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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0 发布

安置帮教工作总结(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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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帮教工作总结(5 篇) (篇一) 春节期间,为确保社会持续安全稳定,**司法所积极组织开展节前 节中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严防 脱管、漏管现象,避免春节期间“两类人员”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等 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事件和其他重大安全问题,维护辖区安全及稳 定。 一是集中教育,绷紧社区矫正这根弦。积极组织节前教育,普及好 法律知识、安全常识,引导服刑人员克服侥幸心理,提高尊规守纪 自觉性。司法所工作人员利用微信平台,让社区服刑人员牢记罪犯 身份,告诫社区服刑人员在春节期间做到谨慎饮酒、谨慎出入娱乐 场所。遇到紧急情况或重大问题须第一时间向司法所报告 二、节中值班,完善春节值班这项制度。进一步落实值班制度,严 格落实春节期间值班在岗,**司法所 2 名工作人员进行了排班,借 助社区矫正监管指挥平台,每天登陆,定时查看。利用微信平台, 实行每天一报到,一定位置,严格执行日常监管制度,从严管理春 节期间社区服刑人员报告、外出审批等各项规定,对违反有关规定 的社区服刑人员不姑息迁就,依法从严处理。 三、矫正小组,发挥矫正小组这道防线。发挥矫正小组成员在监管、 教育、帮扶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与监护人签订《春节期间协助司法 所监督承诺书》,督导监护人春节及时上报社区服刑人员近况。 四、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突发事件这项工作。**司法所与党委信访 办、派出所协调联动,确保所涉服刑人员案件能够立即知晓。加强 重点人员的排查,确保遇到突发事件,能够第一时间掌握情况作出 处理。 (篇二) 一、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情况 (一)机构队伍建设情况。我局于**年 5 月经县编委同意设立社区 矫正股,目前通过乡镇合并全县共有司法所 17 个。社区矫正专职工 作人员 32 人,其中县局 4 人,司法所 28 人, 累计比去年新增加 3 人。 (二)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年上半年,共接受有关机关委托开 展适用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 140 例,其中来自人民法院 132 例, 监狱 8 例,其中出具建议适用社区矫正意见 139 例,建议不适用 1 例。上半年,全县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 137 人,其中来自法院 134 人,来自监狱 3 人。解除矫正 114 人,其中期满解矫 114 人,五年 多来,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 1070 人,解除矫正 778 人,现在册 292 人;按矫正类别分类管制 1 人,缓刑 258 人,假释 28 人,暂予 监外执行 5 人;按犯罪类型分类危害国家安全 5 人,危害公共安 全 12 人,破坏经济秩序 30 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84 人,侵犯 财产 54 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49 人,贪污受贿 1 人,渎职 1 人, 其他 56 人;按户籍分类城镇户籍 52 人,农村户籍 240 人; 按性别 分类,男 259 人,女 33 人;按民族分类汉族 292 人,少数民族 0 人; 按年龄分类未满十八周岁 1 人,十八至四十五周岁 175 人,四十六 至六十周岁 102 人,六十一周岁以上 14 人;按文化程度分类,大专 及以上 12 人,高中及中专 85 人,初中及以下 195 人;按就业就学 分类,就业 257 人,就学 1 人,无业 34 人。 二、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 (一)社区矫正监管措施落实情况。截止 6 月底,全市共有宽管级 社区服刑人员 32 人,普管级 260 人。上半年,全县累计开展走访 720 人次;对违反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训诫谈话 34 人次;信息 化定位监管 86 人, 累计开展信息化核查 1787 人次;办理居住地变 更 5 例;办理请假外出 22 例,其中准假外出期间 22 例,期满销假 22 例。审查暂予监外执行社区服刑人员病情复查报告 5 例,到指定 医院组织开展病情诊断 5 例。上半年,全县共表扬奖励 140 人次, 警告处罚 8 人次, 无撤销缓刑、撤销假释,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 收监执行人员。 (二)社区矫正教育矫正措施落实情况。全县已建立教育基地 16 个, 建立社区服务基地 16 个。上半年,全县累计组织开展集中教育学习 202 场次,其中 16 个司法所组织开展 192 场次;进行个别教育 1720 人次;开展心理辅导 108 人次,其中心理异常 11 人次;组织开展社 区服务 192 场次,其中 16 个司法所组织开展 192 场次。 (三)社区矫正帮扶措施落实情况。上半年,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技 能培训 170 人次,协助就业或就学 129 人,落实低保 6 人,落实责 任田 66 人。 (四)脱漏管和重新犯罪等情况。