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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9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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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文旅局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参照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文旅系统2020年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排查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推动文体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排查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范围
全县文旅系统各单位及县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文保单位,重点为博物馆、图书馆和文化市场、古建筑等公众聚集场所。
(二)排查内容
1、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教育培训情况;
4、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和安全生产、消防设施的配备及维护情况;
5、事故隐患的排查、防范和治理工作。
三、时间安排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贯穿我县文物保护单位、大型文化活动、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网吧、KTV等娱乐场所、印刷企业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始终,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和同步总结,并结合实际,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对组织开展。
(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2月28日前)
1、各文化经营单位、局下属事业单位要按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细化要求,强化措施,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各文化经营单位、局下属事业单位要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有关各方参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消防安全的要求,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3月1日至10月31日)
1、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加强文化市场隐患排查工作,突出“安全生产月”、暑期安全隐患排查为重点,治隐患、防事故。进一步强化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措施,切实遏制重大事故发生。
2、博物馆及文管办要将文物消防安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安排部署。要强化监管指导,及时部署本辖区内消防检查和隐患整治活动。要按照《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规程(试行)》、《文物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要求,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
3、各局下属单位要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灾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配合6月全国“安全生产月”,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排查治理。
(三)深化治理,巩固成果(11月1日至12月31日)
1、针对第四季度工作特点,认真落实防火安全防范的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各文化经营单位、局下属事业单位对隐患整改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将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并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各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总结于11月5日前报局办公室统一上报县安办。
四、工作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全面负责。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有关重点部门的主要职责分工:
(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负责文化市场、新闻出版单位等场所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二)博物馆负责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生产治理活动。
(三)各部门要加强对职责范围内本行业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暴雪、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以及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指导与监督。
(四)各类文旅系统经营企业要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领导,重新调整充实文旅局安全生产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建立组织机构,明确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职责;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落实到每个岗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文旅系统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突出人员密集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及重点领域的重点企业,以及近年来事故多发的企业和单位,既要突出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以及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键岗位,也要注意日常检查,兼顾其他作业场所和岗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深入开展治理行动,努力减少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专项整治的深化,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继续。通过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既要抓现场,反“三违”,治隐患,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又要着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对每个企业安全状况摸清底数,按照A、B、C、D四个等级进行评估,分类指导,分类监管,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各项治本之策,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企业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四)统筹协调,形成合力。
要把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对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和舆论曝光督促解决;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结合起来,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与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五)深入发动,群防群治。
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治理行动,紧紧依靠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广大职工,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参加隐患治理,杜绝“三违”现象;要发挥行业协会等在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质量和水平。
(六)广泛宣传,舆论监督。
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治理行动的目标、内容和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落后单位,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形成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制度,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举报人进行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