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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9 发布

关于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相关问题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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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相关问题的报告 县人民政府:‎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县消防工作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全县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就消防安全责任和农村消防工作相继出台了办法和规定。当前,我县消防工作还存一些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方面,特报告如下:‎ 一、组织专题学习。学习2017年10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湖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全文见附件)和2018年7月24日省人民政府颁布《湖南省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全文见附件))等上级文件精神。‎ 二、目前存在的困难。消防大队下辖的消防中队,目前共有6台执勤消防车辆(32米云梯车、16米高喷车、8吨水罐车、8吨水罐泡沫车、小型水罐车、小型救援车)。随着城市建设进程加快,特别是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不断增多,火灾防控形势严峻,目前大队的消防车辆配置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其中1台水罐泡沫车(WJ湘6489X)于2007年投入执勤至今已11年,即将达到12年服役年限),亟需采购一辆城市主战消防车。‎ 三、相关工作建议。‎ ‎(一)加快推进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照《实施办法》,目前还存在有的职能部门及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消防投入不足,消防基础设施欠账较大;少数部门对行业消防安全重视不够,管得不实、抓得不严;一些社会单位消防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制度不健全、管理不正规。就推进落实《实施办法》提四个工作建议:一要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要求,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责任,认真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火灾形势,切实找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二要加强隐患排查工作。各部门、乡镇街道要继续巩固全县良好的安全形势,抓好消防安全“网格化”、“户籍化”管理,落实好各行业部门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三要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要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加大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市政消火栓建设、消防装备器材配备等工作推进力度,杜绝先天性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全面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工作。四要加强宣传教育。全县上下要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播出消防公益广告、常识,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积极宣贯落实《湖南省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我县是传统农业大县,农村人口占大多数,受经济社会、地理环境、生活习俗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农村消防工作基础差、问题多、防火意识淡薄,抵御火灾事故能力弱,农村火灾事故频发,与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不适应。就宣贯落实《若干规定》提三点工作建议:一是明确责任。严格按照《湖南省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压实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农村消防工作任务;二是开展试点。依托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试点,在实践中增强农村消防工作的针对性和操作性,积极总结推广经验和做法;三是加强宣传。加大对村民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有效提高村民消防安全意识,加大对农村违规使用明火、燃放鞭炮等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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