经与有关部门清查比对,共发现 来自人民法院漏管社区服刑人员 3 人,其中 3 人已纠正并落实社区 矫正措施。经核查,全县共发现脱管社区服刑人员 1 人,对这名社 区服刑人员已纠正并落实社区矫正措施。上半年,全县没有出现社 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 三、近期重点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 1、努力争取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分别召开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司 法所长、社区矫正工作专干、社区矫正工作内务)参加的社区矫正 “防脱管”活动、社区矫正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动员会 议,传达省、市社区矫正机构的相关文件精神,将两项工作布置和 安排落实到位。 2、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和下发了《**县**年社区矫 正防脱管活动实施方案》和《**县社区矫正**年社区矫正监管安全 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司法所长作为本辖区社区矫正 工作第一责任人与县司法局局长、分管负责人、社区矫正工作股股 长签订了《社区矫正安全监管责任书》,进一步提高了认识,明确 了工作责任,增强了风险防范意识。同时,把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 作纳入了单位及个人年度评先评优和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 于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的通知》文件精 神,我局做了以下工作: (1)成立了以局长张水平任组长,副局长李国辉任副组长,社区矫 正股股长、社区矫正专干为成员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2)到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院、公安局的相关部门联系并对** 年 3 月底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的情况进行了详细核 对、查实。 (3)我局的实际情况主要是已判处实刑的涉毒危症暂予监外执行罪 犯是否及时执行刑罚,经查实,我县目前期内已判处实刑的涉毒危 症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共有 25 人,已由我局收治中心集中关押的有 23 人,已接受社区矫正的有 1 人,还有 1 人因身患绝症没有执行刑 罚。 (4)到目前为止,我们已落实新泉镇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范建春的社 区矫正措施,我们将继续对剩下的 1 名暂予监外执行的危症罪犯接 收入轿。 4、局社区矫正工作股利用 10 天时间,深入司法所督查社区矫正工 作,主要是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现场点训、查看社区矫正工作台帐 和工作档案以及日常监管、分级管理、请假外出、考核奖惩、教育 学习、社区服务和监管小组责任落实等工作情况,对需要立即整改 的工作,现场开出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到位。督查完毕后,将督 查情况向局党组作了专题汇报,并将督查情况通报全县各乡镇。 5、局矫正股元至六月份分别在静和、文星、湘滨、岭北司法所组织 召开全县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分析会,由各司法所汇报了社区矫正日 常监管情况,(包括学习教育和日常报到、社区服务、分级管理等 情况)找出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到六月底止全县 没有出现脱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四、严管级社区服刑人员现实表现和管控情况 截止 6 月底,全县无严管级社区服刑人员。 五、监管安全隐患分析 1、日常监管工作中存在个别社区矫正人员不假外出现象,如毗邻长 沙、益阳、汨罗等市县的社区矫正人员出现过短期不假外出情况; 2、个别司法所不是按照县局要求在固定的时间组织社区矫正人员集 中教育学习,而是分散性不定期的组织教育学习;少数司法所组织 社区矫正人员开展社区服务活动不够经常。不能确保“双八制”。 3、少数社区矫正人员使用联通公司配发的定位手机电板容量不足, 存在关机而无法定位的现象; 4、没有成立专门的社区矫正执法队伍,存在社区矫正人员脱管和重 新违法犯罪的风险。 六、存在监管安全隐患的原因分析 1、社区矫正迟迟没有立法,没有明确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警察身份, 缺乏刚性执法职能,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手机定位平台技术性能不高; 2、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力量不够; 七、措施对策和工作要求 1、按照省厅和市局工作要求,全面开展社区矫正“防脱管”活动和 社区矫正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积极开展日常监管措施落实、教 育帮扶措施落实、社会调查评估、考核奖惩、社区矫正执法等多方 面的排查,采取过硬的有效措施,严防社区矫正人员脱管,确保全 县社区矫正人员无脱管和重新犯罪。 2、及时办理入矫手续。针对各地人民法院、监狱判处和释放的罪犯 较多的情况,确保社区矫正人员在规定期限办理好入矫手续,力争 无一人漏管。 3、局社区矫正股**检察院监所科经常性地组织开展社区矫正督查。 采取电话抽查,现场点训,实地走访等形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纠 正。 