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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0 发布

公安局2020年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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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一是全面担当 建设法治公安的第一责任。市公安局将法治公安建设作为一 把手工程来抓,成立由副市长、公安局长余平辉任组长,市 公安局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局直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 建设领导小组,法制支队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法治公安建 设,制发《关于分解落实<2020 年法治 XX 建设工作总结>的通 知》,确保各项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强力推进市公安局法治 建设。二是全面督导落实。副市长、公安局长余平辉在 2020 年 3 月 27 日全市公安工作会议上对法治建设暨执法规范化建 设作精心部署,提出要“把握法治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努 力实现规范执法能力新提升”,要求加快硬件建设,细化执法 标准,加强人才建设,优化法治环境,确保执法责任制落实 到“神经末梢”。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昌胜等局领导 经常性组织法治公安建设工作研究,深入一线开展专题调研、 督导检查,为法治公安建设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强保障。三 是严格依法决策。市公安局党委认真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 查制度,明确规定未经法制支队合法性审查的重大决策事项, 一律不予签批、一律不予上会、一律不予发文。大力推行法 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市公安局及各分县(市)局、交巡警 支队共聘请律师 15 名,公职律师 8 名,开展律师接待活动等, 提供现场咨询服务。视情安排律师参与领导接访下访,协助 化解信访问题,疏解社会情绪。同时对于重大、疑难信访案 件或长期缠访闹访案件,定期会同律师或其所在事务所开展 案件分析、评议,发现存在执法错误或瑕疵的,及时提出法 律意见和工作建议,防控法律风险。 (二)坚持法治思维,推进全警法治素养。一是抓住“关 键少数”。曾欣副省长强调,不会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 展工作的公安领导干部,是不合格、不称职、不达标的,必 然会丧失指挥权。市公安局党委依托理论中心组学习和第一 综合党支部平台,开展集体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形成 领导干部带头苦练法治基本功,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 好氛围,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 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不断提高。二是推进 全警学法。市公安局依托省厅“今日学法辅导”和“执法规 范化建设”栏目,及时在网页上整理转发每天发布的法律知 识题和各地执法经验,推送给全市公安民警学习,在潜移默 化中提升全警法治素养。结合每年新警入警、警衔晋升等举 办民警培训班 4 期,受训民警 300 余人。局直各单位制定培 训计划和开展业务培训、岗前培训、轮值轮训,均将法治建 设作为培训重要内容。三是做强法制队伍。市公安局党委高 度重视法制专业队伍建设,今年上半年,市局法制支队、XX 港分局、下陆分局从基层办案部门遴选 5 名优秀青年民警到 法制部门工作,极大缓解了法制部门警力短缺的问题;高度重 视树立法制部门权威,严格落实“三个一律”:即法制部门负 责人一律列席同级公安机关党委会、办公会,重大决策一律 进行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疑难案件一律进行集体讨 论、法律审核;高度重视法制员队伍建设,依据省厅下发的《关 于建立法制警长(警员)命名制度的通知》,在全市推行“法制 警长”“法制警员”命名制度。目前各分县市局“法制警长” “法制警员”已全部完成命名工作。 (三)坚持创新驱动,推进执法机制改革。一是推进受立 案制度改革。市公安局下发《XX 市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规定》、 《XX 市公安局接处警工作补充规定》、《受案立案登记管理规 定》等一系列规定,从接处警登记、受案登记、立案审查开 始来规范民警的办案规范,并通过新警综平台的日常考核监 督,有效杜绝了有案不立、不破不立、不及时立案等弄虚作 假问题,杜绝受立“两本帐”等受案立案不实问题的发生。 现全市已设立 7 个信息化应用、精细化管理水平较高案管中 心和 23 个基层所队案管室,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77 人。二是 落实刑事案件归口管理。全市整体落实刑事案件“两统一” 机制,实现对内“一个闸门”、对外“一个通道”,没有法制 部门审核的局领导一律不批,不是法制部门移送的检察机关 一律不接。通过实行进口出口统一管理、案审民警包片服务、 规范案审阅卷格式、每周案件审核通报、特殊案件超前介入 等机制,提高了批捕率、起诉率,退查率、不捕不诉率明显 下降,为办案质量新增一道安全“保险丝”。三是深化案审机 制改革。在市公安局党委和各分县市局的积极推动下,大冶 市公安局、开发区公安局、西塞山公安分局三个单位的案审 工作机制改革工作已经全面开展,各分县(市)局均成立了法 制案审大队。依据省厅制发的《关于深化刑事案件“统一审 核、统一出口”严格非法证据排除工作的通知》,全市法制部 门落实专门人员对部分刑事案件在特定环节见面提审犯罪嫌 疑人、全面复核证据、排除非法证据、防止冤假错案的制度, 明确了见面提审犯罪嫌疑人、复核证据的 8 种案件情形,依 职责、依申请启动的工作流程,做到不枉不纵,防止冤假错 案,提高打击效能。四是确保证据收集质量。