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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9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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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检察院公诉科半年工作总结3篇
最新检察院公诉科半年工作总结1
20XX年来,检察院公诉科在上级院和院党组的带领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和谐社会,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为契机,以加强公诉队伍建设和业务能力培训为保障,以推进公诉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为着力点,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立足公诉职能,不断提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能力,为维护我(地区)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立足公诉职能,严打“三项犯罪”
今年以来,公诉科根据我区地处的文化地理位置,以及我区刑事犯罪的特点,我们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具体分析,对症下药,稳、准、狠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
一是依法打击严重影响社会治安、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去年以来,我公诉科突出一个“快字”,坚持快审快诉,依法提起公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等严重严重影响社会治安、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犯罪的刑事犯罪案件
件人,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如案,为了维护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和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公诉科从受理案件到提起公诉仅用十余天的时间,使某、某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由于及时地打击了犯罪,从而有效地遏制了等侵财性犯罪案件的发生。
二是依法打击职务犯罪,保持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职务犯罪虽然案件数量不多,却影响严重,造成群众对干部的不信任,影响党在群众的威信,致使群众上访的事件时有发生。为此,公诉科针对案发的特点与原因,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预防对策及建议,并依法提起公诉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职务犯罪案件件人,既惩罚了犯罪,又教育与引导国家工作人员增强法纪观念和廉洁奉公意识,使他们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自觉运用法律政策规范自己的行为。
三是依法打击破坏环境保护犯罪,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近年来,检察院公诉科科加强了同森林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在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上,提高办案效率,加快办案节奏,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取证,加强了对环境资源保护的行政执法监督和刑事立案监督工作力度。同时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对环境资源危害较大的犯罪案件,坚决予以打击,毫不手软。对于一些初犯、偶犯,且情节轻微的,则从宽处理,确需提起公诉的,也向法院提出处刑较轻的量刑建议。如:案。
二、加大诉讼监督力度,丰富诉讼监督内容
今年以来,公诉科在办案中不断总结经验,通过强化诉讼、审判监督和建立新机制,不断加大诉讼监督力度,丰富诉讼监督内容。
一是严把案件质量,强化诉讼监督。一年来该科始终以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为重点,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不断强化诉讼监督,立足“敢抗、善抗、抗准”和查微析疑,不断加大刑事审判和侦查监督工作力度,深化公诉改革,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20XX年,我们审查起诉工件,尽管人均办案量很大,但我们仍要求公诉干警严格按照《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要求,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适用法律关,做到“三个确保”。第一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第二确保依法提起公诉的案件的证据全部合法;第三确
保审查起诉的案件均无漏罪漏犯。如案。由于我们严把了案件质量关,20XX年我们共依法作出存疑不起诉人,建议公安机关撤案人,依法追诉漏犯、漏罪余人(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件。
二是强化审判监督,重点对20XX年的打击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犯罪、职务犯罪、环境保护犯罪等进行了复查,依法提请抗诉件人,均被发回重审。全年依法抗诉件人,均抗诉成功,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
三是在新机制的建立完善上重点落实了未成年人相关机制、刑事
受害人求助机制等。
在未成年人相关机制建立上,我公诉科本着对青少年挽救和教育的方针,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了诉前帮教考评机制,主要包括:第一步,通过“三见面”、“五谈话”的方式,全面考察未成年人的生长环境;第二步,对未成年人的犯罪成因、帮教条件、未来走向以及再犯罪可能性做出分析论证;第三步,对于不符合不诉帮教条件的未成年人及时予以思想帮教矫治工作,以预防未成年人再次犯罪,帮助其早日回归社会。
