆论监督,让审判活动和执行行为都在阳光下运行,倒逼法官能力提升和廉洁司法。严管队伍,严查严处违法违纪人员12名。‎ ‎  提升队伍素质。加强法院队伍专业化建设,探索人员分类管理,坚持以法官为中心,强化教育培训,支持法官多岗位、多部门学习锻炼,着力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化解矛盾等方面的能力。全年共组织培训74期,受训人员3874人次。市法院被确定为全国法院法官培训现场教学基地。注重青年法官培养,继续开展两级法院法官“上挂下派”,完善预备法官导师制,进一步落实预备法官到基层法庭和立案信访窗口锻炼制度。重视提高法官的司法调研能力,市法院承担并完成最高法院十大重点调研课题之一《司法民主的价值、进程与实现方式研究》,被评定为优秀课题;全市法院有1个案例被最高法院确定为指导性案例,2个案例被最高法院《公报》刊登,居全国中级法院前列。一年来,全市法院共有14个集体、22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  夯实基层基础。在党委、政府支持下,基层法院面向全国选拔优秀法官16名,招录公务员34名,审判力量得到进一步充实。落实科技强院,285个审判法庭全部实现数字化,并构建网络互通、数据集中、资源共享的办案信息系统,有效服务基层审判。加强监督指导,继续推行“一审中心主义”,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去年,全市基层法院办结案件110582件,同比增加6.13%,全市法院82.64%的案件在基层法院办结息诉。坚持定期通报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分析原因,统一司法尺度,严格裁判标准。市法院出台39项审判指导意见,提升基层业务水平。‎ ‎  五、自觉接受监督,有力促进法院工作 ‎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办结市xx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意见19条、书面建议4件;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继续开展“集中走访代表联络月”等活动,走访代表1715人次,邀请代表视察座谈法院工作2196人次,寄送法院工作通报等11160份;邀请代表评查裁判文书、旁听评议及跟踪监督案件1561件。创新联络方式,设立“南京法院”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达2万余人;向全体市人大代表推送手机报,为代表了解法院工作提供高效便捷平台。‎ ‎  自觉接受政协、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市政协通报工作,全市政协开展对司法改革等工作的视察调研859人次;办结政协委员提案9件;邀请政协委员评查裁判文书、旁听评议案件649件,主动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向检察机关开放法院审判执行流程信息,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依法审理抗诉案件,审结21件抗诉案件,其中维持原判8件,改判和发回重审10件,调解撤诉3件。受理检察建议案件31件,立案复查31件,再审8件,再审改判1件。主动向社会各界通报工作,市法院组织召开新闻发布和通报会38场,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市政府和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各位人大代表,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为:制约法院发展的一些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许多改革措施有待深入推进;办案数量不断增加,保持审判工作良性循环的压力更加突出;少数案件裁判不公,质量不高;少数法官存在对人不亲和、工作不细致、态度急躁生硬等作风问题;少数法官不遵守审判纪律,司法不廉洁的问题依然存在;部分法院案多人少、人才流失等问题更加严重,法官持续超负荷工作,身心健康堪忧;部分基层法院审判法庭建设任务尚未完成,基本的审判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等等。对此,我们将立足自身,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  XX年全市法院主要任务 ‎  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一年,人民法院的任务将更加繁重,人民群众对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要求更高。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xx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投身法治南京建设,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南京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  一是扎实稳妥推进司法改革。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司法改革的一系列重大措施,稳妥开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科学合理确定中基层法院法官员额,将审判权赋予优秀法官行使。落实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办案制,强力推进院庭长办案。继续深化阳光司法,完善办案信息查询系统,确保审判执行活动实时公开,全程留痕。推进立案制度改革,依法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以保障群众依法参与、监督司法为重点,继续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 ‎  二是着力提升公正司法水平。完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机制,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规范庭审行为和司法裁量权的行使,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建立法官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法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明确责任认定标准和问责程序,筑牢公平正义和防范冤假错案的防线。完善法官与律师之间公开、规范的交流沟通机制,推进法律共同体职业道德建设。‎ ‎  三是积极参与依法治市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决定》和市人大的《决议》,立足司法实践,围绕经济改革、社会治理、民生保障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司法的服务、保障、规范、引导作用。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探索行政一审案件跨区集中管辖,维护公民权利,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敞开法院大门,邀请更多群众走进法院,加强司法宣传,定期发布典型案例,推行法官以案释法,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  四是切实强化司法服务功能。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内涵和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南京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积极参与“平安南京”‎ 建设,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商事案件,促进和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依法审理知识产权纠纷,加大保护力度,降低维权成本,服务创新发展;成立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庭,加强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依法妥善办理婚姻家庭、食品药品安全、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权益案件,继续提升诉讼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  五是不断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坚持以法官为中心,科学配置审判资源。