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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9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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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情家访工作总结
村民情家访工作总结一
按照县委统一布署,新城区建设管委会扎实开展了以“五进访民情,五帮促和谐”为主要内容的“民情家访”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认真领会,周密安排
动员会后,我委及时召开了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活动安排,成立了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活动的开展,并制定了实施方案。会上,还组织学习了县委相关文件,明确了此项活动的目标、任务和走访的对象即:深入农村、社区,广泛走访农户、居民、企业主、工商户和种养大户,了解社情民意、听取意见建议、宣传政策法律、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实际问题、增进群众感情;当好政策法规宣讲员、民情民意信息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经济发展服务员、生产建设协理员、党建工作指导员。
二、明确对象,扎实走访
县委确定城西社会为我委“民情家访”活动开展挂点社区后,我们及时与兴安街道办取得了联系,并下到居委会与社区干部进行了沟通,让社区按科级干部每个人不少于40、50户的走访对象、结对帮扶3户的要求,提供活动过程中个人走访对象名单。规定时间内,班子成员利用工作之余的中午和晚上及双休日,走街串户,讲政策、聊生活、问意见、问需求,并认真做好民情日记,详细记录居民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及需求。活动中我委共走访居民180户,结对帮扶困难户10户。对联系户,基本做到“四清”,即访问对象家庭基本信息清楚、生活来源清楚、实际困难清楚、反映问题清楚。
三、意见建议,分类归档,量力解决
通过对走访对象的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进行整理分析和建档,我们共梳理出四大类问题和建议一类是年龄大无工作单位、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困难居民,要求享受低保,以解决生活来源问题;一类是收入低无自有住房(下岗职工居多)的居民,要求提供廉租房,以解决居住问题;一类是有创业想法,但缺少启动资金的居民,要求帮助解决贷款问题;一类是反映交通秩序混乱,车辆乱停乱放,公交车、三轮车随意停靠,要求相关部门加强管理,保障居民出行特别是学生上、下学途中的安全问题。对走访对象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们除了详细记录、有针对性的进行政策解读外,能现场答复的,我们都给予了答复,不能现场解决的,事后梳理后,都及时与包片社区干部进行了沟通,并且帮助向相关部门反映。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继续做好“民情家访”活动的各项工作。
村民情家访工作总结二
根据《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建立市、乡领导干部县、“民情家访”制度的意见(试行)〉通知》(赣办字[2011]58号)
一、“民情家访”的工作任务
1、了解社情民意。干部要深入到农村、企业、学校等基层一线,采取上门家访、面对面交流等方式,了解群众需求、百姓疾苦、群众意愿,掌握群众思想动态、群众关注热点、基层各种矛盾纠纷。
2、听取意见建议。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拜人民为师,甘当小学生,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
通过对群众意见建议的分析研究,为政策调整完善提供参考,增强政策制定的预见性、针对性、可行性,不断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水平。
3、宣传政策法律。干部要采取当面讲解、集中讲解、专题授课、分发传单等方式,向基层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帮助群众提高对政策法规的理解力、执行力,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群众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4、化解矛盾纠纷。干部要下移工作重心,前移工作关口,特别是深入到土地征用、房屋征收、权属纠纷、劳动社保、移民安置、环境污染等矛盾多、纠纷多、信访案件多的地方,与矛盾纠纷当事人进行法、理、情的沟通交流,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矛盾纠纷。
5、解决实际问题。干部要到条件艰苦的地方去,到困难多的地方去,到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帮助发展生产,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切实帮助解决一批群众所盼、所需、所难的实际问题,解民忧、疏民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拥护和支持。
6、增进群众感情。干部要与当地农户同吃、同住、同劳动,让干部与群众零距离接触、零距离沟通、零距离交流、零距离服务,切身体会群众冷暖,感受群众疾苦,强化群众观念,增强宗旨意识,增长工作本领。
二、“民情家访”的参与人员、家访对象和主要形式
1、参与人员。进行“民情家访”的人员为参加“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所有干部。其中,乡镇科级干部平均每月至少3次,其他干部至少每半年走访1次、每季度联系1次,深入群众进行“民情家访”。充分利用农民空闲时间进行家访,切实做到不扰民。
2、家访对象。各“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干部的“民情家访”对象主要为本人“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联系帮扶的重点联系户。
3、主要形式。“民情家访”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1)上门家访。各“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干部按规定的次数,上门走访自己的家访对象,与其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广泛听取他们对党委、政府的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家访对象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利益诉求。