在刑事受害人求助机制建立上,我公诉科树立现代刑事司法理念,关注“谁受到了犯罪侵害?”“他们所受侵害如何才能弥补恢复?”建立了以“法律帮助、经济扶助、心理救助”为内容的三重救助机制。首先从“法律帮助”入手,依托刑事和解或量刑建议促赔偿,将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作为轻微刑事案件刑事和解的前提,或作为对被告人提出免于刑事处罚、缓刑或从轻处罚量刑建议的前提,让被害人得到及时有力的赔偿。其次加强与民政、社保、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社会团体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凝聚各方力量筹集救助资金。在对刑事被害人‘法律帮助’和‘经济帮扶’的同时,‘心理救助’也是不可忽视的一项重要内容。”我科对遭受严重心灵创伤、导致心理不平衡、易冲动、存在“报复”意向的被害人,都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化解被害方内心怨恨,防止发生“案后案”。这些机制和措施的建立与完善妥善化解了社会矛盾,取得了
良好成效。
在今后我科还将建立受害人申诉绿色通道,并将申诉方式、受理内容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对刑事和解的程序、范围及受害人权益等应及时依法告知受害人及相关人员,确保受害人权益能得到有效保证。
三、宽严相济,落实和解的理念
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是根据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确立的准确惩罚犯罪的刑事政策。基于这样的政策,20XX年以来,检察院公诉科一方面严把“严”字关,即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在注重教育挽救少年犯、初犯、偶犯和罪行较轻的犯罪嫌疑人的同时,我们还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震慑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指定专人办理涉黑、涉恶性质的犯罪、恐怖犯罪以及杀人、爆炸、抢劫等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做到该严则严,依法从重从快,该起诉的要坚决起诉,及时、准确、有力地予以打击。;一方面又坚持“宽”字诀,即要坚持区别对待,对于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对于具有酌定从轻情节的犯罪要依法考虑,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人员,尽可能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危害。对少年犯、初犯、偶犯、过失犯以及犯罪情节轻微的嫌疑人,专门指定-名精通法律,善于沟通的业务骨干办理此类案件,做到当宽则宽,让双方当事人沟通,同时要通过检察人员入情入理的引
导、劝说,让双方当事人相互体谅,修复犯罪给社会、给受害者以及给犯罪者本人家庭的创伤,快速解决争端。加害人对其行为主动承担责任,受害人从社会、情感、经济方面得到满足。以受害人得到补偿为基点,加害人回归社会为终点。如:案。
同时我检察院公诉科在办案中对轻微刑事案件,在征求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双方意见的基础上,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和解工作,通过刑事司法和解的理念来处理案件,较好的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既促进了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又降低了诉讼成本,提高了诉讼效果。在保障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的前提下,达到了化解分争、减少对抗、促进和谐的目的,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有机统一。如:案。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我检察院公诉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为核心,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线,以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为目标,认真履行公诉职能,加大诉讼监督力度,积极稳妥地推动公诉各项工作的发展。全面加强公诉队伍的思想政治和执法能力建设,公诉队伍的政治、业务、职业道德水平全面提升,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障。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传帮带体系。
我院公诉科针对全科干警平均年龄仅岁,人员变动快、案多人少、办案压力大,一些同志有一定的理论基础,但业务技能较欠缺的实际情况,调整优化年龄、知识、专业结构,充分利用年轻同志法学理论素养高、学习进取心强的特点,充分发挥年轻干警的工作优势,提高公诉队伍的执法办案水平。根据个人特长和执法办案经验对全科人员进行分组,各组由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担任组长,新老搭配,形成“传、帮、带”体系。各组组长负责对组内办案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对本组案件进行初审把关。这一措施加强了对新手的指导,强化了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促进了公诉案件质量的提高和办案人员的成长,增强了团队之间的凝聚力、和谐力和战斗力。
二是加强业务制度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专业化素质和水平。
1、集体集中学习制度。通过建立每个月集中学习制度,加强思想教育,严格队伍管理。结合当前开展的“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通过自学写心得,科室组织谈体会,把思想建设和队伍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加强队伍理想信念、工作作风、勤政廉政教育,切实加强公诉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由于大部分同志缺乏公诉实践经验,利用科室集中学习,及时掌握最新司法解释与刑事司法政策,深入研究案例,商讨办案思路,提高办案技巧。同时把学习理论与学习业务相结合,着力加强检察官的职业道德建设,促进公诉业务水平和履行法律监督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着重提高公诉干部审查判断证据的能力,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出庭支持公诉的能力以及
履行诉讼监督职责的能力。
2、个案经验交流制度。承办人在办案过程中遇到了有影响的或比较典型的案例,通过对科室领导汇报,召集大家集中进行讨论、交流、学习,通过庭审现场观摩、承办人讲评、讨论等形式,开展案件经验交流活动,学他人办案的长处为自己所用,切实提高整个公诉队伍的学习能力和法律监督水平。
3、不诉回访帮教及风险评估制度。办案干警对不诉案件进行回访,了解有关机关和案件当事人对不诉的意见和建议,把执法办案活动置于相关机关和群众的监督下,有效地预防和杜绝了违法违纪现象发生。承办人对不诉案件进行帮教,教育感化被告人,使其对所犯罪行悔悟,教育广大群众,对因犯罪所侵犯权利形成的社会矛盾进行化解,提高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能力,不断提高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对不诉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对案件进行风险分析提出分析意见,在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化解的方案以及预案,增强应对不诉案件涉检信访风险的预测与处理能力。