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培育公正、严明、亲和、耐心的司法作风;以提升裁判能力为重点加强培训工作,着力提升法官公正司法能力。强化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健全完善廉洁司法制度,严查重处违法违纪行为。继续重视基层法院建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完善法官履职保障机制,努力解决基层法院人才流失加剧、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审判法庭建设滞后等困难。‎ ‎  六是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审判执行和司法改革等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认真办理审议意见建议和提案。主动接受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  各位代表,人民法院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法院将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努力完成本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以更加扎实的工作接受全市人民的检验,以更加优异的业绩让全市人民满意!‎ ‎  2020年精选法院工作报告范文(三)‎ ‎  各位代表:‎ ‎  现在,我代表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  一、法院工作 ‎  ,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下,全市法院深入贯彻市委七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市八届人大会议决议,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的工作主题,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  (一)以执法办案为首要任务,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和审判效率 ‎  依法受理各类案件40584件(含旧存1040件),审结39031件,综合结案率96.2%。二审发改率0.53%,为全省最低。结案标的额为23.1亿元,同比上升8.5个百分点。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877件,做出有罪判决4213人,结案率98.5%。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正确把握宽严的范围和幅度,使刑事案件的量刑更加规范。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及死刑423人,占10%。判处拘役、管制、缓刑、免予刑事处罚及单处罚金刑2376人,占56.4%。宣告无罪2人。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依法审结民商事一审案件25771件,结案率95.8%,解决诉讼标的额近11亿元。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支持监督依法行政。审结行政一审案件182件,结案率100%。办理行政非诉审查与执行案件530件,执结标的额185万余元。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作用,维护司法权威。审结各类再审案件854件(其中减刑、假释案件693件)。发挥执行工作职能作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和“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执结各类案件6822件,执结率97.7%,同比上升3.5个百分点;执结标的额10.6亿元,同比上升39.5个百分点。加强立案信访工作,保障合法诉求。日常接待当事人上访XX人次,院长接待日接访690人次。办结市人大、政协等上级机关交办、转办的信访案件38件,办结率100%。开展了“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对12月31日前尚未息诉罢访的186起信访积案进行了集中清理,现已办结160件,办结率86%。已办结的信访积案中,息诉率达到81%。‎ ‎  (二)以司法为民为最高追求,努力提高服务意识和工作水平 ‎  把服务大局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贯彻落实市委会议精神,结合会议内容研究谋划法院工作要点,努力使审判工作与市委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同步。制定了《关于为大庆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对全市法院服务大局工作进行了有力的指导和推动。开展了“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 活动,法官参与走访500余人次,走访企业80余家;向机关企事业单位提出司法建议300余项,其中有210余项被相关单位采纳。对涉及我市重点项目、重大在建工程、特殊群体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为大庆市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优良的司法保障。把人民满意作为检验工作得失成败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和谐审判、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对有条件的民商事、行政以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尽可能地使用调解、协调、和解的方式来处理,民商事一审案件调撤率达到85%,同比上升9.7个百分点;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占84.8%,行政案件以协调方式结案的占45.1%,执行案件和解率达到36.1%。按照市委的要求和部署,不断完善“六调联动”机制,加强人民调解窗口和法律援助窗口建设,使近千件纠纷通过诉讼外渠道得到解决。全面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收诉讼费328.2万元,指定辩护83人次,发放司法救助专项资金145万余元。‎ ‎  (三)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保障,努力提高法官素质和职业形象 ‎  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组织法官认真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三个至上”重要思想和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科学内涵,增强了对司法大局观、司法能动性和司法人民性的理解与认同,牢固树立了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理念。制定了多类别、多层次的教育培训规划,组织法官参加续职培训及各类专项培训共计11期421人次;以文书讲评、庭审观摩、岗位培训等方式培训法官900余人次,增强了教育培训的有效性和实用性,两级法院有10人完成了在职研究生的学历教育,有19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坚持“干净、干事”的用人原则,落实上下级法院法官双向挂职锻炼和专家型、复合型法官重点培养工作,并在市委的领导和市政府的支持下,通过公务员考试、公开选调法官、引进人才等方式招录工作人员80人,健全完善了选人用人的体制机制。加强纪律作风整顿,把纪律作风建设与治庸、治懒、治散紧密结合起来,注重从具体事情抓起,从典型事例抓起,机关面貌焕然一新,队伍战斗力进一步增强。推进法官廉政建设工程,设立了专职廉政监察员办公室,负责日常的质效监督考评工作;开展了“万件案件大评查”活动,对以来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等六类案件进行了严格评查,针对发现的实体和程序问题制定了切实的整改措施;加大了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处理违法违纪人员4人。‎ ‎  (四)以规范管理为主要抓手,努力提高管理层次和司法效能 ‎  深入开展“司法管理年”活动。