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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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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帮教工作总结(5 篇)
(篇一)
春节期间,为确保社会持续安全稳定,**司法所积极组织开展节前
节中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严防
脱管、漏管现象,避免春节期间“两类人员”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等
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事件和其他重大安全问题,维护辖区安全及稳
定。
一是集中教育,绷紧社区矫正这根弦。积极组织节前教育,普及好
法律知识、安全常识,引导服刑人员克服侥幸心理,提高尊规守纪
自觉性。司法所工作人员利用微信平台,让社区服刑人员牢记罪犯
身份,告诫社区服刑人员在春节期间做到谨慎饮酒、谨慎出入娱乐
场所。遇到紧急情况或重大问题须第一时间向司法所报告
二、节中值班,完善春节值班这项制度。进一步落实值班制度,严
格落实春节期间值班在岗,**司法所 2 名工作人员进行了排班,借
助社区矫正监管指挥平台,每天登陆,定时查看。利用微信平台,
实行每天一报到,一定位置,严格执行日常监管制度,从严管理春
节期间社区服刑人员报告、外出审批等各项规定,对违反有关规定
的社区服刑人员不姑息迁就,依法从严处理。
三、矫正小组,发挥矫正小组这道防线。发挥矫正小组成员在监管、
教育、帮扶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与监护人签订《春节期间协助司法
所监督承诺书》,督导监护人春节及时上报社区服刑人员近况。
四、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突发事件这项工作。**司法所与党委信访
办、派出所协调联动,确保所涉服刑人员案件能够立即知晓。加强
重点人员的排查,确保遇到突发事件,能够第一时间掌握情况作出
处理。
(篇二)
一、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情况
(一)机构队伍建设情况。我局于**年 5 月经县编委同意设立社区
矫正股,目前通过乡镇合并全县共有司法所 17 个。社区矫正专职工
作人员 32 人,其中县局 4 人,司法所 28 人, 累计比去年新增加 3
人。
(二)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年上半年,共接受有关机关委托开
展适用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 140 例,其中来自人民法院 132 例,
监狱 8 例,其中出具建议适用社区矫正意见 139 例,建议不适用 1
例。上半年,全县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 137 人,其中来自法院 134
人,来自监狱 3 人。解除矫正 114 人,其中期满解矫 114 人,五年
多来,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 1070 人,解除矫正 778 人,现在册
292 人;按矫正类别分类管制 1 人,缓刑 258 人,假释 28 人,暂予
监外执行 5 人;按犯罪类型分类危害国家安全 5 人,危害公共安
全 12 人,破坏经济秩序 30 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84 人,侵犯
财产 54 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49 人,贪污受贿 1 人,渎职 1 人,
其他 56 人;按户籍分类城镇户籍 52 人,农村户籍 240 人; 按性别
分类,男 259 人,女 33 人;按民族分类汉族 292 人,少数民族 0 人;
按年龄分类未满十八周岁 1 人,十八至四十五周岁 175 人,四十六
至六十周岁 102 人,六十一周岁以上 14 人;按文化程度分类,大专
及以上 12 人,高中及中专 85 人,初中及以下 195 人;按就业就学
分类,就业 257 人,就学 1 人,无业 34 人。
二、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
(一)社区矫正监管措施落实情况。截止 6 月底,全市共有宽管级
社区服刑人员 32 人,普管级 260 人。上半年,全县累计开展走访
720 人次;对违反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训诫谈话 34 人次;信息
化定位监管 86 人, 累计开展信息化核查 1787 人次;办理居住地变
更 5 例;办理请假外出 22 例,其中准假外出期间 22 例,期满销假
22 例。审查暂予监外执行社区服刑人员病情复查报告 5 例,到指定
医院组织开展病情诊断 5 例。上半年,全县共表扬奖励 140 人次,
警告处罚 8 人次, 无撤销缓刑、撤销假释,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
收监执行人员。
(二)社区矫正教育矫正措施落实情况。全县已建立教育基地 16 个,
建立社区服务基地 16 个。上半年,全县累计组织开展集中教育学习
202 场次,其中 16 个司法所组织开展 192 场次;进行个别教育 1720
人次;开展心理辅导 108 人次,其中心理异常 11 人次;组织开展社
区服务 192 场次,其中 16 个司法所组织开展 192 场次。
(三)社区矫正帮扶措施落实情况。上半年,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技
能培训 170 人次,协助就业或就学 129 人,落实低保 6 人,落实责
任田 66 人。
(四)脱漏管和重新犯罪等情况。经与有关部门清查比对,共发现
来自人民法院漏管社区服刑人员 3 人,其中 3 人已纠正并落实社区
