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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9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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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市人大代表述职报告范文
尊敬的各位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
我于2006年当选为XX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面对组织和人民的信任,我既感到无比的光荣,又感到肩负的重任。怎样“履行好职责,不负人民的重托”的思考,始终萦绕在心头。回顾几年来担任人大代表的历程,感想很多,体会颇深,收获很大。今天,很高兴有机会汇报我的履职情况,这既是我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汇报工作,也是听取大家意见,接受监督和进一步改进工作的一次很好机会。下面,我就几年来履行代表职责情况,从提高能力、为民代言、为民办事、务实工作四个方面作如下汇报,请予评议。
一、坚持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作为洪山区选出的市人大代表之一,我充满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当选之初,我就想:怎样才能为选民代言,不辜负人民的期望,切实履行代表职责,做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着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我认真学习了《宪法》、《代表法》、《国家公务员法》、《物权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了《中国人大》、《人民意志》等文件资料,着力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水平。同时,带头深入贯彻学习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提高依法行使代表职权的能力;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着力提高真才实学。市政建设工作业务性强、涉及面广,我一方面注重学习国家市政建设工作方面的政策、方针,另一方面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调查研究,做到在实践中提高自己。通过多方位的学习,我对人大代表的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方法、调研能力、建言献策水平逐步提高,履行代表职务的能力得到锻炼和增强。
二、坚持依法行使职权,热心为人民群众代言
人大代表行使职权,就是要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不充分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就不能履行好代表的职责。几年来,我围绕为人民群众代言,围绕服务洪山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洪山区域性城市建设,广泛听取和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依法行使代表职权。一是积极联系选民,认真掌握真实民意。在当市人大代表4年多的时间里,我根据自身岗位工作实际,积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民意,在会同各方人士进行商讨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城建工作实际,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向市人大积极提出议案和建议,对如何加快我区市政基础设施发展更是从自己工作岗位的实际出发,以人大代表角度进行探讨。在人大闭会期间,我时刻不忘自己的人大代表身份,一方面,在实施涉及群众利益的工作时,时常将自己从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角度进行“换位”,慎思密行,充分考虑方方面面利益,特别是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在日常工作中,能身体力行,深入街、镇、乡、村及社区和辖区单位,接触不同层面的人,听取不同的意见,尽量避免工作上带来的失误,影响代表声誉,以维护代表形象,同时也为向人代会提供质量较高的建议和议案积累素材。再则,我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又是政府部门负责人,区人大每年有关基础设施建设的议案和建议,我都能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亲自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落实,能办的事马上办,对涉及部门多的事积极主动出面协调,对不能办的建议会详细地向人大常委会和代表解释说明,以求代表谅解,每年各类议案和建议的办结率达100%。
三、坚持为民服务的宗旨,贴心为人民群众办事
自任职以来,始终坚持同群众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既做好宣传员,向人民群众宣传国家的大政方针,使政府的正确决策变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同时切实为群众解决困难,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几年来通过走访、调查、接待群众,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及时解决(近三年我局受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投诉212起,接听投诉电话100余起,共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4.17亿元。三年来共完成辖区背街小巷道路改造投资3244万元,改造面积达26.5万平方米);需要其它部门帮助的,积极协调尽快尽力解决(近三年来协调完成1300多盏路灯申报安装工作及牵头负责了全区146个社区、100栋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的拉网排查和督促整改工作);对出现的新问题,积极想办法解决。从2007年至2010人大
会议期间,根据选民意见,我领衔或联名其他代表共提出45条议案及建议,如:2007年提出的《关于树立武汉形象,建设好南大门的建议》、《关于尽快拓宽建设武纸路的建议》、《关于加快雄楚大街改造建设的建议》、《关于解决乡镇企业改制职工社保医保的建议》、《关于将长虹桥84号危房改造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的建议》等,2008年提出的《关于提升珞瑜路科技一条街竞争力,打造科技特色一条街的建议》、《关于特困集体企业退休职工医保视同特困国有企业同等待遇的建议》、《关于解决洪山区经济开发区工业用地紧张的建议》、《关于治理巡司河的建议》、《关于城市环卫工作社会化的建议》、《关于东湖村小码头(卓刀泉北路)道路拓宽的建议》等,2009年提出的《关于南湖新城片区七路一渠路灯安装配套建设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的建议》、《关于充分发挥土地对区域经济发展拉动作用的建议》、《关于解决珞南辖区部分小区居民生活用水难遗留问题的建议》、《关于大力改善南湖地区水环境的建议》等,2010年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的建议》、《关于省二建(黎明村)居民危房改造尽快启动的建议》、《关于完善武汉火车站周边雨污水排放系统的建议》等。涉及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振兴区域经济发展、推进“两型社会”建设,也涵盖了反映民生、民情等实际问题,有的议案和建议得到了市人大的高度重视,一些建议进入了决策层,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2007年初,根据工作需要,我从区委办调整到区建设局局长岗位,虽然工作岗位和工作性质有了一定的变化,但是在我心中为党和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没有变。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我始终牢记自己作为一名人大代表的历史使命感,不断增强自己依法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义务的自觉性。近四年来,区委、区政府和市建委高度重视城市建设发展,切实加强城市计划项目研究分析、论证决策等一系列前期准备工作,在积极争取市级资金的基础上,又通过招商引资、土地置换、银行贷款、民间投资等全方位、多渠道、多途径吸纳建设资金用于发展经济和城市建设,近三年投入城市建设的资金分别为:2008年21个建设项目, 计划总投资11.47亿元;2009年27个建设项目,
计划总投资18.66亿元;2010年建设36个项目,计划总投资23.2347亿元。旧城改造和拆迁范围不断扩大,市政基础设施资金投入、项目数量和规模有了一定的提高,建设速度和整体质量有了较大的飞跃。为此,我主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建设行为。辖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在市总体规划指导下,超前谋划,科学设计,依法审批,合理安排,精心组织,有序建设。所有项目都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的管理程序和规定,严格执行项目审批制度和施工、监理的招投标制度,加强在建项目的管理,没有出现未批先建、边建边批现象。二是强化质量监管,提高建管水平。鉴于辖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点多、线长、面广的实际情况,不断加强质量监管力量,合理调配人力物力,认真督导现场监理人员切实履行职责,实施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同时注重抓好建管措施的衔接,努力提高监管水平。三是丰富建设内容,关注民生工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和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城市发展理念,在抢抓机遇、奋发有为的同时,兼顾统筹协调、量力而行,认真慎重地组织安排辖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凡政府性投资的项目,更多的把注意力放到民生工程上,加快群众性、公益性项目的设计与建设,抓紧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市政配套项目的建设,妥善解决拆迁安置工作。四是加强审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投入巨大,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为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坚持对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专项审计和决算审计,今年,为进一步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监管和使用,还成立了财务核算中心,有效杜绝了违纪违规情况的发生。同时,还千方百计争取市级资金投入,用较少的配套资金换来多个项目的立项建设,节省了区级财力。五是周密考虑,充分论证,高标准的完成“十二五”规划。把“十二五”规划与我区的路网实际相结合;与我区交通现状和长远发展相结合;与我区的产业发展相结合;与我区民生民意相结合。真正制定出符合我区交通实际,体现解决民生、反映民意,符合产业发展的“十二五”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