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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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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就是对即将开展的工作的设想和安排,如提出任务、制定指标、完成时间、解决方案和步骤方法等。下面是关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x大、十x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平安新集”总体规则,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年度无案件、无事故、无纠纷上访事件为工作目标,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保障综治维稳工作顺利推进
1、成立领导小组,有序开展工作。成立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使综治、维稳等各项工作从工作管理、纪律管理、学习管理、岗位职责等方面进行量化质化来规范工作,规范行为。真正创造一个有章可循、严格管理、奖罚分明的小环境,实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使我村综治、维稳工作有序开展。
2、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召开专门会议,要求村两委认真学习市镇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文件和部署,并将相关精神传到达各村民小组,使全村深刻理解和认识综治、维稳工作的重大好处。
2、开展检查,突出重点。搞好"三个结合",有针对、有重点地开展日常检查工作及整治工作。一是面上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透过定期与不定期组织人员开展综治检查,对存在不利稳定因素的点检查及安稳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分阶段,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二是维稳教育与典型交流相结合。组织大家学习信访、综治、建立和谐平安、安全生产、维稳等相关政策文件,领会精神,提高认识。组织大家互相学习,相互交流。三是普查与堵漏相结合。透过定期召开会议,开展矛盾排查,研究分析问题,查找根源,堵塞漏洞,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保障综治维稳工作取得实效
1、坚持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排查制度。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实行定期排查,勤查隐患。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日报制度。在矛盾纠纷排查和不稳定因素方面,做到早排查、早介入、早调解,做到矛盾不激化。
2、对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重要敏感时期,开展集中排查,引导全村干部村民本着喜庆、安全、节俭的原则礼貌过节,杜绝黄赌毒和邪教、封建迷信现象,做好维稳工作,抓安全,促稳定,创平安。
3、节假日实行统一安排值班。值班期间严格交接班手续,做好值班记录;办公室做到人走灯灭、人离门关,时刻警惕防火防盗,确保安全。
4、队伍健全,信息畅通。透过不断努力,逐渐建成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工作队伍,构成一个反映灵敏,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防范控制协调统一的治安防范网络。
综治、维稳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问题排查化解工作是关键,需要长抓不懈。在今年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预防为主,依法处理"的原则,坚持和落实问题排查调处工作领导职责制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制度。紧紧围绕各项工作,努力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着力解决难点问题,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全村稳定,为我村的和谐社会环境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20xx年,xx综合治理工作的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x大精神,着力开展卫生计生系统矛盾纠纷化解排查调处工作,大力开展“xx”建立活动,全力维护人民群众xx权益。现就xx20xx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严格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职责制
1、各单位要严格实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职责制,按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x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职责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职责落实。
2、各单位要调整充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立工作第一职责人、分管领导具体抓、综治工作机构组织协调,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抓工作落实的管理体制。理解市综治办和各专项组的指导、监督,保证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工作到位。
3、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职责书,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职责落实到单位的每一个人。
4、各单位进一步清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信访工作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状况报告制度、督促检查制度、台帐管理制度、重点案件检查督办职责追究制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状况。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节假日、重大活动安全稳定工作的督导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5、严格落实领导职责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坚持把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立工作的实绩与年度效能考核结合起来,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二)突出抓好重点综治工作
1、深入推进平安建立工作。大力开展“平安医院(单位)”建立活动,做到建立方案、目标任务、制度措施三落实。各单位要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化解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和苗头。单位(科室)无越级上访、无闹事、无政治和治安事件,单位治安秩序良好。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按照要求开展履行社会职责评价工作。
2、用心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尤其是要将医疗信访化解工作作为综治工作的重点资料,纳入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重点,按照“五定工作法”跟踪督办落实,实现矛盾纠纷调解率到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
3、认真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各单位对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事项,事前都要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方面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不发生因决策不当引发的群众上访、群体性事件。
4、加强卫生应急保障工作。认真落实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各项措施,严密防范重大传染病的输入和发生。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组织开展地震救护等应急演练,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救治和处置潜力。年内不发生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
5、加强特殊人群帮治管理。各单位要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加强重点传染病、艾滋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人群和社会戒毒等吸食毒品人员的治疗和康复救治工作,防止不稳定因素发生。
6、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社会化、网络化、信息化建设,在重点区域和重点岗位,健全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治安防控体系,确保医疗卫生服务环境的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7、健全打防控体系建设。抓好普法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教育,创新开展综治宣传系列活动,使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知法守法,依法办事。加强国家安全意识教育,增强干部职工保密意识,不断提高社会安全控制潜力。
