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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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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开展政法基层单位基础建设情况考察报告
县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开展政法基层单位基础建设情况考察报告
县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开展了政法基层单位基础建设视察,视察组走访了白岭、渣津、马坳、溪口、港口、西港、杭口等7个乡镇辖区的公安派出所、森林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法庭,委员们现场视察了办公场所、听取了相关乡镇政府和政法基层单位的工作汇报、查阅了相关制度、文件,一致肯定我县政法基层单位硬件建设有成绩,执法工作上台阶,管理水平有提升,切实履行了工作职责,为建设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县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开展政法基层单位基础建设情况考察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2010年11月下旬,县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开展了政法基层单位基础建设视察,视察组走访了白岭、渣津、马坳、溪口、港口、西港、杭口等7个乡镇辖区的公安派出所、森林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法庭,委员们现场视察了办公场所、听取了相关乡镇政府和政法基层单位的工作汇报、查阅了相关制度、文件,一致肯定我县政法基层单位硬件建设有成绩,执法工作上台阶,管理水平有提升,切实履行了工作职责,为建设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法基层单位取得的成绩
(一)硬件建设逐步完善,基本满足工作需要。
县法院三个关心保障基层法庭工作条件。一是关心工作条件,近几年投入500万元,新建6个基层法庭,改善了办公条件。其中,白岭法庭办公楼建设标准高,设施全,在全市、全省都可以名列前茅。二是关心干警生活,为基层法庭购置煤气灶、浴具和生活用品,法院出资为基层法庭聘请食堂工作人员;外地干警回家探亲,法院给予车旅费补贴。
三是关心基层干警政治成长,法院党委积极开展党的教育,帮助基层干警提高对党的认识,鼓励其向党靠拢,递交入党申请书;通过竞争上岗,就地提拔基层干警担任中层干部,今年就提拔了黄港、溪口法庭的干警担任副庭长;加大法院机关与基层法庭干部的交流力度,今年安排2名法院干部到基层法庭任职。视察了解到,基层法庭干部生活称心,事业心强,干劲足。
县公安局加强后勤保障提升出警能力。县公安局在较好地解决基层派出所办公生活用房基础上,重点加强了后勤保障,一是配齐必需的工作用车,每个派出所最少有一辆车,条件好的有2辆以上;二是配齐必需的办案用品,如防弹衣、照相机、手铐、勘验箱、违法人员采集系统等;三是逐步完善干警强身健体需要的设施,多数派出所修建了篮球场、健身房,有必需的健身器材。投入340万元推进天网工程建设,在乡镇建设205个监控点,构筑上有天网、下有巡防、中间有技防的立体治安防控网络。
县森林公安局加大力度改善基层派出所建设。县森林公安以前由于体制、机制原因,基层基础建设薄弱。2006年以来,该局加大打基础工作力度,相继投入资金400余万元,新建派出所5个,改建派出所2个,新添警务用车18辆,建立警务室10个,每个派出所配齐了车辆、电脑、空调、电视、相机、健身器材等,办公条件极大改善。
县司法局基层基础建设逐步完善。每个基层司法所有符合工作需要的办公楼,必需的办公用品,工作条件在逐步改善中。
(二)规范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公安系统从三方面提升管理水平,一是开展和谐警民化建设,各派出所通过多项措施,切实改善警民关系,如香炉山派出所开展了大走访活动,干警走访了港口镇敬老院,发放警民联系卡,走访重点刑释人员;制订11条便民措施,方便群众办理各项业务;开展警民恳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及时向党委、政府反馈信息。
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如马坳派出所结合户口整顿加强周俊军工作法应用平台建设,行业场所登记率达100%,有效管控率90%;构建了覆盖整个辖区的信息系统,加强工作对象管理;深入推进社区警务战略,强化社会面防控和基层基础工作。三是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公安部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推行警务公开、限时办结制度;加强档案的归档、达标工作,做到档案齐全,管理规范,马坳派出所08、09年档案工作被评定为省一级。
