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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7 发布

救灾处全年工作报告(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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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处全年工作报告 ‎ 提供一篇工作报告,为您提供帮助!‎ ‎ ‎ ‎ ‎ ‎     一年来,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救灾处的指导下,全处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和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三创一办”、“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等目标任务,努力健全全市救灾体系,深化城市减灾社区建设,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全处工作紧张有序开展。‎ ‎ ‎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全力做好应对凝冻自然灾害的工作 ‎ ‎ ‎        2010年12月31日至2011年1月31日,遭受了恶劣的凝冻灾害,给全市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按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为确保凝冻期间困难群众在生产生活上的基本需要,力保我市困难群众、弱势群体能够安全渡冬,滞留人员不受冻挨饿,我处积极行动,扎实开展“抗凝冻,保民生、保生产、保稳定”工作。受灾情况:截止1月31日18时,全市受灾人数62.986万人,公路滞留车辆2947辆,公路滞留人员7633人,延误班次6659次,滞留旅客1490人,倒塌房屋10间,损坏房屋756间,农作物受灾面积44773公顷,绝收面积273公顷,直接经济损失共计2.68亿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1.74亿元,基础设施损失0.6亿元,家庭财产损失0.02亿元,其他损失0.32亿元,全市无重大灾害人员伤亡报告。开展救助情况:截止1月31日18时,全市共救助人数144441人次,其中救助受灾困难群众142125人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和救助农民工(进救助站)2316人次,发放粮食1016吨,发放食品4686件/箱、发放救助现金457.9万元,食用油1.9万斤,发放御寒衣被2.4万余件套,发放煤炭3067吨。‎ ‎ ‎ 二、牢记职责,全力做好防汛救灾准备工作 ‎ ‎ ‎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汛工作的部署和总体要求,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结合民政工作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职责要求,为做好今年汛期的防汛救灾准备工作,预防和减轻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汛期救灾救济工作。‎ ‎ ‎ ‎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把汛期的备灾救灾作为近期民政工作的重点来抓,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建立从上到下齐抓共管、人人有责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共同做好防汛抗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信息管理,确保灾情报告发布到位。要求各区、县、市民政部门发生突发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要在第一时间掌握灾情,及时通报情况,认真开展核实评估,保证灾害信息快报及时、核报准确。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建立救灾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建立救灾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在重大灾害发生前后,及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严格执行预案各项规定。及时转移处于危险区域的受灾群众,帮助和指导当地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及时下拨救灾应急资金,调运救灾应急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在安置期间有饭吃、有衣穿、有临时住所、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医治,灾情基本稳定后,要积极做好受灾群众的心理疏导和抚慰工作,抓紧开展倒损房屋的恢复重建。建立救灾储备库,确保救灾应急物资准备到位;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库,并储备必要的救灾应急物资,联系供货商储备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加强与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做好紧急调度救灾物资的各项准备,确保灾害发生后救灾应急物资能在第一时间启运,第一时间到达灾区,提前将所需生活物资准备到位,切实保障紧急避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 ‎ 三、切实做好全市春荒救助工作,确保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 ‎ ‎      2010年,我市遭遇了百年一遇的干旱天气,全市11个区(县、市)均不同程度的遭受旱灾,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为切实做好冬春期间受灾和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去年11月和今年2月对冬令和春荒期间缺粮人口进行摸底调查,特别是对边远山区、道路不通的乡村进行了重点调查。由于凝冻灾害影响,全市农村困难群众冬春缺粮的情况较往年突出。