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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7 发布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健康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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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健康教育制度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控工作,加强我校师生的疫情健康教育,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落实群防群控 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工作。按照依法治教、依法治卫、依法办事的原则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在校党委和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意识到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危害,明确分工,狠抓落实,全面抓好疫情健康教育工作,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学校要把师生健康放在首位,把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摆上重要议程。形成学院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委工作部牵头做好正面宣传和引导,人事处做好教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学生工作处、团委、各系部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各部门、广大教职员工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通过多种渠道切实开展全校师生疫情健康教育 ‎1.编制《致全校师生的一封信》、印发《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防护手册》,告知师生疫情时期不离家、不流动,不提前返校等要求,杜绝交叉传染。‎ ‎2.教务处要把疫情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设立健康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2课时并排入课表,由专任授课老师,帮助学生了解传染病、流行病相关知识和科学防护措施,增强防范意识,掌握基本防病知识和防护方法。‎ ‎3.在每日网络课程之前加播疫情健康教育短视频。‎ ‎4.充分利用橱窗、LED屏、宣传栏、黑板报、班会、讲座、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进行疫情健康教育宣传,切实增强全校师生的卫生防病意识和社会公共卫生的责任感。‎ ‎5.学生工作处、心理教研室要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规范学校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管理;面向全校师生开通心理支持热线,提供网络辅导服务,避免因疫情造成心理恐慌。‎ 三、群策群力做好疫情健康管理工作 ‎1.‎ 远离传染源,做好个人防护。疫情期间劝诫引导全校师生不去武汉和其他已知出现疫情的地区,不去人群聚集的公共服务场所,不食用和接触野生动物,尽量减少探亲访友,避免聚餐聚会。勤洗手,不随地吐痰,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袖肘遮掩口鼻,保持环境卫生和室内通风,必须外出时要正确佩戴口罩(4-5小时更换一次为宜)。‎ ‎2.配合防控工作。全校师生必须积极配合政府机关、学校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访问和入户排查等工作,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晨检、因病缺勤登记跟踪和缺勤复课证明查验等我校健康管理制度,按照疫情报告制度主动向学校报告武汉返榕或来榕人员以及疑似病人情况。‎ ‎3.建立教师常规体检记录。定期组织教职工体检,学校及时了解体检结果,后勤管理处、工会等建立体检情况记录。对身体欠佳的教职工学校给予更多的关爱,对不适宜继续在教学一线的工作人员,合理安排工作岗位。‎ ‎4.教育学生要讲究个人卫生,不共用生活用品。对患有传染病的学生,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治愈前不得到校上课。坚持新生入学体检工作,做好台账。‎ ‎5.落实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处置有序高效。对疫情发生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一旦发生疫情,要有人指挥,有人值班,有隔离、消毒、防护、救护等具体措施和物质保证,执行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控制疫情的发展。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受影响。‎ ‎6.结合专业特色,教务处牵头鼓励各系发挥专业特长,切实有效地开展学生健康教育管理工作。‎ 四、学校医务室要利用校园网络、微信群、宣传栏、讲座等传播方式,根据季节变化和突发状况对全校师生进行传染病、流行病预防知识的教育。‎ 五、师生要加强体育锻炼,培养良好行为习惯和卫生习惯,保证充足的睡眠,合理膳食,提高免疫力;要自觉爱护学校公共卫生设施,后勤部门要定期对公共场所进行消毒,杜绝卫生死角,确保校园环境整洁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 六、要随时掌握当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杜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发生。‎ 七、坚持卫生上报制度。学校一旦发生流行病、传染病等事故,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做到逐级负责、逐级上报,如有知情不报或隐瞒真相等情况,按照相关法规严肃处理。‎ 八、定期研判疫情健康管理工作。由人事处和学生工作处、团委、各系部定期收集教职工和学生情况及需求,上报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召开办公会议,研判疫情健康教育重点,并部署相关工作。‎ 九、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及时、准确发布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防控信息,增强师生信心,提振师生士气;加强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工作,大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十、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