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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7 发布

XX县2020年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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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2020年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实施方案 ‎ ‎ ‎    2020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攻克脱贫攻坚最后堡垒,根据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挂牌督战目的     聚焦巩固脱贫成果任务较重、脱贫难度较大、扶贫信访问题复杂的村和所有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进行挂牌督战。及时掌握各乡镇(街道)工作推进进展,研判形势,协调相关行业部门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和政策支持,督促各乡镇     (街道)狠抓责任、政策、工作三个落实,及时解决制约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突出问题,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确保6月底前脱贫攻坚工作各项问题清零;确保未脱贫人口达到脱贫基本条件;确保在下半年顺利通过国家脱贫攻坚全面普查和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各项任务;确保我县高质量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挂牌督战范围     (一)巩固脱贫成果任务较重、脱贫难度较大、扶贫信访问题复杂的村,共XX个。     (二)XX个乡镇(街道)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共XX个:XX镇XX村安置点、XX镇XX村安置点、XX村安置点、XX乡XX村安置点、XXX街道XX村安置点。     三、挂牌督战内容     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和“责任、政策、帮扶、监管四个不摘”等要求,重点督战以下内容:     ‎ ‎(一)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工作责任和帮扶责任等落实情况。重点督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研究制定目标任务计划、政策落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推进落实情况;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行业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履职尽责情况;选派驻村工作队和结对帮扶干部、组织实施驻村结对帮扶工作以及督促指导驻村结对帮扶工作与检查验收成效等情况(在村级层面,重点督查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组织开展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包括研究制定政策落实和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协调推进落实政策和实施项目,参与到村到户精准帮扶工作等;在户级层面,重点督查驻村结对帮扶工作落实到位和取得成效情况)。     (二)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情况。饮水安全保障方面,重点督查建档立卡贫困户饮水安全达标情况和贫困地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等情况。义务教育保障方面,重点督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义务教育保障,落实贫困家庭学生教育扶持措施和贫困地区教育条件改善等情况。基本医疗保障方面,重点督查基本制度落实,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救助,慢病签约服务和“一站式”结算等情况。住房安全保障方面,重点督查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达标,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等级鉴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进度任务完成,落实危房改造补助发放,自筹负担和危房改造质量达标等情况。     (三)易地扶贫搬迁入住、后续帮扶、管理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等情况。重点督查易地扶贫搬迁实际入住情况;落实搬迁后续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扶持政策情况,重点关注搬迁后发展产业和实现就业仍有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安置区水、电、路、讯、环卫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情况。     (四)贫困家庭劳动力参与产业开发和新增转移就业等情况,无劳动力家庭兜底保障等情况。产业扶贫方面,重点督查聚焦扶贫对象因地制宜实施到村到户产业扶贫,改进和     ‎ 完善产业扶贫带贫益贫机制,精准实施资产性收益扶贫项目,产业扶贫综合服务推进,光伏扶贫政策落实等情况。就业扶贫方面,重点督查组织实施职业教育和就业技能培训,落实就业扶贫各项政策补贴,推进劳务协作,规范管理扶贫公益性岗位,扶持发展扶贫车间等情况。兜底保障方面,重点督查符合条件贫困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符合条件返贫人口及时纳入临时救助,符合条件贫困人口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贫困家庭残疾人扶持措施落实等情况。     (五)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户动态监测和帮扶情况。重点督查建立健全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加强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的动态监测,将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帮扶情况;根据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采取针对性举措,做到及时帮扶,特别是针对当前疫情,紧盯弱势群体中的弱势部分、务工找不到岗位,就业无门路以及产业没有生产资料,个人生产能力差的,聚焦收入和“三保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情况;及时将监测预警和帮扶情况录入全县防贫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做到全程记录、动态管理等情况。     (六)中央和省市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第三方评估、督查暗访和“回头看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对照考核评估督查排查发现的问题清单,结合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重点督查因地制宜制定整改措施、各类问题整改到位和取得实效情况。     (七)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项目实施管理等情况。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重点督查资金投入与现阶段脱贫攻坚工作需要相匹配情况,开展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以及推进整合情况,推进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按照项目库安排使用资金情况,按照政策要求和项目方案及时拨付资金情况,将资金精准用于扶贫对象,对资金使用进行有效管理,按规定对资金项目进行公示公告等情况。扶贫项目实施管理方面,重点督查项目对象精准、资金安排合理、建设设施质量达标、贫困人口获益等情况。     四、挂牌督战方式     坚持“县级主导、部门推动、乡镇(街道)村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级负责。     县级:集中优势兵力,统筹整合资源,强化支持帮扶,确保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着力做好挂牌督战的村、易地扶贫搬迁点帮扶工作;巩固脱贫成果,保障特殊贫困人口基本生活,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确保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稳定脱贫。 ‎ ‎    乡镇(街道)村:抓好脱贫攻坚政策到村到户工作,确保扶贫资金、项目、政策落地见效;实施差异化扶持,及时妥善化解舆情信访,实现和谐脱贫。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要履职尽责,扎实开展帮扶工作。     行业部门:县直行业部门要把挂牌督战作为2020年工作重点,切实承担起行业扶贫责任,负责相关政策项目落实,并加强数据信息互通共享。采取实地了解、视频调度、明查暗访等方式,跟踪分析督战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情况,及时推动解决;发改部门着力抓好挂牌督战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工作进度;教育、卫健、医保、住建、水利、农业、财政、扶贫、民政、人社、残联等部门立足部门职责落实挂牌督战任务。用足用好行业部门政策优势,加大资金、项目和政策倾斜支持保障力度,真正形成合力,确保挂牌督战成效。     五、挂牌督战组织     挂牌督战由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由县委副书记任督战总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总指挥长,联乡包村牵头县级领导要落实所联系乡镇(街道)的督战责任,县脱贫攻坚挂牌督战队伍由县脱贫攻坚常态化联点督导组成员组成。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实际成立脱贫攻坚挂牌督战队伍,并制定专项实施方案。挂牌督战时间为2020年2     月至12月,每月对督战对象开展一次的督导。     六、挂牌督战步骤     分为5个阶段:     第一阶段(2月26日至3月5日):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计划,组织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3月6日至3月20日):挂牌单位按照督战     内容组织筛查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形成问题清单。未脱贫户逐户制定脱贫措施。     第三阶段(3月21日至5月31日):开展问题整改,加大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和帮扶力度,组织项目实施。     ‎ 第四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实现所有未脱贫人口达到脱贫标准,实行已脱贫人口全面排查、整改清零,挂牌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     第五阶段(7月1日至12月31日):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常态化开展筛查,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查漏补缺,顺利通过国家脱贫攻坚全面普查,组织挂牌督战总结。     七、挂牌督战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认识到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开展挂牌督战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挂牌督战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持续保持攻坚态势。选优配强督战队伍,细化督战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列出时间表、路线图,采取强有力措施,调动各方力量,确保所有挂牌单位2020年6月底前问题全部销号。     (二)紧扣短板问题,确保清零到位。挂牌督战领导亲自坐阵督战指挥。各督战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开展常态化督战,全程毫不松懈,按照挂牌督战     要求,采取“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和直奔基层、直接入户了解情况)的方式,紧盯整改关键环节,紧盯难点重点问题,紧盯任务进度,以点带面,进村入户,逐个核查,建立问题和短板台账,并逐一对账销号。督战每月开展一次,采用巡回督战和重点督战的方式进行。督战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每月28日向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度。     (三)强化作风建设,确保成效到位。各督战单位根据每次督战情况,对挂牌单位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性评估。凡因工作开展不力造成突出问题或重大涉贫舆情的,要“黄牌”警告,并进行通报。对于被连续2次“黄牌”警告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由督战总指挥长开展约谈,约谈后整改效果仍不明显的,报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严肃追责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