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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9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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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教育系统推进平安校园“七防 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根据《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襄教发[2019]43号)要求,现就我市各类学校(幼儿园)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人防、物防、技防、心防、阵地防、环境防、机制防)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平安建设工作要求和《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建设目标,落实具体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全面推进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心防、阵地防、环境防、机制防建设,进一步夯实校园安防基础,完善风险防控体系,优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坚决杜绝涉校重大公共安全案(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营造平安和谐的外部环境。
二、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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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顺利推进并完成校园“七防工程”建设任务,市教育局成立以苏洪明同志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安卫办、基教科、计财科、项目办、职成科、综治办、装备站、后勤办、督导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卫办。
(二)建设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 (三)责任分工。
1、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安卫办、计财科、装备站、后勤办、职成科) 2、心防建设(基教科) 3、阵地防建设(基教科、综治办、督导办) 4、环境防建设(项目办、计财科、后勤办、综治办、安卫办、督导办、职成科) 5、机制防建设(安卫办、综治办、装备站)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6月) 各地各学校对照“七防工程”建设内容标准,组织专班对本地本学校“七防工程”建设的现状进行自查,找出不足,并结合实际制定下一步推进“七防工程”建设的具体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和路径图。各学校(幼儿园)自查情况和实施方案于6月28日前以中心学校和市直学校为单位报局安卫办。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9年7月-2020年5月) 各地各学校按照本地本校建设方案,有计划地逐项推进“七防工程”建设,确保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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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6月)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中心学校对辖区学校(幼儿园)“七防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专项对标检查。市教育局将组织专班对各学校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和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各学校(幼儿园)要紧紧围绕学生、教师、校园三个要素,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树立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把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纳入学校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学校“七防工程”建设。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学校(幼儿园)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要求,及时出台本地本校具体实施方案,保障经费投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人、路线图和时间表,把握好重点任务、优先顺序、推进方式,切实落实工作责任,逐级分解任务,确保相关建设内容按时有效完成。
(三)加强考核,强化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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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学校要建立指导、督办、评估、通报机制,督促辖区各学校(幼儿园)加快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市教育局将结合冬、秋季学期重点督查和常态化督查对各地各学校的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地各学校年度安全目标和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对工作进展迅速、建设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任务进展滞后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 设要求三十条 附件: 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七防工程” 建设要求三十条 一、人防 1、学校配备专兼职安全工作人员,聘用专职门卫和保安员,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
2、学校保安员应择优聘用,实行由保安服务公司和学校双重管理,日常管理以学校为主。师生员工总人数少于100人的学校至少配1名专职保安员; 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 超过1000人的学校,每增加500名学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
3、寄宿制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1000人以上的每增加300名寄宿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寄宿制学校每栋宿舍楼至少设1名专职或兼职宿舍管理员(女生宿舍楼管理员须为女性)加强住宿学生服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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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校在上、下学时段安排3人以上由教职工或家长志愿者组成的护校队,佩戴红袖标等明显标志在校门口负责现场巡逻守护。
二、物防 5、学校设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实行封闭式管理。校门口建设硬质防冲撞设施。
6、学校出入口设置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防卫器械和报警、通讯设备,并建立使用保管制度。学校门卫值班室配备以下防卫器械:防暴头盔、防护盾牌、防刺背心、防割手套、橡胶警棍、强光电筒、自卫喷雾剂、安全钢叉(简称“八件套”)。
7、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等学生集中学习和生活场所按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测更新,保持完好有效;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保持畅通,按规定设置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装置。
8、校车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应当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
三、技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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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学校在校门口设置夜间能清楚辨别进出人员体貌特征和进出车辆车牌号的数字视频图像采集装置。在教学楼、实验室、学生宿舍楼主要出入口、走廊,食堂操作间、配餐间、留样间内和储藏室的出入口,操场、活动场等人员聚集集场所,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
10、学校各部位的视频监控不间断进行图像采集,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视频监控室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值守。
11、学校门卫值班室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并与视频监控系统一起与属地公安部门联网。
12、校车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四、心防 13、落实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计划,按要求组织教学与评价。中小学生命安全教育每周一个课时,心理健康教育每两周一个课时。所需课时,义务教育学段在地方课程计划课时中安排,高中学段在综合实践课和校本课课时中安排。
14、生命安全教育重点围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防侵害等领域,生命安全教育课可配置专职教师,也可以选派适宜的教师任课。中小学校、幼儿园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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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心理健康教育主要是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了解心理调节方法,认识心理异常现象,掌握心理保健常识和技能。中小学应建设心理辅导室,每所学校至少配备一名具备心理咨询师资格的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心理健康教育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孤儿、问题少年等群体。
五、阵地防 16、充分发挥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和各类法治教育基地的作用,努力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管理机制。落实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增强学生对社会不良现象的免疫力,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17、每校至少配备一名兼职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每所中小学至少有一名受过专业培养或者经过专门培训可以胜任法治教育任务的教师。
18、中小学校每学年可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生实际,自主开展校园节(会)活动。严防宗教、邪教、“黄赌毒”等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内容进校园。
19、结合实践活动课,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每学年至少安排一周时间,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发展的实践活动、志愿者活动,不断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0、加强学校团委对学生会组织、学生社团的指导管理,明确中学团委对初中少先队工作的领导职责,健全初中团、队衔接机制。确保少先队活动时间,小学一年级至初中二年级每周安排一课时。
六、环境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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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学校选址避开建筑阴影区和自然地质灾害易发地带,保证学校场地、校舍、设施、校内建筑工地等符合安全标准。
22、校园内不得设立小卖部、小超市等。通信、电气油等公共管道铺设不得穿越学校,并控制安全距离。学校周边禁止建设有污染、危险等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企业和设施。学校周边交通路段应设置警示标志、信号灯、减速带等设施,加强上学、放学时段交通秩序管理。
23、学校加强对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预防、处置和综合治理的工作制度机制,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生态环境。
24、市教育部门积极协调公安部门每半年排查一次学校及周边四类重点人群(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和对社会不满扬言报复社会人员),摸清学校周边治安隐患,严防针对校园及师生的冲撞、砍杀、枪击、纵火、投毒、暴恐等恶性事件发生。
25、教育部门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打击侵害学校及师生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取缔学校及周边地区非法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厅、音像书刊点、无证及占道经营的摊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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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机制防 26、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学校每半年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 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建立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制。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27、难点问题攻坚机制。各学校要结合“扫黑除恶”“扫黄打非”“护校安园”、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等工作,开展涉校难点问题集中攻坚。
28、关键节点防控机制。落实三个节点(假期前、假期中、假期后)、三个类型(高校、中小学、幼儿园)、三个版本(寒假、学期中、暑假)、三个会议(教职工大会、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家长会)、三方责任(学校、家长、学生)的“五个三”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29、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健全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件发现与查处机制,落实安全事件上报制度。发生安全事故后按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舆论引导、信息报送“三管齐下”的要求迅速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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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考核奖惩联动机制。建立安全工作奖惩制度,把安全工作纳入校内各部门年终考核和个人履职考核,与评优推先和绩效考核挂钩,调动全体教职工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对履职尽责不到位导致任内发生严重影响学校安全稳定重大问题的,实施综治“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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