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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7 发布

2020民政局临时救助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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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2020年临时救助工作总结以下是给大家的一篇文章民政局2020年临时救助工作总结。‎ 根据市民政局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2x2020临时救助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工作 ‎(一)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2日,县政府应上级要求发布了《县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当时,临时救助资金被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初始县级基金按照该地区户籍人口不低于2元的标准筹集。县财政预算为每年100万元。‎ ‎2020年4月,根据省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意见的通知》(民政办[2x13号)和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要求,我县于2020年4月14日发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县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县乡两级临时救助制度,规定乡一级一次性救助最高限额为300元,县级一次性救助最高限额为3000元。县级临时救助资金由县财政按照县辖区内户籍人口不低于每年2元(2x2020县财政预算150万元)的标准筹集。乡级临时救助资金由乡镇自行筹集,县级给予适当补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开展“应急救援”试点工作的安排,我县在7月被省市确定为试点单位后,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开展"救急难"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年9月25日(杭政办[2x14号)发布,规定县财政按全县人口每人每年4元的标准安排临时救助(包括“应急救助”)资金(县财政预算为每年2000万元)。‎ 据统计,1月至12月,县级共批准临时救助行动1379项,总支出265.1万元。1-6月县级批准的临时救助资金通过银行社会化拨付到乡镇民政办公室,7-12月县级批准的临时救助资金全部由县级民政局通过银行社会化拨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此外,县级拨出58万元给乡镇审批临时救助补助。其中,县级临时救助如下:‎ 对家庭的临时援助。(1)根据户籍性质,城市家庭63户,农村家庭1316户。(2)根据地域分类,1,379户为当地常住户口,0户为非当地常住户口。(3)根据援助类型,1,371户家庭获得支出型临时援助(包括1,221户非自给家庭获得临时或一次性补贴),6户家庭获得紧急类型临时援助。‎ 临时救济基金支出。(1)根据户籍性质,城市支出142,600元,农村支出2,418,900元。(2)根据资金来源,财政支出265.15万元,福利基金支出000万元,社会捐赠000万元。‎ ‎(2)主要问题 ‎1.随着我国临时救助政策的出台,申请临时救助的对象很多,而县财政资金相对困难,县预算中安排的临时救助资金相对较少,而补助乡镇的临时救助资金相对较少,给县临时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一定困难。‎ ‎2.上级对临时救助支持力度不大,市财政不补贴县级临时救助资金。‎ ‎3.临时救助工作非常繁重,县级没有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使得临时救助工作困难重重。如果要实施精确的救济,特别是如果对所有临时救济对象进行财务检查,工作量将大大增加。‎ ‎(3)政策建议 ‎1.建议对县级临时救助资金给予市级财政补贴。‎ ‎2.建议上级民政部门协调成立县级临时救助组织,并指派2-3名临时救助人员成立该组织。‎ ‎3.建议上级加快引入经济鉴证平台,特别是对临时救助对象的存款、车辆、房产、税收、收入和养老金缴费等信息进行鉴证,真正做到准确救助,确保临时救助资金能够带来更大的社会效益。‎ 二.2020年工作计划 ‎1.按照我县制定的临时救助政策继续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关键是继续实行社会临时救助分配制度,实行上门短信或电话通知,确保资金安全分配,让群众及时领取救助款项。‎ ‎2.仔细识别临时救助对象,逐步实现准确救助。‎ ‎3.对于真正符合“应急”要求的临时救助对象,应按“应急”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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