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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0 发布

我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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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 ‎  按照区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大讨论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使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和把握,增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示范区、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通过这一阶段深入的调查研究和思考,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还存在诸多的问题和不足,调研如下。‎ ‎  一、我区农村公路基本情况 ‎  近几年来,在示范区党工委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农村公路得到了迅猛发展,截至目前,全区农村公路总里程为286.51公里,其中县道93.68公里,乡道23.27公里,村道166公里,二级公路47.58公里,三级公路83.6公里,四级公路155.3公里,全区农村公路中沥青混凝土路163.5公里,水泥混凝土路123.1公里,公路密度227.3公里/百平方公里,居全省第一。全区88个行政村实现了村村通,基本形成了九纵六横的公路交通格局。农村公路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建设,为我区经济快速、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  二、我区道路管理养护体系现状 ‎  目前,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按照区政府2007年制定的《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将农村公路养护分为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乡镇设立道路办,配备2名管理人员,通过区乡联聘、乡用乡管,对养护人员实行合同养护。区交通局负责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安排养护工程计划,区公路站具体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并对乡镇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各乡镇道路办负责对养护人员的日常检查考核。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资金由交通局和乡镇共同对半承担,根据考核结果,交通局将日常养护资金拨付乡镇,再由乡镇计量支付。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由区公路站路政队负责全区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并指导各乡镇具体做好本辖区内公路管理工作。‎ ‎  三、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还较为滞后;管理养护责任不能全部落实,养护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养护机制缺乏活力、养护质量不高;乡镇养护管理投入和重视程度不平衡等,直接影响我区农村公路正常使用、行车安全和长远发展。具体表现在:‎ ‎  1、养护资金投入不足。目前,我区公路养护资金还未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仅靠省交通厅拨付的正常养护经费用于公路养护,资金缺口较大。同时,由于燃油税费的改革,不再征收拖拉机等养护费,造成养护经费严重短缺。每年只能根据省上拨付的养护资金情况,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制定养护计划,致使有些道路需要维修养护因缺少资金而不能实施,迫使道路待病运行,更增加了损坏程度。‎ ‎  2、由于各乡镇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投入不足,养护管理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加之少数群众整体利益意识差、法制观念淡薄,致使乡、村公路的路产路权受到了一定程度的侵害。‎ ‎  3、治超工作存在困难。由于农村公路技术等级普遍较低,加之我区交通路网发达,一些超限运输车辆对农村公路造成一定损害,目前,由于我区没有国、省干线公路,无法设立治超检测站,对农村公路治超,仅靠一辆流动检测车进行,从根本上无法解决治超问题。‎ ‎  4、养护管理机制不健全。各乡镇虽都设有道路办,但还没有完全建立起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机制,养护管理人员少,以至于个别村道存在失养现象。对于大中型养护工程,存在养护机械装备短缺,养护工程以人工操作为主,与规范化养护体制不相适应。‎ ‎  四、我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要求 ‎  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发〔2006〕72号)要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按照统一领导、县管为主、分级负责、各方支持的原则进行,各县级人民政府为本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筹集和安排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养护工作,组织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按照有路必养,确保质量的原则,应纳入政府财政年度预算,并应随着农村公路里程增加、技术标准提高和地方财力增长,逐步增加养护资金。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主要由市、县财政按比例承担,县级财政统筹安排,市级财政给予补助,具体安排标准为:县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费和日常养护费,实行分专户储存,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接受本级财政部门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  五、几点建议 ‎  1.建议区上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专项列支,用于化解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不足,实现农村公路“有路必养、养必良好”,延长道路的使用寿命,从而降低道路的建设成本。‎ ‎  2、进一步健全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按照区政府制定的《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明确以政府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体,交通局为行业管理责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加快乡镇政府管理养护体制的建立健全,配齐养护人员,加大管理的力度,使农村公路管理在组织、制度、养护标准、考核、资金保障等各方面规范化、制度化。‎ ‎  3、实行管养分离,推进公路养护市场化。进一步深化交通行业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实行管养分离,推进公路养护市场化,建立专业化、机械化的养护施工队伍,使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更加标准化、科学化。‎ ‎  今后工作的思路和具体措施: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交通工作要服务于经济发展,要服务于新农村建设、服务于群众快捷方便出行和实现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人本化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农村公路养管工作,进一步强化农村公路养管措施,力争用一至二年左右的时间,建立符合我区农村实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正常使用,实现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的正常化和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