经统计,全市冬春期间救济108051人(其中:口粮救助83762人、衣被救助9479人、取暖救助人数14810人)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承担的原则,我局会同财政局下拔冬令款1382万元和春荒款235万元,对冬春期间灾民缺粮人口按每人每天1斤粮食,人均二个月进行补助,对缺衣少穿人口及时给予救助,不足部分由各区、县(市)自行补助。对边远山区、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的困难群众,要求各区、县(市)安排专人把救灾款物送到户,落实到人,严禁平均分配,杜绝冒领、代领和优亲厚友现象发生;确保灾民冬春期间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病得到及时医治。‎ ‎ ‎ 四、进一步完善备灾、减灾工作,提高全民防灾、减灾、自救、互救意识 ‎ ‎ ‎    进一步加强备灾工作。在完善救灾仓库管理的同时,进一步扩大救灾物质储备规模,增加救灾物质储备品种,目前全市物资储备的防汛救灾物资有:帐篷300顶、棉被8984床、军大衣3053件、棉衣989件、棉衣(裤)2770套、雨衣500件、蜡烛131440支、毛毯2000床、电筒830支、发电机5台、伸缩帐篷20顶、雨靴189双、雨伞200把、冲锋舟5艇、救生衣100件、高低床70张、抽水机10台、手推车70辆。确保灾害发生后救灾物资24小时内运抵灾区。‎ ‎ ‎ ‎       2011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二个“防灾减灾日”,今年“防灾减灾日”的主题是“防灾减灾从我做起”。市减灾委为推动201来年“防灾减灾日”‎ 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加大防灾减灾工作宣传力度,科学防灾减灾,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5月12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省、市减灾委组织部分成员单位集中到市人民广场南广场进行集中宣传。涉及的市直主要单位为市应急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林业绿化局、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团市委、市红十字会共16个单位,宣传活动的内容主要是宣传如何防灾、避灾、自救等知识,现场咨询群众万余人,红十字会还组织了自救互救演练。5月12日下午,在县开展突发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演练。‎ ‎ ‎ ‎    根据《省综合减灾规划(2007--2015)》和2011年全省救灾工作会议精神,在全市范围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是全面加强社区综合减灾能力建设,提高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和各类突发事件能力的迫切需要。我处于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八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工作的通知》(筑民发〔2011〕143号),要求各区、县(市)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指导、带动社区防灾减灾工作的有序开展,在2011年度要创建至少五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于2011年10月30日前将申报的社区名单及材料送交市民政局救济救灾处。‎ ‎ ‎ 五、全力做好抗旱救灾工作 ‎ ‎ ‎    年初以来,我市降雨量偏小,与多年平均值相比偏少5—6成,旱情严重,受此影响,市部分城镇和农村出现人畜饮水困难,农作物受灾严重,清镇市、开阳县、县、修文县受灾较为严重。截至10月9日,全市受灾人口共计1163756人;饮水困难人口81504人;饮水困难大牲畜23465头;农作物受灾面积85082公顷,其中农作物成灾面积64563.39公顷、农作物绝收面积33112.28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29.8万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99989.8万元,已救济126182人。‎ ‎ ‎ ‎   ‎ ‎ 为全力做好抗旱救灾工作,一是召开专题会,安排布置抗旱救灾工作,及时传达省、市关于做好抗旱救灾工作的指示精神,提高抗旱意识,重视灾区群众生活安排。二是组织市农委、气象局和水利局召开旱灾灾情会商会议,研判旱情发展趋势,研究旱灾救助工作。三是派出工作组到受灾较为严重的开阳县、清镇市、县、修文县查灾核灾,指导抗旱救灾。四是下发了《关于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旱灾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抗旱救灾安排部署上来,积极做好相关救助工作。五是切实加强与农业、水利、气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当前旱情及下一步发展趋势,及时掌握因旱造成群众缺水、缺粮等生活困难情况;六是认真落实各项救助措施、确保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各区、市、县民政部门及时派出工作组深入乡、镇、村指导和协助做好相关救助工作,采取调水、送水、买水、发放生活补贴等方式,确保解决重点优抚对象、敬老院和“五保户”以及饮水特别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七是严格值班带班制度,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群策群力,确保抗旱救灾工作取得实效。八是市各级民政部门已投入929万元救灾资金,投入救灾物资折款87.5万元,用于解决受灾困难群众的饮水和口粮困难问题,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渡过难关。‎ ‎ ‎ 六、全力做好旱灾灾情核查和受灾人员冬春期间需口粮救助调查工作 ‎ ‎ ‎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依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民政部《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旱灾灾情核查和受灾人员冬春期间需口粮救助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9月8日至30日,全市组织开展了旱灾灾情核查和受灾人员冬春期间需口粮救助情况调查工作,经核查,全市受灾人口114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27.6万亩,绝收面积49.7万亩,其中农业经济损失10.2亿元。