矫正措施。经核查,全县共发现脱管社区服刑人员 1 人,对这名社
区服刑人员已纠正并落实社区矫正措施。上半年,全县没有出现社
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
三、近期重点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
1、努力争取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分别召开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司
法所长、社区矫正工作专干、社区矫正工作内务)参加的社区矫正
“防脱管”活动、社区矫正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动员会
议,传达省、市社区矫正机构的相关文件精神,将两项工作布置和
安排落实到位。
2、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和下发了《**县**年社区矫
正防脱管活动实施方案》和《**县社区矫正**年社区矫正监管安全
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司法所长作为本辖区社区矫正
工作第一责任人与县司法局局长、分管负责人、社区矫正工作股股
长签订了《社区矫正安全监管责任书》,进一步提高了认识,明确
了工作责任,增强了风险防范意识。同时,把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
作纳入了单位及个人年度评先评优和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
于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的通知》文件精
神,我局做了以下工作:
(1)成立了以局长张水平任组长,副局长李国辉任副组长,社区矫
正股股长、社区矫正专干为成员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2)到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院、公安局的相关部门联系并对**
年 3 月底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的情况进行了详细核
对、查实。
(3)我局的实际情况主要是已判处实刑的涉毒危症暂予监外执行罪
犯是否及时执行刑罚,经查实,我县目前期内已判处实刑的涉毒危
症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共有 25 人,已由我局收治中心集中关押的有
23 人,已接受社区矫正的有 1 人,还有 1 人因身患绝症没有执行刑
罚。
(4)到目前为止,我们已落实新泉镇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范建春的社
区矫正措施,我们将继续对剩下的 1 名暂予监外执行的危症罪犯接
收入轿。
4、局社区矫正工作股利用 10 天时间,深入司法所督查社区矫正工
作,主要是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现场点训、查看社区矫正工作台帐
和工作档案以及日常监管、分级管理、请假外出、考核奖惩、教育
学习、社区服务和监管小组责任落实等工作情况,对需要立即整改
的工作,现场开出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到位。督查完毕后,将督
查情况向局党组作了专题汇报,并将督查情况通报全县各乡镇。
5、局矫正股元至六月份分别在静和、文星、湘滨、岭北司法所组织
召开全县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分析会,由各司法所汇报了社区矫正日
常监管情况,(包括学习教育和日常报到、社区服务、分级管理等
情况)找出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到六月底止全县
没有出现脱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四、严管级社区服刑人员现实表现和管控情况
截止 6 月底,全县无严管级社区服刑人员。
五、监管安全隐患分析
1、日常监管工作中存在个别社区矫正人员不假外出现象,如毗邻长
沙、益阳、汨罗等市县的社区矫正人员出现过短期不假外出情况;
2、个别司法所不是按照县局要求在固定的时间组织社区矫正人员集
中教育学习,而是分散性不定期的组织教育学习;少数司法所组织
社区矫正人员开展社区服务活动不够经常。不能确保“双八制”。
3、少数社区矫正人员使用联通公司配发的定位手机电板容量不足,
存在关机而无法定位的现象;
4、没有成立专门的社区矫正执法队伍,存在社区矫正人员脱管和重
新违法犯罪的风险。
六、存在监管安全隐患的原因分析
1、社区矫正迟迟没有立法,没有明确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警察身份,
缺乏刚性执法职能,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手机定位平台技术性能不高;
2、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力量不够;
七、措施对策和工作要求
1、按照省厅和市局工作要求,全面开展社区矫正“防脱管”活动和
社区矫正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积极开展日常监管措施落实、教
育帮扶措施落实、社会调查评估、考核奖惩、社区矫正执法等多方
面的排查,采取过硬的有效措施,严防社区矫正人员脱管,确保全
县社区矫正人员无脱管和重新犯罪。
2、及时办理入矫手续。针对各地人民法院、监狱判处和释放的罪犯
较多的情况,确保社区矫正人员在规定期限办理好入矫手续,力争
无一人漏管。
3、局社区矫正股**检察院监所科经常性地组织开展社区矫正督查。
采取电话抽查,现场点训,实地走访等形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纠
正。
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情况
