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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9 发布

2021年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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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为了全面落实省、市、县各项指标任务,结合全县实际情况和 去年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全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工 作的有序发展,初步制定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一、强化产地检疫。产地检疫工作是动物检疫工作的基础,只有 抓好产地检疫工作,才能真正实现动物疫病的源头控制。2021 年, 我县将进一步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一是推进和规范产地检疫报检 点地设置,明确报检点管理区域和检疫人员,坚持报检点值班制度, 提高服务意识,促进产地检疫率全面提高。二是严格执行凭畜禽标识 和有效的免疫证明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制度,凡没有免疫证明和畜禽标 识的一律不予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三、 强化饲养环节的监管。以规模饲养场、养殖户为重点,加强对动物饲 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和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进行严格 处理。同时按照农业部《畜禽标识和畜禽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 督促、指导养殖小区、养殖场户依法建立科学、规范的养殖档案和日 常动物防疫制度。 四、强化流通环节监督检查。流通环节是病害动物产品从产地进 入餐桌的重要渠道,为确保全县人民食肉安全,2021 年,县动物卫 生监督所将按照省、市、县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一是进 一步加强市场、冷库、超市、生肉销售点等动物、动物产品流通环节 的监管力度,对县城区销售的肉类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二是开展日常 监督检查,确保经营者做到凭证入库、亮证经营。三是在全县范围内 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和运输、加工、贩卖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 动物产品违法行为的专项活动,对从事经营、加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 违法行为的黑窝点从严、从快、从重予以查处和取缔,维护正常的市 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切实抓好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要大力推进规模饲养场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抓好二维码 耳标佩戴监督管理,要加强二维码耳标的网上申领、审核、签收、发 放管理工作。抓好养殖档案监督管理工作,种畜场、规模饲养场(饲 养小区)要全部建立生产和防疫有关信息养殖档案,全面准确记录免 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相关信息,基本做到全程监管有据开查,抓 好规模养殖场生产防疫信息报送监督和识读器使用管理工作,做到每 台识读器年内都有上传信息数量,强化定点、定期信息报送管理,上 报省市的规模养殖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报送相关信息。 六、强化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工作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所有证章标志的领取、保管、使用必须符 合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证章标志的领取、保管、发放、使用、 报废、库存等相关环节管理办法、制度、措施、记录,确保每一个环 节、每一个证章标志都能追溯到具体责任机构。 七、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实行责任追究 八、加强执法体系自身 建设 (一)强化制度建设 1、完善岗位监管责任制 县、乡、村必须建立健全、定点、定区域岗位责任制,乡、村按 区域、 规模饲养场、屠宰场、市场等按点明确责任区域、责任对象、责 任事项、责任目标、责任人员,并公开公布;上级对下级,监督执法 机构与执法人员要签订监督执法责任状,确保岗位责任制度落实到 位,岗位监督工作执行到位。 2、严格执行定期例行监督检查制度 县所每月例行检查一次,每 2 月全面细致检查 1 次。 (二)加强行风建设 要进一步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强化督察、建立健全责任管理和 责任追究体制和机制。层层签订《行风建设承诺书》建立落实社会和 系统内部行风举报员制度,定期组织开展行风建设自查和不定期明察 暗访活动。对只收费不检疫、检疫不出证、转让出卖检疫证章标识、 违法拦车、违法查证验物、乱收费、滥罚款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严 肃处理。 (三)强化队伍建设和防疫法宣贯工作 强化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和真抓实干的工作行风建设打造一支 政治思想过硬,工作作风扎实的监督执法队伍,要实行执法能力培训、 考试、测试制度,大力提升监督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力 争做到能监督、能检查、能办案、能应诉,必须做到依法行政,依法 履行职责义务。 深入宣传动物防疫法,全面提升县、乡、村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组 织体系、执行能力,工作实效、社会形象和社会地位。 (四)积极探索创新完善工作机制 加强创新管理模式工作机制研究。借助畜产品安全、畜牧等相关 方面法律法规、优惠扶持政策、项目建设,借助外省市场准入等有关 政策和规定,深化、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台。紧紧围绕全省预 防性、常态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理念,研究、探索、创新、完善动物 卫生监督工作的管理模式、工作机制,以及管理办法、制度、措施、 程度、记录等。 加强薄弱环节执法工作研究。针对屠宰分割贮存及加工一体化企 业,大量分割动物产品调运和检疫收费不统一等情况,分割动物产品检 疫监督不到位、检疫出证管理不健全、不完善,产地检疫、产品检疫 规范不健全、不完善,检疫标志使用对象、范围、方式、方法等管理 不明晰、不到位等问题,要进行深入研究,探索总结成功经验,创新 管理模式及工作机制. 加强标准建设管理体系研究.加强监督执法机构、监督管理相对 人、执法人员应达到的建设标准、监管标准、行为规范。 在全面整体推进监督执法工作台的同时,突出强化饲养、屠宰等 特定管理相对人,以及监督执法机构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的 先进典型建设,用以引导、推进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