全市冬春期间需救助人口176870人占全市农业人口9.8%,其中需救助一个月的29943人,需救助二个月的23831人,需救助三个月的43791人,需救助四个月的29436人,需救助五个月的21030人,需救助六个月的28839人,共需救助粮食9032吨。‎ ‎ ‎ ‎   ‎ ‎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核查和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旱灾灾情核查和受灾人员冬春期间需口粮救助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及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旱灾灾情核查和受灾人员冬春期间需口粮救助情况调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一是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布署,会上认真学习领会了相关文件精神,对核查统计涉及的有关表格进行了培训讲解;二是各区、县(市)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周密的调查工作方案,对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农作物受灾和绝收情况、家庭现有粮食、家庭收入、缺粮时段及数量、自救能力等情况作了深入调查了解,并组织村级进行了民主评议,张榜公布,按户填写了《省2011年旱灾受灾情况和冬春需口粮救助情况入户调查表》并建立健全台帐,做到了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三是市相关部门对相关数据进行了会商审核和评估。严格政策界限。在调查工作中,特别注意甄别受灾群众的自救能力,把握了缺粮时段,将外出务工半年以上和在冬春救助时段在外务工作员、非受灾人员、有自救能力的受灾人员排斥在统计范围外。各相关部门对上报调查汇总的数据进行了逐项审核并逐级会商分析。严肃工作纪律。在调查工作中,坚持实地进村入户调查,坚决杜绝了自上而下分配指标,要求民主评议负责人、入户调查人员和审核人均在登记表上签字,在督促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返工。‎ ‎ ‎ ‎(七)积极参与帮扶工作。今年我局计生三结合帮扶点是修文县乡村,为该村落实帮扶资金3万元,帮扶60户计生户发展生产,局帮扶联系点开阳县城关镇、乡共落实帮扶资30万元,抽水机5台。‎ ‎ ‎ ‎(八)组织市社会各界向望谟捐赠。为响应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我处从2011年6月17日至8月4日,组织发动市各界积极向望谟捐赠,帮助灾区群众尽快恢复生产、渡过难关、重建家园。截止2011年8月4日,市共接收社会各界捐赠2736587.9元,其中市级接收1289529.5元,各区、县(市)接收1447058.4元;市级接收衣服1097件,蒸锅1个、绒毯1床、床单1床。此次接收捐赠的款、物全部转交望谟灾区。‎ ‎ ‎ ‎(九)及时中国石油天燃气集团公司旱灾捐赠款。2011年9月8日,中国石油天燃气集团公司向市捐赠抗旱救灾款100万元。根据中国石油天燃气集团公司的捐赠意向,9月26日,我处将中国石油天燃气集团公司捐赠的100万元抗旱救灾资金下拨给开阳县受灾严重的部分乡镇。其中花犁乡15万元、城关镇18万元、乡35万元、乡12万元、宅吉乡20万元。并要求开阳县要尽快将善款拨付到乡、镇,主要用于解决干旱受灾群众生活困难和抗旱救灾等急需解决的困难。资金使用过程中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确保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 ‎ ‎ 六、明年工作打算 ‎ ‎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全面落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时修订市、县、乡、村四级预案;适时开展救助应急演练;加强涉灾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和抗灾救灾协调机制建设,结合本市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救灾工作制度。‎ ‎ ‎ ‎(二)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灾情的核查、统计、上报工作,全面推进全市自然灾害信息系统的管理和运用。‎ ‎ ‎ ‎(三)严格按照《国家综合减灾十二五规划》和《省综合减灾规划》的要求,健全减灾工作机构,完善减灾工作体系,积极推动“社区减灾平安行”工作的深入开展,积极推荐全国第四批“减灾示范社区”的申报工作;建立或明确城乡避灾场所;广泛开展识灾、防灾、减灾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组织好国家“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减灾意识,增强全民防灾避险能力。‎ ‎ ‎ ‎(四)认真落实全市冬春灾民生活救助政策,督促各区、县(市)加大配套资金的投入,对救灾、捐赠款物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不出现非正常情况。加强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搞好规划,科学选址,提高了防灾避险能力。‎ ‎ ‎ ‎(五)加大救灾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进一步完善仓储管理制度,协助推进市级救灾仓库的建设,指导各区、县(市)救灾仓库的建设,确保救灾物资24小时运抵灾区。建立以粮食、商务、药监、质监等部门的会商制度,确保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的救助物资及时到位,满足救灾要求,使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和灾民及时得到救助。‎ ‎ ‎ ‎(六)全面落实《自然灾害社会捐赠应急预案》,结合灾情适时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加强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和监督、规范捐助行为,严格捐助活动社会公告制度。‎ ‎ ‎ ‎(七)积极探索人为灾害、城市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 ‎ ‎ ‎(八)建立与筑部队参加抗灾救灾协调机制;‎ ‎ ‎ ‎(九)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