在审判管理方面,完善了《审判流程管理期限控制标准》、各类案件审理操作规程等16项制度,加强了审判流程管理;设定了一审发回重审率、生效案件改判率等十余项评价指标,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法官业绩,加强了审判绩效管理;定期开展庭审考评和法律文书评查,建立起常态化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加强了审判质量管理。在队伍管理方面,设计岗位规范121个,开展了岗位工作纪实,实现了对岗位履职情况的全面记录和综合考评;对工作绩效进行季考评季通报,年终按序列排名,考评结果与立功受奖、学习培训、晋职晋级紧密结合,产生了积极的激励约束效应。在政务管理方面,继续开展重点调研课题研究,围绕司法管理改革、适用法律情况和当前社情民意确定重点调研课题14个,充分发挥调查研究服务司法决策、服务科学发展的基础作用;全面提高宣传层次和水平,在省市新闻媒体开辟了“审判传真”等4个专栏,在各级新闻媒体发稿2027篇,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全省三项重点工作暨司法管理年活动推进大会”在大庆市召开,市法院规范化管理的经验得到了省法院的充分肯定。‎ ‎  (五)以接受监督为基本途径,努力推进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 ‎  全市法院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专项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及当事人代表座谈会24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和跟踪参与执行案件46件。及时全部的办结省、市人大督办案件25件。受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59件,审结37件,其中改判、发回和调解21件。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参与度,全市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725件。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针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文件形式回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3件,并针对反馈的各类问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审判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就两级法院存在的不规范环节和不透明程序进行整改,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  ,全市法院共有16个集体、15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市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市法院民二庭被最高人民法院、共青团中央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让胡路区法院邢海东同志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清积工作先进个人”。上述工作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在此,我代表全体法官及工作人员向各位代表、委员、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 ‎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两级法院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在服务大局方面,把各项工作放在经济社会的大局中去谋划、去思考的意识还需加强。二是在审判工作方面,上诉率较高以及隐性超审限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在人员素质方面,部分法官不适应审判工作新形势的要求,司法观念滞后,工作方法简单,不善于辨法析理、细致耐心地做群众工作,个别案件久审不结、久调不结、久执不结,人情案、关系案仍有发生。同时信访压力大、法官配置不合理、精英化法官数量严重不足仍然是制约法院自身发展和影响司法公信力的主要矛盾。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  二、XX年工作意见 ‎  为卓有成效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建设,XX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xx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的工作部署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做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高度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高度关注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需求,高度关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新问题,以更新的理念、更强的能力、更高的水平、更好的形象做好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实现结案率、执结率、调撤率稳步上升,上诉率、二审发改率、信访发生率逐步下降的“三升三降”工作目标,为大庆科学和谐跨越发展和城市现代化建设,为实现市委提出的五年翻一番的目标,提供更全面、更有力、更优质的司法保障。重点推进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能动司法方面取得新突破 ‎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指示。认真负责地向党委、人大报告工作,主动汇报在队伍建设、审判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举措和突出问题,寻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有关部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及时办理党委、人大、政协交办的事项以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按照人民法院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高度统一的要求,坚定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延伸审判职能,积极能动司法,努力做出对党负责、让人民满意的工作业绩。‎ ‎  (二)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在促进发展方面取得新突破 ‎  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及时了解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全面把握市委中心工作和重大战略部署,主动学习、认真贯彻、积极落实,使司法审判始终贴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对个案或类案的剖析和对日常审判执行工作态势的研判,了解各种可能危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政策风险,及时向党委、政府和相关企业提出对策建议。坚持司法为民,全面落实各项司法便民措施,切实做好风险告知、诉讼指导、判前释明、判后答疑工作,注重化解矛盾纠纷、理顺群众情绪、促进和谐稳定。‎ ‎  (三)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在案件质效方面取得新突破 ‎  在确保案件质量和效果的前提下,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严格落实审判流程管理、审理期限督办和通报制度,形成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新机制。落实全面、全程、全员调解的措施,尤其要加大立案和庭前调解力度,实现调解结案率和服判息诉率的稳步上升。推进“六调联动”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多元机制、多元方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和“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活动,确保当事人诉讼权益高质高效地得到兑现。