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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9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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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委”换届工作(镇、村、社区)选举工作方案供
借鉴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
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
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省〈城
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等有关
法律法规,按照《关于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安排》和《市关
于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
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落实省
委、、市委关于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安排部署,以推动乡村
基层治理现代化为导向,以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为关键,
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选优配
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切实把村(社区)“两委”建设成为宣
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
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二)基本原则。村(社区)“两委”换届
工作,必须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全过程,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
调各方的作用,确保正确政治方向,使换届成为践行“两个维护”的
生动实践。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尊重、相信、依靠党员群众,全
面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必须依法按章
办事,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步骤,确
保于法周延、严谨规范。必须坚持事业选人,紧紧围绕发展、治理和
服务需要,突出依事择人、人岗相适,做到选人和干事相统一。必须
严肃换届纪律,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确保换届工作有力有序
健康进行。(三)时间安排。这次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从
2020 年 11 月中旬开始,到 2021 年 3 月中旬基本结束。按照先村(社
区)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的顺序进行。1 月底前完成村(社
区)党组织换届,3 月底前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
二、重点任务
(一)合理设置职数。据村(社区)人口数量、幅员面积、工作
任务等,按照精简高效原则,合理确定村(社区)“两委”职数,村
级建制调整改革中明确了职数的,原则上不再明确。村(社区)党支
部一般设委员 3 至 5 名,其中纪检委员 1 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和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实行“一肩挑”的可设副书记 1 名,副书记
兼任纪检委员;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 5 至 7 名,其中副书记
1 名,副书记兼任纪检委员;党的委员会一般设委员 5 至 7 名,最多
不超过 9 名,其中副书记 1 至 2 名,1 名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城镇
村、中心村、主城区城市社区经市委审批同意,可按规定增加党组织
委员会职数。村民委员会一般设成员 3 至 7 名,居民委员会一般设成
员 5 至 9 名。推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村(居)
民委员会成员中党员应占一定比例。参照村级建制调整和社区优化调
整改革有关文件要求,村常职干部一般设 4 职,最多不超过 7 职,社
区常职干部一般设 5 至 9 职。农村场镇社区和农村村转社区,参照村
两委设置。(二)严格资格条件。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把政治
标准放在首位,大力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
协调能力强、服务能力强、治理能力强的优秀人才进入村(社区)“两
委”班子。村要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
村振兴的干部,社区要更加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要结
合实际,细化提出村(社区)“两委”成员的选任条件和标准,突出
政治素质、服务能力、带富本领、道德品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具体
要求,引导村(居)民通过民主程序将村(居)民委员会候选人资格
条件写入本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两委”成员人选要
严格实行市级资格联审,党组织书记人选要全面落实市级党委备案管
理制度。实行村(社区)“两委”成员近亲属回避制度,原则上配偶、
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不能
同时作为提名人选。(三)厘清负面清单。村(社区)“两委”班子
成员人选要严格实行市级资格联审,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要全
面落实市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提名为村(社
区)“两委”成员候选人:(1)政治觉悟不高,“四个意识”不牢,
“四个自信”不强,“两个维护”不够自觉的。(2)法治意识淡薄,
存在严重失信情形的。(3)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
恶涉霸等问题的。(4)曾受过党纪重处分(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处
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机关立案
调査的。(5)参加或组织非法宗教活动,当“两面人”“骑墙派”
的。(6)不担当不作为,缺乏斗争精神,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
格党员的。(7)损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疾苦、群众意见反映较大
的。(8)以贿赂、欺骗、威胁、暴力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9)
法律法规、党内法规规定不得选任为村(社区)“两委”干部的其他
情形的。对责任不落实、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
严格责任倒查机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四)优化班子结构。
着眼事业发展长远需要,大力推动村(社区)“两委”班子的年轻化、
知识化和专业化,力争通过换届实现年龄、学历“一降一升”。新任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重点选拔 45 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优