总的来说,一年来,我公诉科工作稳步发展,全处同志精神饱满。但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公诉队伍业务素质还有待提高;公诉能力弱化;学习、更新知识的能力较弱;执法方式机械单纯等几个方面。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公诉科将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应对复杂局面及配合全局的能力。
最新检察院公诉科半年工作总结2
一、案件审查起诉基本情况总计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53件92人和上年度退补后重报起诉的案件7件17人,其中检察机关案件3件7人(贪污案件2件6人、挪用公款案件1件1人),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中,盗窃案件有15件21人,占28%,贩卖毒品案件7件7人,占13%,故意伤害案件7件12人,占13%,其他比较不常见的案件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案件1件8人、赌博案件1件1人、销售有毒食品案件1件1人。
总计起诉案件42件64人,公安机关撤案3件8人,目前退回补充侦查4件7人,积存11件30人,积存案件多的原因是近期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较多。一、出庭公诉、判决情况总计出庭25案次,其中适用普通程序简便审的有6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16件。已判决被告人35人,其中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7人,3年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宣告缓刑的10人,单处罚金的4人。二、刑事犯罪案件数据录入情况对市院提出的在200*年6月25日前各基层院必须完成200*年所有生效判决的公诉案件的刑事犯罪数据录入工作的要求,本院领导非常重视。首先从院办公室调用一台电脑给公诉科专门进行录入工作,由于该电脑的配置不符合录入工作要求。本
院领导又及时想方设法在全院办案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为公诉科配备了两台全新的高性能的方正电脑和扫描仪、喷墨打印机各一台,为录入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本院公诉科在电脑落实到位后,指定一名懂电脑常识的副科长专门负责,两名干警专门进行录入工作。她们及时向市院公诉部门学习录入方法,请来市院内勤进行辅导。目前已录入200*年度案件数据70余件,为按时完成录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有关“两简审”情况随着“两简审”的深入推广和逐步大范围的适用,本院公诉科适应司法改革的要求,在对可能判处三年徒刑以下的刑事案件充分适用简易程序的基础上,积极支持配合XX区人民法院进行有关“普通程序简便审理”的庭审方式改革,以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为前提,对某些必须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简化讯问、举证程序,避免和减少重复性工作,以缩短庭审时间,提高办案效率,降低司法成本。我们的做法是:1、通过组织庭审观摩等形式,积极加强指导,总结经验,全面提高公诉质量和效率。本院积极与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协调,讨论修改法院简便审操作规则,组织公诉部门的同志加强学习,主动及早地适应简便审的审理方式。通过多次组织庭审观摩,轮番练兵的形式,让每位干警体会到简便审“高效”的特点,并邀请市院领导以及同行亲临指导、讲评,使每个干警对简便审出庭驾轻就熟。2、切实把好条件适用关、环节简化关和审判监督关,防止简单化和随意性。首先,条件适用关本院根据《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
(试行)》和《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严格把握适用两简审的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大胆提出,对不符合条件案件的坚决依普通程序进行。在庭审中,如被告人对部分指控有异议,部分无异议,我们适用“无争议从简,有争议充分辩论”的原则,对被告人审查起诉阶段认罪,庭审时突然拒绝认罪的情形,我们必然要求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全面讯问和举证。其次,环节简化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本院一般不派员出庭。对普通程序简便审审理的案件以简化法庭调查阶段的讯问与质证环节为主要手段,简化的主要对象是:庭审中的陈述、发问、举证、质证等耗费时间最长的部分。由于被告人认
罪,开庭前一般进行了证据送达展示,使得以往极其耗费时间的法庭调查程序、辩论程序得以简化。再次,审判监督关,我们把着重点放在庭审程序是否依法进行、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上,不片面的追求“高效率的庭审”,即防止为了省事而违背法律所规定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给予被告人充分的陈述权和辩护权、据以定罪的证据应得到充分质证等原则的现象发生。
最新检察院公诉科半年工作总结3
上半年公诉科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本院“巩固、提高、
创新、服务、协调”的工作思路和梅州市公诉工作计划的部署,全面履行公诉职能,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为维护我县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半年来公诉工作情况
公诉科半年共受理案件 件 人。其中: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 件 人,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案件 件 人。经审查移送市院处理 件 人,公安移送决定起诉 件 人,自侦移送起诉 件 人,建议公安机关撤回 件 人,改变定性 件 人,追诉 人,防止错案 件 人,发出检察建议 份。提起公诉的案件保持审结率、有罪判决率、定性准确率、出庭成功率四个100%。