市公安局严格 落实公安部《关于加强执法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通知》 要求,全面推行现场执法活动视音频记录制度,落实民警办 理刑事案件中的搜查、取证、讯问、勘验等过程同步录音录 像,并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做到笔录次数、内容、起止时间 与录音录像“三个基本一致”,讯问情况刻录光碟保存,并作 为法制部门审核案件的依据,强化人权保障,防止非法调查 取证。 (四)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法律服务保障。一是强化问题 整治。市公安局 5 月 25 日印发《2020 年度全市公安机关执法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 项整治工作,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公安机关“报案不立案、 立案不侦办、侦办不回告”等执法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清理, 明确整改目标、措施、责任和进度,防止执法问题反复回潮、 边整边冒,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漏洞堵塞到 位。二是强化监督救济。2020 年上半年,市公安局法制部门 共受理刑事复核案件 8 起、行政复议案件 11 起,办理行政诉 讼 9 起,在为一线办案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及时发现 和纠正个案中的执法偏差。三是强化评查督导。深化“案件 评查,执法督导”机制,不断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1 月份 市公安局组织考评了全局 12 个局直单位和 8 个分县(市)局, 共抽取了接处警案卷 100 起,刑事案件 60 起、行政案件 68 起,检查基层所队 20 个、执法办案区 21 个,看守所 3 个, 拘留所 3 个,客观公正地检验了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和执 法水平。在今年省厅对全省 2020 年度的考核中,铁山分局、 开发区公安局被评为2020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优 秀单位。四是强化基础建设。市公安局坚持“用执法场所规 范倒逼执法规范”的理念,坚持以信息化促精细管理,按需 设置案件管理室、执法办案区等功能用房的建设标准,通过 办案区升级改造、建设案件管理中心(室)、完善涉案财物管 理等一系列高度契合实战需求的“三位一体”建设举措,实 现对涉案人员、案件进程、涉案财物的集约化、精细化管理, 构筑执法权力运行管理“封闭圈”。打造法治公安建设“样板”。 截至目前,市公安局“三中心”已经正式投入建设,各分县(市) 局“三区四中心”建设情况良好,下陆、铁山、阳新、西塞 山、XX 港先后完成示范点建设并投入运行。 (五)加强普法宣传,推进全民法治意识。市公安局印发 《全市公安机关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 《XX 市公安局普法责任清单》,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围绕工作要 求,开展法制宣传日、宣传月等活动,坚持宣传教育与法律 服务相结合,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做到 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常年不断。全市公安机关 结合“110”宣传日、“3.15”宣传日、“6.26”禁毒日等重大 活动,不定期深入学校、社区、企业等进行法治宣讲,引导 广大公民知法懂法,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6 月 23 日上午,XX 市 公安局联合市教育局在 XX 一中开展深化“全警进校园、共筑 平安梦”活动,副市长、公安局长余平辉出席活动并率先给 学生上法治宣传课。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法治公安的建设要求,下一步,XX 市公安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进一步深化制度建设。不断健全执法制度、改进执 法管理,特别是对易出纰漏的执法岗位、执法程序和执法环 节,深入查找、梳理问题,抓紧制定规范性文件,确保有章 可循,规范自由裁量、杜绝随意执法,切实提升公安执法公 信力。坚持依法办案,进一步强化全警证据意识,程序意识, 实现以破案为中心向以审判为中心的办案模式转变。进一步 改进公安行政审批服务,让群众办事更加便捷。 (二)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大力推行警务公开,全面公 开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在各窗口单 位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条件、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办事时 限等;搭建内部监督平台,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加大 冤假错案倒查力度,层层审核,层层把关,确保案件质量;健 全外部监督机制,主动接受市人大、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对公 安执法的监督,做到上查和下纠相结合,内检和外督相结合。 (三)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继续抓好全警大培训, 强化忠诚教育和业务培训,严格落实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 诉、民警旁听庭审等制度,全面提高民警政治定力和执法水 平。同时,规范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辅警管理,出台警务辅助 人员管理办法,统一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的招录、管理、使用、 考核和经费保障问题,通过招录素质能力较高的警务辅助人 员,缓解基层公安机关警力不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