‎ ‎  (四)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在队伍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 ‎  积极开展“信念理念观念”教育,使法官坚定政治信念,坚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司法核心价值观。开展以“激发工作热情,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工作落实”为主题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度和满意率。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注重运用“四看”‎ 标准,从履行职责、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对待名利等方面考察干部。加强廉政建设,重点规范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环节,加强对审判执行权的制约;贯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保持对违法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形成有效的自律、防范和惩戒机制,努力使两级法院风清气正、积极向上。‎ ‎  各位代表,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将进入新的发展战略机遇期,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全市两级法院将在市委领导下,虚心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加注重科学发展,更加注重保障民生,更加注重服务大局,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把握新机遇,应对新挑战,解决新问题,振奋精神,真抓实干,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更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九十周年!‎ ‎  2020年精选法院工作报告范文(四)‎ ‎  各位代表:‎ ‎  现在,我代表纪检组监察室向大会报告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大会的同志提出意见。‎ ‎  以来,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按照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坚持“重点工作抓创新求特色,难点工作抓推进求突破,经常性工作抓巩固求提高”的工作思路,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  一、上半年工作简要回顾 ‎  (一)认真搞好警示教育培训 ‎  市中院连续两年举办了全市法院廉政警示教育培训班,通过领导授课、观看录像、学习讨论、参观反腐教育基地、廉政宣誓、签字承诺等方法,分两期对全市法院 ‎ 190余名从事审判和执行的干警进行了培训。一是领导重视。崔存利院长两次到会指导工作,常务副院长刘志亮亲自进行动员。市纪委领导及市中院副院长陈延青,纪检组长蔺贵亲自进行讲课。二是重点明确。参加廉政警示教育培训班的人员都是审判一线从事审判和执行的院、局、庭领导及审判执行人员,都是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三是联系实际紧密。培训内容紧密结合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用干警身边的人和身边的事教育大家。四是形式灵活。不仅安排了讲课,看光盘,而且还组织参观张家口市沙岭子监狱(市反腐教育基地),实地感受服刑人员教育、生活改造的全过程。培训结束时组织了隆重的廉政宣誓和签名承诺活动。五是组织严密。白天授课,晚上看光盘,平时课余时间组织讨论,写学习体会,使大家在有限的时间内,接受更多的教育。六是封闭式培训,军事化管理。每天从起床、就餐、上课到晚上讨论、点名、就寝;从着装到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从课堂教育每天点名到课外参观走路排队,全部实行军事化管理。七是严格考试。现场考试了“五个严禁”和“四条纪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掌握情况,每人都上交了自己亲自撰写的学习体会。同时,我们还加强了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制作了38块有教育意义的警示教育牌,对全院干警进行了党规党纪知识考核,对5名初任助理审判员和4名新任审判员进行了廉政谈话。‎ ‎  (二)进一步强化监督的制度性建设 ‎  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廉政监察员制度,我们专门组织人员到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考察,在学习借鉴他们的经验基础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在审判执行部门设立了10名廉政监察员,明确了廉政监察员的6条主要职责、4条责任和义务及3条奖惩办法,制定了23项考核细则。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廉政监察员每季书面报告一次本部门情况,每年要就本人履行廉政监察员职责的情况向本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述职,年未结合《市中院机关人员岗位目标考核细则》,从廉政教育、制度建设、权力监督、信访举报及其他五个方面对廉政监察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实行一票否决制,凡被评为不称职的,取消院内其他评先资格。这一做法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臧胜业专门作出批示,给予了高度评价。臧书记的批示是:“张家口市中院的做法很有好处,一方面可以保证依法公平、公正审判;另一方面将避免干部少犯错误,一举两得”‎ ‎。同时,加大对瑕疵案件的评查力度,10月19日至23日,在市中院各业务庭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人员重点对中院各业务庭63名审判、执行人员审、执结的125件案件进行了评查。被评查案件依照每位审、执人员2件的标准,随机自所有审执结的案件库中抽查,在被评查的125件案件中,无瑕疵案件68件,存在瑕疵问题案件57件,瑕疵问题案件占评查案件数的比例为45.6%,比评查瑕疵率降低了30.1%。期间,抽调人员对各县区法院至审、执结的部分案件进行了评查。每个年度刑事、民事、商事案件各抽取3件,行政、执行案件各抽取2件,共评查案件611件。通过评查,共发现问题1438件次,立案方面的问题333件次,占问题的23.1%;实体方面的问题17件次,占1.2%;程序方面的问题211件次,占 14.7%;执行方面的问题71件次,占4.9%;归档方面的问题556件次,占38.7%;其他方面的问题32件次,占2.2%。‎ ‎  二是强化外部监督。6月份,聘请了37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评议员及社会各界人士为我院的“特邀司法监督员”。“特邀司法监督员”的权利:一是当面制止或者以口头、电话、书面等形式向本院领导或上级法院检举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吃请、收礼、受贿等不廉洁行为、滥施强制措施等违反审判纪律的行为;二是制止或检举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2页上一页12干警耍特权、欺压群众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三是向法院领导检举干警以权谋私,违法办案或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四是对法院工作提出批评、意见或建议。同时,为司法监督员制作了通行证,他们可以直接到各审判庭旁听案件审理。市中院还把中层以上干部的办公电话、手机号码制成了通信录,向司法监督员们发放随时接受监督。‎ ‎  三是强化对基层法院的 ‎  监督。结合全市法院实际,制定了《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巡察工作的暂行办法(试行)》。成立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明确了4条巡察内容、5条巡察办法、3条巡察责任和3条纪律要求。