为落实好**年省重点民生实事工程——社区矫正中心的建设,自今
年 3 月起,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班子,确定了专人负责,
先后组织到岳阳县、汨罗市、君山区等地参观学习社区矫正中心建
设的经验,到目前为止,已经完成了工程建设的选址(机关院内一
栋旧办公楼改建装修)、图纸设计、工程报批、财政预算审计、工
程招标、合同签订(承包单位:湖南省久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
司),定于 8 月 1 日 动工建设。上报工程进度(含形象进度)为
总工程进度的百分之三十。总改建装修面积为 825.24 平方米,总投
资(预算)141.62 万元,预计今年九月底竣工,十月底投入使用。
安置帮教工作
截至今年 6 月底,全县安置帮教期内刑满释放人员 261 人。解矫帮
教人员 114 人。安置帮教作为一项与社区矫正同样重要的综治维稳
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根据湘司发(**)92 号和
(**)93 号文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及**年岳阳市安置帮教工作
要点,我们着重做了如下几项工作:
有效开展“五个一”安帮专项活动。
开展以“走访一次重点帮教对象、看望一次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
完善一个安帮工作信息库、开好一次安帮联席会、创建一批无重新
违法犯罪乡镇(街道)”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安帮专项活动。
1、对重点帮教对象进行走访。各乡镇安帮工作站深入了解他们的生
活、工作等情况对生活困难的对象特别是“三无”人员解决低保,
引导他们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等途径,为这些人员解决了工作、生
活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今年以来,有文星、新泉、岭北、南
湖、石塘、东塘、鹤龙湖等乡镇为家庭生活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解
决低保 10 户,帮助了一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就业和自主创业。如新
泉镇安帮站为刑满释放的三无人员汤某解决了住房、低保,并安置
到保洁员工作岗位。东塘镇安帮站帮助张某、周某办起了花炮半成
品生产线,收到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通过采取多种途径和办
法,使刑满释放人员回到社会后有一种归属感,真正感受到求助有
门路,遇难有人帮,深刻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完善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库和工作档案。今年以来,我局矫正股分别
建立和完善了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的信息库,要求乡
镇安帮站分别建立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的信息库,同
时按照“八有”的要求,建立了工作档案, 按照“三帮一”的办法
落实了责任人和帮教责任。
二、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录入、核实与衔接工作。今年来,我
局确定专人做好服刑人员基本信息录入、核实工作,确保服刑人员
基本信息录入率、核实率和网上衔接率保持在 98%以上。并做好社
区服刑人员解除矫正前与安置帮教工作的对接,社区服刑人员解矫
后纳入安置帮教范围,期限为三年。严格落实刑释人员衔接制度,
对重点帮教对象做到必接必送。
(篇三)
今年,我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继续以邓小平理论、“三个
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
展观,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紧紧围
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心,不断探索安置帮教工作的新路子、新
方法,坚持“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
范化”的工作思路,深入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
努力实现安置帮教工作“安其身,暖其心,用其长,育其人,正其
人”的回归目的,帮助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融入社会生活。全县各乡
镇司法所均启用了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单机版和网络平
台,推进了我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进程。**年 11 月
-**年 10 月,我县共有刑释解教人员 113 名,其中刑释 103 人,解
教 10 人,安帮率达 100%;夏层铺砖厂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全年共
安置 50 人;全县重新违法犯罪确保控制在 3%以内;收到监、所发
来服刑人员信息协查函 8 人次,均进行了核实反馈。现将我县**年
度安置帮教工作情况做如下总结。
一、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确保工作顺利
开展
我县安置帮教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保稳定,抓经济,促发
展”的工作重心,把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
