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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2-26 发布

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心得感悟五篇与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意见(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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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心得感悟五篇与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意见(五篇)‎ 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心得感悟五篇 ‎【篇一】‎ 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就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这一组织路线,为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供了科学遵循,为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供了重要保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好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做好党的组织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历史表明,什么时候坚持正确组织路线,党的组织就蓬勃发展,党的事业就顺利推进;什么时候组织路线发生偏差,党的组织就遭到破坏,党的事业就出现挫折。贯彻落实好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就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勇于进行伟大自我革命,以更加科学、更加精准、更加有效的措施,切实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贯彻落实好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就要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全党,教育引导全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和正确的前进方向,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运用能力,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实践力量。‎ 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既是理论的,也是实践的,必须在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中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要自觉用党的科学理论指导党的组织建设,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并紧密结合实际,抓好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抓好执政骨干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抓好党的组织制度建设,使各项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提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方针,就是强调选干部、用人才,既要重品德,也不能忽视才干,特别是要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新时代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通过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履职、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好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要鲜明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及时把那些愿干事、真干事、干成事的党员干部发现出来、任用起来,充分调动各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篇二】‎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是关键,重点是要做好干部培育、选拔、管理、使用工作。这一重要论述,为新时代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深刻阐明了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核心要求。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时代要敢于新作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是我们党选人聚才的优良传统,关系党的建设成效和党的事业发展。‎ 锻造高素质干部队伍,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聚集爱国奉献各方面人才是基础。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聚集爱国奉献各方面人才,是实现发展、民族振兴的基础,是赢得国际竞争力的需要。孟子提出的三乐中便有一乐是“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得天下英才而用之”,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最大限度把广大人才的报国情怀、奋斗精神、创造活力激发出来。习总书记强调,要在斗争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对表现突出的干部要大力褒奖、大胆使用,对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树立正确立起选人用人的“风向标”,通过党建引领,创新基层选人用人机制,扎实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打造好乡村基层管理队伍。通过“量身定制”的选人用人方法,打造一支专业化素质过硬、数量充足的后备干部队伍。‎ 锻造高素质干部队伍,鼓励基层实际锻炼,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是核心。基层是干部练就过硬本领,锤炼意志品质的大舞台,培养高素质干部的“磨刀石”。习近平总书记多次用“墩墩苗”来比喻年轻干部的成长,“墩墩苗”就是要求年轻干部要扎根基层,以实践为手段,以基层为平台,多与人民群众打交道。哲学家维特要斯坦说过:“我贴在地面步行,不在云端跳舞。”纸上谈兵终是空谈,唯有贴地步行,扎根基层,务实勤恳,才能有汲取顶天立地的底气。越是在艰苦的环境,越能磨砺干部的品质,在解决困难中逐渐成长,在突破困境中逐渐成熟,在历练中成为新时代用于担当敢于作为的高素质干部。‎ 锻造高素质干部队伍,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净化政治生态是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正确处理干净和担当的关系,决不能把反腐败当成不担当、不作为的借口。”好干部不仅是选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是对事业的负责更是对人民群众的负责。内要牢牢扎紧制度的笼子,自觉接受监督。外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从严管理贯穿工作的始终。立足提高干部的党性修养、政德修养,实现从不敢腐、不能腐向不想腐的转变,真正做到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做事,永葆共产党人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 旗帜决定方向,道路决定命运。我们要深入把握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在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中不断开创党的组织建设新局面。在实践中将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实现好、贯彻好,为祖国的繁荣昌盛添砖加瓦,培养造就千千万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奋力谱写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篇章。‎ ‎【篇三】‎ 党的组织路线是为党的政治路线服务的。我们党要长期执政、永葆活力,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重要的是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为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供了科学遵循,为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供了重要保证。我们要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继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贯彻落实好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习近平强调,党的历史表明,什么时候坚持正确组织路线,党的组织就蓬勃发展,党的事业就顺利推进;什么时候组织路线发生偏差,党的组织就遭到破坏,党的事业就出现挫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针对党的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党的组织体系、完善选人用人标准和工作机制、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制度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并同强化党的理论武装、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严肃党的纪律、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等相协调,推动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党的十九大之后,我们在总结历史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对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进行了概括。我们要正确理解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准确把握好贯彻落实的基本要求。‎ 习近平指出,要抓好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根本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坚强保证。现在,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即将胜利实现,我们即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面对复杂形势和艰巨任务,我们要全面把握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有力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化解重大矛盾,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根本的保证还是党的领导。要教育引导全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和正确前进方向,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党组)、各领域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把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方面人才有效组织起来,把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凝聚起来,形成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而团结奋斗的强大力量。