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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9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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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精准扶贫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省上计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xx年完成1055个贫困村卫生室建设,每个新建村卫生室中央和省级共补助10万元,实现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全覆盖。提高乡村医生待遇,从20xx年起,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每月200元增加到每月400元。强化乡村医生培训,到20xx年贫困村村医全部具备乡村医生职业资格以上标准。充实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到20xx年,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全科医生3名以上,2020年达到5名。到20xx年完成九县区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20xx年起,建立引导医疗卫生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政策机制,每年选派市级医疗机构副主任以上医师、县级医疗机构中级以上和五年以上住院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20xx年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20xx年起,贫困人口大病
保险保险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使贫困人口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
二、主要措施
1.贫困地区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
加大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力度,完成1055个未达标贫困村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实现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全覆盖。每个新建村卫生室由中央和省级投入10万元,20xx年建设750个,20xx年建设305个,同时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优先为每个贫困村村卫生室配备1台健康一体机。
2.提高贫困村乡村医生待遇
对于贫困村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收取一般诊疗费。从20xx年起,对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200元/月增加到400元/月。
3.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
加强后备人才培养,重点争取贫困村订单定向3年制专科层次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医学生毕业后重点安排到贫困村卫生室工作。
加强在岗村医培训,分批安排贫困村乡村医生进修,进修时间为6个月,进修完毕并考试合格后,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学杂费及生活补助。
落实乡村医生每周到乡镇卫生院上一天班或每月上一周班制度,不断提高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4.充实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
20xx年至2020年,积极争取每年为乡镇卫生院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全科医生,其中20xx年前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配备全科医生3名以上;2018年至2020年,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配备全科医生5名的目标。
5.加强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
从20xx年起,组织实施全市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今年完成宕昌县、礼县2个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到20xx年底前完成9县区的重点专科建设,每个专科投入250万元,重点建设县级重症医学科、新生儿重症监护室等紧缺专科。
6.建立引导医疗卫生人员到基层卫生机构工作的政策机制
从20xx年起,每年从全市卫生计生系统选派符合条件的优秀干部到乡镇卫生院挂职副院长一年,提高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和水平。
从20xx年起,每年选派市级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以上、县级医疗机构中级以上和五年以上住院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每人每季度到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服务不少于6天,完成门诊、手术、会诊、带教指导及健康教育等任务,帮扶指导基层进行专科建设、人才培养和学科管理能力提升。
从20xx年起,每年选派骨干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帮扶,重点帮扶医疗卫生服务和技术培训工作,帮扶时间分别为半年和一年。
7.提高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从20xx年起,对全市贫困参合人口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所需资金从当年新农合基金中支付。
8.提高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从20xx年起,将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比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
9.加强医院管理,减轻患者负担
规范县区医疗机构收费和医疗行为,建立对违规单位新农合资金扣减的制度,集中解决县区医疗机构乱收费、重复计费,药品价格虚高和过度医疗等问题,坚决遏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提高农村居民农合政策的受益感。
三、责任分工
1.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督促落实村卫生室建设、提高村医待遇、强化村医培养培训、充实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提高新农合住院费用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引导医务人员到贫困地区开展服务等各项目标任务的实施,督导任务进度,检查项目是否严格按要求执行。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争取村卫生室建设项目,下达村卫生室项目计划并检查考核项目计划执行完成情况。
3.市财政局负责资金落实,资金拨付,资金监督管理。
4.市医改办统一组织协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各项工作,并加强监督管理。
5.市人社局负责协调市、县区人社部门落实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的录用工作。
6.市民政局负责大病医疗救助工作。
7.各县区政府为责任主体,负责具体项目在县区的实施。县区相关部门要摸清卫生工作薄弱环节,建立工作台帐,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职责,切实解决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困难和问题。
四、完成时限
1.20xx年至20xx年,完成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
2.从20xx年起,对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200元/月增加到400元/月。
3.从20xx年起,连续10年,每年依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项目招考免费医学生。
4.20xx年至2020年,为乡镇卫生院每年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xx年前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达到3名;2020年前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达到5名。
5.20xx年至2018年,完成每个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
6.从20xx年起,每年选派挂职干部、多点执业医师、支农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帮扶。
7.从20xx年起,贫困参合人口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从20xx年起,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
五、检查验收
1.贫困地区村卫生室建设,由县区卫生计生、发展改革委、财政、建设等部门依照《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意见》进行检查验收。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联合组成考核组,对各县区项目建设进度和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县区,将减少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对不合格工程要追究实施单位的责任。
2.提高贫困村乡村医生待遇,由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组织检查。
3.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由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联合督导检查。
4.充实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由市卫生计生委与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对相关县区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5.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由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根据重点专科建设方案和《甘肃省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建设项目和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定期进行督导考核。
6.落实选派干部到贫困地区挂职制度、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工程、医师多点执业、加强医院管理等执行情况由市县两级卫生计生委进行督导检查。
7.提高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村医待遇,由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督导检查。
8.提高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由市医改办牵头,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等部门配合,进行定期督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