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
重要工作来抓。强化各部门在安置帮教工作中的职责,通过层层签
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县、乡(镇)、村帮教小组工作责任网络,
实行“三包”,即包帮教安置、包法制教育、包思想转化。为确保
我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正常开展,我县在财政较困难的
情况下,仍安排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专项资金 2 万元,并列入
县财政预算,为我县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提供了经费保
障。
通过以下几点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一 是专项管理。首先认
真清查,将清查出来的人员与监所提供的人员名单进行核对,不一
致的,进行再次清查,确保身份一致性。其次规范排查,统一对刑
释解教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分类梳理、回访考察,全面掌握了刑释
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情况。再次突出重点,把原确定为重点人口管
理 人员和漏管脱管人员作为工作重点来抓。二是规范管理。及时给
基层司法所制定下发了《江永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对有关工作机构的职责、制度和要求予以明确。三是重点管理。把
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清理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机结合起
来。对参与经营和长期在特种行业、娱乐场所活动的刑释解教人员,
纳入重点管理对象,对那些可能危害社会治安实施犯罪的刑释解教
人员,及时报告公安部门。
二、督促开通、使用平台,促进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要求,全
县各乡镇司法所均启用了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单机版和
网络平台,及时对监、所发送的服刑人员信息进行核实反馈,对预
释放解教人员及时进行衔接情况反馈,将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及时进
行登记、建档,并录入湖南省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努力促进我县
安帮工作的信息化进程。
三、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防止脱管、漏管
衔接工作是安置帮教工作最基本、最开始的工作,衔接工作要做好
就必须做到“四个及时”:一是及时建档造册。收到监、所寄达的
通知书后,县安置帮教办随即通知有关部门做好接茬准备工作,在
接茬时,对其在监、所的表现情况及家庭状况作详细的记录,为今
后开展安置帮教 工作提供资料。二是及时家访。刑释解教人员回家
后,村(社区)帮教人员随即到其家中进行家访,并及时掌握其思
想动态,动员其家人共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三是
及时进行法制教育。通过赠送法律知识读本、上法律课等多种形式
进行法制教育,帮助他们学法、知法、守法,今年共赠送读本 250
余册。四是及时制定和落实帮教措施。根据每个人的不同情况制定
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帮助他们自食其力重新做人,做对社会
有用之人。
四、把好安置关,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帮扶力度
为防止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减少社会治安问题,我们把刑释解
教人员的安置工作作为安帮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广开就业门路,
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充分就业。主要采取四种安置形式:一是回乡安
置,对户口在农村的回归人员,由村一级帮教小组具体负责落实责
任田,让他们有地可耕、有田可种;二是回原单位安置,对部分刑
期较短、罪行较轻、改造较好,服刑前有单位的刑释解教人员,积
极主动同其原单位联系、协调,争取由原单位接收、安置;三是鼓
励其自谋职业,对某些一时找不到工作的人员,尽量帮他们创造条
件,鼓励他们从事个体经营;四是通过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安置部
分暂时无业可就的人员,今年我县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共安置刑释
解教人员 50 人。
五、抓好“四个环节”,保障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一是抓早。为了把帮教工作向前延伸,县安帮办每年都组织人员及
时深入村(社区)开展帮教活动,与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座谈会,通
过讲解法律知识,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抓实。
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中,我县采取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
作小组成员单位挂钩乡镇、乡镇挂钩村、村挂钩户的工作方法,紧
紧抓住农业综合性开发的有利时机,动员刑释解教人员积极参加,
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三是抓重点。