森林公安系统基层单位建立了4545工作模式、落实四知制度,实行四联机制,在全省率先理顺管理体制、落实纪委派驻纪检组、成立纪检督查室,首创温馨提示六进、四知、五见面制度,《队伍正规化建设手册》、《民警工作手册》等工作方法执行到位,该方法被省森林公安局在全省推广,多次获得市、省级荣誉。港口派出所负责人张岸林奋不顾身维护国家利益事迹得到全国、省市新闻媒体重视,进行广泛宣传,树立我县基层森林公安地光辉形象。
法院系统基层单位不断加强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培训,严格执行上级机关制定的立案管理制度、民事审批制度、经费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法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切实落实三调联动机制、司法协理网络工作机制等矛盾化解机制;去年17人参加全国司法考试有13人顺利通过;严格纪律监察,杜绝超收、滥收和变相收费;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建设假日法庭,推进巡回审判制度落实。如溪口法庭在辖区建立4个巡回法庭、6个审批联系点。
司法系统基层单位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为民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按照《县基础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制度》要求,抓好基层司法所管理、廉政勤政、安置帮教工作、社区矫正等制度的贯彻实施,推进了程序化、规范化建设。
(三)执法能力大幅度提升,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
法院系统基层单位工作取得成绩,一是高标准做好审判工作,二是有效化解民事矛盾,三是高效提供法律服务。溪口法庭仅有工作人员两名,管辖面积大,任务重,该庭通过加大巡回审判力度,今年立案112件,已经判决55件,调解结案43件,结案率较以往提高。马坳法庭加强调解工作成绩明显,通过联合调解、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庭审调解、判后调解等,促使一大批案件息诉,缓和了社会矛盾。白岭法庭着力执行工作,今年清理执行积案7件,新受理执行案件11件,共执行13件,部分执行17件,执行到位标的80余万元,维护法律权威。
公安系统基层单位配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大,成绩好。一是切实加强人口管理,二是注重特种行业管理,三是严格规范执法,四是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从严从快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竹坪派出所对常住户口在本县的借住人口,逐一电话查询,对外地流入的逐一发函调查,今年发函调查120人次。渣津、上杭、白岭派出所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取缔黑网吧,维护交通秩序。交警中队突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杭口、渣津、白岭中队开展了三无摩托车运营整治、幼儿园接送车辆、乡村道路交通秩序执法等,杜绝了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森林公安系统基层单位严格执法,有力维护林区秩序。东津派出所近三年查处各类森林案件102起,其中刑事案件26起,拘留24人逮捕11人;治安案件14起、林业行政案件62起都办理到位。港口所今年办理森林刑事案件4起,刑事拘留2人;办理治安案件12起,治安拘留12人;办理林业行政案件60起,处罚人次120余,收缴木材60余立方米;调处涉林纠纷20余起,强力执法,有效维护了林业秩序。
