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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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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2019年度工作总结
2019年,市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市财政经济保持平稳健康运行。
一、坚持科学征管,财政收入质量稳步提高。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中美贸易摩擦升级等复杂形势,按照“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过头征收”原则,科学有序做好收入组织工作。狠抓收入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围绕“开门红”、“双过半”、冲刺全年等关键时点进行专题部署,严格督查考核,力促收入及时均衡入库。强化部门联动协作,完善收入预测分析机制,密切关注全省及周边地区财政收入运行态势,深入研判支柱行业及税源大户收入增减变化趋势,科学组织和调度收入,确保全市财政收入在稳定的区间内实现较高质量增长。2018年,全市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6.6亿元,比上年实绩增长6.6%,总量位列全省第8,增幅居苏中地区首位,超额完成预期目标。
二、强化发展支撑,财政政策导向更加鲜明。扎实抓好积极财政政策落实,大力推进减税降费,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取消、降低和停征40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市级全年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超过3亿元。组织开展“深化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专项行动”,全面落实支持创业创新和小微企业发展七项减税措施,及时审核兑现创业富民补贴资金,进一步激发全民创业能量。优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设立工业经济、科技创新、人才发展等专项资金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支持用好“科技创新券”,全年审核兑现资金2904万元,市区累计发放“科技创新券”3.8亿元。认真落实全市向环境污染宣战大会精神,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投入力度,全力保障实施“263”专项行动。深化财政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引入省再担保集团和6家省级银行机构加入“泰信保”业务,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加大“小微创业贷”
推广力度,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2018年财政普惠金融产品引导金融机构放贷超30亿元,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三、优化支出结构,推动民生福祉进一步改善。按照“保基本、守底线、抓重点、补短板、创特色”要求,统筹加大社会事业和民生改善投入力度。全力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突出项目带动,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惠及全市56个经济薄弱村;开展健康扶贫,全市健康扶贫补充保险每年总保费约2000万元;提高低保标准,全市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650元/人·月,提前两年实现市域低保标准城乡一体化;落实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农村低保户和五保户年收入全面超过人均7000元的脱贫目标。建立扶贫助学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下达助学金、免学费补助和生活补助资金1735万元,市区16400学生受益。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88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人均不低于65元,职工医保报销比例走在全省前列。创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老年人助餐、助浴补贴标准,支持市老年活动中心建设运营,支持构建“泰有福”养老服务综合体,首创养老服务“三张券”制度,推动加快建设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四、推进机制创新,政府投融资改革逐步深化。面对政府投融资瓶颈制约趋紧的形势,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着力破解发展难题。推进产业投资基金进一步做大做强,策应我市“1+5+1”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组建大健康产业投资基金、长江生态环保发展基金、国科健康基金和建筑业基金,加快子基金投资项目遴选调查,全面打造“1+10+N”
基金体系。稳步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完善内部协调工作机制,强化财政承受能力和物有所值论证,规范项目入库与实施,全市新增入库项目8个、新增投资额135.15亿元,其中省试点项目4个,市体育公园PPP项目有序推进实施。深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市本级32个购买服务项目资金节约率达15%。组织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全面摸清资产家底,加大集中监管、分类处置和存量盘活力度,将经营性资产分期分批划转至相关市属国企,帮助化解部分政府隐性债务,在全省率先建成行政事业资产监管系统,构建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案例获评全市年度改革创新一等奖。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持源头防控、标本兼治,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化解政府债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五、深化依法理财,财政治理水平不断提升。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创新理财方式。大力度清理往来专户和对外借款,盘活存量资金9000多万元。开展“零基”预算试点,将预算安排与执行进度、结余结转规模以及绩效评价和各项监督检查结果挂钩,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制水平。有序推进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工作,试点部门从1家扩大到9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纳入绩效管理范围资金达50亿元。强化政府采购源头监管,进一步优化集中采购目录,提高限额标准。规范财政票据管理,票据种类由原来的112种精简为5类28种。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跟踪评审,累计核减不合理项目概(预)算5731.58万元,综合核减率达8.83%。引入竞争机制,首次对市本级财政间隙资金1年期存放进行公开招标,资金存放更加公开透明。常态化组织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督促抓好整改。创新村级集体资金监管模式,全面推行村级会计代理服务和村务卡制度,我市农村“三资管理”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建成专项资金阳光监管平台,构建“预算、执行、监管”全过程跟踪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六位一体”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法治财政考核综合得分名列全省第二,获评全省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标准化管理示范点单位和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优秀部门。
六、强化作风效能建设,财政部门形象更好建树。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再出发,对标找差新跨越”大讨论活动,狠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书香机关”建设,办好“道德讲堂”,开通“XX财政”微信公众号,大力营造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财政文化氛围。定期举办“财政大讲堂”和“你讲我听”财政讲坛,开展“院校行”等系列培训,不断提升财政干部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推进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局机关党委、工会、妇联圆满换届,财政学会等“五会”成功改选。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全年办结建议提案83件,“三访”
到位率、按时办结率、代表委员满意率均达100%。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落实新风行动”,帮助走访社区梳理问题、排查矛盾、解决实际问题。认真落实市委“两个规范”,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到党风廉政、作风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有序推进干部交流轮岗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编制公布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加强权力运行监控,注重抓早抓小抓细,有效维护财政资金和人员“两个安全”。2019年,局机关被表彰为全市效能建设综合考核“十佳标兵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