针对刑释解教人员外出务工增多造成管理难问题,通过采取由乡镇
综治办、司法所、公安派出所与驻村干部配合组成的帮教小组,对
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定期回访及与其家属探望警示相结合的办法,促
进这部分人员转化思想,预防其重新违法犯罪。四是抓典型。注重
培植典型,通过发现典型,宣传典型,让刑释解教人员学有榜样,
教有题材,有力地促进了安置帮教工作的全面开展。
回顾今年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工作中也存在
着一些不足:一是认识不到位,二是就业渠道单一,三是全社会各
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仍没有形成。安置帮教工作需要各
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相互配合,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要把
它纳入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充分发挥公安、民政、
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各有关部门的相互配合,共同做好
这项工作,才可以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坚信只要我们不断
努力,一定能把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得更好。
(篇四)
今年以来,我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
下,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根据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坚持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
贯彻“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
的工作思路,深入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实现了
安置帮教工作“安其身,暖其心,用其长,育其人,正其人”的回
归目的,为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走上社会营造条件。在工作实践中,
不断探索安置帮教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
促进经济发展做贡献。今年我县共回归刑释解教人员 81 名,其中刑
释 61 人,解教 20 人,帮教率达到 100%,安置率达到 100%,确保重
新违法犯罪控制在 3%以内。现将我县安置帮教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明确职责,强化管理
在安置帮教工作中,我县始终围绕县委、县政府“保稳定,抓经济,
促发展”的工作重心,把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和减少
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
重要工作来抓。在安置帮教工作中引入责任书这一内容,通过层层
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县、乡(镇)、村帮教小组工作责任网
络,并实行“三包”,即包帮教安置、包法制教育、包思想转化。
我县在财政较困难的情况下,仍然安排了 2 万元的刑释解教人员安
置帮教专项资金,并列入县财政预算,确保了我县安置帮教工作的
正常开展。
二、做好衔接工作,防止漏管、脱管
衔接工作是安置帮教工作最基本、最开始的工作,衔接工作要做好
就必须做到“四个及时”:一是及时建档造册。收到监、所寄达的
通知书后,县安置帮教办随即通知有关部门做好接茬准备工作,在
接茬时,对其在监、所的表现情况及家庭状况作详细的记录,为今
后开展安置帮教 工作提供资料。二是及时家访。刑释解教人员回家
后,村(社区)帮教人员随即到其家中进行家访,并及时掌握其思
想动态,动员其家人共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三是
及时进行法制教育。通过赠送法律知识读本、上法律课等多种形式
进行法制教育,帮助他们学法、知法、守法,今年共赠送读本 200
余册。四是及时制定和落实帮教措施。根据每个人的不同情况制定
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帮助他们自食其力重新做人,做对社会
有用之人。
三、把好安置关,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为防止“归正人员”重新犯罪,减少社会治安问题,我们把刑释解
教人员的安置工作作为安帮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广开就业门路,
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充分就业。主要采取四种安置形式:一是回乡安
置,对户口在农村的回归人员,由村一级帮教小组具体负责落实责
任田,让他们有地可耕、有田可种;二是回原单位安置,对部分刑
期较短、罪行较轻、改造较好,服刑前有单位的刑释解教人员,积
极主动同其原单位联系、协调,争取由原单位接收、安置;三是鼓
励其自谋职业,对某些一时找不到工作的人员,尽量帮他们创造条
件,鼓励他们从事个体经营;四是通过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安置部
分暂时无业可就的人员,今年我县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共安置刑释
解教人员 53 人。
四、抓好“四个环节”, 保障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一是抓早。为了把帮教工作向前延伸,县安帮办每年都组织人员及