‎ ‎【篇四】‎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举行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要长期执政、永葆活力,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重要的是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面对新时代这项“重大战略任务”,自当全方位读懂“力”,来充分认清其深远意义,以便更好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进而推进党的组织蓬勃发展,党的事业顺利推进,奋力“描摹”好新时代党建的宏伟蓝图。‎ 纵观中国共产党党史,要在明“大势”中读懂“力”,勇于担当地“描摹”党建宏伟蓝图。习近平强调,党的历史表明,什么时候坚持正确组织路线,党的组织就蓬勃发展,党的事业就顺利推进;什么时候组织路线发生偏差,党的组织就遭到破坏,党的事业就出现挫折。前进征程上,恰逢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必须充分认清这一大形势,直面复杂情况和艰巨任务,才会积极主动,以全面把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的视野,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凭此“力”,才能够有力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化解重大矛盾,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尤其是作为一名普通党员,我们就要不断提振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气魄,时刻勇于担当、处处敢于负责,持续在明“大势”中明“意义”,才会不惧风险、不畏挑战、不怕麻烦,在担当实干中解决好遇到的困难、问题、风险和挑战,切实把勇于担当、敢于负责贯穿“描摹”宏伟党建宏伟蓝图的全过程,坚持在勇于担当中创新发展、在敢于负责中探索前进,持续在正确理解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上下功夫,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准确把握好贯彻落实的基本要求。唯此,我们才能顺势而为,更敢逆势而上,勇于担当地“描摹”党建宏伟蓝图。‎ 纵观**国发展史,要在明“大事”中读懂“力”,踏实认真地“描摹”党建宏伟蓝图。目前,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即将胜利实现,我们即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这是9000多万党员的大事,也是亿万人民的大事。**国发展史已经充分证明,如何办好大事?普遍认为,办好中国的事必须靠我们自己,依靠气势磅礴的组织力量来干事。唯有真抓实干,才能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运用能力,才会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实践力量,使我们的各项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唯此,才能深化认识并贯彻落实好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引向深入,才会深化认识并贯彻落实好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党的全面领导最有力量,进而踏实认真地“描摹”党建宏伟蓝图。‎ 纵观人类文明史,要在明“大是”中读懂“力”,依靠人民“描摹”党建宏伟蓝图。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是推动人力文明进步的根本动力。亦是,党的力量源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一以贯之的初心和使命,也是充分认清其深远意义,以便更好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根本途径。作为新时代党员干部,在前进征程上,无论是抓好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全党,还是要抓好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以及要抓好执政骨干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等等。我们每一名党员都必须始终坚守人民立场,坚持问政、问需、问计于民,贴近实际、生活、群众,积极顺应人民期待、回应人民呼声,恪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价值取向,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持和完善“组织制度”、提升党的领导力,更好为人民群众带来源源不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以此,在践行“大是”中提高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才能把广大人民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一定会依靠人民“描摹”党建宏伟蓝图,凝聚独有的“中国力”。‎ ‎【篇五】‎ ‎6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举行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层党组织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要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抓紧补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的各种短板,把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 政策只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才能发挥应有作用,而有效的政策落实,离不开基层党组织发挥好“最后一公里”作用。过去,由于少数基层党组织在贯彻落实决策部署过程中,存在“雷声大雨点小”“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选择性落实”等现象,使得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受阻。唯有基层党组织抓紧补齐各种短板,把工作重心转到基层的管理与服务上,才能让“最后一公里”这个基础环节“硬核”起来。‎ 基层党组织作为党的神经末梢,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切实做好“最后一公里”的工作,不能只喊口号,而要用真心换真情,从群众需求出发,坚决问需于民。党员干部要先从思想上“动工”,在开展工作时,多站在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在破解难题时,心里多打几个问号,以群众最关心、最期盼、最迫切的现实问题作为方向和目标,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抓好了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工作推进的阻力就会显著降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就能更好实现,这是全党心声,更是群众期盼。‎ 要补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的各种短板,必须力戒形式主义。这就需要采取多种方式听取意见,聚焦群众期盼。要结合巡察、基层走访等方式收集的问题,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条梳理、问诊把脉,把情况吃透、把问题挖深、把对策找准,再围绕落实的现状,理清需要解决的问题,对表对标找差距,精准制订整改方案。努力激发党员干部拿出“施工队”标准、“尖刀班”干劲、“店小二”意识,在摸清群众实际需求后进行逐项落实解决,让“最后一公里”变得通畅,从而提高群众对工作的认可度、满意度。‎ 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时,基层党组织要坚持到一线去发现问题,用切实有效的方式方法,提升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效性。切实把强化能力作为工作的重点,倒逼基层干部服务群众,破解基层群众“怎么办事”“找谁办事”的难题。只要基层党组织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直面问题,综合施策,将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工作的落脚点,就一定能打通政策落实的基层“最后一公里”,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让党的政策真正落实到千家万户。‎ 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意见(五篇)‎ 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意见(五篇)‎ ‎(篇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省、市驻浦单位:‎ 为积极扩大对外开放,鼓励国内外各类经济组织和个人到**投资兴业,加快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现就我县进一步促进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享受招商引资政策的项目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保、安全要求,产业布局、投资强度、产出强度、开发强度、财税贡献等符合**县的有关规定。‎ ‎2.对新引进入驻****工业园区各专业园的工业项目,要求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20万元/亩,地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以企业当年投产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房地产权证供地面积为基数计算,下同),项目用地容积率大于1。‎ ‎3.对新引进入驻**县的农业项目,要求符合现代化、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方向,能够促进传统农业转型升级和农民增收。‎ ‎4.对新引进入驻**县的第三产业(不包含房地产业),要求符合**县第三产业行业结构优化需求,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以及以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引领的新兴生产性服务业。‎ 二、优惠政策 ‎(一)供地优惠 ‎1.新引进入驻工业园区的工业项目土地用地挂牌价为8.5万元/亩。‎ ‎2.对利用外资达到1000万美元的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项目,优先供地,且在用地上先按照挂牌价8.5万元/亩执行,挂牌成功后,再按照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县工业用地最低标准5.6万元/亩产生的差额部分,以每亩补助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的方式进行补偿。供地后两年内,外资资金未达到到资标准的,需归还上述土地出让金差价补偿金额。‎ ‎(二)设备补助 新引进工业项目总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购置生产设备款总额超出500万元(新兴高科技产业项目减半执行),投产并入规后,按设备投资总额(扣除进项税额)的2%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限额100万元。‎ 以上项目在申请补助当年,如有上级设备专项资金补助,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三)财税补助 ‎1.新引进工业项目自取得项目用地第二年公历1月1日起6年内,当年公历1月1日—12月31日企业缴纳税收(指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下同)亩均税收达到15万元的,按企业缴纳税收地方级留成部分50%的标准给予补助;亩均税收达到15万元以上的,每增加1万元,补助比例提高2%。在项目政策享受期内,有新增用地面积,亩均税收计算基数中的用地面积为原先用地面积与新增用地面积之和。‎ 出口企业以当年实际入库的增值税(含企业增值税出口免抵退税申报实现的出口免抵调库资源数)和企业所得税计算亩均税收;兑现财政补助时以企业当年入库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实际到位的增值税出口免抵调库收入数计算享受政策。