司法系统基层单位突出普法重点,整体推进法治教育。各基层司法所切实履行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普法依法治理、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建言献策等六大职能,对全县1800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管理帮教,接收社区矫正服刑人员160名,加强监管和教育。今年各司法所调处各类纠纷矛盾880余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0起,提供法律服务360件,为中小学和村居委会上法律课78场次,举办法制教育巡回宣传25次,推进基层和谐社会建设。马坳司法所因成绩突出,2008年获省十佳司法所、2009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优秀司法所荣誉。白岭司法所着力司法调解,全年调解各类纠纷40件,调解成功率98%。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部分政法基层单位编制少,警力紧张。少数派出所、法庭、司法所、交警中队反映基层单位警力紧张,影响执法。如森林公安派出所,民警平均年龄45岁,人均管辖近10万亩森林,而国家森林公安局的标准为每3-5万亩森林配备1名民警,这个标准与我们有差距。少数司法所反映,随着社区矫正任务的增加,现在有的干部偏少。
造成警力紧张的原因,一是少数基层政府过分依赖警力,增加了基层政法单位的负担;二是基层警力的自然减员,如东津森林派出所,核定编制5个,其中一个长年生病不能履职,另一个请假,实际上岗的仅3人;三是政府没有足额补充编制,多数单位干警超负荷运行。四是待遇不高,基层干警难留住。通过公务员考试招来我县的年轻人,考虑到基层工作条件一般,待遇不高,往往谋取跳出基层的各种办法,向其他地方去。
(二)多数基层政法单位反映经费紧张,工作条件还需改善。其原因,一是近几年,我县政法单位都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资金投入量大,财政投入有欠账,多数单位负债;二是我县财政划拨经费办法有待改进,按照目前实施办法,公安系统、司法系统所取得的罚没款、经营收入,要全额进财政,财政在保障每个干部每年2.1万元2.7万元费用外,超出部分按50%返还;法院系统干部由财政保障每人每年2.7万元,返还比例与公安一样。这样的结果,一部分地区治安较好罚没款少的单位,上缴数不多,返还款也少,导致政府应该承担的阳光津贴、基本福利无处落实。法院系统因为行政收费远远低于政府下拨财政经费,根本享受不到财政返还,只能依靠财政拨款办事。基层司法所建设配套经费还存在较大缺口。
(三)执法环境有待改进。有的乡镇部门不能积极支持基层政法单位严格执法,有的基层政法单位工作不能互相配合,存在扯皮现象,一些地方的群众对基层政法单位干部怀有敌意,抵制工作开展。究其原因,一是少数乡镇党委、政府没有重视政法工作,认为它们都有自己的主管单位,自己管不了钱,管不了人,于是听之任之;二是职能不清,比如,一般火灾案件应由林业工作站管辖,现在由森林公安受理;盗砍滥伐林木案件应由森林公安管辖,现在,林业单位却参与处罚,多头管理,多重处罚,削弱了职能,激化了矛盾;三是少数群众法制观念淡薄,个人主义有膨胀势头,少数人不惜以身试法。
(四)少数干警素质有待提高。通过视察了解到,少数基层政法单位的个别干警还存在作风不实、履职水平不高、执行力差等问题。
三、加强基层政法单位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执法氛围。基层政法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讲座等方式,一是宣传本单位职能及工作流程,打好工作基础;二是以案说法,着重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集中开展八荣八耻教育,营造和谐、文明的家庭、邻里关系;三是加大宣传正面典型力度,树榜样,促风气改善,为开展工作营造良好条件。
(二)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经费紧缺问题。一是保障政法单位办公经费随财政正常增长;二是鼓励各政法单位跑部进厅,争取上级对口单位资金支持;三是财政完善政法单位罚没款返还办法,具体是,在确保基层政法单位基本工资、阳光津贴、保底福利基础上,再对上缴罚没款按比例返还;考虑到森林公安基础建设薄弱,建议返还比例由目前的50%提高到70%,以帮助其加快基础建设,提高执法能力。
(三)乡镇党委主导,改善执法环境。乡镇党委要切实贯彻守土有责理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把基层政法单位工作摆上重要地位,一是加强相关单位工作的协调,通过召开情况通报会、信息反馈会、基层政法单位工作交流会等形式,加强合作,凝聚力量;二是整合力量,严厉打击妨碍执法的各种行为。
(四)加强队伍建设,破解群众关注焦点。基层政法单位要严把进入关,一方面,通过公务员考试补充干部;另一方面,要严格明确聘请人员进入条件,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考评,对政治素质低、社会反映差的人员坚决清理出队伍。要高度关注社会热点,对学校周边秩序、赌博、道路交通、盗砍滥伐森林等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切实做到:群众关注什么,我们就整治什么;群众期望什么,我们就做什么,通过扎实有效地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