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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9 发布

精编司法体制改革进程工作报告(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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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体制改革进程工作报告 ‎ 区20XX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省委关于法治建设、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XX年工作任务部署,我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主要实现了“两个加强”、“四个推动”。两个加强即: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宣传力度。“四个推动”即:一是推动深入改革促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法律保障;二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三是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四是推动司法体制改革进程。现将具体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两个加强 (一)加强依法治区工作的组织领导。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依法治区工作,多次研究部署依法治区工作,并于20XX年10月29日召开了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共市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XX年工作要点》《中共市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协调小组成员名单》、两个规则一个细则相关事项。 成立区依法治区委员会,其中明确了依法治区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委员由区人大、区法院、区检察院等区直28个部门的领导组成。为扎实有效开展工作,依法治区委员会成立了三个协调小组。一是执法协调小组,二是司法协调小组,三是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 ‎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制度机制。落实《法治建设20XX—2020年工作规划》,推动法治、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研究制定依法治区工作督查工作机制和办法,规范法治督察实施;研究制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联络员工作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工作协调推进。 贯彻实施宪法,推动区直机关建立健全宪法宣传责任落实机制,推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研究制定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具体落实意见、督导推动各部门落实宪法学习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会、进军营、进网络的“七进”活动。 落实领导干部法治建设工作责任。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依法治区的宣传力度。 ‎ 坚持把学习贯彻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全区法治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为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对系列重要指示结合起来,提升学习研究宣传的广度深度,进一步把学习宣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政治动力、实践动力、精神动力。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干部网上学习,干部轮训等形式,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推进学习宣传是贯彻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战略新理念向纵深发展。 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我区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经验做法,营造良好浓厚氛围。利用商业大集,各部门联动宣传政策法律法规。 二、四个推动 (一)全面依法治区推动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 ‎ 推动落实《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XX-2022)》,完善农业经营主体,涉农资金统筹,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使农业生产逐步走向集体化、产业化道路。依法解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落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关于全面落实降本减负政策》,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平等、透明、可预期法治环境,努力推进民营经济改革发展示范建设,如医养一体化建设等深入挖掘了民营资本的投入。加大产权保护力度,依法解决僵尸企业突出问题,严格执行《企业破产法》,充分发挥企业清算程序和破产程序在淘汰落后企业和产能方面的法律功能,引导和督促市场主体有序退出,逐步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建立了政府属地责任和司法程序对接机制,依法受理,审理企业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的案件,持续规范涉及企业、企业家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案件的执法司法行为,完善破产审批制度,切实解决法院执行难和企业破产难问题。 建立完善部门协调机制,依法解决金融领域风险突出问题。协调相关单位定期研究金融领域犯罪情况,收集全区金融领域信息、动态,对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预先评估、转递、报告。依法查处和打击各种以合法形式掩盖的非法集资,高利贷等违法金融活动,开展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推动对民间融资借贷活动的规范和监管,最大限度减少金融风险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制定完善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制度,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杜绝纠纷和风险隐患。 ‎ 坚持依法征收,阳光征收,依法解决征地拆迁突出问题。全面落实政府征收主体责任,提前做好风险评估,依法依规办结征收前置手续,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制定和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保障征收主体、程序、方式、内容等各个征收环节全部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本着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在充分汇集民意的基础上,找到利益平衡点,合情合理合法地制定并公布征收决定,杜绝了暗箱操作,违规运作和标准不一现象。同时,强化了对征收行为的依法监管,对违法违规侵害公众利益的工作人员严肃查处。对诉求合理,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征收对象,做好解释和帮扶,对无理取闹,漫天要价的被征收人员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裁决。 积极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依法解决信访秩序突出问题。贯彻《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创新发展“枫桥经验”,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发挥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信访等作用,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规范性文件监管。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定期清理评估等制度,推进处理社会公众审查建议规范化,加强了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审核)工作。 (二)全面依法治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努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活动。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实施意见》,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加快,依法行政深入实施,按照《省全面开展法制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创建活动。 ‎ 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深入落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按照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 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深入贯彻落实《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程序,信息共享,案情通报等制度。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发挥信息技术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的作用。 努力化解行政争议。构建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效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积极探索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落实《省行政应诉办法》,建立行政应诉案件分析评估制度。建立了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工作机制,避免简单争议进入诉讼程序,增加行政机关诉累。强化了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督察检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组织开展法制政府建设综合性督察,推动了工作落实。 (三)全面依法治区推动了法治社会建设。 ‎ 社会诚信建设有提高。各镇(街)、各部门、各行业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联动机制深入开展,《省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狠抓扫黑除恶“深挖根治年”工作任务,深挖彻查系统内部涉黑涉恶犯罪“关系网”,“保护伞”。强化法制工作队伍,加快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训工作,按照总书记提出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开展法治队伍培训,努力提升执法司法工作者法律政策运用能力。切实增强了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四)全面依法治区推动司法体制改革进程。 深化政法领域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高标准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加强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荐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落实法官,检察官员额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和惩戒工作办法。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完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工作体制。 深化民事和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建立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加强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制定了关于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意见。全面加强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形式诉讼制度改革,完善了黑恶势力犯罪等司法办案标准,健全完善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进一步完善判处刑罚犯罪的交付执行工作。 ‎ ‎ 深化公安和司法行政改革。落实《省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快速办理规定》,做到行政案件快速办理,深化对受立案环节的监督管理,健全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深化警务公开。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履行“一个统筹”“三大职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中的职能作用。贯彻落实刑罚执行一体化要求,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