‎ 以上项目属对我县厂房闲置或陷入困境的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回归经济”、外商投资(利用外资达到3000万元)等情况之一的,按照以上补助标准,在50%的标准上增加2%,不重复叠加。‎ ‎2.新引进入驻**县的第三产业类型项目(不包含房地产项目),从达到限上入统第二年公历1月1日起3年内,当年公历1月1日—12月31日企业缴纳税收达到2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的,分别按企业缴纳税收地方级留成部分的20%、30%、40%、50%、60%给予补助。‎ 以上属“回归经济”、外商投资(利用外资达到500万美元)、数字信息等新兴生产性服务业等情况之一的,按照上述补助标准增加2%。‎ ‎3.当年财税补助总额不超过企业当年缴纳税收地方级留成部分的70%。‎ ‎(四)设施农业补助 新入驻**县的发展蔬菜、水果、食用菌、花卉、中药材等设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并固投入统后,对达到省定标准的智能温室规模达10亩、温室大棚一规模达100亩、智能温控大棚一规模达20亩、智能温控大棚二规模达30亩,在取得省、市标准补助后,我县再配套每亩一次性分别补助1万元、0.1万元、0.5万元、0.3万元,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5万元。‎ ‎(五)总部经济政策 对落户的总部经济优惠政策参照南平市人民政府最新颁布的相关标准和措施执行。‎ ‎(六)“一事一议”政策 对重大产业招商项目、有辐射带动的产业链项目和军民融合项目,投资强度满足一定条件的,在税收、产业基金、用地保障、人才支撑等方面予以“一事一议”。‎ ‎(七)补助办法 ‎1.提交预审备案资料。新引进项目投资方在项目备案(立项)后,及时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引资协议书、备案表(立项批复文件)等相关资料复印件,提交项目责任单位预审备案。新兴高科技产业项目需提交相关认定资料。‎ ‎2.申请设备补助。项目建成投产并入规入统后,即可向项目责任单位提交补助申请报告、购买设备合同、设备清单、购买设备票据、入规入统等资料复印件和相关部门证明。‎ ‎3.申请财税补助。项目取得用地第二年起每年的公历1月1日—12月31日为一个补助年度,按照补助标准,每年兑现一次,直至期满。申请时向项目责任单位提交财税补助申请报告、税务部门纳税证明和本企业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完税凭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次年的1月中旬即可提出申请。‎ ‎4.申请设施农业补助。省级或市级补助申请成功后,即可向项目责任单位提交原省或市补助相关申请资料和补助款到资凭据复印件。‎ 以上补助工作,由项目责任单位负责收集上述相关申报材料后,按时报送县商务局。‎ 三、招商奖励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引荐项目成功并做好服务的各类商会协会、中介组织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新引进并落户我县的项目,按备案(立项)投资总额(同个招商引资单位同期引进多个项目投资额可以叠加计算)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项目,在开工并固投入统后,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的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奖励。‎ ‎(二)奖励办法 新引荐项目开工并固投入统后,引荐单位即可向县商务局提交奖励申请报告,新引进项目备案(立项)、引资协议、引资影像、引荐单位组织证照(涉及多个引荐单位需同时提供)、投资方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资料复印件。涉及多个部分协同招商的,需在申请报告中说明奖励比例。‎ 四、保障服务 ‎1.实行全程“一站式”服务。入驻项目(企业)的备案(立项)、用地、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以及各种规费证照等报批手续,由业主提供相关资料后,委托工业园区管委会、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或引资责任单位统一代办,并安排项目责任单位为企业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2.企业管理人员及员工子女就学(义务教育阶段)参照《**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发展的七条措施》(浦政综〔**〕65号)执行。‎ ‎3.上述补助、奖励审核工作由县商务局牵头完成,各项目责任单位按照要求积极做好申请补助的相关资料的收集、报送工作。‎ 五、说明事项 ‎1.本优惠政策如与本县其他优惠政策有交叉,则执行最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 ‎2.本意见由县商务局、财政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确定招商引资项目入驻**以项目备案(立项)时间为准。‎ ‎3.原**年9月1日印发的《**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浦政综〔**〕128号)废止。‎ ‎(篇二)‎ 为充分发挥招商引资对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促转型的推动作用,提高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加快打造州府经济和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根据国家、省、州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芒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重点招商 我市重点招商方向是:聚焦食品加工、旅游文化、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三大主导产业,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生物医药及大健康、航空和电子信息、装备和消费品制造等新兴产业,瞄准有市场、有实力、有潜力的企业,坚持“招大引强”。‎ 房地产项目(包括纯房地产项目、开发项目中房地产投资超过50%的项目)不纳入我市招商引资项目,不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投资企业通过土地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按相关规定开发建设。‎ 二、降低用地成本 ‎(一)工业用地。优先保障新引进的符合本市产业发展规划和《建设用地节约集约控制标准》的工业类项目用地,用地通过“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其土地出让价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56号)规定,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拟定的出让底价低于该项目实际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按不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出让底价。也可采取先行以租赁方式提供用地,承租方投资工业项目达到约定条件后再转为出让的先租后让供应方式;或部分用地保持租赁、部分用地转为出让的租让结合供应方式;以及弹性年期出让方式,出让年限设定为5年或10年,土地价款可按使用年限分期缴纳,全额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后可申请不动产产权登记。‎ 利用存量工业房产发展融资租赁、商业保险、电子商务、工业设计、工程咨询、现代物流、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的重点产业招商项目可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类型使用土地,执行服务业用电、用气、用水与工业同价政策。‎ ‎(二)其他用地。新引进的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高原特色农业、旅游产业及其他现代服务业项目,按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确定土地出让底价。‎ ‎(三)大项目用地。符合芒市产业发展规划的生产型企业、且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市政府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办法对项目建设用地给予特殊优惠政策。‎ 三、减免建设收费 ‎(一)工业项目。对新引进的工业类(含配套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涉及本级政府有权决定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经企业申报、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提出减免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后予以减免。‎ ‎(二)总部经济。给予除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已有明确规定及国家、省、州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外,免收市级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零收费的政策。‎ ‎(三)重大项目。对新引进的外商总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内资1亿元以上且实缴注册资本分别达到100万美元、3000万元以上的产业项目的建设收费等相关手续,按“三重一大”决策程序采取专题研究方式予以支持办理。‎ 四、支持招大引强 ‎(一)龙头企业。对新引进的外来投资1亿元(实际到账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重大产业招商项目或生产型世界500强企业,前三年按其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两税”)市级留成部分的100%给予企业作为发展资金,后两年按其所缴纳“两税”市级留成部分的50%给予企业作为发展资金;对新引进的生产型国内500强企业、民营500强企业,按其所缴纳“两税”市级留成部分的50%连续五年给予给予企业作为发展资金。‎ 对世界500强企业、国内500强企业、境内外上市公司投资项目以及重大投资项目,还可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更多优惠扶持。‎ ‎(二)总部经济。对新引进的总部经济企业(在我市范围内依法注册成立法人企业,实行统一核算,并在我市汇总缴纳所得税;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万元、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上年度或当年在我市产生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且来自市外控股企业的比例不低于30%,承诺在我市经营期限不少于10年,且10年内不减少注册资本),上年度所缴纳增值税市级留成部分500万元?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万元(不含)、**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分别按企业上年度实际上缴增值税市级留成部分的80%、85%、90%补助用于奖励扶持企业发展;地方税收市级留成部分分别按企业上年度实际上缴税收市级留成部分的100%补助用于奖励扶持企业发展。‎ ‎(三)商会奖励。鼓励芒市异地商会、协会和异地芒市商会、协会充分发挥桥梁作用,经认定对当年度我市招商引资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商会给予1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四)引荐奖励。对重点产业招商项目引荐人进行资金补助。内资项目投资额1亿元以上、实际投资达到投资总额的1/3以上,外资项目投资额1千万美元以上、实际到位资金达到投资总额的1/3以上后,引荐人可申请引荐补助资金。对引荐并实质性促成重大产业招商项目落户我市的引荐人(指符合规定的企业、社会组织等法人和自然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项目投资利益相关方除外,项目资金为非财政性直接投资),引荐补助资金为项目实际到位投资额的5‰。每个投资项目的引荐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五、扶持新兴产业 ‎(一)工业项目。对新引进的获得国家、省、州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的食品加工、先进制造业、生物医药和大健康项目,分别按照国家、省、州奖励金额的50%、30%、20%给予一次性资金配套支持,最高分别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20万元。‎ ‎(二)其他产业。