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情况 为落实好**年省重点民生实事工程——社区矫正中心的建设,自今 年 3 月起,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班子,确定了专人负责, 先后组织到岳阳县、汨罗市、君山区等地参观学习社区矫正中心建 设的经验,到目前为止,已经完成了工程建设的选址(机关院内一 栋旧办公楼改建装修)、图纸设计、工程报批、财政预算审计、工 程招标、合同签订(承包单位:湖南省久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 司),定于 8 月 1 日 动工建设。上报工程进度(含形象进度)为 总工程进度的百分之三十。总改建装修面积为 825.24 平方米,总投 资(预算)141.62 万元,预计今年九月底竣工,十月底投入使用。 安置帮教工作 截至今年 6 月底,全县安置帮教期内刑满释放人员 261 人。解矫帮 教人员 114 人。安置帮教作为一项与社区矫正同样重要的综治维稳 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根据湘司发(**)92 号和 (**)93 号文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及**年岳阳市安置帮教工作 要点,我们着重做了如下几项工作: 有效开展“五个一”安帮专项活动。 开展以“走访一次重点帮教对象、看望一次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 完善一个安帮工作信息库、开好一次安帮联席会、创建一批无重新 违法犯罪乡镇(街道)”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安帮专项活动。 1、对重点帮教对象进行走访。各乡镇安帮工作站深入了解他们的生 活、工作等情况对生活困难的对象特别是“三无”人员解决低保, 引导他们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等途径,为这些人员解决了工作、生 活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今年以来,有文星、新泉、岭北、南 湖、石塘、东塘、鹤龙湖等乡镇为家庭生活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解 决低保 10 户,帮助了一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就业和自主创业。如新 泉镇安帮站为刑满释放的三无人员汤某解决了住房、低保,并安置 到保洁员工作岗位。东塘镇安帮站帮助张某、周某办起了花炮半成 品生产线,收到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通过采取多种途径和办 法,使刑满释放人员回到社会后有一种归属感,真正感受到求助有 门路,遇难有人帮,深刻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完善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库和工作档案。今年以来,我局矫正股分别 建立和完善了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的信息库,要求乡 镇安帮站分别建立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的信息库,同 时按照“八有”的要求,建立了工作档案, 按照“三帮一”的办法 落实了责任人和帮教责任。 二、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录入、核实与衔接工作。今年来,我 局确定专人做好服刑人员基本信息录入、核实工作,确保服刑人员 基本信息录入率、核实率和网上衔接率保持在 98%以上。并做好社 区服刑人员解除矫正前与安置帮教工作的对接,社区服刑人员解矫 后纳入安置帮教范围,期限为三年。严格落实刑释人员衔接制度, 对重点帮教对象做到必接必送。 (篇三) 今年,我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继续以邓小平理论、“三个 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 展观,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紧紧围 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心,不断探索安置帮教工作的新路子、新 方法,坚持“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 范化”的工作思路,深入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 努力实现安置帮教工作“安其身,暖其心,用其长,育其人,正其 人”的回归目的,帮助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融入社会生活。全县各乡 镇司法所均启用了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单机版和网络平 台,推进了我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进程。**年 11 月 -**年 10 月,我县共有刑释解教人员 113 名,其中刑释 103 人,解 教 10 人,安帮率达 100%;夏层铺砖厂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全年共 安置 50 人;全县重新违法犯罪确保控制在 3%以内;收到监、所发 来服刑人员信息协查函 8 人次,均进行了核实反馈。现将我县**年 度安置帮教工作情况做如下总结。 一、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确保工作顺利 开展 我县安置帮教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保稳定,抓经济,促发 展”的工作重心,把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 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 重要工作来抓。