《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巡察中发现被巡察法院没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在全市法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发现被巡察法院干警有违法违纪现象的,必要时市中院纪检监察部门可直查直处;对不配合巡察组工作,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对主要责任人在全市法院范围内进行通报。‎ ‎  四是强化对法官社会交往的监督。为进一步规范法官及工作人员与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业内外交往活动,制定了《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法官及工作人员与律师交往的规定》,明确了法官及工作人员与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交往必须严格执行《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院“五个严禁”‎ 和省委政法委“四条纪律”,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或法律工作者进行不正当交往等7条规定。‎ ‎  (三)加大对落实“五个严禁”和“四条纪律”的督导检查力度 ‎  “五个严禁”和“四条纪律”下发后,我们按照院党组要求,将这些内容制作成牌匾悬挂在中院每个审判庭和窗口庭室,并在办公楼大厅屏幕上来回滚动,将具有录音接听功能的举报电话号码及电子邮箱地址张贴在审判大厅醒目位置上,并将其在“两报、两台”上刊登、播放,向社会公开承诺,24小时接受举报。制作印有“五个严禁”及“四条纪律”内容的监督卡余份在立案大厅向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发放,编印了《廉政与效能建设制度汇编》发至中院全体干警和基层法院党组成员,制定了查处违反“五个严禁”案件操作规程。分3次在全市法院开展了以国庆安保和“整治庭审纪律和庭审行为,树立人民法官良好形象”为目的的明查暗访活动。先后派出15个督导检查组,通过实地检查、个别抽查等方式,对45个法庭,300余名干警工作日中午饮酒、上下班时间、着装、庭审纪律、卫生状况等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活动。并以信息简报的形式,将每次明查暗访情况及时向全市法院进行通报,全市法院都受到极大的震动。‎ ‎  (四)认真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  截止目前,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录音电话、电子信箱、行风热线共接收接待来信来访38件,其中,市中院纪检组监察室直接立案调查处理15件,下转23件,上报上级要结果案件5件,对3个基层法院提出了做好上访人息诉罢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  (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  中院纪检组监察室工作情况汇报 ‎  按照院党组的统一部署和“一岗双责”要求,对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完成时限和评价标准,逐级签订了遏制违纪违法案件责任状。责任书中明确规定:“下属出现职务犯罪,直接领导引咎辞职”。一纸责任状使各级法院领导感到了压力,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 ‎  信息简报和其他工作也都有了较大提高,截止到9月份,市中院纪检监察信息简报上稿量在张家口市纪检监察网市直单位排名第二,受到了市纪委的通报表彰。‎ ‎  七、以“两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  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开展了“三查三比”活动。一查人员到岗情况,比纪律。严格上下班制度,按规定认真填报签到表,不定时检查人员到岗情况,比一比谁纪律遵守的好;二查平时工作情况,比作风。查电脑使用情况,看有无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等违纪行为,比一比谁的工作作风更好。三查着装情况,比面貌。查工作时间着装是否规范,比一比谁的精神面貌好。形成了一种比干劲、争一流、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  2020年精选法院工作报告范文(五)‎ ‎  各位委员:‎ ‎  现在,我就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以来的法院工作情况以及2005年工作意见向大会报告,请予协商。‎ ‎  2004年主要工作情况 ‎  2004年,我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中心任务,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做到“执法抓队伍、办案抓纪律、裁判抓公正”,使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进展,为优化我市法制环境做出了新贡献。全年共审理办理各类案件1583件,审结执结1475件,未结108件,结案率达93%%,解决涉案标的额达到11021万元。‎ ‎  一、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各项审判工作。‎ ‎  1、“大立案”工作全面开展并取得了新起色。如由立案庭的程序法官对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审判程序进行全方位的监督;避免实体审判法官接触案件当事人,由不进行案件实体裁判的程序法官接待案件当事人和律师;充分地利用大立案繁简分流和集中进行庭前准备的功能,开展统一审查立案送达、庭前调解、由立案庭对案件的整个运作过程进行审限监督跟踪管理;实行“四排定”‎ ‎,既按顺序排定审判员、书记员、法庭、开庭时间,并在电子显示进行公告;对案件进行快速裁决等等。全年快速裁决案件62件,已占全院民事案件的10 %,逐步体现出了大立案缩短诉讼周期,降低诉讼成本,方便群众诉讼、有效抵御执法“病毒”等优势作用,引起了上级法院的关注。中院立案庭和全州十二个县市法院的有关领导还在我院举行了“红河州法院立案工作观摩现场会”。‎ ‎  2、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今年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250件467人,已结案件247件462人,未结3件5人。结案率达99 %,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0.8%。‎ ‎  在刑事审判中坚持依照从重从快的原则,依法严厉惩处了一批犯罪分子,特别是公开审理了一批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面大的恶性案件。对415名被告人处以刑罚,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24 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审结“两抢一盗”案件99件,判处此类案犯201人。根据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以及打击高科技犯罪的紧迫性,判处贪污挪用公款的王文、任爱华等案犯、判处红河州首例窥探密码伪造储蓄卡盗窃存款案以及石勇金融凭证诈骗案。同时,本着“从快”的原则,不断加大简易程序适用率。在221件公诉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了76件,适用率达到34%。另外,针对自诉案件取证困难、矛盾易激化的特点,对自诉案件开展了调解工作,自诉案件(收27,结25件)调解2件,调解率达到了8%以上。全年依法对40名未成年人从轻、减轻判处刑罚(其中含在校生一名)。根据“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以案释法力度,以公开开庭、召开宣判大会等形式,延伸审判效果,开展法制教育。‎ ‎  3、依法调节民商事关系。今年共审理民商事案件921件,诉讼标的额4673万元。已审结民商事案件880件,结案率达96‎ ‎ %。未结41件。今年民事审判主要有五方面特点:一是效率意识明显增强。民商事审判简易程序适用(581件),适用率达到95%。二是调解力度进一步加大。以维护稳定为原则抓好案件调解,判决处理595件,调解处理166件,民事案件调解率占判决率27%。如小龙潭地区的相邻权纠纷案件,由于地理特点已产生恶性事件萌芽,我院受理后,做了大量工作,在开庭前,办案法官干警上门做工作,最终使多起案件顺利以调解方式结案。三是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如及时审理涉及国企改制相关案件,展开对非公经济的考察调研,审理了我市首例商品房缩水案件等。四是司法救济成效明显。共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案件金额41件,金额达到20万余元,实现了“让有理没钱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的承诺。