对新引进的获得国家、省、州在文化旅游、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等方面发展扶持资金的项目,分别按照国家、省、州引导金额的70%、50%、30%给予一次性资金配套支持,最高分别不超过70万元、50万元、30万元。‎ ‎(三)补链项目。本市龙头企业新引进产业配套企业或补链型企业的,按其引进企业所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市级留成部分的30%连续三年给予奖励,15%奖励龙头企业,15%奖励配套企业,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六、实行财税优惠 ‎(一)企业所得税。到我市投资的外来企业,凡符合国家、省以及西部大开发、**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税收优惠规定(即符合国家鼓励类发展产业目录)的,税务部门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及时落实兑现相关优惠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72号)、《****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国办函〔**〕10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政策》(云政发〔**〕52号)等国家、省、州有关优惠政策,对入驻**国家开发开放试验区“一核两翼”(含我市风平镇、遮放镇、轩岗乡)的新办企业,除国家禁止和限制的产业外,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实行“五免五减半”优惠,即自取得生产经营第一笔收入年度起,前五年免征、后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凡到我市投资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凡到我市投资的企业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认定管理机构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其复印件和有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凡到我市投资的企业,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及财税〔**〕149号文件规定对从事农林木、中药材种植,农作物新品种选育、林木培育、林产品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林产品初加工、药用植物初加工、畜禽类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业服务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在本市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独立核算的企业(在芒市鼓励投资的重点产业和领域)高管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企业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达500万元以上或个人年度缴纳所得税达5万元以上,由市财政参照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市级可用部分的数额,全额予以奖励纳税人。‎ 七、奖励经营贡献 ‎(一)工业企业。对新建投产并于当年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的企业,以及由规模以下首次升为规模以上的企业,市级给予奖励5万元/户;对新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销售奖励,当年销售额达到5000万元的奖励10万元、达到1亿元的奖励30万元、达到3亿元以上的奖励100万元。‎ ‎(二)服务类企业。对新引进的规模以上商贸流通、健康养老、文化创新、体育休闲等其他服务企业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且本企业当年纳税税收贡献率不低于上一年度,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以后每跨越1亿元台阶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旅游企业。对经行业主管部门确定、新引进的旅游饭店、旅行社、等级旅游区(点)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且本企业当年纳税额和税收贡献率不低于上一年度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对新建并评定为五星级,同时引进国内外知名酒店管理集团管理、委托管理期在3年及以上,且投资额在3亿元人民币及以上(不含土地投入)的休闲度假或商务酒店,给予一次性奖励400万元;对新建并引进国内外知名酒店管理集团管理、委托管理期在3年及以上或者新建并评定为五星级的,且投资额在3亿元人民币及以上(不含土地投入)的休闲度假或商务酒店,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对通过改造提升并评定为五星级,或者引进国内外知名酒店管理集团管理、委托管理期在3年及以上的酒店,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乡村旅游区(点)年营业收入达到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且本企业当年纳税额和税收贡献率不低于上一年度,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等级旅游区(点)营业收入超过**万元以上的,且本企业当年纳税额和税收贡献率不低于上一年度,每跨越一个**万元台阶,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经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旅游项目,每年在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方面给予一定资金奖补,每个项目奖补资金5万元?10万元。‎ ‎(四)外贸企业。支持鼓励新引进的外贸进出口企业,对新引进的外贸进出口企业,年实现外贸出口业务收入100万美元?1000万美元,给予重点服务方面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万元。对当年进出口总额达到**万美元、3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1亿美元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万元、3万元、5万元、10万元。‎ ‎(五)金融企业。企业在本市注册结汇、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且年度纳税总额排名全市前五的企业给予奖励,第一名奖励50万元,第二名奖励40万元,第三名奖励30万元,第四名奖励20万元,第五名奖励10万元。‎ ‎(六)企业高管。对新引进的税收贡献率前5强的企业,其高级管理人员(含业务主管和项目安全总监以上)个人所得税,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以奖补形式将5年内留存市级部分反馈公司高管。‎ 八、做优公共服务 到本市投资的企业职工及家属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公共服务和就医,职工社会保险等问题在德宏州办理。‎ ‎(一)看病就医。对投资5亿元以上的企业,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办理异地安置相关手续后,可自主选择昆明市3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按政策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二)子女教育。给予企业法人、自然人股东(实际到位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和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高层次急需人才照顾。对上述人员子女,就读公办幼儿园,新入园的,与城区户籍适龄幼儿享受同等待遇;中途转入的,有空余学位时优先安排。就读小学,新入学的,调剂纳入芒市城区小学报名;中途转入的,有空余学位时优先安排。就读初中,新入学的,与城区户籍少年享受同等待遇;中途转入的,优先安排。‎ ‎(三)人员招聘。企业在招聘和人员录用方面享有自主权,对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的招聘,不受地域限制,投资企业聘用的人员,在企业员工培训评先选优、社会保险、职称评聘等方面,享有本市居民同等权利及待遇。投资者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和比例,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和贷款扶持政策。‎ ‎(四)荣誉地位。凡投资额较大或以商招商带动作用较大,对地方经济带动力较强的投资者及贡献特别突出的科技人才,经本人同意,给予一定的荣誉称号或名誉职务。对新引进的税收贡献率前10强的企业,给予其董事长“荣誉市民”称号。‎ 九、优化发展环境 ‎(一)审批手续。实行服务承诺制和首问责任制,明确服务内容、标准和时限,原则上从合同签约到开工落地不超过6个月。符合重大产业招商项目在项目审批、要素保障、规费减免等方面的政策,统一配发“重大产业招商项目服务保障卡”,为重大产业招商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建立全程跟踪服务制度,提高效率,限时办结相关手续。‎ 在项目审批上,凡能在市内办结的手续,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市政府督查室、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等相关审批部门参加,实行现场审批办理;凡需由上级部门审批的招商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分解后,对口部门“包保”按时按质上报审批。同时,涉及招商项目用地、产业准入、环境容量等问题,分别由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全力帮助解决。‎ 在项目用地上,由市工业园管委会、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商务局、市招商合作局、市财政局及时做好招商项目用地计划,依照政策进一步盘活闲置土地、空置厂房,以缓解用地供需矛盾;由市国土资源局认真做好用地规划;由市工业园管委会做好工业园区用地的储备;由市国土资源局和涉及乡镇实行分工负责保障土地。‎ 在产业准入上,由市发展改革局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按月或按季公布产业发展政策信息,并加大与市工业园管委会、市工业和商务局、市招商合作局等部门的沟通力度,有效把握产业政策信息,对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发展规划、环境标准以及清洁生产要求的项目进行严格把关。‎ 在环境容量上,由市环境保护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州环保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合理调剂,全力争取帮助解决。‎ 在大项目推进上,定期召开市级党政主要领导参加的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例会,听取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项目推进。项目落地实行“包办制”,项目投资协议签订后,按照“五个一”(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要求从招商洽谈到项目履约开工、建设经营全程跟踪服务,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制定一名市级领导负责项目协调服务,并按行业隶属关系明确项目服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负责项目落地的全程服务,对涉及的重大问题,由负责的市级领导召集设计单位集中办理,限时办结。市各职能部门对其受理审批、核准或备案的事项,必须在规定的工作日内予以批复或上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或批复的,主办人员应向报送单位和业主说明情况。‎ ‎(三)后续服务。加强政府法治环境和诚信环境建设,各乡镇、街道、农场及市直各部门要严格兑现向投资主体等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要强化招商项目跟踪服务,主动上门服务,积极帮助解决项目落地、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建设进度,做好项目竣工验收相关服务,形成项目推进合力。‎ 完善监督机制,健全法律保障。市纪检监察部门要定期进行检查,严厉查处针对投资企业的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等违法违纪问题。