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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9 发布

县2020年健康扶贫工作计划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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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0年健康扶贫工作计划 ‎ ‎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县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有效遏制和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扎实做好我县健康扶贫工作,坚决打赢健康扶贫攻坚战,现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目标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策落实,聚焦贫困人口和卫生健康服务薄弱环节,加大政策供给和投入支持力度,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防治结合、关口前移,坚决打赢健康扶贫攻坚战,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紧紧围绕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所有贫困村全面退出总目标,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继续贯彻执行分工要求,全面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分类分批集中救治。巩固完善健康扶贫“五道保障线”,加大力度推进大病专项救治,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病患者随访工作,深入推进健康扶贫工程“一个确保,六个全覆盖”目标(即确保贫困患者住院费用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10%以下,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扶贫病床(病房)设置、大病集中救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六个全覆盖);全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大病和患慢性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和保障,全县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明显加强,全县群众健康素养明显提升。‎ 二、主要内容 ‎(一)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 ‎1.加强医疗保障质效。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个缴费部分由县政府通过统筹财政涉农资金予以全额安排。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继续实行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下降50%,由10万元降至5万元,将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到一级(乡、镇)及以下定点医院机构90%,二级(县、区)定点医院机构85%,三级(省、市)定点医疗机构80%,转外诊70%;重大疾病保障起付线下降50%,由11892.6元下降到5946.3元,提高重大疾病补偿比例由50%提高至60%。‎ ‎2.提升门诊统筹报销比例,门诊特殊慢病保障范围扩大。一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费用扣除自费药品,并自付乙类药品和特殊检查项目的10%后,在乡镇卫生院或慢性病门诊按78%的比例报销,在县中医院按50%的比例报销;二是将地中海贫血、血吸虫病、结核病、癫痫、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等我省常见地方病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确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种类39类,其中I类8种,II类31种;三是将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比例提高到住院水平,即:一级(乡、镇)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县、区)医疗机构报销80%,三级(省、市)医疗机构报销60%;四是提升一类门诊特殊慢性病的门诊费用已参照住院医疗待遇予以报销并纳入财政兜底,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10%以内,将II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3000元左右提高到平均5000元;五是简化慢性病办理流程,历次申请慢性病,实行系统转接制度。已经通过慢性病鉴定人员,以后年度再次申请的,在未中断的前提下,由系统直接转接原系统中慢性病相关信息;已中断人员,需重新申请。‎ ‎3.完善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政策。为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在专项涉农扶贫资金予以安排。参保的贫困人口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的,按现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大病保险政策补偿后,需个人自付的目录内医疗费用,由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补偿90%,个人负担10%;参保贫困人口医疗费用中需个人全额负担的目录外医疗费用,对属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认定的、该疾病治疗必需的、无法替代的药品和医疗器材费用,由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补偿75%,个人负担25%。不设起付线,年封顶线25万元。‎ ‎4.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特困对象、孤儿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救助,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4万元;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75%予以救助,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将特困、孤儿、低保对象以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纳入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范围,对其政策范围内按55%予以救助,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2万元。‎ ‎5.继续实施“五道保障线”政策。继续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和财政救助五道保障线;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一类门诊特殊慢性病产生的费用及意外伤害住院产生费用实行财政兜底政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比例控制在10%以内。‎ ‎6.严格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综合施策管控医疗费用,加强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主要控制指标的监测,严格实施考核问责,确保2019年全县医疗费用增长幅度降到10%以下。‎ ‎(二)实施贫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精准救治 ‎7.优先建立贫困人口健康档案。