‎ ‎  4、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共办理执行案件390件,执结327件,未结63件,执结率达84 %。我院在执行工作中积极主动争取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的支持,适时地开展执行工作统一行动,全面实行规范化执行,使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并用足用好强制措施和法律赋予的其他手段,讲求执行艺术,对裁决权与执行权分离使用等。开展“执行会战”活动,集中力量突击执行。执行标的额达到 6140万元。较好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工作正逐步走向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今年10月,市人大专门到法院检查执行工作后,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  5、积极开展行政案件审判。新收行政案件2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 ,上升29%;已审结21件,未结1 件,结案率达 95%。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4%。在行政审判工作中,针对行政机关在《行政许可法》颁布前的行政行为存在问题较多的情况,严格依法办案, 坚持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公正。如判决被告市交通撤销其行政行为、判决市城建局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判决维持公安机关的决定等等,既保障了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正常秩序。‎ ‎  6、继续加大审判监督力度。设立“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作为案件质量检验部门,并设办公室在审判监督庭,管住案件“出口”质量 ,对案件审理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严密监督。运用“细阅卷、严把关、快督促、快反馈”的原则,坚持对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进行评析,发挥了人民法院的内部监督机制作用。今年共评查案卷405件,查找各方面问题 项,并及时责成主办庭进行了处理。全年审理再审案5件,审结5件。结案率达 100%。‎ ‎  7、全年共办理司法鉴定132件,办结132件。办结率达100%。与去年同期相比,收案率、办结率都上升10%。‎ ‎  8、办公、计划装备、法警、纪检监察、政工人事等司法政务后勤服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院领导把还归前两年我院基本建设欠款问题提上议事日程并经常商议。四处奔走,多次向省、州、市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积极反映实际困难,并竭力恳请各方给予支持、援助,对解决欠款问题作了极大地努力。2003年特别是2004年来加大归还欠款力度,共归还欠款80万元。同时又增添了20多台电脑等现代办公设备。法官干警期盼的“法苑小区”住房也动工破土。‎ ‎  二、工作中的主要做法 ‎  (一)、以实施“云岭先锋”工程为契机,努力建立公正司法保障机制 ‎  今年里,在总结过去队伍建设和审判管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了规范化管理考核制度,使全院从立案、审理到申诉、执行,从行政管理到思想政治工作,从每个部门到每个岗位都有目标任务和制度约束,从而将法院的全部工作纳入了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  1、以实施“云岭先锋”工程为契机狠抓队伍建设。认真完成“云岭先锋”工程试点任务。在市委的关心和爱护下,我院被定为开远市实施“云岭先锋”工程试点单位之一。并在此项工程中担负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把我院建成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服务型、效率型、廉洁型“六型机关”的光荣而艰巨任务。我院及时召开党组会进行了专项研究部署,成立了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挂帅,切实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制订出实施方案,明确开展此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工作任务。做出了工作步骤安排和定出具体措施。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确定在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执行局、办公室的九个岗位上设立“党员先锋岗”。以此保证让我们党立党为公、立党为民的宗旨在司法审判过程中得以实现。使司法为民在我院成为一项有鲜活政治生命的实业,而不成为空洞苍白的口号。‎ ‎  2、抓教育、查问题、搞整改、强素质、树正气。认真树立三个信念:我是党员,向我看齐;热情服务,司法文明,提倡高尚的司法礼仪,更快更好优质高效完成审判工作任务。结合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活动,不断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院党总支被评为市直机关工委的先进党组织。主要做法是:‎ ‎  抓好学习,筑牢根基。进一步完善了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制度,定期下发学习提纲,明确学习重点。掀起学习贯彻“两个条例”和宪法修正案的高潮。法官干警们写下了学习心得346 篇。‎ ‎  狠抓教育,增强干警廉政服务意识。号召法官干警以全国法官十杰为榜样,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做到“情系于民、权用于民、利谋于民”。‎ ‎  查摆问题搞好整改。认真组织开展了文明创建等一系列活动并狠抓落实,全院干警全部进行了问题查摆,并结合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 ‎  严格了执行。全体法官干警都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书,增强了压力感和紧迫感。一年来对1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1人给予了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做出深刻检查。‎ ‎  队伍管理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培养了干警良好的司法品质和现代司法理念,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涌现出了一大批爱岗敬业,廉洁奉公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干警。据不完全统计,今年班子成员和全院干警累计拒礼拒贿拒请达到 余次,金额 万余元。州、市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对我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社会各界群众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如我院指导人民调解的工作成绩显著,被授予红河州“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的称号,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受到了市委检查组的好评,立案庭还被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  (二)、 立党为公溶于执法,司法为民落到实处。法院工作与老百姓的利益息息相关,执法为民在法院显得尤其重要。我院强化法官干警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亲民的意识。力求通过全部司法活动,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各项合法权益,有力维护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通过全部审判活动,充分体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特征: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贯彻于法院的工作实际,使公正文明司法之风展现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如年初依法为民工讨工钱,捐物捐款送往贫困户家中。