因非法干预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赔偿;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相关说明。本政策适用对象为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且积极履行纳税义务,在本文件印发后正式投产的企业。若扶持(奖励)企业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追回已发放的扶持(奖励)资金。‎ 本政策适用于新引进以及扩大产能、追加投资的内外资项目,市委、市政府已颁布的相关产业扶持政策同步执行。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其他产业扶持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措施中所有涉及的金额以人民币为计算币,外资按外汇兑换率折算。奖励标准中“以上”的含义包含本数。‎ 本政策涉及的奖励、补助资金安排,根据我市现行财政体制及相关政策措施,由市财政局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市审计局要将兑现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纳入审计范围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本政策由各行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实施。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及个人可即时申报,由相关职能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共同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并报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招商合作局)备案。市招商合作局及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据职责全方位为投资者提供服务。市招商合作局负责受理投资者投诉,并协调处理本优惠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问题。‎ 本实施意见由市招商合作局负责解释,如与国家、省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相符的,按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 ‎(篇三)‎ 为做好**年招商引资工作,确保招商引资实现新突破,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招商引资目标 按照三年内将州高新区建成国家级高新区的战略目标分解指标,**年招商引资实际到资要突破400亿元,其中,州高新区20亿元,**市52亿元,利川市52亿元,建始县50亿元,巴东县46亿元,宣恩县42亿元,咸丰县50亿元,来凤县47亿元,鹤峰县41亿元。**年落户开工项目150个以上,其中,州高新区、**市、利川市各20个以上,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各15个以上。‎ 二、转变招商引资理念 突出绿色招商和环境招商,充分发挥特色优势,分类补齐要素短板,铁腕整治投资环境,推进招商引资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由重项目签约向重项目落地转变,由零散型招商向系统化招商转变,由一般项目招商向招引龙头企业、行业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变,由引进产业资本为主向引进产业资本、金融资本和引才引智并重转变,由“捡到篮子就是菜”向“选商选资”转变,坚决守住生态红线、资源红线和产业政策红线,坚决杜绝引进落后产能和淘汰项目。‎ 三、提升招商引资质量 ‎(一)招大引强。州级重点招引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总部经济、行业领军企业、主板上市企业、“投资+托管”园区建设主体,突出招引全产业链核心企业,推进整链聚合,实现本园配套、本城配套。县市要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本地特色产业发展,着力招引成长性强、创新能力强、产品竞争力强的企业,建链、补链、强链,提高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招新引优。州县两级要注重招引具有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注重招引数字经济、智能经济、绿色经济、创意经济、流量经济、共享经济等新经济形态企业,注重招引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业态,注重招引金融服务业及现代服务业等服务业新业态。‎ ‎(三)重点突破。州级要实现总部经济、产业链龙头企业、“投资+托管”园区建设主体等招商引资“零”突破。州级力争招引培养一批“瞪羚企业”,县市力争招引培育一批“牛羚企业”,逐步形成龙头企业先锋引领、中型企业骨干支撑、小微企业快速成长的发展格局。‎ 四、夯实招商引资基础 ‎(一)建好招商项目库。州、县市有关部门要立足2020年将州高新区建成国家级高新区的总体目标,按照“项目谋划到位、项目策划精准、项目规划科学、年度计划可行”的要求,在**年3月底前完成**年招商建设项目库(达到预可研程度)、**年招商储备项目库(达到项目建议书程度)、2020年招商谋划项目库(达到项目简介程度)等建设任务。‎ ‎(二)强力建设州高新区。切实加快州高新区水、电、路、气、通信以及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标准厂房建设,提升项目承载能力,夯实项目落地基础,促进在谈项目快速落地、落地项目快速建设、在建项目快速投产。‎ ‎(三)强化智库建设。以在我州挂职的金融博士为主,聘请知名金融专家,组建**州金融研究院,为我州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把脉问诊,设计路径,决策咨询。加快建设“州招商引资情报信息中心”,尽快建成外商信息档案库、招商企业档案库、投资客商资料库、招商引资项目库,开发“招商**”公众号,运用大数据、云平台跟踪分析产业转移、资金流动、企业投资趋势和动向,提高招商引资的精准度和成功率。‎ ‎(四)夯实招商基础。以长江经济带、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十字”招商线路为骨架,以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武汉城市圈、成渝经济圈、台港澳等经济发达地区为目标区域,绘制好**州“招商地图”。突出**资源优势、绿色优势和环境优势,编印好招商引资宣传册。全面梳理国家、省关于招商引资相关政策,借鉴周边地区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经验,制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招商引资政策清单》。组建一批产业招商小分队,搜集信息、锁定目标、主动出击、推介项目、引资引智。‎ 五、拓展招商引资方式 ‎(一)强化产业链(集群)招商。围绕四大产业集群发展目标,制定产业链发展规划,推出产业链招商项目,跟进精准招商。州级要围绕硒食品精深加工、生物医药产业、工业4.0智能制造等产业的龙头企业及配套产业,引进一批具有先进技术和广阔前景的成套产业,垂直整合上下游产品及其配套服务项目,集中布局、集约发展。县市要围绕产业升级,加速现有产业链的延伸、补缺,扩大产业规模,优化产业配套,提升园区产业集聚能力和产品附加值。‎ ‎(二)突出定点招商。紧盯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行业领军企业、上市公司,专班跟进、专人服务,发扬“钉钉子”精神,帮助客户在我州四大产业集群中找到投资切入点,让客商投资后能快速投产、投产后能快速盈利,确保招得进、留得住,提升招商实效。‎ ‎(三)引导以商招商。发挥企业招商主体作用,借助企业的信息优势、商务优势和人脉优势,引导入园企业主动加强对外合作,通过合资、合作、并购、股权转让等多种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引进优质资本、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引进上下游关联企业,形成规模效应和集群效应。发挥企业招商宣传作用,千方百计协调解决企业经营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营造亲商安商稳商优质服务环境,让入园企业成为传递**投资优势、吸引客商投资**的宣传使者,形成招商引资引进一个、带来一批的良好效果。‎ ‎(四)探索委托招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借助国内外权威行业组织、高端管理咨询机构等资源力量,选择专业招商代理机构招引优势企业,不断拓展项目来源渠道、延伸投资网络。依托工商联机构、商(协)会、在外**籍知名人士招商,建立招商联络处,聘请招商大使,积极引进客商,推进项目合作。‎ ‎(五)坚持节会招商。按照“月月有活动、季季有成效、年终结硬账”的要求,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重点举办**楚商进**、**浙商走**、第五届中国硒产品交易博览会等活动,积极参加省级重点招商活动,积极承接符合我州产业发展规划的项目转移,力争签约一批重点项目,推进一批项目落地。各县市要主动出击、积极对接,举办多样化项目招商、专题招商、上门招商等精准招商活动。‎ 六、优化招商引资环境 ‎(一)优化政务环境。彻底清理审批事项,在国家、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之外一律不新设审批事项。重构行政审批流程,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集成审批和“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模式,探索“一窗受理”“集成办理”路径,构建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建立重点项目全程领办代办制、重点项目服务秘书制,促进项目以最快速度签约、注册、开工、投产。‎ ‎(二)优化法治环境。建立政法护航制度,州直政法部门对落户企业实行“一对一”挂牌服务,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法惩处破坏营商环境行为。州直相关职能部门在州高新区设立综合执法机构,依法管理高新区内各项事务,即诉即理,办结即复。设立高新区入园投诉专线,聘请法律顾问团,为入园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以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三)优化金融环境。积极引进多元化金融主体,不断健全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加大政策性融资担保力度,完善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和奖励政策。发挥产业投资基金作用,引导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开展产品服务创新,有效解决实体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和提升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确保金融生态安全高效稳健。‎ ‎(四)优化诚信环境。树立契约经济理念,推进诚信政府建设。实行政务公开,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坚持依法行政,建立“亲”“清”政商关系,科学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依法兑现承诺。强化企业诚信,依法履约,合法经营,诚信发展。树立“人人都是招商主体,个个代表**形象”导向,营造招商引资浓厚氛围。‎ 七、强化综合协调和考核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市主要领导任组长,实施“大员招商”,各级党政“大员”上阵,参加重大招商活动、接洽重要客商、推动重大项目、协调重大问题,主要领导每年要投入五分之一的时间开展招商工作,分管领导每年要投入三分之一的时间开展招商工作。‎ ‎(二)强化招商统筹。强化全州招商“一盘棋”,招商部门实施专业招商,产业部门实施联动招商,职能部门推进服务招商,凝聚招商部门、产业部门、职能部门的工作合力。州招商局负责全州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管理、督办、考核和服务,强化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项目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确保招商引资工作稳步推进。‎ ‎(三)强化检查督办。加大招商引资工作的督办密度和力度,按照“洽谈项目1周签意向、半月签合同、2月要动工”的要求,实行“一旬一调度、一月一通报、一季一拉练”制度,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加大对调度拉练发现问题的督办强度,确保招商引资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四)强化考核奖惩。