秀党员。继任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一般不超过 55 岁,特别
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注重培养使用年轻干部,原则上每个村(社区)
“两委”班子中至少有 1 名 35 岁以下的年轻干部。重视培养使用女
干部,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要有 1 名女性成员,可实行专
职专选,逐步提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中
的女性比例。符合条件的社区可依法依规探索非户籍常住居民和党员
参加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五)优化班子结构。拓宽选人视野。
加大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
退役军人、优秀农民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等
的党员中选拔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力度,注重发现选拔在疫情防控、
复工复产、抗洪抢险、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
党员。本村(社区)暂无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采取市乡机关下
派、跨村(居)选任、第一书记兼任等方式统筹选配。注重选派优秀
机关事业干部担任中心村、集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有条件的
地方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
员会主任,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条件不成熟需分设的,要列
出具体原因,报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并按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备
案。对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由下派干部担任党组织书记的村(社区),
一般不实行“一肩挑”,上级党组织和下派干部要着力为本村(社区)
培养帮带出今后合适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
三、程序步骤村
(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在 2021 年 1 月底前基本结束,村(居)
民委员会换届试点在 2021 年 3 月底前基本结束。(一)搞好前期准
备(2020 年 11 月至 12 月中旬)1.抓好班子研判。全面落实市级领
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入户、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制度,对村(社
区)逐个分析研判,全面掌握班子运行、工作实绩、群众反响等情况,
深入研判换届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研究提出班子调整优化的初步意
见。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台账要报送市村(社区)“两委”换届
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2.抓好排查整顿。对专题调研、班子研判中发
现掌握的突出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对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
特别是宗族势力干扰、宗教势力渗透蔓延、信访矛盾较多等突出问题,
可能影响正常换届的村(社区)、基层治理薄弱的村(社区),镇党
委要“一村(社区)一策”进行整顿,整顿不到位不换届。排查整顿
情况要及时报告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3.抓好
离任审计。镇党委要做好村级资产、财务清理和村(社区)“两委”
班子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注重审计党员群众反映集中的问
题,公布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对审计发现问题,按有关规定及
时妥善处理。4.抓好谈心谈话。要采取“一对一”“一对多”等方式
开展谈心谈话,切实把纪律讲明、把道理谈透、把思想做通,形成理
解支持换届的良好氛围。重点做到“七个必谈”:现任村(社区)干
部必谈、候选对象必谈、拟离任干部必谈、村(居)民小组长必谈、
党员必谈、村(居)民代表必谈、参选意愿较强但未提名为候选人的
村(居)民必谈。镇(街道)党(工)委要与辖区内所有村(社区)
“两委”成员进行一次谈心谈话,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
民委员会主任由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谈,做深
做细思想工作。5.抓好宣传发动。运用报刊、广播及党员远程教育站
点、“为村”等平台,宣传发动群众,宣讲换届精神和纪律要求,做
到家喻户晓,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换届选举,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加强
对网络舆情的监测和研判,坚决防止负面炒作。(二)及时部署启动
(2020 年 11 月中旬至 12 月底)1.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镇党
委成立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由党委、政府分
管负责同志担任正、副组长,组织、民政、纪检监察、宣传、政法等
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成员。2.召开换届工作会议。12 月中旬前,
镇党委召开换届工作动员部署会议。3.开展换届业务培训。镇党委举
办专题培训班,围绕换届政策、程序步骤、纪律要求等重点内容,确
保熟悉政策要求,精通操作办法。(三)开展村(社区)党组织换届
选举(2020 年 12 月至 2021 年 1 月)1.做好人选推荐(12 月 20 日前)。
村(社区)党组织根据党员和群众推荐、上级党组织推荐的情况,按
照不低于 20%的差额比例,讨论提出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
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报镇(街道)党(工)委研究审核。
必要时镇(街道)党(工)委可直接提名人选。镇(街道)党(工)
委按照不低于 20%的差额比例,研究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2.市级资
格联审(12 月 25 日前)。镇党委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进行初审,
名单报组织部后,由组织部组织相应部门对候选人考察对象进行资格
联审,重点排查是否涉黑涉恶、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否有前科劣迹
等问题,坚决把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挡在门外。镇党委将通过联审的候
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反馈给村(社区)党组织。3.组织开展考察(12
月 29 日前)。镇党委派人指导,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按照不
低于 20%的差额比例,研究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并报镇党
委。制定具体考察办法,组建考察组,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候选人考察
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公示不少于 3 天。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