‎ ‎  (三)、努力创建服务型法院。创建服务型法院是人民法院根本性质的要求。 多次学习、动员 法官干警正确认识法院的服务功能与中立裁判原则二者的协调统一关系。 积极开展了“为民、便民、利民”的活动,大大节省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如确立“首问责任制”。在审判中将过去的“职权主义”改变为现代的“当事人主义”‎ ‎。尊重案件当事人的权利和真实意思表示,高度重视诉讼调解工作,坚持多调解少判决,减少和降低民事纠纷的对抗性。‎ ‎  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多次开展或与市司法局联合开展法制宣教活动。选派专人负责到各村基层调解委员会指导和帮助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与市妇联、市检察院联合组团到监所对服刑犯人开展法律咨询解答等帮教活动,全年对我院判处的罪犯进行信件回访50余封。各业务庭审判人员在院领导的带领下,到重点企业送法上门,提供法律帮助,征集企业对法院的意见和建议。结合行政审判新特点到部分行政机关走访,分析发案原因和应注意的问题,以促进依法行政。法官摒弃就案办案的思想,力求在办案中发现、研究新问题。对于当事人或其他相关部门因为法制观念较弱、制度不严等原因导致利益被侵害的,我院当即发出司法建议,帮助其改进工作、防范风险。担任法制副校长的法官干警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数量上升的现状,多次到学校为师生们上法制教育课,受教育人数达到2500余人,受到广大师生的热烈欢迎。‎ ‎  努力做好涉法上访工作,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使我院信访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为更好地做好群众接待工作,设置信访接待专用场所,并安排资深老法官专门负责处理群众来信和接待来访,对信访中提出的问题给予及时答复,杜绝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推诿扯皮、久拖不办等现象发生,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使来访群众有问而来,满意而归。‎ ‎  (四)、积极创建学习型法院。我院将加强学习作为提高队伍素质的制动点,以保证队伍素质始终能适应形势的需要。要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在学习中做到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带头总结,谋求新思路,闯出新做法,最终在全院形成“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风气,为建设学习型社会做出表率。以提高学习力为基础,增强广大法官干警终身学习的自学性;以提高服务力为根本,进一步增强法官干警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以提高审判力为中心,进一步增强法官干警能力本位的意识;以提高创新力为目标,进一步增强法官干警的创新意识。法官干警的学习力得到了明显提高,创新力受到了极大的激发,司法为民的意识进一步强化,法院的社会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实践证明:建设学习型法院是支撑基层人法院建设的坚实栋梁。‎ ‎  如26名法官参加由州中院主办、滇南律师所协办的法律专题讲座,聆听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诉法教研室主任、博士生导师陈卫东教授,黎建飞副教授讲授刑诉法程序与证据、劳动争议与仲裁有关法学内容。‎ ‎  针对案件数量逐年大幅度上升、法院案多人少的实际,以“人才+管理”的现代理念去积极应对。注重更新司法理念,改革审判方式,坚持走提高法官素质的是现代化法院发展的必由之路。如积极选派法院的优秀审判干部到农村基层挂职锻炼,选送优秀法官到州中院跟班学习。‎ ‎  (五)、注重培育先进的法院文化。先进法院文化是一面旗帜,是凝聚法官干警力量的有效粘和剂,能够产生强大的凝聚力和创造力,它对法院干警的思想、道德修养具有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院领导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牢牢抓住公正司法、文明司法两个重点,积极培育先进法院文化。如在精神文明单位创建过程中,我院以学做广播体操、练太极拳、学习推广普通话和举行的“春节联欢会”、“党旗红,先锋颂”七一联欢晚会等形式,在我院发扬党的先锋队精神,倡导法院先进文化。使我院的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到一个新水平,呈现出了文化兴院天地宽的景象。充分利用工余文化娱乐活动来教育、关心、爱护法官干警,竭力引导好法官干警的文化生活,激发了法官干警为审判事业、为实现公开、公正的司法目标积极拼搏的强烈愿望,努力把全体法官干警培育成为一个具有强烈职业自豪感和荣誉感、政治可靠、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群众拥戴、才智超人的特殊社会群体。‎ ‎  (六)、强化反腐败斗争紧要性,营建廉洁型国家审判机关。紧紧围绕法官干警反腐败素质的提高,抓住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特点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情,抓住带有倾向性的问题,除对易发生违法违纪的部门和环节,对重点人员和重点岗位进行教育和管理外,还根据反对腐败,人人有责的现时状态,制定措施,挤出时间,经常性地展开教育活动。如组织全体法官干警每周观看《县委书记杜保乾的贪之路》等大要案的警示教育录像片,使法官干警能够警钟常鸣,不断增强广大干警廉洁反腐的思想意识。并结合观看警示教育纪实录像片写出了切身感受到的心得或体会,纷纷表示要树立“反腐斗争局外无人,廉洁勤政重在自身”的观念,切实有效防范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努力把开远市人民法院建设成为人民群众放心、满意、信任、崇敬的廉洁型国家审判机关。‎ ‎  开展了“转变作风年,狠抓落实年,加快发展年”主题活动,以进一步加强我院机关作风建设,树立新时期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如积极执行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禁酒令”,将“禁酒令”印制成卡片,及时发放。做到法官、干警人手一卡,随身携带,便于全体干警能认真遵照执行。‎ ‎  (七)、切实提高审判业务技能 ‎  如积极开展业务技能竞赛,还邀请州中院、市人大、市政协、市总工会和市司法局的有关领导和业界专家做竞赛活动评委,对参赛案件逐件逐项做出严格点评,对全院法官干警的审判、执行、记录等业务技能进行检验。针对书记员在大立案工作格局下书记员集中管理的现状,同时注意到书记员素质对案件质量的作用和影响,强化书记员业务培训。以提高书记员整体素质,优化法庭记录,保障各类案件质量。通过培训,加强了书记员的责任心,提高了书记员的综合素质和办事能力。努力提高法律文书质量。切实针对某些裁判文书上出现的语言用字、标点符号、版面设计、用印等方面的问题开展了规范法律文书写作、评选优秀法律文书的一系列活动。‎ ‎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资金严重紧缺未能缓解,“负债累累”包袱依然沉重。‎ ‎  (二)审判任务与警力、资金失去比例。‎ ‎  (三)执行工作严峻形势未能彻底缓解。‎ ‎  (四)重实体轻程序现象在少数案件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同比上诉案件略有上升。‎ ‎  (五)个别干警的言行离党和人民的要求仍然有一定差距。‎ ‎  (六)法官干警的调研能力等整体审判理论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 ‎  2005年工作打算 ‎  2005年我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增强五个方面的执法司法能力的要求,以“公正与效率”‎ 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基点,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以人民法院基层建设为基础,以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为保证,做好四个坚持,即坚持依靠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坚持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坚持注重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坚持不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增强六种能力,即增强惩罚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增强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能力,增强依法处理矛盾纠纷,保障社会和谐的能力,增强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增强在司法领域保障人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增强正确适用法律、公正高效司法,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能力。