健全招商引资考评体系,淡化项目签约考核,强化项目落地考核;淡化一般性项目引进考核,强化四大产业集群项目引进考核;淡化量考核,强化质考核(投资强度、税收贡献、就业情况等)。注重考核成果运用,将招商引资工作作为县市和州直相关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加大在县市综合考核中的权重,考评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招商引资容错免责机制,对招商工作人员实行跟踪考核,对成绩突出的优先提拔重用,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篇四)‎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抢抓**建设国家中心城市重大机遇,充分发挥招商引资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第一推动力”作用,切实以开放促创新、促改革、促发展,奋力打造招商引资新优势,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构建产业转型升级新支撑,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 招商引资是经济发展的生命线,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经济运行提质增效的重要途径,是巩固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推动荥阳在区域经济竞相发展中持续领先的重要支撑,也是加快融入**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重要保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分析各级城市竞相发展的严峻形势,把招商引资作为扩大有效投资、培育新兴产业最直接、最有效的路径,真正在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迅速、服务上到位,紧紧围绕全市区域功能定位和主导产业布局,以强烈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更新的眼光、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开创招商引资工作新局面。‎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总体要求:突出全面融入**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一条主线,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和打造郑西新城两大战略,坚持“四重点一稳定一保证”工作总格局,以“创优势、增实力、补短板、能抓住”为指针,以“全力招商、科学论证、审慎签约、快速推进”为要求,引资引智引技引平台引机构并举,着力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做强先进制造业、做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拉长现代服务业短腿,加快形成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投资促进体系。借鉴外地区先进经验,从招商引资项目入手,推行“最多跑一次”商事制度改革,推动全市投资环境进一步优化,适应新常态的招商引资体制机制进一步形成,投资便利化程度明显提升。‎ 主要目标:**年—2020年,全市招商引资总额年均增速确保10%以上、力争12%以上,引进市外到位资金年均增速确保10%以上力争12%以上;每年新引进国内外500 强企业、行业20强企业项目确保不少于8个、力争不少于10个;投资额10亿元及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确保不少于5个、力争不少于8个;总部企业(含区域总部)确保不少于10个、力争不少于12个,其中,上市公司(主板和创业板)总部不少于1个。到2020年末,力争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累计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50%以上,招商引资总额累计突破3000亿元,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总额占比不低于20%,实际利用外资5亿美元以上,完成进出口总额5亿美元以上。推动荥阳进入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前50位,最具投资潜力百强县前20位,工业百强县前30位。‎ 三、招商引资重点 ‎(一)着力引进先进制造业项目。突出先进制造业主体地位,进一步增强先进制造业支撑能力,围绕建设全国区域性制造强市(县)目标,精准开展先进制造业招商。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引进涉及轨道交通装备、智能化通用和专用设备、现代机电类特种设备、节能和环保设备、电力和电气设备、工程及矿山机械、农用机械、工业机器人等项目,打造千亿级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新材料产业重点引进涉及超硬材料、碳纤维材料、单晶硅材料、新一代非晶材料、精细合金材料、新型半导体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新型生物质材料等项目,打造千亿级新材料产业集群。装配式建筑、生物医药、新型有色金属精深加工、电子信息、循环经济等支柱型产业项目同步重点引进。‎ ‎(二)着力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先地位,全力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和带动作用,大力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重点引进涉及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石墨烯、碳纤维、新一代信息技术、增材制造、物联网、生命科技、虚拟现实等产业项目,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 ‎(三)着力引进现代服务业项目。突出现代服务业主导地位,强化现代服务业引领作用,奋力开展现代服务业招商。现代商贸业重点引进涉及大型体验式购物中心(shopping ‎ mall)、特色商业综合体、高端商务、电商平台、高端住宿餐饮、现代会展等项目。现代健康产业重点引进涉及医养结合、养老养生、医疗服务、健康管理服务、运动健康等项目。高技术服务业重点引进涉及大数据与云计算,互联网应用、信息安全、北斗应用等信息服务类项目和科技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等科技服务类项目。现代物流业重点引进涉及冷链物流、电商物流、快递物流等项目。文化创意旅游业重点引进涉及文化创意、影视动漫、休闲度假、演艺中心、旅游文化演出、旅游文化主题公园、具有自主IP的大型主题乐园等项目。现代金融业重点引进涉及银行保险、证券期货、股权投资、金融租赁等项目。‎ ‎(四)着力引进三次产业融合项目。突出都市型现代农业重要地位,进一步增强都市型现代农业基础作用,以“三园一体”为载体(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返乡创业园和田园综合体),深入开展都市型现代农业招商。重点引进涉及乡村休闲旅游、农村电商、现代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新型农副产品流通、田园综合体等项目,助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乡村振兴。‎ ‎(五)着力引进总部经济项目。大力发展总部经济,营造吸引总部经济项目进驻良好环境,围绕打造区域性总部基地目标,下大气力、大工夫培植培育亿元楼宇集群。企业总部重点引进跨国公司、央企、优势民企总部、区域总部及研发中心、技术中心、采购中心、销售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关联产业重点引进涉及中心商务区(CBD)、商务园区以及与总部经济相适应的服务支撑类(金融、教育、中介、科研等)项目。‎ ‎(六)着力引大引强引新引高。加强对全球产业布局和行业龙头企业的分析研究,瞄准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央企、中国民营企业500强、行业20强、上市公司等龙头企业和符合我市产业定位的“独角兽”企业、高附加值高成长性“双创”企业以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介咨询、规划设计、股权投资等机构,加强沟通联系走访,建立常态互动机制,广泛捕捉投资信息,开展定向招商和敲门招商。‎ ‎(七)着力引才引机构引平台。坚持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并重,深入对接“智汇**·1125”聚才计划,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促进科技成果在我市实施产业化。运用以人带项目和以项目引人的招商方法,努力引进一批高端人才、领军人物和创新创业团队。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 “走出去”收购国际高新技术和专利项目、引进尖端人才、建立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为我市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供人才支撑。‎ ‎(八)聚焦重点区域深度招商。深刻把握国内外产业发展和要素流动趋势,聚焦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等国内重点区域和北美、欧洲等国外重点区域,形成全方位招商引资格局。在环渤海地区要充分抓住北京疏解非首都功能转移机遇,重点招引集团总部、产业龙头企业、高科技企业和产业带动大、市场竞争力强的高附加值项目;在长三角地区要充分抓住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机遇,针对该区域内的国内外500强总部,突出科技创新、高端金融类项目;在珠三角地区要充分抓住南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机遇,突出电子信息、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类项目,通过上门走访专题推介,借助当地商协会、知名投资促进机构实施深度招商。针对北美、欧洲等国外重点区域,适时开展招商活动,推动荥阳“走出去”、“引进来”。‎ 四、优化招商引资方式 ‎(一)完善招商信息。统筹推进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库、重点企业名录库、加快落地项目库、靶向项目库和投资促进网“四库一网”建设,编制《荥阳市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和《荥阳市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各乡镇、街道和各产业集聚(园)区根据全市产业发展规划,制定本辖区产业发展布局和实施推进计划。全市各级各部门(除纪委、监委,下同)定期上报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情况,提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实现招商引资资源信息共享。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汇总并审核发布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信息。‎ ‎(二)强化项目策划。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建立完善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策划、储备和推介机制。各乡镇、街道和各产业集聚(园)区,市直部门围绕《荥阳市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和《荥阳市产业发展空间布局规划》,进行年度项目策划,制定年度招商计划并报至市商务局。市商务局汇总整理全市重点推介项目,制定全市年度招商计划。努力形成投产一批、建设一批、签约一批、洽谈一批、推介一批、储备一批的招商引资项目良性循环格局。‎ ‎(三)坚持精准招商。围绕《荥阳市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和《荥阳市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加强对相关国内外500强企业、行业20强企业、央企、上市公司的投资战略分析,捕捉招商信息,制定招商专题,编制全市靶向项目库,不断提高全市招商引资的精准化程度和科学化水平。建立县(处)级领导定向定点联系大企业招商机制,实施高层推动和专业化促进,采取定向招商、敲门招商等方式,主动上门、及时对接,尽力满足大企业、大项目个性化需求,积极引进符合我市产业定位的龙头性企业和项目,努力形成突破带动效应。同时依托在谈和已落地的龙头企业、龙头项目,制定其关联企业、上下游企业名录,大力实施产业链招商,通过建链—精准定位、引进龙头,补链—上下延伸、打造集群,强链—提升产业发展层级、引进“微笑曲线”两端企业,逐步建立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不断降低、全要素生产率不断提高的产业集群发展体系。