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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9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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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总结
2xx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之年,xx自治区坚持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引领,深入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做到安排部署早、政策业务培训范围广、工作质量要求高、督查指导到位、工作调度及时,在自治区、盟市、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五级扶贫干部的共同努力下,高质量完成了 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动态管理总体情况
自治区把建档立卡工作作为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各项政策落实、工作推进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细化工作方案,加强业务指导。动态管理期间,共动员苏木乡镇、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嘎查村“两委”等各级扶贫干部13.5万人,走访各类农牧户102.7万户(其中,未脱贫户6.7万户,已脱贫户47万户,非贫困户49万户),实现了对扶贫对象进行全覆盖摸排。通过动态管理,全区共标注脱贫14.1万人,完成了年初确定的脱贫14万人年度目标任务。新识别0.7万人,返贫93人,清退0.9万人(其中未脱贫0.06万人),自然增加3.8万人(其中未脱贫0.5万人),自然减少8.7万人(其中未脱贫0.7万人),全区剩余的676个贫困嘎查村全部出列,20个申请摘帽旗县已经完成第三方评估,预计可实现全部退出。2019年底,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我区还有未脱贫户0.7万户、1.6万人,贫困发生率降至0.11 %。识别边缘人口2.9万人,标注脱贫监测户1.3万人。边缘人口和脱贫监测人口合计4.2万人,占系统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总数的3.28%。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高位推进,全面部署。我区高度重视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的要求,形成了自治区党委书记抓总体,盟市、旗县两级党委政府一把手抓落实,各级扶贫办具体开展工作的责任落实模式,全力推进2019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时任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同志在听取9月16日全国扶贫办主任视频会议情况汇报后,亲自主持召开旗县委书记述职交流会,安排部署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要求各地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专题研究动态管理工作,加强统筹协调,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认真做好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两摸底、一核查”工作,全面摸清边缘人口规模,核实核准建档立卡数据。建立了“谁调查、谁识别、谁签字、谁负责”的可追溯责任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质量。
(二)细化方案,规范操作。为确保基层在开展动态管理工作过程中有抓手、有目标,我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xx自治区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细化动态管理相关指标,明确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统一规范贫困户明白卡样式。尤其对“边缘户”识别和“脱贫监测户”的标注标准进行了细化,在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返贫风险的基础上,还应满足“产业就业收入连续2年不持续稳定且有可能降到当前脱贫标准以下的;收入结构不合理,补贴性收入过高且补贴政策到2020年结束或中期调整的。因病、因学、因灾、因意外事故、因产业发展失败等原因造成刚性支出较大导致收入有可能下降到当前脱贫标准以下的”三个条件。
(三)分级培训,提升能力。为确保各级扶贫干部熟练掌握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政策和业务,我区在呼伦贝尔市承办全国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培训班(黑龙江、xx),组织盟市、旗县接受国家培训。培训期间,我区召开全区2019年动态管理培训会,安排部署动态管理工作,要求盟市、旗县早安排、早部署。为进一步提升苏木乡镇业务人员的工作能力,我区围绕工作方案解读、系统实际操作等内容,采取自治区直接培训到苏木乡镇、嘎查村的“大培训”方式,共培训盟市、旗县、苏木乡镇扶贫干部和嘎查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等8036人,系统解读《xx自治区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数据信息核实核准采集工作方案》,逐项演示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功能、贫困人口帮扶措施采集和建档立卡数据清洗规则,全面提升各级扶贫干部的业务能力。
(四)定期调度,稳步推进。自治区扶贫办在动态管理期间坚持每周一调度,要求各地区在工作推进过程中,
坚持严格的扶贫标准,坚持履行规范的工作程序,把工作质量放在首位,做好新形势、新内容、新要求下的统筹安排,严把工作要求、时间节点、脱贫质量、数据质量“四个关口”,确保无漏评、无错退、工作进度快、稳中求进、解决重点关注问题等“五个关键”落实到位。动态管理期间,组织召开全区盟市扶贫办主任视频会,推进各盟市动态管理工作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动态管理工作,印发2期建档立卡数据质量通报,进一步提升建档立卡数据质量。
(五) 加强督导,提升质量。为确保各盟市高质量完成年度动态管理工作,自治区扶贫办在动态管理期间组织2次专项督查,对重点盟市动态管理工作质量进行核查。一是结合中央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督查,对全区9个盟市、18个重点旗县的动态管理和“两摸底、一核查”工作开展督查指导,督促动态管理进度,帮助基层解决政策标准把握、数据信息录入和数据修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二是抽调盟市、旗县业务骨干15人,对建档立卡工作基础较弱的4个旗县开展专项核查指导工作,提升基层业务能力,确保动态管理对象精准。