二、认真履行公诉职能,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深入开展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办理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加大对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指控力度。上半年我们提起公诉的各类刑事案件 件 人,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为我县的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促进社会和谐。深入推进公诉环节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切实把化解矛盾贯穿于公诉部门执法办案始终,实现执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在坚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犯罪的同时,积极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犯罪以及因邻里、亲友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落实依法从宽处理的政策,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做到既依法惩治犯罪,又减少社会对抗,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在办案中我们根据《适用刑事和解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试行)》,对危害性不大、被告方和受害方达成和解、受害方请求司法机关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依法对被告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样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如我们办理的李某某交通肇事案中,廖某某驾驶小汽车致古某某死亡后,由于双方在赔偿问题上未能达到一致,引起死者家属一直在上访,办案同志收到案件后,为化解矛盾,认真做好双方家属的工作,并就赔偿问题促使双方达到调解,最后被告人得到死者家属的谅解并请求政法部门不再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后该案得到和解处理,化解了双方存在的矛盾。半年来,我们处理和解案件 件 人,依法对被告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件 人,从中化解了社会矛盾,起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结合热点问题,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上半年,公诉部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遏制和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首先是根据近段时间来,我县因河道非法采沙、超范围采沙起发的群体性发生的伤害案件,与有关部门特别是水利部门进行密切联系,积极参与到维护河
沙资源开采的正常工作中去,为河沙资源开采的正常秩序出谋划策,提出好建议。此外,还认真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处理前社会调查、结案后回访帮教等工作,切实加强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其次,针对农村邻里间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居高不下的情况,推行农村调解机制建设,减少农村邻里间故意伤害案件,积极维护农村稳定。
、强化自身监督,提高公正廉洁执法能力
坚持把强化对自身监督与强化法律监督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加强与公安、法院等政法机关的沟通协调,正确处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与接受监督的关系。我们做到:一是深入推进“阳光公诉”工作全面推行不起诉、不抗诉案件文书说理制度;规范权利告知制度;完善听取被害人意见制度;规范律师阅卷制度,使阳光公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监督,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切实提高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执法公信力。三是坚持每季度向人民监督员汇报公诉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接受监督。如我们在办理周X渊失火一案,被告人周海渊组织、带领其家人到XX县转水镇枫林村“洋唇排”山上祭祖坟。在扫坟过程中,燃放烟花不慎引发山火,致使蒲丽顶森林公园林木受损,此次山林火灾过火面积935亩,造成林木经济损失139749.9元人民币。开庭当天 检察院、法院联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观摩庭审,并当庭宣判,主动接受监督,取得较好的效果。
二、提高案件质量和指控犯罪水平,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狠抓办案质量。公诉工作中,我们始终以办案质量为核心,坚持质量优先,兼顾效率的工作原则。首先,正确把握起诉条件,认真做好审查起诉工作。要求承办人要依法认真细致、全面地审查案件,坚持客观公正原则,既要查明有罪、罪重证据,也要查明无罪、罪轻证据,强化对定案证据、犯罪构成等问题的分析论证,对疑难复杂案件,严格审查把关,切实防止出现冤假错案。其次,强调做好出庭工作,增强指控犯罪的效果。要求承办人对每个案件,都要围绕案件的重点和争议焦点,制定出庭预案;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坚持选派优秀公诉人或业务骨干出庭;认真积累出庭经验和出庭技巧,切实增强公诉人庭审中的应变能力。最后,严格要求对判决的审查工作依法及时进行,改变过去那种只要法院判有罪了,公诉工作就完成了的错误认识,而是全面、及时、认真地审查每一件判决,切实履行好对审判活动罪名认定是否正确、量刑是否适当的监督职能,确保办案质量。半年来共改变定性 件 人,防止错案 件 人,实现“四个百分百”即出庭成功率、审结率、定性准确率、有罪判决率均达百分百。如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在公诉工作中全面加强诉讼监督的意见》,强化监督意识,加大监督力度,创新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提升监督能力与水平,切实加强对执法不公的法律监督。我院公诉部门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监督和配合,力争做到监督配合二不误。
1、全面加强侦查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在审查案件中,加强对侦查机关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进一步强化对另案处理、随意改变强制措施的监督,有效地防止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现象发生,还特别注重保障人权,坚决杜绝侦查机关刑讯逼供的行为。如我们在办理审查魏某某盗窃案件中,办案同志在认真审查案卷后,发现周某某等人抓获魏某某盗窃过程中有敲诈勒索犯罪行为,而侦查部门没有对周某某等人的敲诈勒索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于是我们根据此情况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检察意见,要求侦查部门对周某某等人的敲诈勒索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半年来,公诉部门向侦查机关发出书面检察建议 份,书面纠正意见 份,追诉 人,追加犯罪事实 次。
