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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9 发布

【老年学校规范工作总结】老年学校规范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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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推进全市老年教育事业的扎实、健康发展,努力开创我市老年教育 工作的新局面,根据市委老干部局、市老年大学协会《关于开展评选全市基层规 范化老年学校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在 2009 年、 2012 年老干部 局评选的 117 所市规范化老年学校中, 开展争创市规范化老年学校活动 ,特制定如 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 神,全面落实贯彻科学发展观, 严格按照市关于加强基层老年学校的规范化建设的 标准和要求,不断扩大办学规模和老年教育的覆盖面,积极营造“老有所学、老 有所乐、老有所为”的环境 ,努力夯实全市老年教育事业根基。 二、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 争创市规范化老年学校活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5 月 31 日-6 月 10 日) 召开会议对争创市规范化老年学校活动作出部署,各镇、 处要成立领导小组, 紧密联系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措施。 各基层老年学校要对照 《市基层老年学校规范化办学评估标准》 (以下简称 《评 估标准》 ,见附件一 ),对本单位老年教育尤其是办学情况搞好自查,认真查找存 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整改的意见和措施进行边整边改。凡达到规范化办学 标准和条件的,填写《市基层老年学校规范化建设达标自评表》 (以下简称《自评 表》 ,见附件二 ),报各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三 )审核申报阶段 (6 月 21 日-7 月 10 日) 对照《评估标准》 ,各镇、处对所辖的基层老年学校进行初审,要严格把关, 形成初审意见,并填写《市基层老年学校规范化建设达标申报表》 (见附件三 )一 式三份,连同相应的《自评表》 ,报市委老干部局审批 (附电子版 )。 (四 )检查验收阶段 (7 月 11 日-8 月 31 日) 市委老干部局组成检查验收组, 通过召开座谈会、 现场观摩等形式, 对各镇、 处提报的基层老年学校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搞好达标单位经验交 流,同时优中选优向市委老干部局进行推荐,并做好迎接市检查验收组的考核工 作。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基层老年学校规范化建设活动,为 更多的老年人创造老有所学的良好环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为了切实 加强争创市基层规范化老年学校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委老干部局成立领导小组。 各镇、 处要增强责任意识, 切实加强对基层老年学校规范化建设的领导, 多在 “规 范”上做文章 ,要成立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小组, 抓好对活动的组织、 指导、协调,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 (二)加快场所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各镇、处要把争创市规范化老年学校活 动作为本年度老干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按照时间进度精心组织,严格 把好质量关,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同时,加大整合和规范力度,自觉加大投入, 进一步改善基层老年学校的办学条件,为老年人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三 )完善长效机制 ,提高办学水平。 要以此次争创活动为契机 ,进一步建立健全 校舍建设、师资队伍和规范化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力 争在 3 至 5 年时间,使我市 90% 的基层老年学校“达标” ,有效地推动全市老年 教育事业不断开创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