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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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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支部范文之中小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树立和维护教育的良好形象,实现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按照省、市、区的统一部署,确定在全区教育系统继续开展教育行风民主评议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教育为民,以“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维护群众教育权益”为主题,以加强教育机关作风建设和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着力解决机关干部作风、学校办学行为、教师师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优化教育改革发展环境,促进教育的公平公开,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教育行政部门领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三)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强化监督,落实责任。
(四)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
(五)坚持以评促纠,以评促建,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把落实整改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
(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密实施,严谨操作,严肃纪律。
三、评议对象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其中区直学校(幼儿园)行风建设情况由区纠风办组织检查评议。
四、评议主要内容教育行风民主评议活动,要紧密联系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大局,紧密联系全区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学生的实际,切实解决教育系统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建设方面。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责任制;重视制度宣传教育,强化制度意识;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完善制度;加强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严格制度执行;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重点监督制度建设、落实情况。
(二)规范办学方面。各学校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上级政令,建立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坚持依法治校,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重点解决个别学校违规招生、违规收费、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三)师德师风方面。重视师德师风建设;言为人师、行为表率,爱岗敬业,教好书育好人。重点解决个别干部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引导、利诱、强迫学生参加各类补习班、购买指定教辅资料,教学质量差、教学效能低等问题。
(四)学校风气方面。加强师生文明行为养成教育,形成良好的教风、学风、校风,注重校园文化和环境建设,校园整洁优美,教育教学秩序良好。重点解决师生行为不文明、公德意识差,以及校园脏、乱、差等问题。
(五)文明服务方面。积极开展文明服务活动,设立服务值班室,开通服务热线电话,履行文明服务承诺,做到关爱学生,尊重家长,为学生健康成长服务。重点解决不能平等、真诚地关爱每位学生,歧视学习困难的学生;不能礼貌地与家长交流,甚至训斥家长等问题。
五、评议方式中小学教育行风评议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评、接受评议、汇总分析、落实整改五个阶段。评议采取上下联动、内外结合,面向社会、各界参与等方式进行。
(一)宣传发动(4月)各乡镇教委办和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和具体评议内容、标准,全面抓好本单位的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有力、方法得当。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教育改革发展取得的突出成就和开展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将评议内容向社会公开,取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评议氛围。要向社会发出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布教育行风民主评议举报电话、意见箱、电子邮箱,在教育网站设立中小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网页,开辟专栏,拓宽渠道,广泛收集意见。
各乡镇教委办和区直学校的行评方案要于4月28日前报市中区中小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评(5月—9月上旬)各学校要认真对照评议内容逐项进行自查自评自纠,发现问题认真解决。今年,自查自纠的重点要以行风评议反馈的问题为主要内容,突出主题。通过“学校开放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学生家长等方法途径,收集对本校教育行风建设特别是师德师风、干部作风的意见和建议。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意见进行归纳整理,抓好整改,保证自评质量。自查自评发放的问卷调查表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学校要注意汇总,全面分析并收集归档,以备检查。
(三)接受评议(9月—10月上旬)评议工作主要由问卷调查和量化考核两部分组成。各中小学要积极协助,主动配合做好评议工作。
1、问卷调查。组织有关参评人员填写《中小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问卷调查表》。每张问卷调查表分4大项,20小项,总分100分。每小项“满意”得5分,“基本满意”得4分,“不满意”扣3分,“不了解”不计分。
小学:问卷调查参评人员由小学教职工(全部参加)、在校五、六年级学生代表(占五、六年级在校生30%)和学生家长(占在校生30%)组成。
初中、高中:问卷调查参评人员由中学教职工(不少于中学教职工总数的80%)、学生(占在校生30%)和学生家长(占在校生30%)组成。
2、量化考核区教育行风评议活动领导小组对照评议内容,通过听取学校汇报、查阅资料、检查暗访,召开有关学生、学生家长及教职工座谈会和收集社会监督意见等形式分别对负责评议的中小学按统一标准进行考核,并按《中小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量化考核表》计分,总分100分。
(四)汇总分析(10月中旬--10下旬)中小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区教育行风评议活动领导小组对问卷调查和量化考核进行汇总统计(问卷调查平均分的60%计入总分,量化考核平均分的40%计入总分,满分100分);对群众所提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分析,找出学校在教育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普遍问题和个别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逐校填写《中小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情况反馈表》。
(五)落实整改(11月—
12月)区教育行风评议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中小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情况反馈表》反馈乡镇教委办及中小学主要负责人,主管部门督促有关中小学抓好整改。各中小学要针对在自查自评和接受评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关系学生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能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限期整改;对一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要说明原因,并列出整改计划;对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做出说明。通过整改切实促进学校校风、教风和师德师风建设,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各中小学要在接到《中小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情况反馈表》10日内,将本校整改方案报所属中小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评议结果运用区教育局要将所属中小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情况,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对普通高中、职业中专、初中、小学四类学校分别进行汇总排序,统计出评议结果,并将评议结果及时向参评学校进行反馈;群众满意率较低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按照管理权限要分别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谈话。
七、加强领导,确保行评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全区中小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活动,实行教育行政部门党委统一领导,相关业务部门密切配合,中小学生及学生家长等方面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乡镇教委办和学校要切实抓好落实。严格程序,严明纪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通过评议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行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