强化各部门在安置帮教工作中的职责,通过层层签 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县、乡(镇)、村帮教小组工作责任网络, 实行“三包”,即包帮教安置、包法制教育、包思想转化。为确保 我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正常开展,我县在财政较困难的 情况下,仍安排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专项资金 2 万元,并列入 县财政预算,为我县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提供了经费保 障。 通过以下几点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一 是专项管理。首先认 真清查,将清查出来的人员与监所提供的人员名单进行核对,不一 致的,进行再次清查,确保身份一致性。其次规范排查,统一对刑 释解教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分类梳理、回访考察,全面掌握了刑释 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情况。再次突出重点,把原确定为重点人口管 理 人员和漏管脱管人员作为工作重点来抓。二是规范管理。及时给 基层司法所制定下发了《江永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对有关工作机构的职责、制度和要求予以明确。三是重点管理。把 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清理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机结合起 来。对参与经营和长期在特种行业、娱乐场所活动的刑释解教人员, 纳入重点管理对象,对那些可能危害社会治安实施犯罪的刑释解教 人员,及时报告公安部门。 二、督促开通、使用平台,促进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要求,全 县各乡镇司法所均启用了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单机版和 网络平台,及时对监、所发送的服刑人员信息进行核实反馈,对预 释放解教人员及时进行衔接情况反馈,将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及时进 行登记、建档,并录入湖南省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努力促进我县 安帮工作的信息化进程。 三、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防止脱管、漏管 衔接工作是安置帮教工作最基本、最开始的工作,衔接工作要做好 就必须做到“四个及时”:一是及时建档造册。收到监、所寄达的 通知书后,县安置帮教办随即通知有关部门做好接茬准备工作,在 接茬时,对其在监、所的表现情况及家庭状况作详细的记录,为今 后开展安置帮教 工作提供资料。二是及时家访。刑释解教人员回家 后,村(社区)帮教人员随即到其家中进行家访,并及时掌握其思 想动态,动员其家人共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三是 及时进行法制教育。通过赠送法律知识读本、上法律课等多种形式 进行法制教育,帮助他们学法、知法、守法,今年共赠送读本 250 余册。四是及时制定和落实帮教措施。根据每个人的不同情况制定 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帮助他们自食其力重新做人,做对社会 有用之人。 四、把好安置关,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帮扶力度 为防止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减少社会治安问题,我们把刑释解 教人员的安置工作作为安帮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广开就业门路, 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充分就业。主要采取四种安置形式:一是回乡安 置,对户口在农村的回归人员,由村一级帮教小组具体负责落实责 任田,让他们有地可耕、有田可种;二是回原单位安置,对部分刑 期较短、罪行较轻、改造较好,服刑前有单位的刑释解教人员,积 极主动同其原单位联系、协调,争取由原单位接收、安置;三是鼓 励其自谋职业,对某些一时找不到工作的人员,尽量帮他们创造条 件,鼓励他们从事个体经营;四是通过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安置部 分暂时无业可就的人员,今年我县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共安置刑释 解教人员 50 人。 五、抓好“四个环节”,保障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一是抓早。为了把帮教工作向前延伸,县安帮办每年都组织人员及 时深入村(社区)开展帮教活动,与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座谈会,通 过讲解法律知识,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抓实。 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中,我县采取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 作小组成员单位挂钩乡镇、乡镇挂钩村、村挂钩户的工作方法,紧 紧抓住农业综合性开发的有利时机,动员刑释解教人员积极参加, 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三是抓重点。 