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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9 发布

精选 2020年冬季疫情防控期间邮政业复工工作方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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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疫情防控期间邮政业复工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力保障防疫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寄递需求,根据绍兴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绍兴市邮政快递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绍市防控办〔2020〕17号)和《关于做好全市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绍市防控办〔2020〕21号)文件精神以及浙江省邮政管理局关于推进快递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邮政快递作为涉及群众生活必需行业,将于2月10日起全面复工,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全市邮政业复工工作的方案,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 全市邮政、快递企业必需严格执行省邮政管理局“六个不开工”原则,即“主要负责人不到岗不开工、安全负责人不到位不开工、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不到位不开工、人员防疫情况不明了不开工、防护设备不齐全不开工、复工预案不合格不开工”。‎ 二、复工要求 6‎ 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落实企业复工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四必须”防控措施: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必须严密落实各项防疫措施,自觉承担本企业防控责任和经费支出;必须承诺疫期不新招收不符合疫控要求的重点区域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必须严格落实绍外返工人员不少于 14 天的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三、具体措施 ‎1.复工准备。各企业对节后计划返工人员信息进行详细排查,全面掌握返工人员的冬节去向、返绍行程、健康状况等基本信息,建立“一人一档”。提前做好疫情重点区域人员的疏导劝返工作,对 14 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湖北等重点区域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或与其他区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一律劝其暂时不要返绍。提前将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承诺书等材料报属地邮政管理部门和镇(街)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同意后方可复工。‎ ‎2.人员返岗。企业接收返工人员后,要立即安排场所对绍外人员落实隔离观察 14 天措施;隔离观察后排除的,企业应正常安排工作。对 14 天内有流行病学史的返工人员,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第一时间用救护车送当地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并报卫生健康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6‎ ‎3.防疫操作。企业要严格执行卫生防疫制度,做好疫情管控台帐。落实专人、设立测温点和隔离场所,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防控用品。每日对生产、生活场所进行消毒和通风,确保生产生活环境清洁卫生。建立全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早、中、晚以及进出生产、经营场所时实行全员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询问。用餐实行简约配餐、错时取餐、分散用餐。‎ 四、安全防范 ‎1.开展教育培训。针对疫情应对开展一线从业人员的专题安全培训,以远程在线或者其他灵活机动方式开展,使全体员工了解身边的风险和应急处置方法,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坚决防范疫情传播和扩散。‎ ‎2.完成隐患排查。企业深入排查生产装置、建设工地、仓库等涉及的设备设施、安全设施、应急装置等完好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对员工宿舍、处理场地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特别是火灾隐患的排查,对持续运转的用电设备、电气线路、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等要落实专人检查,做到排查不彻底不复工、隐患不消除不复工。‎ ‎3.严格制度执行。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三项安全制度”执行到位,重点防范收寄野生动物、各类危险物品导致的安全风险,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检查,确保突发情况下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 五、服务支持 6‎ ‎1.做好服务保障。各复工企业要切实保障防疫物资寄递和民生服务,优先保障各级政府部门、公益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等机构组织物资的运送需求,积极保障民生物资配送,解决好老百姓衣食需求。复工后,要及时对快递业务量有预测,对投递过程有监测,对投递环境有预判,及时安排好人员与车辆,不得产生积压与延误。‎ ‎2.加强人文关怀。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对因隔离、留观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随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也不得退回劳务派遣用工。‎ ‎3.落实管理责任。疫情防控期间,各品牌绍兴分公司和地区负责人要切实落实管理职责,加强对用户的宣传引导和消费提示,统筹协调解决在此期间产生的投诉申诉问题,加强对下属企业和网点防控工作和员工关怀方面的检查考核和监督指导。‎ 六、工作要求 6‎ ‎1.强化应急管理。各企业要科学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责,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备齐备足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防控用品和各类应急救援物资,适时组织应急演练。工作中一旦发现发热等可能疫情发生,须及时报告镇(街)和邮政管理部门,并第一时间联系救护车送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若被确诊或列为疑似人员,配合做好其密切接触者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工作。‎ ‎2.落实值班值守。各企业法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必须靠前指挥,落实每日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指定专人做好疫情防控专项工作。‎ ‎3.严格信息报送。企业遇疫情和安全生产相关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妥善处置,按照邮政业安全生产信息报告相关制度规定,第一时间报告邮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各企业要落实专人负责每日按时报送疫情防控期间信息日报表。‎ 附件:寄递企业疫情防控“十条一律”规定 ‎                                                                绍兴市邮政管理局 ‎                                                                    2020年2月9日 附件 寄递企业疫情防控“十条一律”规定 ‎1.企业一律要落实返岗管理工作方案和建立应急预案。‎ 6‎ ‎2.去往疫情较重地区的人员一律推迟返回。已返回和近14天有流行病学史的一律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按规定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观察,不得返岗上班。‎ ‎3.减少人员接触和聚集,不必要的会议一律取消,非紧急会议一律推迟,能网上办理事项一律网上办理。‎ ‎4.严格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出入管理,员工上班一律先测量体温,外来人员一律核查登记信息并设专区接待。‎ ‎5.企业用餐一律实行错时制、盒饭制分散就餐。‎ ‎6.员工一律严格落实有关信息“一人一表”和身体健康状况日报告制度,本人及密切接触的直系亲属等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一律第一时间报告并及时就诊,瞒报漏报的一律严肃追责。‎ ‎7.员工居家期间一律不得外出串门、聚集,确须外出的一律戴口罩。‎ ‎8.员工家庭“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从简并提前报备。‎ ‎9.员工居家期间一律遵守所在地区疫情防控管理有关规定,主动配合社区(村)做好防控工作。‎ ‎10.员工一律不得造谣、信谣、传谣,主动为疫情防控营造凝心聚力的良好环境氛围。‎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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