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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0 发布

价格科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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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科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8年上半年,价格科完成主要工作如下: 一、积极稳妥开展自来水价格调整工作。 为更好地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节援,引导水资源合理配置,同时进一步理顺我市自来水价格结构,促进供水企业持续良性发展,更好地满足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发改价格〔2017〕1941号)、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16〕13号)、《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综〔2017〕17号)、《关于印发江苏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6〕5号)等文件精神,对当前我市供水状况、现行水价政策以及周边水价比照情况等进行了认真调研,并于2018年1 月初委托江阴市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江南水务2017年度城乡供水定价成本实施了监审。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线路合周边价格水平,拟订我市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主要内容有: 1、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现行城区非居民生活水价中含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 0.04元/立方米。国家已于2017年取消此项政府性基金,水价中需相应扣除。 2、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落实《江苏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苏财规〔2016〕5号)规定,将自来水价格中的污水处理费标准由现行的城区居民生活用水1.3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1.4元/立方米提高至1.5元/立方米;各镇街污水处理费0.3元/立方米提高至0.6元/立方米。 3、适度调高基本水价。我市现行基本水价是2010年调整确定的。经过7年多建设发展,目前我市水价与周边城市相比最低,供水企业水价收入不足以覆盖供水成本。为促进资源节约利用,保障供排水企业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满足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基本水价宜作适当提高。 4、澄西地区水价统一调整,实现全市自来水同网同价。我市自2008年11月开始实行自来水城乡同网同价,但当时璜土镇、利港街道使用常州水源,价格比城乡统一到户价略低,且各镇均有不同。从2014年起,两地均已接入统一供水管网,由江南水务澄西水厂直接供水。此次价格调整,将统一水价,实现全市自来水同网同价。 5、镇(街道)转供水到户价执行自来水同网同价,其中转供水结算价格按同比例上调,由企业自主协商确定。 6、明确对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金领取证》的家庭的补贴措施。采取先缴后返方式,按居民生活用水一阶水价(含代收费)每年每户补贴120吨水量水费,委托市慈善总会统一发放。 本次调价工作历时大半年,严格按照定调价的规范流程要求做细做好各个阶段性工作。包括前期调研、成本监审、拟订方案、发布公告、专家论证、制度廉评、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众多环节,以网上公布方案、分批召开各类人士座谈会、走访特定对象等形式广泛征询意见。其中涉及居民生活用自来水的基本水价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于5月25日下午成功组织了听证会。与会人员对此次价调工作予以了充分的理解和支持。后继将一步完善方案,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二、认真细致做好房价备案管理工作 今年上半年共受理完成6个房价备案:碧桂园天玺(二批)、创智天地北地块、碧桂园雅澜名苑三区第三批、中梁壹号公馆、尚城国际三期、蔚蓝滨江。 预计6月将完成3个房价备案:澄星房产(澄堡二期)、中南樾府、弘阳昕悦府、首创瑞府二期 今年开始,新建商品房价格进行备案的同时,销售车位价格也按规定实施备案管理。 三、完成2017年度居民阶梯水价、气价评估工作。 我市居民阶梯水价制度自2016年1月1日开始实行, 为评估两年来的政策实施效果,进一步完善阶梯水价制度,于2018年3月起继续委托江阴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居民阶梯水价、气价制度实施情况调查评估。 经评估,实行阶梯价格后江南水务2017年度增收287.24万元,与2016年度的278.03万元基本持平,两年合计565.27万元;天力燃气2017年度增收534.80万元(2016增收484.66万元),两年合计1019.46万元。 结合报告相关数据,认真撰写评估分析报告。对我市居民阶梯水价、气价制度实施前后情况进行了相关对比,分析阶梯水价实施取得的效果及存在问题,并提出优化阶梯水价制度的相关建议。 四、做好煤炭价格动态监测,适时调整蒸汽价格。 蒸汽价格的调整直接影响着各热电企业及广大用汽企业的利益,因此工作社会关注度极高。这就要求我们工作细致规范,不折不扣做好价调基础工作,积极稳妥做好每一次价格调整,并做好相关咨询解释工作。 现行蒸汽价格从2017年3月1日起上调,中准价169元/吨,浮动幅度10%。对安装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实现在线监测,经有权部门确认达标排放的热电企业,蒸汽价格可加15元/吨。按此价格调整后,最高限价为200.9元/吨。此价格调整时对应煤炭基准价为560元/吨。 ‎ ‎ 根据秦皇岛5000大卡标煤价格(含海运费)监测数据显示,2017年第一季度标煤价格为585.3元/吨,二季度标煤平均价格为570.81元/吨,三季度标煤平均价格为586.58元/吨,四季度平均为601.09元/吨,比照现行蒸汽价格对应的标煤基准价560元/吨,高41.09元/吨;2018年度一季度平均为589.64元/吨,比现行蒸汽价格对应的标煤基准价560元/吨高29.64元/吨。截至5月23日,4-5月份标煤均价为568.47元/吨;比上季度下降21.37元/吨,比基准价高8.47元/吨。 五、平价商店日常监管与考核。 今年上半年新增2个平价商店(云亭世纪阳光已就绪,璜土春潮百货),目前我市共有平价商店54个,均为超市平价专营区。 日常对全市54家平价商店通过视频监管系统进行远程督查,发现问题立即与店内负责同志联系,询问原因,督促改进,并做好有关记录。主要问题有:电子显示屏未开,有采价员工作不到位原因,有店电源、网络不稳定,有的是硬件系统的问题,需及时联系软件公司维护;其次是平价标价签使用不规范的问题;监控区域内蔬菜摆放问题;平价蔬菜的品质新鲜度、存量不够问题等等。 通过近两年来的监控管理以来,各类不规范性问题大有改观。平价商店管理规范程度大幅提升。 各价格监督站负责对平价商店的一月一考核,局考核组每个季度末对平价商店进行考核评优,对连续两次季度考核不合格的平价商店将严格按准入退出机制进行剔除。 六、按集成改革工作要求做好资源价格改革方面工作。 按要求上报集成改革任务进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目标推进情况、需协调事项及制定情况汇报等。本科室主要是差别化价费政策相关内容。4月在张局带领下赴苏州吴江区、宜兴调研差别化价费政策实施情况,草拟了我市差别化价费政策相关文件。 七、开展污水处理费调研工作。 按照省物价局的要求,对污水处理企业基本情况、污水处理费情况、污水处理服务情况、污水处理单位经营及成本收益情况、问题与建议等进行调研并形成文字材料上报。 八、完成2018年农村电网维护费测算及资源性产品价格信息填报工作。(包括水、电、燃气、蒸汽、污水处理费等)。 九、贯彻落实并转发各级各类价格文件政策。如:《省物价局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在局网站公布)。根据国家发改委通知精神,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29分,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 十、其他价格管理及咨询答复工作。梳理上报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积极参与 空中热线 专题活动,关注热点,耐心周到及时缓解各类价费矛盾,当面、电话及网络耐心受理价费方面的各类咨询投诉,认真完成人大提案的答复等,为维护价格秩序、推进价格诚信做好宣传工作。 ‎ ‎ 价费管理科 二0一八年六月 《》 价格科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