针对刑释解教人员外出务工增多造成管理难问题,通过采取由乡镇 综治办、司法所、公安派出所与驻村干部配合组成的帮教小组,对 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定期回访及与其家属探望警示相结合的办法,促 进这部分人员转化思想,预防其重新违法犯罪。四是抓典型。注重 培植典型,通过发现典型,宣传典型,让刑释解教人员学有榜样, 教有题材,有力地促进了安置帮教工作的全面开展。 回顾今年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工作中也存在 着一些不足:一是认识不到位,二是就业渠道单一,三是全社会各 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仍没有形成。安置帮教工作需要各 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相互配合,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要把 它纳入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充分发挥公安、民政、 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各有关部门的相互配合,共同做好 这项工作,才可以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坚信只要我们不断 努力,一定能把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得更好。 (篇四) 今年以来,我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 下,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根据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坚持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 贯彻“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 的工作思路,深入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实现了 安置帮教工作“安其身,暖其心,用其长,育其人,正其人”的回 归目的,为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走上社会营造条件。在工作实践中, 不断探索安置帮教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 促进经济发展做贡献。今年我县共回归刑释解教人员 81 名,其中刑 释 61 人,解教 20 人,帮教率达到 100%,安置率达到 100%,确保重 新违法犯罪控制在 3%以内。现将我县安置帮教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明确职责,强化管理 在安置帮教工作中,我县始终围绕县委、县政府“保稳定,抓经济, 促发展”的工作重心,把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和减少 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 重要工作来抓。在安置帮教工作中引入责任书这一内容,通过层层 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县、乡(镇)、村帮教小组工作责任网 络,并实行“三包”,即包帮教安置、包法制教育、包思想转化。 我县在财政较困难的情况下,仍然安排了 2 万元的刑释解教人员安 置帮教专项资金,并列入县财政预算,确保了我县安置帮教工作的 正常开展。 二、做好衔接工作,防止漏管、脱管 衔接工作是安置帮教工作最基本、最开始的工作,衔接工作要做好 就必须做到“四个及时”:一是及时建档造册。收到监、所寄达的 通知书后,县安置帮教办随即通知有关部门做好接茬准备工作,在 接茬时,对其在监、所的表现情况及家庭状况作详细的记录,为今 后开展安置帮教 工作提供资料。二是及时家访。刑释解教人员回家 后,村(社区)帮教人员随即到其家中进行家访,并及时掌握其思 想动态,动员其家人共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三是 及时进行法制教育。通过赠送法律知识读本、上法律课等多种形式 进行法制教育,帮助他们学法、知法、守法,今年共赠送读本 200 余册。四是及时制定和落实帮教措施。根据每个人的不同情况制定 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帮助他们自食其力重新做人,做对社会 有用之人。 三、把好安置关,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为防止“归正人员”重新犯罪,减少社会治安问题,我们把刑释解 教人员的安置工作作为安帮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广开就业门路, 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充分就业。主要采取四种安置形式:一是回乡安 置,对户口在农村的回归人员,由村一级帮教小组具体负责落实责 任田,让他们有地可耕、有田可种;二是回原单位安置,对部分刑 期较短、罪行较轻、改造较好,服刑前有单位的刑释解教人员,积 极主动同其原单位联系、协调,争取由原单位接收、安置;三是鼓 励其自谋职业,对某些一时找不到工作的人员,尽量帮他们创造条 件,鼓励他们从事个体经营;四是通过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安置部 分暂时无业可就的人员,今年我县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共安置刑释 解教人员 53 人。 四、抓好“四个环节”, 保障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一是抓早。