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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9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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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市政协主席会议的安排,今年9月上旬,由分管副主席带队,市政协环资委组织市发改、规划、住建、国土、财政和发展研究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及部分政协委员组成调研组,分赴定边、靖边、绥德、米脂和榆阳等县区,采取实地察看、翻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就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及各县区十分重视住房保障工作,把实现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这一目标作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并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特别是今年8月份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议之后,市委、市政府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通知》(榆办字〔2010〕142号),研究制定了《XX市住房保障 “十二五”规划及2010-2020年目标任务》(榆政办发〔2010〕87号),切实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提升城市形象、改善民生的一项重点工程,积极推进,大力实施,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认识明确,态度积极。在调研中,我们普遍感受到,各县区都能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积极主动。XX区早在 2005年就启动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作,目前,已建成经济适用房三期和廉租住房一期,总建筑面积达75.98万平方米,走在了全市十二县区前列,起到了积极的表率作用。XX县始终把住房保障作为“十大惠民工程”之一,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力度大、效果好。XX县、XX县针对地域实际,努力克服土地资源供应紧缺的困难,以新时期“愚公移山”的精神,不断拓展城市空间,拉大城市骨架,新增保障住房建设用地。
(二)合理规划,领导重视。各县区都能结合自己的实际,及时编制了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XX县制定了2010-2020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用地规模将达到630多亩;XX区计划投资13.2亿元建设第二期廉租房项目和第四期经济适用房项目,项目建成后可解决6300多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XX县今年9月份分三期开工建设占地316亩41万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2020年建成后可解决3600多户1.2万多人的住房困难问题;XX县计划从 2011年起每年新建廉租房100套,逐步开展限价房建设工作;XX县在土地资源短缺、财政困难的情况下,提出2010年—2020年完成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建设的具体任务,逐步解决各类人群的住房需求。同时,各县区还进一步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工作的组织领导,普遍成立了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组织协调。XX县为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专门成立了住房保障建设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设立资金专户,着力开展工作。
(三)勇于探索,积极创新。各县区在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同时,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积极探索总结有益经验。XX区在加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和售后管理中严把“六关”,即:“房价审查关、预售报名关、购房优先关、审核核准关、公开选房购房关、售后复查关”,切实加强和规范了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确保了公平与公正。XX县今年上半年着手实施限价商品房建设,在购地户手中签订协议征地400多亩,建设住宅楼40万平方米,其中14万平方米用于和购地户用房换地,剩余部分政府补贴300元/平方米作为限价房,按政策公开销售给中低收入家庭,可解决2000多户家庭住房问题。XX县大胆创新工作思路,结合本县实际,积极探索廉租房“租售并举”的管理模式。
(四)注重实效,全力推进。各县区都能按照市上确定的目标任务,狠抓落实,强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性住房在全市住房体系中所占的比重逐年扩大。据统计,全市已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2301.85亩,计划投资总额46.58亿元。其中: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1954亩,计划投资40.2亿元;廉租住房建设用地347.85亩,投资6.38亿元。截止目前,全市已建成经济适用住房面积102万平方米、9765套,解决住房困难家庭9765户、2.93万人;建成廉租住房面积7.5万平方米、1500套,现已解决困难家庭8
59户。在建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781.6亩,计划投资总额13亿元。计划到 2020年,保障性住房面积占到全市各类住房总面积的18.3%。同时,积极争取中央对我市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投资1.35亿元,涉及项目24个。按人均住房面积标准,对12063户申请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做到应保尽保。
二、目前影响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几个主要问题
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不懈努力下,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困难。
(一)工作进展不够平衡。由于发展理念上的差异,加之受地方财力、土地指标、征地拆迁等因素限制,各县区之间存在着建设规模、项目推进、工程进展、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不平衡。有的县区廉租房建设项目至今没有得到落实;有的县区经济适用房建设尚未正式启动;有的县区因保障性住房建设起步晚,欠账多,影响了全市整体工作的进展。
(二)保障体系不够完善。一是保障模式比较单一。目前我市仅开展了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设工作,而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房则尚未真正启动。二是各县区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从政策制定、保障对象、土地供应、资金保障、建设标准等方面还没有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三是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机制不完善,在资格审查的过程中,存在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的经济收入核定困难的问题。四是后续管理滞后。各县区普遍对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心存疑虑,一些由住户负担的水、电、暖及物业等费用难以按时足额缴纳,同时,在住房退出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给后续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
(三)融资渠道不够畅通。由于我市南北区域经济的失衡,XX县财政收入普遍较低,经济总量较小,政府的土地储备几乎没有或储备很少。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县区落实保障性住房配套资金的压力很大,就是北部县区也不同程度存在政府储备土地有限、拆迁成本高、财政支出压力大的问题。目前我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主要是中、省、市县按比例的配套资金,没有形成一种“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投融资渠道。有不少县政府将落实保障性住房配套资金寄希望于银行发放政策性长期贷款。
(四)政府储备建设用地不足。部分县区政府很难做到对一级土地市场的垄断,城市规划区内政府手头可以调剂的存量建设用地不足,可以由政府直接划拨的建设用地不多,用于保障性住房供应总量有限。同时,我市建设用地指标日趋紧张,新增用地申报指标严重不足。近年来,随着我市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的加快,交通能源基础设施用地量逐年增加,每年省上下达我市的指标为1.5万亩,而我市年用地量平均4万亩左右,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不同程度影响到城市新增用地储备工作,继而影响到保障性住房的建设。
(五)基础配套需进一步完善。因土地受限,绝大多数县区的保障性住房在规划选址上相对偏僻,教育、卫生、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未能及时配套,供水、供气、供电、供暖得不到正常保证,保障户出行不便,文化娱乐、购物场所等配套实施不能及时跟进的问题,增加了保障户的生活成本。
此外,还存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机构设置不健全,缺乏应有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以及建房面积和标准不规范等问题。
三、进一步加快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