考察对象由市委组织部会同镇党委组织考察,其他候选人考察对象由
镇党委负责考察。考察后人员名单反馈给村党组织。4.确定候选对象
(2021 年 1 月 5 日前)。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研究提
出下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在全村(社
区)范围内进行不少于 3 天的公示后,报镇党委研究审核。村(社区)
党组织书记人选经镇党委审查同意后,市委组织部应召开部务会会议
研究确定。镇(党委要根据市委组织部研究情况进行批复。镇党委要
于候选人预备人选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候选人预备人选作出书
面承诺并进行公示。5.召开大会选举(2021 年 1 月 15 日前)。做好
选举大会现场组织,规范选举工作流程。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由
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由党组织委
员会会议选举产生。6.公示选举结果(2021 年 1 月 22 日前)。对正
式选举产生的村(社区)党组织成员,要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
示;公示无异议的,镇党委应及时批准任命,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四)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2021 年 1 月至 3 月)1.确
定选举方式(2021 年 1 月 22 日前)。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依法采取
直接选举的方式进行。2.成立选举委员会(2021 年 2 月 22 日前)。
要通过民主程序将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依法推选为村(居)民选
举委员会主任,选举委员会主任作为“一肩挑”人选后,由副主任主
持选举工作。选举委员会要依法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选
举方式、候选人名额、候选人条件、选举日、投票的方式时间地点等。
3.做好有选举权的村(居)民登记工作(2021 年 2 月 28 日前)。采
取灵活多样登记方式,保障好村(居)民参选权利。落实提前通知、
资格审查、登记造册、公告公示等法律程序及相关要求,严格审核登
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名单,做到不重、不错、不漏。4.依法产生
候选人(2021 年 3 月 14 日前)。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组织登记参
加选举的村(居)民依法产生候选人,并于 2021 年 3 月 14 日公布候
选人名单。按照市级联审机制对候选人进行资格联审,并由上级党组
织开展考察。5.依法组织投票选举(2021 年 3 月 20 日)。组织投票
工作要依法确定选举工作人员,规范设置投票会场或投票站,秘密写
票投票,公开验票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并填写结果报告单。
因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选举无效的,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重新组织
选举。6.抓好村(居)务监督机构、村(居)民代表和村(居)民小
组长推选工作。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产生后 10 日内,应当依法
推选村(居)务监督机构成员。镇党委和村(社区)党组织要从严把
关、选优配强,确保人选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特别是
依法办事能力。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村(社区)监委
会主任担任。
四、严肃纪律
坚持把正风肃纪贯穿换届全过程,严明纪律、严格监督、严厉查
处,认真执行换届选举工作的各项纪律要求,始终保持对违法违纪行
为的高压态势,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一)强化宣传引导。突出
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
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换届纪律要求,组织观看警
示教育典型案例,增强党员群众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坚定性,强化纪律
意识和规矩意识。对换届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逐一建立风险管
理台账,落实专人“一对一”包联负责,制定防控工作措施,针对性
抓好防范化解。(二)强化全程监督。建立换届选举重大问题、重要
信息、特殊情况报告制度,全面掌握选举动态。设立换届选举举报电
话,每个村(居)民小组设不少于 1 名民情直报员,及时收集和反映
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严格落实候选人选前谈话制度,讲清换届纪律
要求,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自觉抵制违纪违法行为。规范落实党务、
村(居)务、财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织
密建强监督体系。(三)强化严肃查处。建立换届信访举报快查快处
机制,对换届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通报一起。加强舆论监测和研判,第一时间发现处置苗头性问题。
五、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镇党委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村(社区)
“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由包村(社区)领导干部担任组长
的 11 个驻村(社区)工作组。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驻村(社区)
工作组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全程参与村(社区)
“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做好人选推荐考察、组
织换届选举、做好政策解答、强化思想引导等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开
展换届工作。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驻村(社区)工作组各司其职,
切实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二)做好前期准备。扎实开展
摸底调研、换届培训、风险摸排、集中整顿、离任审计等相关工作,
全面开展谈心谈话,切实把政策讲透、把纪律讲明、把思想做通,形
成理解支持换届的良好氛围。重点做到“七个必谈”:现任村(社区)
干部必谈、候选对象必谈、差额对象必谈、拟离任干部必谈、村(居)
民小组长必谈、党员必谈、村(居)民代表必谈。对离任的村(社区)
常职干部,结合实际,按照“四个一批”方式,“一人一策”制定安
排方案,确保干部思想稳定、工作稳定。(三)加强配套建设。认真
做好新老班子交接,保证村(社区)事务运转正常。全面落实村(社
区)两委干部基本报酬最新标准,积极争取提高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
补助标准和支持村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政策措施,加强
村(社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村(社区)“两委”班子运行规
则,修订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一步
健全完善村(居)民自治、民主协商、协同共治、依法治理等机制,
构建起以村(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的基层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