为了把帮教工作向前延伸,县安帮办每年都组织人员及 时深入村(社区)开展帮教活动,与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座谈会,通 过讲解法律知识,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抓实。 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中,我县采取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 作小组成员单位挂钩乡镇、乡镇挂钩村、村挂钩户的工作方法,紧 紧抓住农业综合性开发的有利时机,动员刑释解教人员积极参加, 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三是抓重点。 针对刑释解教人员外出务工增多造成管理难问题,通过采取由乡镇 综治办、司法所、公安派出所与驻村干部配合组成的帮教小组,对 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定期回访及与其家属探望警示相结合的办法,促 进这部分人员转化思想,预防其重新违法犯罪。对曾经参与杀人、 伤害、强奸、绑架、放火、爆炸、抢劫和集团犯罪等的刑释解教人 员,重点帮教,确定专人负责,严密防范。四是抓典型。注重培植 典型,通过发现典型,宣传典型,让刑释解教人员学有榜样,教有 题材,有力地促进了安置帮教工作的全面开展。 五、强化管理,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一 是专项管理。首先,认真清查。将清查出来的人员与监所提供的 人员名单进行核对,不一致的,进行再次清查,确保身份一致性。 其次,规范排查。统一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分类梳理、 回访考察,全面掌握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情况。再次,突出 重点。把原确定为重点人口管理 人员和漏管脱管人员作为工作重点 来抓。二是规范管理。及时给基层司法所制定下发了《江永县刑释 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对有关工作机构的职责、制度和要 求予以明确。三是重点管理。把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清理工作 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对参与经营和长期在特种行业、 娱乐场所活动的刑释解教人员,纳入重点管理对象,对那些可能危 害社会治安实施犯罪的刑释解教人员,及时报告公安部门。 今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不足: 1、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的党政领导、部门的少数负责人对安置帮 教工作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地位认识不足,工作力度不够。 2、就业渠道单一。从总体上看,我县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途径主要 有两个:一个是给农业户口的人员落实责任田;一个是在早市、夜 市等市场租摊位,从事个体经营。3、全社会各部门相互配合,齐抓 共管的局面仍没有形成。安置帮教工作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 各部门的相互配合,要把它纳入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要充分发挥公安、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各有关部 门的相互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才可以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回顾过去,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我们不能就此满足,我 们坚信只要我们不断努力,一定能把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得 更好。 (篇五) 一、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情况 (一)机构队伍建设情况。我局于**年 5 月经县编委同意设立社区 矫正股,目前通过乡镇合并全县共有司法所 17 个。社区矫正专职工 作人员 32 人,其中县局 4 人,司法所 28 人, 累计比去年新增加 3 人。 (二)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年上半年,共接受有关机关委托开 展适用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 140 例,其中来自人民法院 132 例, 监狱 8 例,其中出具建议适用社区矫正意见 139 例,建议不适用 1 例。上半年,全县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 137 人,其中来自法院 134 人,来自监狱 3 人。解除矫正 114 人,其中期满解矫 114 人,五年 多来,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 1070 人,解除矫正 778 人,现在册 292 人;按矫正类别分类管制 1 人,缓刑 258 人,假释 28 人,暂予 监外执行 5 人;按犯罪类型分类危害国家安全 5 人,危害公共安 全 12 人,破坏经济秩序 30 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84 人,侵犯 财产 54 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49 人,贪污受贿 1 人,渎职 1 人, 其他 56 人;按户籍分类城镇户籍 52 人,农村户籍 240 人; 按性别 分类,男 259 人,女 33 人;按民族分类汉族 292 人,少数民族 0 人; 按年龄分类未满十八周岁 1 人,十八至四十五周岁 175 人,四十六 至六十周岁 102 人,六十一周岁以上 14 人;按文化程度分类,大专 及以上 12 人,高中及中专 85 人,初中及以下 195 人;按就业就学 分类,就业 257 人,就学 1 人,无业 34 人。 