8、加强公共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卫生监督管理,依法组织食品安全检查,加强医疗市场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
二、工作要求
(一)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各单位要把医患纠纷和矛盾排查调处作为开展综治管理的常规行工作来抓,实现排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按照“创新防控机制,强化基础工作,突破薄弱环节”的工作思路,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个性要充分发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减震器”和“消声器”的作用,把各种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态扩大,甚至酿成群体性事件。
(二)加强管理,严格考评。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基础资料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重大治安、重大信访问题、群体性事件、各类应急事件等工作要做到台帐齐全、资料完整,记录及时准确。严格实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1小时内报初步状况,特殊状况不得超过2小时,坚持一周一排查、一月一上报和排查处理“零报告”制度,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盯住整改。同时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各单位综治维稳问题发现不及时、处置不当引起矛盾激化和造成群众上访、越级上访等群体性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具体职责人职责,扣除单位年终考核相应分值并在全系统通报批评,在年终评优评先中实行考核一票否决。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计划
为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常态长效,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切实解决影响社会安定的突出问题,制定以下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x届三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要求,以深化平安青岛建设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法治思维、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创新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突出问题,努力为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带给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依法治理原则。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预防和化解处置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
问题导向原则。针对当前日益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从改善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入手,不断强化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加大基层基础建设力度,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民意导向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发挥协商民主优势,做到维稳和维权相统一,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社会矛盾。进一步强化精准打击各类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科技支撑原则。坚持向科技要警力、向信息化要战斗力,不断提高科技信息应用水平,加强各类信息资源共享,强化分析研判,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水平。
(三)目标任务
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规划全面实施,反恐维稳、严打整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流动人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天网”
工程三年建设目标任务完成,实现对各类目标全覆盖,基层综治服务管理平台、网格化管理、社区警务等基层基础更加牢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实现新提升。
二、工作安排
(四)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和《青岛市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规划(20xx-20xx)》,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和推进计划。各区、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职责单位: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各区、市
完成时限:20xx年3月底前研究制定《20xx年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重点任务推进计划》,4月底前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其他工作12月底前完成
(五)深入开展“无命案街道(镇)和无刑事案件社区(村)”综治主题建立活动,严防重特大案事件个性是命案发生,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感。
职责单位: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各区、市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六)加大反恐防暴工作力度,坚持情报引领实战,创新情报工作体制机制,精心组织开展暴恐活动“严打年”,推动建立多部门协作、跨地区联合反恐怖侦查模式和指挥处置体系。认真做好20xx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20xx年世界休闲体育大会等重大活动的反恐维稳安保工作。推进《山东省2014-2016反恐维稳行动计划》,落实重点要害部位、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等重点领域反恐防范主体职责,加强重点目标、重点单位的反恐防范标准化建设,推动公交车安全员建设,落实反恐线索举报奖励办法,打好反恐人民战争。不断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充分运用法律武器,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健全网上网下相结合的综合防控体系。加强应急处突演练,提升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潜力,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职责单位:市公安局,各区、市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七)持续开展严打斗争,围绕“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更准地办好案、更好地控发案”
,建立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的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加大建筑工地、农贸市场等行业领域痞霸犯罪打击力度,把破“小案”作为打击犯罪新机制建设的重点任务和主攻方向,强化新兴领域犯罪的预防和打击措施,全力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职责单位:市公安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八)全面加强禁毒工作,研究制定《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百城禁毒会战及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开展禁毒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单位、进家庭、进场所、进农村“六进”活动,加快市、区两级禁毒教育基地建设;落实各级财政禁毒经费保障,设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努力构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禁毒社会化格局。
职责单位:市禁毒办,各区、市
完成时限:20xx年4月底前制定《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开展百城禁毒会战及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20xx年6月底前完成禁毒宣传“六进”活动;其他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九)强化社会面治安巡控,不断健全完善统一指挥、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强化精确研判、精确指导下的动态布警和弹性勤务,完善特警机动队常态化巡逻模式。全面落实社区(村)、社会面、机关校园医院企事业单位内部安保措施,加强“商圈”、“医圈”、“校圈”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地区巡逻防范,构成紧密相联的治安防范网络。深化“天网”工程建设,将高铁动车沿线和公交站点视频监控建设纳入一类目标,年内,“天网”工程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实现对城乡各类目标全覆盖。