‎ ‎  在新的一年中,我院要通过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使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得到一体遵从和公正高效的适用,及时处理人民群众通过诉讼途径表达的利益诉求,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决制裁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保护。坚决依法惩罚犯罪,依法妥善处理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保证整个社会的协调与和谐,为依法执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  要继续营造浓厚的学习风气,树立学习则强、学习则胜的理念。引导全院法官全面深入地开展应用法学的研究,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要以蒋庆、宋鱼水同志那样淡泊名利、不慕浮华、执法如山、无私奉献的模范法官形象影响群众、感召群众,要让蒋庆同志“钱不可贪、文不可抄、官不可讨、天不可欺”的人生格言和宋鱼水同志“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工作追求,作我院全体法官干警的座右铭和参照系。以努力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  一、全面推进审判和各项工作,努力为党和国家大局服务 ‎  继续坚持“严打”方针,积极配合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开展专项打击行动,重点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和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腐败分子。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要继续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并定期考察缓刑犯,定时回访少年犯;民商事审判要继续服务于国企改革,妥善解决劳资、房屋、伤害赔偿、土地承包等纠纷,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繁荣;认真处理好婚姻家庭纠纷,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加大行政审判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审判监督工作;在执行工作中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 问题的新方法,不断加大加快执行力度和速度,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能及时实现权利。切实做好立案工作和申诉、信访接待工作;继续依照司法救助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在审判工作上实现法官职能化、诉讼程序化、审判公开化、执行高效化。我们要强化审判质量意识,从抓思想认识入手,明确审判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牢固树立实体和程序并重的观念。‎ ‎  二、强化班子建设与队伍建设,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  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和院领导班子建设,努力将我院建成学习型法院,建立院党组中心学习组制度,抓好政治学习和法官干警职业道德教育,切实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法官队伍纯洁性。‎ ‎  确立“软件”第一的观念。“软件”是人的工作,是基础,是保证。要采取教育、培训、锻炼多种办法提高人的素质,通过学习、创新提高管理水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重点搞好领导班子的建设,重点锻炼培养好一支有力的中层干部队伍,从而全面提升院领导和庭室领导的凝聚力、决策力和战斗力。‎ ‎  完善审判岗位目标责任制,营造公正高效执法氛围,培养法官忠于法律和事实、严肃执法、秉公办案的职业道德观念和遵章守纪、勤奋敬业、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职业情操,全面提高司法能力。‎ ‎  继续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把贯彻 实施“司法为民”的要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落实在“云岭先锋”工程的具体措施里。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法官干警职业道德教育,不断筑造法官与律师的隔离带,杜绝法官与律师的非正常交往。规范院风院纪,在制度落实中将明查和暗访相结合,排查和抽查相结合,树立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  以坚持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抓好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好活动,学习先进典型,弘扬司法正气。按照法官职业化要求,规范队伍的组织管理,合理界定每一类人员职责,最终实现其职责与权利的统一;规范队伍的教育管理,一手抓思想政治教育,一手抓业务知识教育,继续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 ‎  三、深化法院内部改革,确保审判公正与效率 ‎  强化“大立案”‎ 的案件流程管理机制,坚持实行繁简分流、远程立案、快速调解、快速裁判、排期开庭;使审判、执行流程管理环环相扣,全程监控,定期通报;特别要充分认识解决积压案件问题的紧迫性和严重性,规范执行体制,加大执行力度,积极探索执行工作的新方法。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抓改革求实效,注重改革的合法性和改革视角的全面性。‎ ‎  四、积极参与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  结合人民法院审判以及各项工作切实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把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紧密结合起来。并以案释法,搞好传、帮、带,提高人民调解员对各种民事纠纷的调处水平,促进调解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选派德才兼备、富有调解经验的法官,对人民调解员进行规范化的培训、指导。认真履行所担任各校法制副校长职责,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介延伸审判效果,拓宽法制宣教平台。加强“帮教”工作,做好协调疏导,全力遏制涉法上访势头,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200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会议精神的重要一年,我院全体干警要继续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紧紧抓住机遇,通过公正、高效、文明的司法活动,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制裁违法、化解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我市全面快速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