二、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 (一)社区矫正监管措施落实情况。截止 6 月底,全市共有宽管级 社区服刑人员 32 人,普管级 260 人。上半年,全县累计开展走访 720 人次;对违反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训诫谈话 34 人次;信息 化定位监管 86 人, 累计开展信息化核查 1787 人次;办理居住地变 更 5 例;办理请假外出 22 例,其中准假外出期间 22 例,期满销假 22 例。审查暂予监外执行社区服刑人员病情复查报告 5 例,到指定 医院组织开展病情诊断 5 例。上半年,全县共表扬奖励 140 人次, 警告处罚 8 人次, 无撤销缓刑、撤销假释,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 收监执行人员。 (二)社区矫正教育矫正措施落实情况。全县已建立教育基地 16 个, 建立社区服务基地 16 个。上半年,全县累计组织开展集中教育学习 202 场次,其中 16 个司法所组织开展 192 场次;进行个别教育 1720 人次;开展心理辅导 108 人次,其中心理异常 11 人次;组织开展社 区服务 192 场次,其中 16 个司法所组织开展 192 场次。 (三)社区矫正帮扶措施落实情况。上半年,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技 能培训 170 人次,协助就业或就学 129 人,落实低保 6 人,落实责 任田 66 人。 (四)脱漏管和重新犯罪等情况。经与有关部门清查比对,共发现 来自人民法院漏管社区服刑人员 3 人,其中 3 人已纠正并落实社区 矫正措施。经核查,全县共发现脱管社区服刑人员 1 人,对这名社 区服刑人员已纠正并落实社区矫正措施。上半年,全县没有出现社 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 三、近期重点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 1、努力争取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分别召开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司 法所长、社区矫正工作专干、社区矫正工作内务)参加的社区矫正 “防脱管”活动、社区矫正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动员会 议,传达省、市社区矫正机构的相关文件精神,将两项工作布置和 安排落实到位。 2、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和下发了《**县**年社区矫 正防脱管活动实施方案》和《**县社区矫正**年社区矫正监管安全 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司法所长作为本辖区社区矫正 工作第一责任人与县司法局局长、分管负责人、社区矫正工作股股 长签订了《社区矫正安全监管责任书》,进一步提高了认识,明确 了工作责任,增强了风险防范意识。同时,把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 作纳入了单位及个人年度评先评优和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 于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的通知》文件精 神,我局做了以下工作: (1)成立了以局长张水平任组长,副局长李国辉任副组长,社区矫 正股股长、社区矫正专干为成员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2)到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院、公安局的相关部门联系并对** 年 3 月底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的情况进行了详细核 对、查实。 (3)我局的实际情况主要是已判处实刑的涉毒危症暂予监外执行罪 犯是否及时执行刑罚,经查实,我县目前期内已判处实刑的涉毒危 症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共有 25 人,已由我局收治中心集中关押的有 23 人,已接受社区矫正的有 1 人,还有 1 人因身患绝症没有执行刑 罚。 (4)到目前为止,我们已落实新泉镇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范建春的社 区矫正措施,我们将继续对剩下的 1 名暂予监外执行的危症罪犯接 收入轿。 4、局社区矫正工作股利用 10 天时间,深入司法所督查社区矫正工 作,主要是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现场点训、查看社区矫正工作台帐 和工作档案以及日常监管、分级管理、请假外出、考核奖惩、教育 学习、社区服务和监管小组责任落实等工作情况,对需要立即整改 的工作,现场开出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到位。督查完毕后,将督 查情况向局党组作了专题汇报,并将督查情况通报全县各乡镇。 5、局矫正股元至六月份分别在静和、文星、湘滨、岭北司法所组织 召开全县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分析会,由各司法所汇报了社区矫正日 常监管情况,(包括学习教育和日常报到、社区服务、分级管理等 情况)找出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到六月底止全县 没有出现脱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四、严管级社区服刑人员现实表现和管控情况 截止 6 月底,全县无严管级社区服刑人员。 