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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9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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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25年某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某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合编
某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3480字文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XX县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XX县抢抓发展机遇,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五年。为切实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分析国际国内发展新形势新变化,准确研判未来一个时期XX县发展的基本趋势和阶段特征,科学合理的提出“十四五”时期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编制工作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五个扎实”要求,注重规划统筹衔接,突出问题导向,认真总结分析XX经济社会发展基础、短板、弱项和优势,准确把握好“十四五”期间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任务,使“十四五”规划更加适应新时代发展的新要求、符合XX发展实际,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规划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立足我县发展实际,谋划好“十四五”期间必须完成的目标任务,从我县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顺推,明确破解难题的途径和方法,打好发展基础。
(二)坚持统筹协调。在规划编制中,要进一步厘清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专项规划之间的关系。注重规划衔接,坚持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下级规划服务上级规划、等位规划相互协调。
(三)坚持务实管用。在规划编制中,对规划编制目录进行严格遴选,确保规划接地气、可操作。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规划的内容要明确思路方向、重点任务、空间布局,既要加强对未来五年甚至更长远的发展谋划,又要突出规划的针对性和约束力,做到可操作、能落实、易评估。
(四)坚持民主开放。扩大规划编制过程的社会参与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广泛开展调研活动,借助互联网等现代信息平台,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研究深、研究透,广开言路、问计于民,使规划编制过程真正成为汇聚民智、协调利益、形成共识的过程。
三、规划体系
(一)总体规划编制。
总体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县委、县政府对未来五年的战略部署和安排,是全县各级各单位的行动纲领,是编制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全县“十四五”规划纲要由县政府组织编制,县发改局牵头,县级各有关部门、各镇全力配合、共同完成。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实施,并报市政府备案。
(二)空间规划编制。空间规划以空间治理和空间结构优化为主要内容,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依据,细化落实发展规划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由县政府组织编制,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起草。经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按程序报批。
(三)专项规划编制。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指导该领域发展以及审批、核准该领域重大项目和安排政府投资的重要依据。专项规划由县级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专项规划报审前须送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与总体规划和空间规划进行衔接,编制完成后,按程序报县政府审定并发布。未纳入重点专项规划但是需要编制的行业专项规划,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并实施,报县发改局备案。
(四)区域规划编制。区域规划是在总体规划框架下,各镇政府组织编制本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全县总体规划在各镇的细化和落实,是指导各镇发展和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区域规划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前,应报送县发改局与总体规划衔接,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并报县政府备案。
四、进度安排
为确保按期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制任务,根据我县实际,规划编制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重大项目谋划及重大问题前期研究阶段(2019年X月~2020年X月)
2019年9月份,县发改局启动了“十四五”重大项目谋划工作,目前已征集到“十四五”项目X个,总投资X亿元。各镇、县级各部门要对拟列入“十四五”规划的基础设施及重大项目进行再梳理、再论证,尤其是紧盯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券投资及社会投资新方向,谋划上报一批事关全局、影响深远、带动力强的基础设施及重大项目,重点围绕交通、能源、水利、环保、生态、市政、教育、科技、文化、旅游、通讯等领域谋划项目,要加强项目的前期研究论证及手续办理工作,为做深做实“十四五”规划编制打好基础。同时着手开展前期重大问题研究,结合本行业领域对“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找准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提出“十四五”时期我县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及实施举措等建议。2020年X月X日前,将各自研究成果、基础设施工程、重大项目汇总表,经主要领导审签后及时报送“十四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重大项目基础设施专班办公室,各单位报送质量将是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重要支撑。承担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编制任务的部门和单位4月底前要将各自“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初稿一并报送。
(二)拟定纲要框架阶段(2020年X月~2020年X月)
2020年X月底前,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研究课题和各专项规划基本思路的基础上,形成全县“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基本思路,报县委、县政府审核。全县各规划承担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县级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编制工作,并做好与中省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的衔接,形成空间、专项、区域规划初稿,并报送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就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初稿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将重要的内容纳入到县“十四五”规划纲要。2020年X月底前,根据中央和全省、全市关于编制“十四五”规划的建议,结合XX实际情况,开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的研究起草,形成纲要框架,并与中省市发展规划、有关专项规划相衔接。