‎ ‎(四)加强专业招商。精心选拔选聘熟悉产业政策、了解国际规则、擅长商务洽谈的人员,组建专职招商团队,针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产业,以小分队招商为主要形式,实行一个重点项目、一个行动计划、一支招商团队、一套招商专案的“四个一”招商工作推进机制。面向经济发达国家或地区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知名人士和学术界知名专家学者及大型跨国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选聘热心人士作为荥阳“招商大使”、“招商顾问”。探索通过购买招商服务,借助国内外专业招商中介机构开展有偿招商。充分借助**市政府驻北京、上海联络处和驻广州办事处,加强与上述区域重点企业的针对性互访,提高招商引资实效。‎ ‎(五)注重以商招商。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借助企业资源,进一步发挥企业招商主力军作用。充分发挥己落户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支持他们推介荥阳、联系项目,积极引进合作伙伴和上下游配套企业,形成“引进一个、建好一个、带来一批”的蝴蝶效应。引导现有骨干企业挖掘投资潜力、加强对外合作,鼓励其通过合资、合作、并购、股权转让等多种方式引进优质资本、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战略投资者。充分发挥各类商会在推介项目、引进项目中的桥梁作用,大力鼓励在外经商办企业的荥阳籍人士回乡创业。坚决服务好已落户我市的行业领军企业,以优质服务和优良环境吸引关联项目落户。探索设立“企业招商引资奖”,对以商招商成效显著的企业和机构予以奖励。‎ ‎(六)创新招商方法。调整传统思路,改变固有模式,探索科学方法,提高招商效率。在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下,探索设立招商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创新创业引导基金等专项基金,针对主导产业锁定目标企业(项目),通过市场化运作取得股东地位,提高我方在企业发展战略布局中的话语权。鼓励境内外企业依法依规在我市设立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各类私募基金和投资性公司,积极引进产业资本、商业资本、金融资本,通过合资合作、兼并重组、股权投资、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扩大招商引资规模。实施合作开发模式招商,引进社会资本推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公共服务领域重大项目建设。支持企业上市,助力资本招商。着力开展产业项目投资、产业基金合作和金融人才培养引进工作。‎ ‎(七)强化招商宣传。精心制作荥阳宣传影像、宣传画册和招商手册,充分运用各种媒介和对外交流合作平台,讲好荥阳故事,展示荥阳形象,宣传荥阳招商政策和营商环境,介绍荥阳发展潜力和良好成长性,打造“山水荥阳·投资宝地”品牌,提高荥阳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增强国内外投资者对荥阳的认可度和投资积极性,树立“东引西联桥头堡,山清水秀后花园”荥阳形象。创新宣传形式,抓好“一对一”、“点对点”专题招商项目宣传推介活动,提高对接率和成功率。广泛宣传招商引资的重大成效,推广招商引资工作的成功经验,努力营造有利于招商引资的社会氛围。‎ 五、完善招商引资政策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针对荥阳市《重点企业名录库》、《加快落地项目库》、《靶向项目库》中的落地项目,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资金,采取补助、贴息、奖励等方式,支持项目落地建设投产。建立完善招商引资目标绩效考评激励机制、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激励机制,探索建立招商引资中介机构激励机制,依法依规对年度招商引资成绩突出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园区),市直单位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业主、成功引进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资中介机构给予奖励。对招商系统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开展记功评选活动。‎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深入研究并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和鼓励发展类产业项目税收减免政策,用足用活上级支持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并统筹实施,加大政策承诺兑现力度,确保各项政策全面落实。‎ ‎(三)加强项目前期奖补。对纳入我市《重点企业名录库》、《加快落地项目库》、《靶向项目库》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前期工作给予奖励支持。‎ ‎(四)强化土地供给保障。探索建立实行土地利用计划三年滚动管理机制,纳入我市《重点企业名录库》、《加快落地项目库》、《靶向项目库》的企业(项目),优先纳入供地计划,优先保障土地供给。全力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土地预留、用地报批等工作,推行工业用地依法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供给方式。制定实施标准化厂房租赁的租金优惠补贴政策,支持各产业集聚(园)区采取多种方式建设工业标准化厂房集中区,引导技术水平高、投资相对较小的招商引资项目拎包入驻,不断提高单位土地投资强度和利用效率。‎ ‎(五)提升融资服务水平。全面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做强做大市级国有投融资公司,鼓励各产业集聚(园)区设立国有投融资公司及相应基金,尝试采取阶段性持股方式参与优质招商项目建设和运营,允许产业集聚(园)区采取此方式引进优质项目。支持企业多渠道直接融资,对在我市注册并实现境内外首发上市及挂牌的企业和新迁入我市的上市挂牌企业予以奖励并优先给予要素保障。‎ ‎(六)更新招商优惠政策。全面梳理我市现有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根据全国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的最新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重新制定实施重点产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着力降低企业投资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市商务部门牵头,重点制定实施促进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总部经济和鼓励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四个方面的政策。市财政、工信、发展改革、科技等部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项目落户所在乡镇、街道和产业集聚(园)区会同上述部门共同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六、规范招商引资流程 建立健全招商引资项目评估决策机制。荥阳市招商引资项目引进落地按照以下6个环节开展:‎ ‎(一)单位初审。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园)区和市直单位为招商引资工作主体,要通过采取专题会议、专家评审等方式,切实对拟引进项目进行评估,形成项目投资计划书和项目方案。计划书和方案至少包含但不限于投资主体、产业类别、项目概况、投资分析、投资顺序、用地需求、初步选址等内容。‎ ‎(二)科学研判。通过初审的项目,由相关单位提交市开放创新领导小组招商引资项目研判会进行研究。开放创新领导小组招商引资项目研判会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若实际需要可随时召开。对单位提交的项目,开放创新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后召开会议研究。会议由投资方和引进单位共同汇报。‎ ‎(三)深度论证。通过开放创新领导小组研判会的项目,提交市委、市政府项目论证会进行研究。市委、市政府项目论证会由市四个班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原则上每个月召开一次,若实际需要可随时召开。会议由投资方和引进单位共同汇报。对于通过的项目,会议明确分管市领导和责任单位,并明确一名科级干部为项目首席服务官。会议决定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发放至各相关单位。‎ ‎(四)拟定合同。根据研判会、论证会结果,项目分管市领导和责任单位要与投资方积极对接,围绕项目总投资额、选址、用地规模、建设周期、投资强度、产值、单位产出等方面进行磋商,根据市商务局提供的规范合同文本拟定合同初稿,交市政府法制办审核。‎ ‎(五)研究合同。经过市政府法制办审核的合同由市商务局收集汇总,由分管招商引资副市长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项目责任单位负责汇报并根据市政府常务会研究情况对项目合同书进行修订完善。‎ 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并根据会议精神完善后的合同文本,进入审批程序。分别由责任单位、政府办公室、法制机构及分管招商引资副市长、分管该项目副市长和常务副市长审核后,由市长签批。审批后的合同一式四份,加盖法制审核章,由市商务局收集。‎ ‎(六)签约落地。签约人为市长,或由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或分管副市长签约。签约方式分为单独签约、集中签约或重大活动签约,具体方式由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 项目签约后,责任单位要督促投资方尽快在荥阳注册独资公司。市国土资源部门和相关乡镇、街道要根据合同和企业注册情况,积极做好项目征地供地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围绕项目搞好服务,确保项目早日开工、早日投产、早日见效。‎ 七、明确引进项目准入条件 ‎(一)坚持择优招商。对招商引资项目严格把关、充分考察、科学研判、周密论证,确保真正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好项目,坚决淘汰劣质项目,杜绝“人情项目”、“包装项目”、“圈地项目”。‎ ‎(二)坚持凡进必审。以下几类项目须严格执行招商引资项目准入标准和引进流程:‎ ‎1.需供应国有建设用地的项目(含现有企业扩建需新征土地项目)。‎ ‎2.现有国有土地引进盘活项目。‎ ‎3.不需供应国有土地,但占用我市自然及文化资源,或流转租用较多集体土地的项目。‎ ‎(三)坚持严把门槛。凡进入我市的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定位。‎ ‎2.项目采用设备、生产工艺和技术达到或接近国内同业领先水平。‎ ‎3.严格达到国家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 ‎4.在我市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 ‎5.工业类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350万元/亩(不含土地价格),项目建成投产后前三年平均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年,三年后税收不低于30万元/亩/年(以项目用地红线内实测净地面积为准)。商业类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600万/亩(不含土地价格),项目建成后投产前三年平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年,三年后税收不低于40万元/亩/年(以项目用地红线内实测净地面积为准)。战略性新兴类产业项目、高新技术类产业项目和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定位的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适当放宽标准。‎ ‎(四)坚持产业优先。招商引资工作要着重引进产业项目,住宅地产项目不作为招商引资对象。对于产业地产项目,要通过设置条件,引导企业积极引进产业项目,做实产业。对于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的标准化厂房、中小企业孵化器、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平台等项目,其物业自持面积比例投产后10年内不低于20%。对于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的商业、写字楼、企业总部等项目,企业自持面积投产后10年内不低于50%,自持部分只能自用、自营或出租,不得分割转让。