五、监管安全隐患分析 1、日常监管工作中存在个别社区矫正人员不假外出现象,如毗邻长 沙、益阳、汨罗等市县的社区矫正人员出现过短期不假外出情况; 2、个别司法所不是按照县局要求在固定的时间组织社区矫正人员集 中教育学习,而是分散性不定期的组织教育学习;少数司法所组织 社区矫正人员开展社区服务活动不够经常。不能确保“双八制”。 3、少数社区矫正人员使用联通公司配发的定位手机电板容量不足, 存在关机而无法定位的现象; 4、没有成立专门的社区矫正执法队伍,存在社区矫正人员脱管和重 新违法犯罪的风险。 六、存在监管安全隐患的原因分析 1、社区矫正迟迟没有立法,没有明确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警察身份, 缺乏刚性执法职能,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手机定位平台技术性能不高; 2、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力量不够; 七、措施对策和工作要求 1、按照省厅和市局工作要求,全面开展社区矫正“防脱管”活动和 社区矫正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积极开展日常监管措施落实、教 育帮扶措施落实、社会调查评估、考核奖惩、社区矫正执法等多方 面的排查,采取过硬的有效措施,严防社区矫正人员脱管,确保全 县社区矫正人员无脱管和重新犯罪。 2、及时办理入矫手续。针对各地人民法院、监狱判处和释放的罪犯 较多的情况,确保社区矫正人员在规定期限办理好入矫手续,力争 无一人漏管。 3、局社区矫正股**检察院监所科经常性地组织开展社区矫正督查。 采取电话抽查,现场点训,实地走访等形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纠 正。 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情况 为落实好**年省重点民生实事工程——社区矫正中心的建设,自今 年 3 月起,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班子,确定了专人负责, 先后组织到岳阳县、汨罗市、君山区等地参观学习社区矫正中心建 设的经验,到目前为止,已经完成了工程建设的选址(机关院内一 栋旧办公楼改建装修)、图纸设计、工程报批、财政预算审计、工 程招标、合同签订(承包单位:湖南省久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 司),定于 8 月 1 日 动工建设。上报工程进度(含形象进度)为 总工程进度的百分之三十。总改建装修面积为 825.24 平方米,总投 资(预算)141.62 万元,预计今年九月底竣工,十月底投入使用。 安置帮教工作 截至今年 6 月底,全县安置帮教期内刑满释放人员 261 人。解矫帮 教人员 114 人。安置帮教作为一项与社区矫正同样重要的综治维稳 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根据湘司发(**)92 号和 (**)93 号文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及**年岳阳市安置帮教工作 要点,我们着重做了如下几项工作: 有效开展“五个一”安帮专项活动。 开展以“走访一次重点帮教对象、看望一次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 完善一个安帮工作信息库、开好一次安帮联席会、创建一批无重新 违法犯罪乡镇(街道)”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安帮专项活动。 1、对重点帮教对象进行走访。各乡镇安帮工作站深入了解他们的生 活、工作等情况对生活困难的对象特别是“三无”人员解决低保, 引导他们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等途径,为这些人员解决了工作、生 活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今年以来,有文星、新泉、岭北、南 湖、石塘、东塘、鹤龙湖等乡镇为家庭生活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解 决低保 10 户,帮助了一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就业和自主创业。如新 泉镇安帮站为刑满释放的三无人员汤某解决了住房、低保,并安置 到保洁员工作岗位。东塘镇安帮站帮助张某、周某办起了花炮半成 品生产线,收到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通过采取多种途径和办 法,使刑满释放人员回到社会后有一种归属感,真正感受到求助有 门路,遇难有人帮,深刻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完善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库和工作档案。今年以来,我局矫正股分别 建立和完善了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的信息库,要求乡 镇安帮站分别建立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的信息库,同 时按照“八有”的要求,建立了工作档案, 按照“三帮一”的办法 落实了责任人和帮教责任。 二、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录入、核实与衔接工作。今年来,我 局确定专人做好服刑人员基本信息录入、核实工作,确保服刑人员 基本信息录入率、核实率和网上衔接率保持在 98%以上。并做好社 区服刑人员解除矫正前与安置帮教工作的对接,社区服刑人员解矫 后纳入安置帮教范围,期限为三年。严格落实刑释人员衔接制度, 对重点帮教对象做到必接必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