2、大力加强审判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在审判监督上,我们不断更新执法理念,克服以往“重配合轻监督”、“重实体监督轻程序监督”的思想,对不按法律规定的时限送达出庭通知书、一审刑事判决书,开庭时着装不整齐,庭审秩序不规范等违反程序的情况,我们采取发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的方式,及时向法院提出并纠正。在实体监督上,我们重点对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从认定的事实、罪名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是否得当,量刑是否属于畸轻畸重等进行审查,客观分析法院不予支持部分的理由是否正确。对于在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及时与法院沟通,力求在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达成共识,最大限度地消除检、法之间的对立与分歧,对于符合抗诉条件的案件,坚决予以抗诉。半年提起抗诉1件,发出检察建议 份,发出纠错意见 次。如在办理张XX抢劫一案,我院认定张XX抢劫4次犯罪事实移送起诉,而法院仅认定张XX2次的抢劫犯罪事实,另2次抢劫采信有利害关系的证人的证言,而对同案人的供述等其他证据不予采纳,只认定其抢劫2次的犯罪事实,判决被告人张XX有期徒刑七年。经依法审查认为该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我院向上级汇报后提请抗诉,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四、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提高公诉工作效率和公正性。
半年来,我们原有创新的《关于建立规范诉讼参与人权利告知的意见(试行)》、《关于建立规范辩护人阅卷制度的意见(试行)》、《关于规范听取和收集被害人意见听取制度的意见(试行)》、《适用刑事和解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试行)》、《关于建立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公诉工作的公正性和工作效率。此外,我们进一步完善了以下几种制度:
、认真落实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公诉案件质量考评机制。严格按照修改后的实施细则实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并将主诉检察官的考核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以基层院公诉工作考核标准为准则开展公诉工作,进一步提高公诉案件质量和公诉水平,推动公诉工作全面健康协调发展。
、推进公诉引导侦查取证机制。针对今年重特大案件增多,公安警力不足及普通案件证据薄弱、凌乱等现象,健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机制,对重大疑难案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人民群众
或新闻媒体较为关注的案件,适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侦查人员围绕公诉标准收集和固定证据,通过高标准、严要求的侦查活动来确保起诉案件的高质量。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及时固定完善证据,为诉讼的顺利进行打下坚实基础。上半年,我们提前介入 宗案件。
、积极推行公诉信息化应用。通过公诉信息化应用,规范办案流程,加强对内部人员的监督制约。在此基础上,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正在摸索探讨具有特色的可操作性强的公诉改革。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切实提高公诉人的执法公信力。狠抓公诉队伍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公诉人建设的决定》,着力加强对公诉队伍的管理和教育,把公诉队伍纪律建设情况纳入工作评价内容,实现业务建设与队伍建设同部署、同推动、同加强;切实加强对公诉人员重点是一线执法办案人员的监督制约,努力防范和减少公诉队伍违法违纪行为,巩固公诉队伍良好执法形象。
、加强干警的政治思想教育。我们坚持每周五的学习制度,以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科室”、“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开展好每月述廉制度,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和廉洁执法教育,对干警实行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做到公正执法、廉洁执法,通过学习,牢固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一切腐朽思想的侵蚀,确保队伍不出问题。
、开展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素质。一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组织开展示范庭、考核庭、典型案例剖析、法律文书评比等活动,强化干警的判断语句能力和庭审实战能力,为提高办案质量提供人员保障。特别是要增强干警外出学习,争取有更多的机会向先进的兄弟单位学习。针对近年来刑法修正案和司法解释多的情况,要求每个干警自行选择司法解释,在每周五的学习日时间上进行集中学习。半年来,公诉部门派员一人次参与省检察院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了干警的业务技能。二是加强对司考人员的鼓励和支持,尽量给予参考书记员有更多的时间备考。三是提高调研水平,鼓励干警对办案中遇到的问题深入调研,及时总结,加强公诉信息宣传,把公诉科的先进典型宣传出去。如我科撰写的《全面履行公诉职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等调研文章。
半年来,公诉部门在本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公诉工作在去年的基础上,不断创新,不断进步,取得较好的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政治理论水平有待加强,办案效率有待提高,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我们决心在下半年的工作加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