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平台,优先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立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家庭人口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每年为贫困家庭成员免费提供健康体检、随访和转诊等服务。‎ ‎8.做实做细慢病签约服务管理。2019年至2020年,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重点加强对已签约贫困人口中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病患者的规范化管理与服务。积极争取财政投入,拓宽签约服务的统筹渠道,提高签约服务经费标准。鼓励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加入到家庭医生团队,为城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有针对性的医疗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至少提供以下10项履约服务: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优先预约、优先转诊、出诊、药品配送与用药指导、长期处方、中医药“治未病”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根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健康需求,每年对签约的城乡建档立卡贫困重点人群开展12次随访,一般人群4次随访,询问病情,检查并评估心率、血糖和血压等基础性健康指标,在饮食、运动、心理等方面提供健康指导,做好履约记录,及时录入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丰富家庭医生履约形式,家庭医生可通过门诊、巡诊、随访、电话、短信、网络等形式为城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履约服务。‎ ‎9.全面完善大病集中(免费)救治工作。全面落实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对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一是在继续实施10种大病免费救治,深入做好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食道癌、胃癌、直肠癌、结肠癌、肺癌、耐多药肺结核、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及地中海贫血等15种重大疾病实行专项救治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救治病种。二是加强费用控制,建立健全城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转诊转院制度,落实确定定点机构、确定诊疗方案、确定病种(组)收费标准等“三定”措施,强化服务监管、严控药品、耗材、检查化验费和目录外费用占比,确保各项医疗保障基金可承受、可持续。‎ ‎10.实施“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城乡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绿色通道——“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入院时无需缴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定点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综合结算服务窗口,实现“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贫困户患者只需负担自付医疗费用,其余部分由医保、保险、医疗救助经办管理机构直接向医疗机构支付,确保救治对象方便、快捷享受到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待遇。‎ ‎11.加强贫困残疾人健康扶贫工作。加强县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康复室建设,提升基层康复服务能力。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有效衔接、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为贫困残疾人提供精准康复服务;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逐步实现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免费得到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 ‎12.全力打造“健康扶贫+热敏灸”新模式。结合医养结合全县推广热敏灸技术,推动“热敏灸”与健康扶贫相结合,提升全民健康水平。充分发挥热敏灸“简、便、验、廉”和防治常见病多发病中的优势和作用,助力健康扶贫,改善群众的健康状况,降低群众的医药费支出,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针对全县贫困户中的慢性病患者和65岁以上老人,免费为贫困户开设热敏灸技术科普班,提供热敏灸体验服务,免费为贫困户提供热敏灸诊疗服务,为贫困户的身体健康加上一道保险,为脱贫攻坚、打造健康资溪助力。‎ ‎(三)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3.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实施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确保每个乡镇建设1所规范化卫生院,力争在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县政府每年统筹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支持中心卫生院加强特色专科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在乡镇卫生院建立中医馆等中医综合服务,加强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中医药人员配备。‎ ‎14.加强人才综合培养。全面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争取到2020年每个乡镇卫生院有1名全科医生。通过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定向免费培养等多种途径,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实施乡镇卫生院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项目和订单定向培养乡村医生项目。鼓励引导对基层医务人员实行县招县管镇用,从实际出发,研究采取保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的好政策,激发基层创新活力。完善乡镇卫生院人才招聘制度,对艰苦边远的乡镇卫生院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等要求,拿出不超过30%比例的岗位面向本县、本市或周边县市户籍人员(或生源)招聘,着力解决基层执业医师紧缺问题。‎ ‎15.深入推进城乡对口帮扶力度。强化帮扶机制,安排县级医疗机构每年对口帮扶一个乡镇卫生院,通过组建医联体,推动支援医院与受援卫生院建立深度合作关系。提高帮扶针对性,在当地群众急需、医疗机构紧缺、帮扶效果可见的专科领域重点发力,帮助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开展帮扶成效考核,加强专项督查和定期评估,推动帮扶责任落实。‎ ‎16.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推进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全县所有医疗联合体,并逐步向村卫计室延伸,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业务高效协同,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督促指导“互联网+健康扶贫”应用试点单位开展项目建设,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慢病管理、分级诊疗、康复指导等全方位全周期的卫生健康服务。‎ ‎17.创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机制。