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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9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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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2020年上半年度工作总结
2020年上半年,综合科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局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和目标,创新思路,真抓实干,始终把促进发展、保护环境作为履行职责的第一要务,严格依法办事,确立为民服务意识,各项工作力争全面提升。现将2020年上半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创新工作模式,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
1、我科室始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XX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严格环保准入,总量控制,认真落实中央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不断强化窗口职能,既做好审批前检查又注重审批工作的延伸和后续管理,项目审批无应批未批、违规审批、越级审批现象。2020年,我科共审批项目22个(其中:环评报告书1个,环评报告表21个),登记表备案160个,主要为餐饮类和洗车行业等第三产业项目。
2、项目审批严格实行现场核查制,一般项目由科室负责人进行现场踏查,重要项目请示分管领导参加踏查,全年出动建设项目现场踏勘、检查40余次。
3、排污许可证申领、建筑施工夜间作业许可、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登记备案等16项涉及群众和企业到环保部门办理的事项全部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已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的事项占我局全部权力事项的比例,由原来的21%提升为现在的100%。截止2020年6月,现场勘查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6家,辐射项目环评初审意见1个,3类X射线装置报废备案2台。
4、畅通群众环保咨询渠道,及时为企业答疑解询。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电话始终保持畅通,使群众的每一个问题都得到回音,赢得了群众一致好评。2020年上半年,电话咨询、现场询问等约1000余人,未发生不满意投诉现象,群众评价满意度100%。
二、多举并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根据市政府、区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总体部署,为让企业在政府推动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中有更多的获得感,我科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全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1、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我局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主项共13项,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排污许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的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等;子项共16项,全部纳入“最多跑一次”事项,并公布于政务服务网。
2、全面简化规范办事流程。
对办事事项的申请材料、受理条件、办事流程、办结时限等进行统一规范,大幅度减少各类重复证明类材料,删除模糊性表述和兜底性条款。
3、全面推广网上在线办理。
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通过“网上申报、办结寄件”等模式,完善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实现全部办事事项“零跑腿”。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备案,只需在线填报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即为完成,实现办事“零上门”,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从原来的8个工作日提速到8分钟,网站同步向社会公开备案信息,接受公众监督。2020年上半年,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一项,网上已备案160项,节约群众办事时间1280个工作日,节约时间30720个小时。
4、全面提高服务能力建设。
《办事流程》、《服务指南》等相关手册放在醒目位置,并在政务服务网上对办事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实时更新,方便群众和企业现场和网上查询。同时,将业务熟练、工作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充实到窗口岗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窗口服务能力,规范统一受理与送达工作,提升办事效度。
5、所有群众办事事项均纳入“无差别受理”窗口受理。
探索推行“一窗制”的服务模式,环保事项全部纳入其中,通过实施无差别受理、并联审批、集成服务改革,使办事企业和群众只进一扇门, 以前固定窗口排队要等很久,现在每个窗口都可以办事,大大缩短了群众办事时间。
6、积极推进“区域环评+环境标准”试点改革。
为全面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以规划环评为抓手,简化环评审批,创新环评审批验收管理新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我区有省级特色小镇1个(航埠低碳小镇),我科委派一人入驻低碳小镇工作组,服务航埠低碳小镇的前期工作。目前,航埠低碳小镇规划环评已编制完成,衢州市柯城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 改革实施方案通过区政府常务会。
三、开展小水电环保专项整治
生态环境部制定的《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无序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专项清理整顿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325号)以及省环保厅制定的《XX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小水电无序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专项清理整顿的通知》(浙环函〔2020〕192号), 针对辖区内小水电站未批先建、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我科开展了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一、通过召开小水电站清理工作会议、从相关部门调阅资料等形式,摸清我辖区内涉小水电开发基本情况、环评手续情况等方面,排查出我区小水电站共12家;二、根据小水电项目履行环评手续、占用环境敏感区、环境影响及采取保护措施等情况,提出清理整顿方案,对12家小水电进行分类处理,其中拆除类5家、整改类7家;三、对照整治要求,认真查找问题与不足,进行查漏补缺,强化常态化管理。
四、其他工作
每月、每季度按时上报市局交办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三同时”
验收管理月报表、411重大项目和省重点项目环评推进情况统计表等,按时上报行政服务中心及编办要求填写“最多跑一次”相关表格;参加区经信、发改部门组织的项目决策咨询会,对招商引资项目环保方面进行可行性论证,提出环保要求,为项目决策提供帮助;按时完成领导交办各项工作任务,积极主动配合其他科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