(2)定点接访。各“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干部定期到所联系的村便民服务站接待群众,面对面听取群众访求反映,当面解决或答复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当面不能解决或答复的告知期限。
(3)重点约访。在家访、接访的基础上,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约请群众征求意见,深入了解情况,协调解决疑难问题和复杂矛盾,理顺群众情绪。
(4)定期回访。定期到家访、接访或约访对象家中进行回访,了解所反映问题的处理过程和结果,听取群众对问题解决的满意度,对群众反映问题解决不到位的要作好记录,及时整改落实,并以村为单位建立完善民情处理台账及销号整改台账。
三、“民情家访”的工作程序
1、民情收集。各“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干部在上门家访、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定期回访过程中,要及时全面记录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送记好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民情日记”,分门别类建立“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民情台账”。同时,采取张贴“联系牌”、发放征求意见表、公开电子邮箱、设立群众意见箱、公布电话、召开征求意见会、填写“连心册”方式,不断拓宽民意诉求渠道,收集群众意见建议。
2、梳理办理。按照“谁接访、谁负责、谁处理”的原则,实行访办一体的工作负责制。对现场能解决的问题,由家访的“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干部当场给予明确答复;对需要较长时间解决的,要按照“一事一表”和“不过夜”的原则,填写《“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一式二份,填好后2天内报至镇党委“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党委“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编号分类,属镇范围内解决的,由镇党委“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并分送本镇相关责任部门;属县范围内解决的,由镇党委“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县委“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协调加以解决。镇责任部门在收到转来的《“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干部“民情家访”情况登记表》之后,要明确责任人,按照一般问题1个星期内办理,重要诉求1个月内办理的规定时限处理完成。对暂不具备条件解决的问题,责任部门要作出书面说明,指定专人会同家访干部耐心细致合情合理地向反映问题的群众作好解释工作,稳定群众情绪。
3、反馈通报。镇责任部门在处理完结后,填写《“民情家访”部门处理回执单》一式四份,分别报送镇党委“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家访干部、问题反映人以及问题反映人所在村备查。
对群众普通关心的共性问题和关注程度高的意见办理情况,“送政策、各送温暖、送服务”工作组可通过召开代表座谈会、张贴公告、在基层党务公开栏中公开等方式,进行公开、集中反馈。对“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干部“民情家访”中群众反映的问题未按上述时限反馈的,由镇党委“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
工作督查组发出督办通知,在督办期限内仍未办理的,在全镇范围内通报并取消年终一切评先评优资格。
4、归档备案。各“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干部的家访情况,包括家访的时间、地点、对象、家访人数、问题收集、处理过程、处理结果、群众反响等资料,要按照“家(接)访一户(人)建立一台账”或“处理一事建立一台账”的方法进行分类汇总成册,立案归档,备案备查。
四、工作机制
1、健全办事机构和工作例会制度。镇党委设立“民情家访”工作办公机构,与镇党委“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镇党委至少每月召开1次“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干部“民情家访”工作例会,听取“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干部家访情况汇报,尤其是解决实际问题情况,掌握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分析研究解决问题。
2、建立家访公告、接访公示制度。各“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干部原则上要挂牌、定点、定时开展“民情家访”工作。家访、接访前,要提前1-2天通知有关村,并在村委会挂牌公示,将“民情家访”干部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联系电话、接访时间、接访地点等进行公示,方便群众反映问题。
3、建立“民情日记”制度。按照人手一本的原则,发放“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民情日记”要随身携带,记录每次家访、接访、约访、回访情况,重点记录家访、接访、约访、回访的对象,听取的意见建议,解决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市委“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督查组将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对各“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干部的“民情日记”进行抽查,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镇党委“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督查组也将对本辖区内“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干部的“民情日记”进行不定期抽查,并进行通报。
4、建立考评督查制度。镇党委把“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干部“民情家访”工作纳入创先争优考评范围,作为干部参与“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