时深入村(社区)开展帮教活动,与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座谈会,通
过讲解法律知识,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抓实。
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中,我县采取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
作小组成员单位挂钩乡镇、乡镇挂钩村、村挂钩户的工作方法,紧
紧抓住农业综合性开发的有利时机,动员刑释解教人员积极参加,
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三是抓重点。
针对刑释解教人员外出务工增多造成管理难问题,通过采取由乡镇
综治办、司法所、公安派出所与驻村干部配合组成的帮教小组,对
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定期回访及与其家属探望警示相结合的办法,促
进这部分人员转化思想,预防其重新违法犯罪。对曾经参与杀人、
伤害、强奸、绑架、放火、爆炸、抢劫和集团犯罪等的刑释解教人
员,重点帮教,确定专人负责,严密防范。四是抓典型。注重培植
典型,通过发现典型,宣传典型,让刑释解教人员学有榜样,教有
题材,有力地促进了安置帮教工作的全面开展。
五、强化管理,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一 是专项管理。首先,认真清查。将清查出来的人员与监所提供的
人员名单进行核对,不一致的,进行再次清查,确保身份一致性。
其次,规范排查。统一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分类梳理、
回访考察,全面掌握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情况。再次,突出
重点。把原确定为重点人口管理 人员和漏管脱管人员作为工作重点
来抓。二是规范管理。及时给基层司法所制定下发了《江永县刑释
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对有关工作机构的职责、制度和要
求予以明确。三是重点管理。把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清理工作
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对参与经营和长期在特种行业、
娱乐场所活动的刑释解教人员,纳入重点管理对象,对那些可能危
害社会治安实施犯罪的刑释解教人员,及时报告公安部门。
今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不足:
1、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的党政领导、部门的少数负责人对安置帮
教工作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地位认识不足,工作力度不够。
2、就业渠道单一。从总体上看,我县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途径主要
有两个:一个是给农业户口的人员落实责任田;一个是在早市、夜
市等市场租摊位,从事个体经营。3、全社会各部门相互配合,齐抓
共管的局面仍没有形成。安置帮教工作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
各部门的相互配合,要把它纳入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要充分发挥公安、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各有关部
门的相互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才可以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回顾过去,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我们不能就此满足,我
们坚信只要我们不断努力,一定能把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得
更好。
(篇五)
一、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情况
(一)机构队伍建设情况。我局于**年 5 月经县编委同意设立社区
矫正股,目前通过乡镇合并全县共有司法所 17 个。社区矫正专职工
作人员 32 人,其中县局 4 人,司法所 28 人, 累计比去年新增加 3
人。
(二)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年上半年,共接受有关机关委托开
展适用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 140 例,其中来自人民法院 132 例,
监狱 8 例,其中出具建议适用社区矫正意见 139 例,建议不适用 1
例。上半年,全县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 137 人,其中来自法院 134
人,来自监狱 3 人。解除矫正 114 人,其中期满解矫 114 人,五年
多来,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 1070 人,解除矫正 778 人,现在册
292 人;按矫正类别分类管制 1 人,缓刑 258 人,假释 28 人,暂予
监外执行 5 人;按犯罪类型分类危害国家安全 5 人,危害公共安
全 12 人,破坏经济秩序 30 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84 人,侵犯
财产 54 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49 人,贪污受贿 1 人,渎职 1 人,
其他 56 人;按户籍分类城镇户籍 52 人,农村户籍 240 人; 按性别
