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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0 发布

化工有限公司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工厂复工复产肺炎疫情防疫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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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有限公司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工厂复工复产肺炎疫情防疫方案 精品文档,仅供参考 化工有限公司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工厂复工复产肺炎疫情防疫方案 为了我国经济可以持续流通,不少企业纷纷开始复产复工,所以企业也应该做好复工后的疫情防控工作。以下是本站分享的化工有限公司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化工有限公司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根据市委三个一切五个所有安排部署,多措并举抗击疫情,对春节后有恢复生产经营需求或未停产的区内企业提供防疫指导,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更好地保护区内企业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书记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新区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思路,积极稳妥分批推进区内企业复工复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适用对象 ‎ ‎1.涉及疫情防控必需(药品、防护用品以及医疗机械生产、运输、销售等行业)、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市政、公共交通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食品生产和供应、仓储物流、物业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 2.承担重要国计民生、重大工程装备、重要物资保障等领域的重点生产企业及相关配套企业; 3.辖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春节期间未停工停产企业,需加强疫情防控措施,补充相关资料,参照本方案要求报批。其他企业暂不允许复工复产,具体复工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工审批程序 (一)企业向沣东新城改革创新发展局报送复工申请资料。包括企业复工申请报告,疫情防控方案(包括应急预案),复工生产方案,防控物资清单表,消杀隔离记录表,职工健康登记表、汇总表,企业负责人签署的疫情防控承诺书,设置单独的应急隔离房资料等。 (二)沣东新城改革创新发展局对资料进行初审,报沣东新城复工复产工作组(由改创局、教育卫体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及有关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办人员组成)。 (三)沣东新城复工复产工作组对企业防疫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会审,对符合要求的,报送沣东新城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 ‎ ‎(四)沣东新城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上级要求、企业实际情况、辖区疫情防控形势等情况予以核准,企业方可复工复产,未经审批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五)沣东新城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批准复工复产的企业名单向西咸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 三、复工标准 企业提出复工申请前要做到7个必须: (一)必须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细化疫情防控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明确专人负责。 (二)必须全面摸排职工信息。严格摸排员工出行轨迹,全面掌握每名职工春节假期流动信息、身体健康情况、与重点疫区人员接触情况和共同生活人员健康状况,精确到人,建立一人一档,登记造册。 (三)必须提前对厂区全面消毒。对厂区、食堂、洗手间、电梯、通道、垃圾桶、把手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集中消毒;全面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清理卫生死角,保持干净整洁。 (四)必须做好防控物资准备。提前备齐口罩、防护服、酒精、消毒液、体温计、洗手液等防控物资,设置测温点和应急单独隔离观察房间,配备相应措施和设备。 (五)必须实现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外出必须说明事宜及行程路线,做到封闭管理。 ‎ ‎(六)必须强化宣传教育。要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做到科学防控,要以车间、班组或科室为单位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确保人人知晓,人人做到,同时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七)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企业复工复产前做好供水、供电、空调设施和电器电路、危化品储存等安全检查,加强车间、仓库、机械设备、作业环境等风险排查,层层压实责任,严格生产规程,确保劳动防护和安全监管到位。 四、复工后防控措施 企业要持续强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做到6个强化、3个要: (一)强化出入管理。要设立对进出厂区职工进行逐一登记、测量体温,对来访人员要登记身份证、手机号码;对进出车辆要登记造册、进行消毒。 (二)强化全面消杀。坚持每日早晚消毒2次,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房间每日通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要清理卫生死角,保持干净整洁;禁止提供生鲜食品。 (三)强化人员管控。对高发病区的、与高发病区人员密切接触的职工,一律不允许返回西安市;已购买机票、车票的一律劝阻退票;对正在返回我市的非高发病区职工企业要安排专车从机场、车站等接回,按照规定隔离14天。 (四)强化职工防护。职工工作期间一律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串岗,不聚集,不随地吐痰;特殊岗位要配备防护服、防护镜、手套等;外出行程必须实现两点一线,形成疫情防控期间职工生产、生活的闭环管理。 ‎ ‎ (五)强化应急值班。做到24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出现情况要立即向所在街道、园区和沣东新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立即与医院对接联系,及时科学送诊。 (六)强化关心关爱。要关心职工生活,积极引导职工理解和支持,帮助职工解决生活困难,鼓励自驾车上下班,交通不便企业可安排通勤班车或定制公交,固定人员、固定线路,按照荷载人员数量减半乘坐,每次车辆使用后进行全面消毒。 (七)要主动做好联防联控。企业及职工要积极配合沣东新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做好信息沟通,出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配合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八)要采用灵活弹性复工方式。积极尝试使用电话、网络、视频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积极采取错时生产、错时上班等方式,最大限度压缩在岗人员,减少人员流动。 ‎ ‎(九)要停止举办各类现场集会。防疫期间禁止举办各类现场集会、招聘会、技能培训会、销售会等;企业餐厅必须落实工作人员上岗前健康体检,实行分餐制、盒饭制和错峰用餐,每次用餐前必须进行通风、消毒。没有餐厅的企业提倡集中订餐、独立分餐,减少用餐人员聚集。禁止招聘新职工,不得安排职工到疫情高发区出差,确需出差的企业必须制定路线和出行方式,返回后隔离14天。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对复工生产后的防疫监管负主体责任,企业法人代表为本企业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复工企业要严格落实7个必须、6个强化、3个要,自复工之日起至全市一级响应解除前,每日须向沣东新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对责任不到位、措施不到位、落实不到位导致出现聚集性感染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街办、各园区管办对各自辖区内工业企业复工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负属地监督责任。各单位要成立专班、落实专人,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所有企业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坚持稳控当先,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三)积极支持复工复产。建立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制度,全面掌握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认真做好分类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创新工作举措,完善内部机制,协调保障物资资金,优化网上审批服务,做好生产要素供需监测,有效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 ‎ ‎(四)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加大对企业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督促辖区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并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位,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加大对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措施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引导企业强化疫情防控意识,做好先进典型企业的宣传报道。 (五)强化督导检查。对各有关单位、辖区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跟踪督办;对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担当作为和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检查指导。对企业发生问题、出现监管缺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纪依规对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本方案有效期从即日起至全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具体内容可根据上级最新要求进行调整。 化工有限公司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国资委关于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通知要求,按照淮南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和集团公司《关于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淮能控股〔2020〕26号)精神,集团公司从2月10日起全面复工复产。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特制定集团公司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 集团公司把疫情防控作为复工复产后的重大政治任务,成立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董事长和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负责集团公司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单位要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等工作。各级党组织书记在疫情防控期间要把疫情防控作为第一要项工作。 二、积极复工复产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统筹和调度,在确保防护到位和生产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安全组织复工复产,确保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各单位应要求生产辅助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及外委人员同步复工复产。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复工复产的,须经集团公司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三、严格履行复工复产备案手续 各单位复工前,要根据单位特点和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按属地防疫要求将相关材料报所在县区(园区)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转报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集团公司统一将复工复产情况及时报省国资委。 四、细致做好人员摸排登记 复工前,各单位要对所有复工复产人员自2020年1月27日以来活动轨迹进行详细排查登记,重点排查是否有与下列四类重点人员的接触史、身体状况等,如与四类重点人员有接触史且未满14天的,一律不得返岗。 1.湖北省特别是武汉等重点疫区来淮人员和近期去过以上地区的回淮人员。 ‎ ‎ 2.有以上地区接触史人员。 3.接触过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人员。 4.去过湖北省以外其他省份出现发热症状的返回人员。 五、签订承诺书 复工复产人员必须签订书面承诺书,承诺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未与上述四类重点人员接触;如有接触,距离最后一次接触日起,隔离观察期已超过14天。不同意签订承诺书的,不得返岗。 六、加强通勤管理 复工复产人员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提倡乘坐私家车或单位统一安排的车辆。乘坐单位车辆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单位安排专人跟车负责测量体温和消毒工作。 七、严格把好入门关 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人员凭证进出单位。各单位原则上进出口要分设,在入口处设立体温检测点和临时隔离场所(配备防护口罩、手套、消毒液、额温仪等),凡未佩戴口罩、未经体温检测合格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单位。检测发现体温异常(超过37℃)人员,立即联系当地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及时规范送诊,并视诊治情况及时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报告。 八、原则上实行封闭式管理 ‎ 有条件的单位要实行封闭式管理,凭证出入,外来人员及车辆严禁进入。实行封闭式管理的单位,复工复产人员到岗后无特殊情况的,不得离开单位,再次返回单位必须重新履行排查、测温等防疫程序。 