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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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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第X轮巡察工作任务清单
主要
问题
主要内容
问题清单
党的领导弱化问题
1、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不力,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好,团结、领导、教育群众的能力不足;
2、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学习不深入、宣传不到位、贯彻不彻底,落实强民惠民、扶贫攻坚、民族宗教等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
3、思想政治工作薄弱,抵制极端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黑恶邪恶势力以及消极腐朽思想文化的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党组织凝聚力和感召力不强;
4、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不敏感、不重视、不研究,处置不果断、解决不及时,影响基层改革发展稳定;
5、对本地区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领导不力、处理不当,出现重大失误,给党的事业和群众利益造成严重损失等问题;
理想
信念
动摇
1、是否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产生怀疑,只要“实惠”不要“主义”,只信“鬼神”不信“马列”;
2、是否正确看待我国在改革开放和市场化进程中出现的问题,不能正确分析判断形势;
3、是否把自身混同于一般群众,放松对自身的要求,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妄议中央;
4、是否存在编造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
5、是否存在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破坏政治生态;
6、是否存在组织或参与迷信活动,不坚决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存在挑拨民族关系问题;
7、是否存在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为谋求个人利益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等;
8、是否存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函询、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等问题;
宗旨
意识
淡化
9、是否存在不正确的“政绩观”,急功近利、乱铺摊子、乱上项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10、是否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11、是否存在侵害群众利益,办理群众事务态度恶劣、简单粗暴、生冷硬推、刁难群众、吃拿卡要;
12、是否侵害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
贯彻
执行
党的
路线
、方
针、
13、是否发挥了党委(党组)的核心作用;
政策
14、是否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到我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是否贯彻落实县委常委会、县委书记关于该部门、该系统的指示要求;
15、是否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执行中有无自行其是、阳奉阴违,搞变通、打折扣;对省、市、县领导批示督办事项是否落实到位;对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是否具体、落实到位;
16、是否对本地区、本单位重大问题、重要事项不按程序请示报告或隐瞒不报;
17、是认真开展党组织主题实践活动,是否认真落实县委重大工作部署;
党的建设缺失问题
1、重经济、轻党建,组织不健全、制度不落实、活动不经常;
2、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班子不团结、决策不民主、工作不落实,领导班子软弱涣散;
3、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薄弱,党员理想信念淡化、宗旨意识淡漠、政治立场动摇,损害党的形象;
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任人唯亲、买官卖官、拉票贿选问题突出,造成恶劣影响等;
思想
建设
18、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党委(组)中心学习制度,加强党性教育和纪律教育,强化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9、是否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查摆的问题是否得到有效整改,群众是否满意;
组织
建设
20.是否按“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开展组织生活,是否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长期不开党组织会议或用其他会议代替党组织会议,发挥党组织作用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作用不够,无党务政务公开,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
21.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三重一大”、干部任免等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在村党支部所有村级重大事项是否进行“四议两公开”,是否存在擅自改变上级或党组织决定。
22.是否存在个人独断专行,或者班子不团结、软弱涣散,是否对软弱涣散的党组织开展了专项整顿转化;
23.是否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领导,基层党组织和班子是否健全并按期按要求进行了换届选举;
24.是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按照标准、程序发展党员;
25.党员是否按照要求参加组织生活、按时足额缴纳党费、认真做好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26.是否按要求足额收缴及时上交党费,对上级下拨的党费是否有超出使用范围支出的行为。
27.村级办公室经费是否足额在本村使用,乡镇是否有挪用或打捆使用的行为。
作风
建设
28、是否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
29、是否违反廉洁自律规范,生活奢靡,腐化堕落;
30、是否理论与实际脱节,不重视调查研究,不尊重客观规律,作决策脱离实际;
31、是否从事有悖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行为或活动,造成恶劣影响;
32、是否存在铺张浪费,讲排场、比阔气,热衷享乐、沉溺奢靡的行为;
33、是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违规办文、办会、违规接待、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公款大吃大喝等问题;
34、是否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取得、持有、使用健身、娱乐等有关场所消费卡;
35、是否存在违规配备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及公车运行费用过高等问题;
36、是否“庸懒散”,萎靡不振、不思进取、懒政怠政,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疏于管理造成不良后果;
37、是否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
38、是否违反规定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
党的建设缺失问题
1、重经济、轻党建,组织不健全、制度不落实、活动不经常;
2、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班子不团结、决策不民主、工作不落实,领导班子软弱涣散;
3、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薄弱,党员理想信念淡化、宗旨意识淡漠、政治立场动摇,损害党的形象;
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任人唯亲、买官卖官、拉票贿选问题突出,造成恶
制度
建设
39、党建制度体系是否完备;
劣影响等;
40、制定制度是否贯穿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成果情况;
选人
用人
41、是否严格执行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按照规定程序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42、是否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
43、是否存在以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行为;
44、是否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45、是否违规提拔、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46、党组织管理的干部是否有“裸官”问题,是否存在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造假问题;
47、是否存在领导班子长期缺职、重点岗位干部长期不交流等问题;
48、是否违反规定借调、借用、雇佣人员等问题;
49、是否超编制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
50、是否存在停薪留职、顶岗替岗、“吃空饷”等问题;
51、是否存在泄露、扩散干部任用等应当保密的事项;
从严治党不力问题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落实,出现重大违纪违规案件和系统性违纪问题;
2、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温情主义、好人主义盛行,不负责、不担当;
3、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
4、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规违纪行为多发等;
主体
责任
52、党委(党组)是否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层层传导压力;领导班子是否存在好人主义、搞一团和气,不负责任、不敢担当情况;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是否履行到位;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专干)是否配备到位;
53、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否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拟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是否做到“四个亲自”;
54、是否开展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是否进行述职述廉;
55、是否干扰、对抗执纪审查和巡视巡察工作,对批评人、举报人打击报复,包庇违纪违规人员,瞒案不报、压案不查;
56、是否存在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未按规定给予相应党纪处分的问题;
57、是否严格落实党纪政纪处分决定;
58、是否存在干预或插手司法、执纪执法活动的问题;
监督
责任
59、纪检监察机构是否落实监督责任,“三转”是否到位,“一案双查”制度是否落实,是否注重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是否拟定监督责任清单,监督执纪问责是否失之于宽松软,存在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等情况;
60、是否存在压案不查,有案不办的问题;
61、是否存在违反办案纪律,泄露案情的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问题
1、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
党风
廉政
建设
62、是否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或者违规兼职取酬,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查找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干部人事权、资金资源分配权等以权谋私问题
63、是否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6
4、是否接受或以借为名占有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
65、是否存在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其管辖的地区或业务范围内违规经商、办企业、从事社会中介等;
66、是否存在默许、纵容配偶、子女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私利等问题;
67、是否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个人、配偶、子女及亲属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
68、是否借婚丧喜庆之机违规收受财物;
69、是否在离职或退休后违规接受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70、是否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钱物、拖欠群众钱款;
71、是否在办理各类救济、补助和其他涉及群众事务过程中优亲厚友、收受贿赂;
72、是否虚报冒领、克扣甚至侵占惠农专项资金、扶贫资金;
73、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侵害群众知情权的问题;
74、是否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或证券;
75、是否存在资产、资金、资源、资本闲置、浪费、流失等问题;
76、是否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造成不良后果;
77、是否违反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78、是否存在违反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等问题;
79、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投标制度;
反腐败斗争
80、是否存在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
81、是否违规干预和插手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承发包等市场经济行为,谋取私利;
82、是否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83、是否利用知悉或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84、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反财经纪律,坐收坐支、私存私放、私设“小金库”及套取、挪用资金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