(三)纲要起草审定阶段(2020年X月~2020年X月)
在2021年县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形成全县“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听取各镇、县级有关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代表意见,修订后报县委、县政府审定,提请县人大审议。县“十四五”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原则上与规划纲要同步部署、同步研究、同步编制,2021年X月前全部出台。
五、保障措施
“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质量要求高,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保障规划工作有序推进和顺利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做好“十四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十四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主要职责是负责统筹协调“十四五”规划编制各项具体工作。各专项规划由县级有关部门负责编制。同时为了做好“十四五”基础设施及重大项目谋划工作,县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十四五”基础设施及重大项目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主要职责是负责统筹协调“十四五”基础设施及重大项目谋划申报等各项具体工作。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及时成立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班子,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并确定联络员与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联络和协调,同步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各项工作。各镇、各部门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文件下发2日内,报送县发局。
(二)组建专家委员会。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学者组成“十四五”规划编制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参与规划编制咨询和研究,对规划重大课题组织评审验收,对规划纲要及专项规划进行评审论证。
(三)落实经费保障。规划编制经费由县发改局向县政府专项申请,专项规划的编制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以确保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实施。
六、编制要求
一要加强谋划,突出项目。
全县各镇、县级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十三五”期间项目进展情况,依据“十四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中省市战略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认真梳理提出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突出政府在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民生工程等领域履行公共职责的作用,力争更多的项目纳入中央、全省、全市相关规划之中。
二要积极对接,有效衔接。要高度重视规划衔接工作,使各类规划协调一致,增强规划在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上的合力。县发改局要协调好总体规划与上级规划的衔接,各镇、各部门要主动做好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衔接工作。专项规划须在全县“十四五”规划纲要审议批准后公布。
三要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统筹力量、形成合力,高质量完成规划编制各项工作任务。县级财政做好配套保障,保证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2020年某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3410字范文
为贯彻落实全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切实组织做好我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总书记总书记对XX
工作的重要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首要战略,把握时代特征,强化战略思维,统一规划体系,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为全面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XX、共绘新时代XX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新画卷提供可靠的规划保障和科学的政策指引。
(二)编制原则。
1.坚持全面谋划与突出重点相协调。既要全面统筹经济社会各领域各方面,推动全省整体发展,又要适应所处发展阶段的特殊需求,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整合资源,集中攻关。
2.坚持战略性与操作性相统一。既要加强对未来五年甚至更长远的发展谋划,增强规划宏观性、战略性、指导性,又要突出规划的针对性和约束力,做到可操作、能落实、易评估。
3.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既要发挥好政府部门编制规划的主导作用,又要坚持开门搞规划,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民主性,提高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围绕建立全省“十四五”规划体系,协调组织和统筹推进省市县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一)编制省发展规划(规划纲要)。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从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入手,明确“十四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战略任务、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省发展规划是全省各级各类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二)编制专项规划。围绕细化和落实省发展规划对特定领域提出的战略任务,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且需要政府发挥作用的市场失灵领域编制一批省级“十四五”专项规划。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编制目录清单,报省政府审定后实施。(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综合协调)
(三)编制区域规划。以省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地区、跨行政区且经济社会活动联系紧密的连片区域以及承担重大战略任务的特定区域为对象,以贯彻实施重大区域战略、协调解决跨行政区重大问题为重点,编制若干区域规划。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部门和相关设区市政府研究提出编制目录清单,报省政府审定后实施。(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和省政府相关部门配合)
(四)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以全省空间治理和空间结构优化为主要内容,细化落实省发展规划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聚焦空间开发强度管控和主要控制线落地,并以此为载体统筹协调各类空间管控手段。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研究提出编制目录清单,报省政府审定后实施。(省自然资源厅牵头,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和省政府相关部门配合)