分类,男 259 人,女 33 人;按民族分类汉族 292 人,少数民族 0 人;
按年龄分类未满十八周岁 1 人,十八至四十五周岁 175 人,四十六
至六十周岁 102 人,六十一周岁以上 14 人;按文化程度分类,大专
及以上 12 人,高中及中专 85 人,初中及以下 195 人;按就业就学
分类,就业 257 人,就学 1 人,无业 34 人。
二、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
(一)社区矫正监管措施落实情况。截止 6 月底,全市共有宽管级
社区服刑人员 32 人,普管级 260 人。上半年,全县累计开展走访
720 人次;对违反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训诫谈话 34 人次;信息
化定位监管 86 人, 累计开展信息化核查 1787 人次;办理居住地变
更 5 例;办理请假外出 22 例,其中准假外出期间 22 例,期满销假
22 例。审查暂予监外执行社区服刑人员病情复查报告 5 例,到指定
医院组织开展病情诊断 5 例。上半年,全县共表扬奖励 140 人次,
警告处罚 8 人次, 无撤销缓刑、撤销假释,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
收监执行人员。
(二)社区矫正教育矫正措施落实情况。全县已建立教育基地 16 个,
建立社区服务基地 16 个。上半年,全县累计组织开展集中教育学习
202 场次,其中 16 个司法所组织开展 192 场次;进行个别教育 1720
人次;开展心理辅导 108 人次,其中心理异常 11 人次;组织开展社
区服务 192 场次,其中 16 个司法所组织开展 192 场次。
(三)社区矫正帮扶措施落实情况。上半年,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技
能培训 170 人次,协助就业或就学 129 人,落实低保 6 人,落实责
任田 66 人。
(四)脱漏管和重新犯罪等情况。经与有关部门清查比对,共发现
来自人民法院漏管社区服刑人员 3 人,其中 3 人已纠正并落实社区
矫正措施。经核查,全县共发现脱管社区服刑人员 1 人,对这名社
区服刑人员已纠正并落实社区矫正措施。上半年,全县没有出现社
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
三、近期重点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
1、努力争取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分别召开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司
法所长、社区矫正工作专干、社区矫正工作内务)参加的社区矫正
“防脱管”活动、社区矫正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动员会
议,传达省、市社区矫正机构的相关文件精神,将两项工作布置和
安排落实到位。
2、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和下发了《**县**年社区矫
正防脱管活动实施方案》和《**县社区矫正**年社区矫正监管安全
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司法所长作为本辖区社区矫正
工作第一责任人与县司法局局长、分管负责人、社区矫正工作股股
长签订了《社区矫正安全监管责任书》,进一步提高了认识,明确
了工作责任,增强了风险防范意识。同时,把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
作纳入了单位及个人年度评先评优和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
于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的通知》文件精
神,我局做了以下工作:
(1)成立了以局长张水平任组长,副局长李国辉任副组长,社区矫
正股股长、社区矫正专干为成员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2)到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院、公安局的相关部门联系并对**
年 3 月底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的情况进行了详细核
对、查实。
(3)我局的实际情况主要是已判处实刑的涉毒危症暂予监外执行罪
犯是否及时执行刑罚,经查实,我县目前期内已判处实刑的涉毒危
症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共有 25 人,已由我局收治中心集中关押的有
23 人,已接受社区矫正的有 1 人,还有 1 人因身患绝症没有执行刑
罚。
(4)到目前为止,我们已落实新泉镇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范建春的社
区矫正措施,我们将继续对剩下的 1 名暂予监外执行的危症罪犯接
收入轿。
4、局社区矫正工作股利用 10 天时间,深入司法所督查社区矫正工
作,主要是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现场点训、查看社区矫正工作台帐
和工作档案以及日常监管、分级管理、请假外出、考核奖惩、教育
学习、社区服务和监管小组责任落实等工作情况,对需要立即整改
的工作,现场开出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到位。督查完毕后,将督
查情况向局党组作了专题汇报,并将督查情况通报全县各乡镇。
5、局矫正股元至六月份分别在静和、文星、湘滨、岭北司法所组织
召开全县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分析会,由各司法所汇报了社区矫正日
常监管情况,(包括学习教育和日常报到、社区服务、分级管理等
情况)找出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到六月底止全县