职责单位: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各区、市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十)用心推进治安志愿者工作,成立市级治安志愿者协会,进一步完善区(市)级治安志愿者协会。制定章程,完善招录、职责、保障等各项制度,大力发展专业化、规范化的治安志愿者队伍,实现治安志愿者实名登记注册服务管理。
职责单位: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各区、市
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前完善市、区(市)两级治安志愿者协会,其他工作12月底前完成
(十一)加强基层治安防范,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立活动,建立健全基层综治工作平台,进一步创新完善社区警务工作模式,开展社区“微警务”工程,深化城乡社区分级分类管理模式,加强开放式居民小区治安防范,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依托全市城乡社区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创新服务管理模式,实现社区治安综治网格化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和标准化。推进以“关好窗、锁好门、看好院”为资料的居民安全防范“私家定制”活动,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多种形式的安全防范综合体验室,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职责单位: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各区、市
完成时限:20xx年4月底前制定《关于加强开放式居住小区治安防范的指导意见》,其他工作12月底前完成
(十二)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职责倒查机制,完善稳评工作评估、报备和季度通报制度,推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向基层延伸,树立一批稳评工作示范点,引入第三方评估、建立稳评工作专家库等措施,不断拓展评估覆盖范围。同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密切关注社会动态,超前防范控制,做好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职责单位:市维稳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各区、市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十三)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健全委托调解、协助调解和司法确认等程序规则。加大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力度,重点推动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医疗卫生、道路交通、物业管理等领域建立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每个区市至少建立完善1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
职责单位:市司法局,各区、市
完成时限:20xx年3月底前制定《关于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意见》,其他工作12月底前完成
(十四)进一步健全市、区(市)、街道(镇)三级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完善社区(村)每周、街道(镇)每半月、区(市)每月一排查制度,完善市级每月一调度、每季度一通报及重大矛盾纠纷挂牌督办等制度,完善重大节日、重要节点、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定期对发生重大“民转刑”案件和重大件的地区进行挂牌督办和督导检查。
职责单位:市综治办、市司法局,各区、市
完成时限:20xx年4月底前研究制定《青岛市预防和治理“民转刑”案件工作意见》,其他工作12月底前完成
(十五)按照区、市人民调解中心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标准化建设人民调解中心;制定《关于加强村居人民调解组织的意见》,建立健全组织队伍、办公场所、工作制度等;加大有专业特长的知名人民调解员调解室建设力度;贯彻落实《社区(村居)司法工作室建设标准》,推动社区(村居)司法工作室规范建设。
职责单位:市司法局,各区、市
完成时限:20xx年11月底
(十六)进一步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结合落实户籍制度改革部署,健全完善居住证与户籍管理衔接机制,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拓宽居住证服务保障功能,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严格落实出租房屋登记备案制度,完善流动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工作机制,最大限度拓宽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系统覆盖面,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行业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提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率。强化企业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职责,推行规范化集中居住。
职责单位:市公安局,各区、市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十七)研究制定《社区服刑人员计分处罚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社区服刑人员全员、全过程管理教育帮扶工作体系;推进社区矫正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加强技能培训、过渡安置、社区服务、警示教育基地建设,不断完善服务管理职能。
职责单位:市司法局,各区、市
完成时限:20xx年11月底
(十八)推动司法所和劳动保障中心建立直通机制,深入开展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援助(安置)“暖心工程”,帮忙刑满释放人员及时回归社会、融入社会,刑满释放人员安置率、帮教率进一步提高。加大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力度。
职责单位:市司法局,各区、市
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研究制定《关于全面推进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春雨帮扶工程”的实施意见》,其他工作11月底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十九)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领导体制,加大新常态下安全问题的职责查究力度,落实领导约谈、通报批评、挂牌督办、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处分推荐等手段,促进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职责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不断加强政法队伍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建立完善学习培训制度,透过集中培训、实战训练等形式,提高政法干部履职潜力。
职责单位: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各区、市
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前研究制定《平安青岛建设综合性职责追究办法》,其他工作12月底前完成
(二十)强化法治保障。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充分发挥法治的引导、规范、保障、惩戒作用,做到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依法预防打击犯罪、依法规范社会秩序、依法维护社会稳定。用心开展法治宣传、法治建立活动,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在全社会构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职责单位: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各区、市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二十一)强化科技支撑。加快推进公安大数据警务云建设,并强化融合应用,建立多部门信息资源交换制度。用心推进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推进市级和3个区市、9个街道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试点工作,带动全市综治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全面发展。
职责单位: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各区、市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二十二)强化宣传引导。用心利用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法律,用心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营造平安共建、和谐共享的良好氛围。
职责单位: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各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