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和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定位的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适当放宽标准。‎ 八、确定签约项目约束退出机制 切实提高招商引资项目引进时效。经招商引资流程引进项目在以下方面予以约束,并在合同(协议)中进行约定:‎ ‎(一)明确合同时效。框架协议有效期为3至6个月,具体有效期在协议中注明。土地具备供地条件3个月内,企业未参与竞拍,或未竞拍到土地使用权的,合同自行终止(因政府原因土地不能及时挂牌供应的除外)。‎ ‎(二)及时处置闲置土地。项目具备动工条件3个月内未动工的,由项目责任单位督促投资方尽快动工,6个月内未动工的,取消其一切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由市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20%向项目投资方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市国土资源部门依法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双方解除合同。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1/3,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的,市有关部门有权要求项目投资方限期加快开发进度,若项目投资方在限期内仍未能达到约定条件,双方解除合同,市国土资源部门有权无偿收回土地并追究项目投资方违约责任。‎ ‎(三)建立项目投产后考核机制。招商引资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建设周期建成投产一定时期后,由市政府派出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考核组,对项目建设内容、土地利用、投资强度、税收贡献、开发建设周期等方面进行实地察看、考核验收,未实现前期约定内容的,责令限期整改;若一定时间内再次验收仍未通过,则该项目不再享受所有优惠政策。限期追回已兑现的各种奖励并根据合同条款追究违约责任。‎ 九、强化招商引资统筹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开放创新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市商务局(市开放创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指导、协调、服务、督办、考核。增大招商引资工作在全年及动态目标绩效考评中的权重,结合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园)区和市直单位实际,完善招商台账,量化招商责任,细化招商节点,加快项目落地。‎ ‎(二)加强工作保障。根据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实际,保障并适当提高招商引资专项经费,满足招商引资工作需要。设立招商引资专门机构并充实工作力量,积极引进和培养熟悉产业经济、掌握投资政策、通晓商务惯例、精通项目谈判的招商引资人才,着力打造一支政治思想过硬、专业能力强的招商引资工作队伍。为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精准化、科学化提供人力和财力支撑。‎ ‎(三)形成招商合力。原则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季度至少外出招商一次,分管市领导每月至少外出招商一次。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做好“五职招商”工作。各产业集聚(园)区要充分发挥招商引资平台和载体作用,每周至少组织一次招商活动,每年至少签约并开工一个投资10亿元以上符合本区域主导产业发展的重大项目,至少签约5个以上投资亿元以上项目。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单位根据情况适时开展招商活动,确保完成每年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 ‎(四)整合招商要素。市商务、发展改革、财政、工信、科技、国土资源、住建、规划等部门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在项目储备、签约、审批、开工、建设、投产、技术和人才引进等各个环节的协同配合,确保各类政策无缝衔接,放大政策协同联动效应,共同促进项目加快落地。‎ ‎(五)建立项目台账。定期梳理全市招商引资入库项目并动态更新,分类建立项目推进台账,实行项目进度动态管理,理清责任单位履职情况。对已签订正式合同项目,重点跟踪项目落地开工情况。对已通过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资项目论证会项目或已签订框架协议项目,重点跟踪项目选址和合同拟定情况。对正在洽谈对接项目,重点跟踪项目可行性论证情况和投资方动向等情况。就项目进展情况定期上报、通报。‎ ‎(六)完善会议制度。市开放创新领导小组每半月召开一次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工作例会,市委、市政府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招商引资项目推进会议,听取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着力改变招商引资工作“重签约、轻落地”的现象,确保洽谈项目早日签约、签约项目早日落地、落地项目早日达产。‎ ‎(七)优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五单一网”改革制度,稳步推进政务服务网建设,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制定“最多跑一次”企业服务事项清单,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优化办事环节,提高服务效能。着手建立全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 ‎(八)严格督查考核。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市委、市政府每年向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园)区和市直单位下达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园)区和市直单位要制定年度落实推进计划并每月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将招商引资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督查事项,定期督查。对履职尽责、推进得力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予以表扬表彰,对推诿扯皮、推进不力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予以组织处理。‎ ‎(篇五)‎ ‎ 一、我市利用外资情况 ‎     ‎ ‎ 由于历史原因,多年来,外资招商引资一直是我市的瓶颈,而其中的对台招商引资更是一个短板。截止**年底,我市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93家,其中合资企业69家,合作企业2家,独资企业21家,股份企业1家。投资总额累计67317.82万美元,注册资金累计37053.52万美元,实际到位注册资金累计251**.29万美元,到位率为68%。合同利用外资累计23244.1万美元,实际到位外资累计16763.46万美元,到位率为72.12%。外资主要来自美国、韩国、意大利、毛里求斯、新加坡、维尔京群岛、缅甸、印度、**、印尼、瑞士、英国等国家和香港、台湾地区。在通过审批的93家企业中,有26家未办理注册登记,12家已注销,3家已搬迁至成都,23家已停业,7家转为内资,目前现存企业22家(其中台资企业仅1家)。‎ ‎      二、下一步对台招商引资工作措施 ‎      (一)统一思想认识,整合资源优势。‎ ‎      全面落实《中共自贡市委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招商引资提升开放水平的意见》,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着力解决全市存在的“招商引资意识不强烈、目标不明确、政策难配套、机制不顺畅、服务不优质”等问题,发动形成“大招商促大发展”格局,助推全市扩大开放,振兴发展。‎ ‎      (二)明确主攻方向,突出引资重点。‎ ‎      围绕“优二兴三”,不仅要瞄准世界500强、中国500强、行业100强、文化创意旅游、现代科技服务、航空等新兴先导型服务业优链延链补链招商,同时也要结合台湾中小企业居多和我市实际情况,将招商引资重点放在中小台资企业上,努力做到招项目与招产业、招人才、招资本相结合,促进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的融合。‎ ‎     ‎ ‎ 1.继续做优做强优势传统产业。紧紧围绕我市机械装备制造、盐及盐化工、食品加工、等传统产业、优势产业,依托川南首个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国家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基地,引进一批支撑力强的企业和项目,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优势产业发展壮大。‎ ‎      2.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紧紧围绕通用航空、新材料、文化旅游产业,依托**三大航空与燃机基地、国家新材料产业化基地、“盐龙灯”三张城市名片,大力引进有发展前景、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产业项目。‎ ‎      3.瞄准台湾特色服务业。加强与台湾餐饮、医疗、养老及观光农业项目的对接,引进台湾娱乐、餐饮等消费性服务业的知名连锁品牌,提升我市传统服务业的档次和质量。‎ ‎      (三)强化服务意识,提升竞争能力。‎ ‎      1.加强政策支撑。加快出台招商引资扶持政策,强化政策吸引;指导各区县、园区出台落实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和细则。收集整理全市各行业在科技专项、技改资金、品牌扶持等专项上的支持政策,编制《自贡市投资政策汇编》,突出比较优势。‎ ‎     ‎ ‎ 2.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创新体制机制,抓好薄弱环节创新,为台商企业做好从项目洽谈、签约、落地、建设、投产全过程“一条龙”服务,推动招商引资企业做大做强、健康发展,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建立招商项目代办制度。探索建立各类园区投资项目全程代办制度,为台商企业提供从立项至开工建设所涉及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和非行政审批事项的全程代办或部分委托的办理服务。二是探索建立领导定期与企业沟通制度。了解企业所需所想,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健康发展。三是强化涉企投诉快速反应机制。抓好台商企业投诉服务中心建设,畅通企业投诉渠道,研究出台“涉企投诉处理办法”。‎ ‎      (四)创新招商方式,拓展信息渠道。‎ ‎      1.开展委托招商。与商协会组织、专业咨询机构等建立互访机制。加大与其交流沟通,定期开展对台招商活动。聘请实力强、信息来源广泛的中介机构或个人为投资顾问,对台宣传我市投资环境和招商项目,介绍台湾知名企业到我市开展投资考察。‎ ‎      2.开展以商招商。充分发挥已落户台商企业的宣传效应和顾问作用,带动和吸引相邻产业、相关企业投资兴业。‎ ‎      3.开展“乡情”招商。充分发挥自贡籍在外成功人士人脉和信息优势,通过其牵线搭桥,与有意到大陆投资台商建立联系,主动上门对接,捕获信息,提高招商引资效率。‎ ‎      (五)配套园区功能,提升承载能力。‎ ‎      伴随改革开放的深化,各地招商引资来的企业大都定家于开发区,开发区是对台招商引资的承载主体,是对台招商引资的窗口。作为承载主体,应兼顾投资者、开发区、社会等各方利益,把握动态平衡,提高投资环境魅力。‎ ‎     ‎ ‎ 当前投资环境的竞争业已成为开发区间吸引投资竞争的焦点,改善投资环境的重点也从硬件转到软件进而提升到开发区的人文环境。重中之重是增强综合配套能力,要求开发区及其所在城市拥有企业持续发展所必需的产业链、企业群。以企业为本,建立包括信息通、市场通、法规通、配套通、物流通、资金通、人才通、技术通、服务通的综合经济平台。‎ ‎      开发区作为对台招商引资活动的承载者和窗口,建设全方位的综合配套环境至关重要。提升开发区投资环境应把重点放在改善环境、完善体制、发展产业等综合配套工作上,并充分发挥自身独特优势,依靠特色来吸引投资和发展产业。因此,我市各开发区要不断适应环境变化和发展需要,充分调动自身能动因素,采取适宜管理策略,不断满足台商投资者的需求,进而达到招商引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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