九、严格控制会议聚集 取消一切大型集会活动,推广使用网上办公和视频会议,对于确需召开30人以上现场会议的,须报经集团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十、加强个人防护 复工复产人员要注重个人卫生防护,把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等作为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在公共区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非工作需要,避免串门走动。单位内部食堂、餐厅不配备公用餐具,所有人员就餐一律使用自带餐盒、个别就餐,不得桌餐、聚餐,餐厅进出口实行单通道进出,购买饭菜不得停留。洗浴实行淋浴。宿舍内不得聚集娱乐、打牌。 十一、严格控制出差和检查 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出差,不开展与疫情防控工作无关的各类监督检查、调研服务等活动,确需出差或下基层开展工作的,须报集团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十二、严格公共场所卫生消杀。 ‎ 职工食堂、宿舍、会议室、人行过道、电梯、浴室、卫生间等人员密集场所每天不少于2次防疫消毒。办公室等工作场所由职工自行消杀、通风,各单位要加强对酒精等消毒用品的安全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废弃口罩收运处置的紧急通知》(淮城管办〔2020〕9号),做好防护用品的消毒、处置、销毁工作,确保单位内卫生管理符合疫情防控要求。 十三、加强健康检测。 疫情防控期间,要建立全员健康检测制度,每天对职工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询问,原则上每人一天测温2次,并将健康状况记录在册。若发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症状的,立即联系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及时规范送诊,并视诊治情况及时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报告。 十四、加强宣传教育 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新闻媒体中心及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台、网、微、端等主要宣传阵地,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措施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提高全员防控意识和能力。基层单位要通过微信群、QQ群、电话等方式,将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明确传达到每一位职工。 十五、强化督查检查 ‎ 各单位要抽调专人成立督查组,加强对疫情防控组织、防疫措施落实、重点工作推进、宣传教育引导、值班值守等情况开展现场动态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予以纠正。对防疫措施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化工有限公司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各经济开发园区和广大企业: 根据中央和省、市、区有关复工复产的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请各园区和广大企业认真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职责,配合做好以下重点事项: 一、园区防控措施 1.出入管理。所有进入企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并积极配合园区主入口的问询或登记。疫情防控期间,外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园区。 2.体温测量。园区主入口、各楼宇大堂设专人值守测量体温,凡体温超过37.3℃、未正确佩戴口罩、重点区域返园区未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及不配合检查的人员禁止进入。同时,建议园区在员工进入办公区域时,由园区进行体温检测。 3.楼宇管理。园区将对公共区域进行每日2次的消毒防疫;在公共部位集中设置废弃口罩存放箱,张贴明显标识,每天由保洁员集中处理。 二、企业防控措施 ‎ ‎1.企业防控机制。请企业自觉落实疫情防控单位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周密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一员一档,并严格落实执行。灵活安排员工分批返岗,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复工复产;建议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弹性工时、远程办公、居家办公等措施。 2.企业人员管理。对有湖北地区往来史、与湖北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员工,请企业企业加强关心沟通联系,建议他们在疫情稳控后回企;对有以上情况并已经抵企的员工,督促其及时联系所在街镇的村/居委会或入住的酒店等,采取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等防控措施。疫情防控期间,对外地(国)返企同时采取不少于14天的隔离防控措施。 3.防疫物资管理。请企业切实关注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尽可能做好相关防疫物资(口罩、体温检测仪、消毒剂等)配备。请正确使用防疫物资,按要求做好保管工作,确保安全存放及使用。 4.办公场所管理。复工前,请企业对工作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确保每日消毒。进入企业请佩带口罩,对上班员工做到每日2次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企业自身有班车运营的请做好员工体温检测、口罩佩戴等基础工作。建议线上会议沟通工作,减少集中开会。如需开会,必须佩戴口罩,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控制时长,室内通风排浊。 ‎ ‎5.企业访客管理。企业访客应佩戴口罩,进入办公区前先检测体温,确定有无重点疫区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无上述情况且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办公区并在指定区域会客。疫情防控期间,建议企业尽量减少安排员工外出以及出差。 6.防疫知识宣传。请企业及时向员工普及新冠肺炎相关知识,广泛宣传落实预防措施,教育员工不传谣、不信谣,避免员工出现恐慌等不良情绪。建议企业向本企业的湖北籍员工发一条关爱信息、打一个暖心电话,做到隔离不隔心。 三、个人防护温馨提示 1.为避免复工后入园测温工作可能导致的车辆、人员拥堵,建议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尽量选择错峰上班。 2.为避免乘坐电梯时可能造成的感染风险,建议低楼层的企业提倡鼓励员工使用楼梯步行上下楼。 3.为避免外出就餐和使用外卖可能造成的感染风险,建议企业提倡员工自行带饭、预约用餐或错峰用餐。 4.凡来自或者途经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进入本企业的,以及与上述人员、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应主动接受体温检测,自觉实施居家或者积极配合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对未按照规定主动登记,在工作人员询问时不如实告知,或者拒绝执行相关检测、居家隔离、集中隔离观察措施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或者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 ‎ 请各经济开发园区和广大企业将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情况每日5点前用办公网公务邮箱报送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