没有出现脱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四、严管级社区服刑人员现实表现和管控情况
截止 6 月底,全县无严管级社区服刑人员。
五、监管安全隐患分析
1、日常监管工作中存在个别社区矫正人员不假外出现象,如毗邻长
沙、益阳、汨罗等市县的社区矫正人员出现过短期不假外出情况;
2、个别司法所不是按照县局要求在固定的时间组织社区矫正人员集
中教育学习,而是分散性不定期的组织教育学习;少数司法所组织
社区矫正人员开展社区服务活动不够经常。不能确保“双八制”。
3、少数社区矫正人员使用联通公司配发的定位手机电板容量不足,
存在关机而无法定位的现象;
4、没有成立专门的社区矫正执法队伍,存在社区矫正人员脱管和重
新违法犯罪的风险。
六、存在监管安全隐患的原因分析
1、社区矫正迟迟没有立法,没有明确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警察身份,
缺乏刚性执法职能,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手机定位平台技术性能不高;
2、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力量不够;
七、措施对策和工作要求
1、按照省厅和市局工作要求,全面开展社区矫正“防脱管”活动和
社区矫正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积极开展日常监管措施落实、教
育帮扶措施落实、社会调查评估、考核奖惩、社区矫正执法等多方
面的排查,采取过硬的有效措施,严防社区矫正人员脱管,确保全
县社区矫正人员无脱管和重新犯罪。
2、及时办理入矫手续。针对各地人民法院、监狱判处和释放的罪犯
较多的情况,确保社区矫正人员在规定期限办理好入矫手续,力争
无一人漏管。
3、局社区矫正股**检察院监所科经常性地组织开展社区矫正督查。
采取电话抽查,现场点训,实地走访等形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纠
正。
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情况
为落实好**年省重点民生实事工程——社区矫正中心的建设,自今
年 3 月起,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班子,确定了专人负责,
先后组织到岳阳县、汨罗市、君山区等地参观学习社区矫正中心建
设的经验,到目前为止,已经完成了工程建设的选址(机关院内一
栋旧办公楼改建装修)、图纸设计、工程报批、财政预算审计、工
程招标、合同签订(承包单位:湖南省久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
司),定于 8 月 1 日 动工建设。上报工程进度(含形象进度)为
总工程进度的百分之三十。总改建装修面积为 825.24 平方米,总投
资(预算)141.62 万元,预计今年九月底竣工,十月底投入使用。
安置帮教工作
截至今年 6 月底,全县安置帮教期内刑满释放人员 261 人。解矫帮
教人员 114 人。安置帮教作为一项与社区矫正同样重要的综治维稳
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根据湘司发(**)92 号和
(**)93 号文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及**年岳阳市安置帮教工作
要点,我们着重做了如下几项工作:
有效开展“五个一”安帮专项活动。
开展以“走访一次重点帮教对象、看望一次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
完善一个安帮工作信息库、开好一次安帮联席会、创建一批无重新
违法犯罪乡镇(街道)”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安帮专项活动。
1、对重点帮教对象进行走访。各乡镇安帮工作站深入了解他们的生
活、工作等情况对生活困难的对象特别是“三无”人员解决低保,
引导他们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等途径,为这些人员解决了工作、生
活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今年以来,有文星、新泉、岭北、南
湖、石塘、东塘、鹤龙湖等乡镇为家庭生活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解
决低保 10 户,帮助了一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就业和自主创业。如新
泉镇安帮站为刑满释放的三无人员汤某解决了住房、低保,并安置
到保洁员工作岗位。东塘镇安帮站帮助张某、周某办起了花炮半成
品生产线,收到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通过采取多种途径和办
法,使刑满释放人员回到社会后有一种归属感,真正感受到求助有
门路,遇难有人帮,深刻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完善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库和工作档案。今年以来,我局矫正股分别
建立和完善了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的信息库,要求乡
镇安帮站分别建立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的信息库,同
时按照“八有”的要求,建立了工作档案, 按照“三帮一”的办法
落实了责任人和帮教责任。
二、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录入、核实与衔接工作。今年来,我
局确定专人做好服刑人员基本信息录入、核实工作,确保服刑人员
基本信息录入率、核实率和网上衔接率保持在 98%以上。并做好社
区服刑人员解除矫正前与安置帮教工作的对接,社区服刑人员解矫
后纳入安置帮教范围,期限为三年。严格落实刑释人员衔接制度,
对重点帮教对象做到必接必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