(五)编制市县规划。
市县政府按照全省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部署,组织编制本地“十四五”规划。市县规划依据省发展规划制定,既要加强与省发展规划和省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又要结合市县实际,突出当地特色。(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省发展改革委协调指导)
三、工作阶段和时间安排
参照国家总体安排,全省“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分为前期研究、形成纲要框架、起草和征求意见、论证报批四个阶段。
(一)前期研究阶段(2019年5月-2020年2月)。
1.动员部署。召开全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2019年5月底前完成)
2.开展课题研究。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机构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关键性、深层次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集中攻关。全局性、综合性课题采取定向委托方式,交由有关研究机构承担;应用性、对策性课题采用公开遴选方式,选择有关研究机构开展课题研究。省有关部门可结合基本思路研究和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另行组织开展课题研究。(2019年5月启动,8月提交中期成果,11月上旬前结题)
3.提出重大事项。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研究提出纳入全省“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的重点内容,报省发展改革委汇总。(2019年7月底前省发展改革委将重点内容的初步考虑报国家发展改革委;10月底前将重点内容最终稿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4.起草规划基本思路。省政府各部门从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出发,研究提出行业(领域)“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2019年11月底前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汇总并与国家衔接后,研究提出我省“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2020年2月底前完成)
(二)形成纲要框架阶段(2020年3月-省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出台前)。
1.开展规划调研。各设区市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和部门职责,可采用与课题承担单位联合调研的方式,就“十四五”规划重大目标、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等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后报省发展改革委汇总。(2020年4月底前完成)
2.开展建言献策和大数据分析。通过网络问卷调查或在新闻媒体开设活动专栏等方式开展建言献策活动,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利用大数据资源及手段,针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重大问题开展监测分析和专题研究,为科学研判形势、制定重大政策提供支持。(2020年4月至9月)
3.研究论证重大工程项目。围绕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研究提出一批新时代重大标志性工程和重点民生项目。(2020年4月至9月)
4.起草省“十四五”规划纲要框架。在规划基本思路的基础上,研究起草“十四五”规划纲要框架。(2020年4月至10月)
5.召开省“十四五”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听取专家对全省“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的意见建议,讨论“十四五”规划纲要框架提纲。(2020年7月底前完成)
(三)起草和征求意见阶段(省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出台后-2020年12月)。
1.起草纲要草案。根据省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对纲要框架进行完善充实,形成规划纲要草案。(2020年11月底前完成)
2.征求社会各阶层、各界别人士意见。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企业家和群众团体意见建议。(2020年12月中旬前完成)
3.修改完善。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并与国家规划纲要草案衔接后,对规划纲要进行修改完善。(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四)论证报批阶段(2020年12月-2021年全省“两会”召开前)。
1.召开省“十四五”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规划纲要草案进行论证。(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2.报请省委、省政府研究审议全省“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2021年全省“两会”召开前)
3.按照省委、省政府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经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衔接,提请省人大审议规划纲要草案。(2021年全省“两会”召开前)
省“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原则上与规划纲要同步部署、同步研究、同步编制,2021年6月底前全部出台。市县规划纲要编制要基本与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同步,2021年上半年报同级人大审议后发布,并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推进全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协调解决规划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同时,具体承担省发展规划和省级区域规划编制工作。省有关部门是省级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责任主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细化落实省发展规划对重点领域和空间治理发展战略、重点任务、重大举措等要求,切实强化专项规划的支撑作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作用。省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紧密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市县政府是本地“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抓紧启动编制工作,加强与省级各类规划的衔接,做到上下联动、左右协同。
(二)组建工作专班。
以省发展改革委为主,适当从设区市、省有关部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抽调精干人员,组成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具体承担规划纲要编制任务。此外,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组成“十四五”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为规划编制提供咨询、论证等智力支持。
(三)落实人员经费。
各地、各部门要相应制定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专班,组建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规划编制队伍。各级“十四五”规划(含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课题研究等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