(六) 加强数据比对,确保数据精准。利用自治区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与民政、公安、残联、工商、人社等行业部门开展贫困对象数据核对工作,
动态管理工作期间,对全区计划新识别、返贫和自然增加的1.8万农牧户进行数据比对1次,共比对出住建商品房信息1条,财政供养信息77条,公安车辆信息716条,工商高级成员信息3条,税务增值税信息1条,人社退休信息184条,司法部门服刑信息11条。对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享受政策的贫困户进行数据比对1次,共核对出民政低保信息436633条、财政供养信息2173条、工商高级成员信息170条、工商个体经营信息246条、住建不动产信息10311条、司法戒毒信息17条,投资人信息142条。信息数据及时下发到盟市、旗县,组织基层扶贫办、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入户调查核实,符合识别条件的在动态管理过程中识别或保留,不符合贫困条件的及时予以告知,重新进行民主评议,公告公示和再次审核,保障全区扶贫数据真实准确,为2019年动态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七)加强数据监测,提升数据质量。一是从2019年12月15日开始,利用4天时间,组织各盟市、旗县间针对脱贫、稳定脱贫、清退、新识别等调整情况开展了互查互审,集中对系统中存在的问题数据进行了清洗。二是从12月23日起,自治区扶贫办利用自治区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分别于12月23日、12月27日、12月30日四次抽取问题数据,组织盟市、旗县及时对疑点数据核实后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修改。三是从12月18日至12月31日,组织盟市、旗县对国务院扶贫办下发的7类118861条问题数据逐项逐人逐户进行核实,对属于系统录入错误的及时进行整改,经核实,共111144条疑似问题与实际情况一致已逐条说明原因,7717条问题与实际情况不符,已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修改。通过数据清洗,截止1月8日,全区一、二、三级规则下的问题数据基本清零,其余数据全部修改完毕,并建立数据修改台账。
虽然我区圆满完成了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但我区建档立卡工作还存在数据还不够十分精准、数据分析还不够深入、个别数据账实不一等问题,将在2020年的脱贫攻坚工作中查漏补缺,补齐短板。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及建议
(一)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快编制系统性数据分析报告。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的整体安排部署,自治区扶贫办组织从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抽取2019年底建档立卡相关数据,对贫困人口、贫困嘎查村、贫困旗县及深度贫困地区数据进行分析,有针对性的提出工作建议,为2020年全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2、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存在返贫风险的1.28万已脱贫人口和存在致贫风险的2.91万边缘人口进行监测预警,及时提供针对性帮扶,防止脱贫人口返贫,防止边缘人口致贫。
3.进一步加强培训指导。一是完善印发《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帮助基层业务人员进一步熟悉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各项功能。二是加强实地指导,以赴基层核查数据“机账实”情况为契机,对基层存在的问题进行实地指导,通过“解剖麻雀”,实施案例分析,帮助基层业务人员掌握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
4、对建档立卡数据实施挂牌督战。将数据清洗工作做为2020年建档立卡常态化工作,对扶贫基础数据实施挂牌督战,组织盟市、旗县充分运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自定义查询、监管评价子系统及自治区精准扶贫大数据相关功能及时发现核实疑点数据,做到边发现、边核实、边修改。通过旗县自查、盟市核查、自治区抽查,进一步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切实提高建档立卡数据质量,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精准的数据基础。
5、开展脱贫攻坚普查。配合国家统计局xx调查总队编制好普查预算,做好普查人员的培训及人员、经费保障。牵头做好普查工作人员的选调工作,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资料和行政村资料进行清理核实,继续做好信息数据质量的提升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完整、真实,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为普查现场数据采集工作提供底册。
(二)相关建议
1.建议进一步完善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功能。一是完善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扶贫项目的查询功能,增加各类项目受益户的查询导出权限。二是提高帮扶措施更新频率。三是完善帮扶主体查询、修改功能,增加帮扶责任人转移功能。四是恢复以县为单位导出数据的功能权限,方便开展数据分析工作。
2.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建档立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建议国务院扶贫办信息中心抽调各省建档立卡业务骨干开展建档立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结合各省区尤其是边境牧区、少数民族地区实际,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指标体系,为下一步开展脱贫户和边缘户监测工作奠定基础。
3、明确边缘户帮扶政策。建议从国家层面尽早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明确脱贫攻坚期对边缘户帮扶措施,出台脱贫攻坚结束后对相对贫困群体的帮扶政策,以便各地及早谋划、提早动手,规划下一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