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探索实施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计室为基础的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构建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 ‎18.设立扶贫病房(病床)。在县、乡两级医疗机构设立扶贫床位,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健康扶贫“七免”优惠政策,优化医疗服务流程。二级医疗机构按总床位数的5%设置扶贫病床,各乡镇卫生院设置扶贫病床不少于2张。‎ ‎19.落实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工作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正式工作人员发放乡镇工作补贴,在乡镇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每人每月200元;在乡镇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300元;在乡镇工作年限满2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400元。‎ ‎20.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村卫计室负责人由乡镇卫生院考核聘用,并从当地具备条件的村医中择优选聘或由乡镇卫生院下派,原则上每个村卫计室按每千服务人口配备1.2名村医,一般不超过3名。符合条件的村医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当年参保缴费标准的最低一档缴费,缴费金额由县级财政、个人按比例分担。开展乡村医生规范化培训,组织村医参加国家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逐步提高村医执业水平。‎ ‎(四)实施重点传染病、地方病综合防控力度 ‎21.实施艾滋病防治攻坚行动。全面落实艾滋病免费筛查、治疗、母婴阻断措施。对贫困家庭继续实施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免费救治。针对贫困户艾滋病感染者,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规范化的抗病毒治疗随访管理,督促艾滋病感染者按时服药,定期检测,同时应注意患者信息保密。‎ ‎22.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加强肺结核筛查工作,对结核病患者确诊检查提供适当补助。在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设置贫困家庭结核病治疗专用床位,为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免费提供一线抗结核药品和健康管理服务,提高服药依从性和治疗成功率。将耐多药结核病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范围。‎ ‎(五)实施妇幼健康和健康促进 ‎23.全面落实妇幼健康项目。完善县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的医疗设施设备,提升县妇幼机构医疗保健服务。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项目覆盖全县,继续实施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深入推进贫困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落实贫困妇女两癌免费检查任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确诊患者实施救助,实现贫困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救助全覆盖。‎ ‎24.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建立覆盖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网络。针对主要健康问题,制定实施健康教育计划。针对重点人群、重点疾病、主要健康问题和健康危险因素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健康讲座等多种方式,普及健康知识。对于当地患病率较高的疾病患者,根据疾病特点分类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开展健康指导。面向全民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倡导自身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引导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 ‎25.全面推进“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统筹推进卫生县城(乡镇)、健康乡村等区域健康促进工作,强化各部门健康职责,开展跨部门健康行动,探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制度。大力开展各类场所健康促进工作,建设一批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机关、健康促进企业、健康社区、健康村和健康家庭,不断改善贫困地区居民的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 三、加强组织保障 ‎(一)强化管理体制。推动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镇)村推进和实施的脱贫攻坚管理体制,推动将健康扶贫纳入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统一部署,进一步压实乡(镇、场)主体责任。卫健委要切实发挥牵头部门作用,会同发改、财政、医保、扶贫、民政等部门进一步加强统筹推进,健全攻坚工作机制,将健康扶贫融入卫健系统工作全过程。卫健委要逐级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夯实健康扶贫基层基础工作,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加强督导考核。明确按照现行扶贫标准,细化考核指标,建立考核结果反馈和问责机制。将健康扶贫作为卫健系统工作重点督查内容,定期开展督促指导。定期通报各医疗机构健康扶贫主要工作任务进展和目标实现情况,指导各医疗机构及时改进工作。‎ ‎(三)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制订方案,分解任务,分级分类对全系统健康扶贫干部队伍开展培训,2019年底前,要对参与健康扶贫工作的所有干部轮训一遍。结合健康扶贫工作新形势、新需求,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采用案例教学、现场教学、体验教学等实战培训方式提升培训效果。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实战技能。建设完善健康扶贫动态系统,实现全过程跟踪管理。推动健康扶贫信息系统逐步实现与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建立健康扶贫重点对象准入和退出机制,实现健康扶贫与其他扶贫措施有效衔接,提高健康扶贫成效。‎ ‎(四)开展专项治理。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和我县关于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健康扶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立行立改工作,将作风治理贯穿健康扶贫全过程,全面解决贯彻落实中央健康扶贫决策部署不力、牵头责任落实不到位、政策措施不精准、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等问题,杜绝擅自提高健康扶贫政策标准。‎ ‎(五)加大投入力度。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医疗保障支付力度,确保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补充保险、医疗救助、政府兜底等优惠政策全面覆盖。‎ ‎(六)营造舆论氛围。组织动员基层健康扶贫干部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宣传健康扶贫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加强健康扶贫政策解释,加大健康扶贫工作和典型经验、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宣传力度,为健康扶贫攻坚行动提供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