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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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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农民贫困风险评估工作报告
客观真实反映民声民意,并根据相关数据作出公正的评估,是民调中心职能的所在。为调查裕新技改项目对被征地农民可能造成的贫困风险影响,受市裕新技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委托,市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于2013年1月9日至16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全面调研,通过集中座谈、实地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对项目被征地农民贫困风险评估如下:
一、征地拆迁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裕新技改项目地处镇村辖区内,位于市交界处,倚南岭山脉骑田岭之东北,规划面积23.325平方公里。因项目建设需要,属规划区范围内搬迁安置对象的共50户农民(其中倪家组46户、仙岭脚组4户),属规划区范围内被征地对象另包括仙岭脚组部分已无法耕作的耕地和浅石四组约14亩耕地;4家民营企业受项目影响被停产歇业,其中,1家位于规划区范围内,另3家位于规划区范围外围。
2、被征地村组概况。镇村共9个村民小组1294人,其中组46户139人,男性18至60岁的劳动力40人,女性18至55岁劳动力43人,全组劳动力小计83人,仙岭脚组50户169人,男性18至60岁的劳动力49人,女性18至55岁劳动力56人,全组劳动力小计105人。据调查,两个小组共188名劳动力,仅42名劳动力在外务工(主要为仙岭脚组村民),其他大部分赋闲在家。在此次征地拆迁中,倪家组全组耕地住房均被征用,属搬迁安置范围,仙岭脚组只有仍居住在垅下的4户属搬迁安置范围,其余农户则因只有耕地被征用,暂未纳入搬迁安置范围。
3、涉及影响企业概况。为整治非法选矿,鑫承、利祥、利强和龙兴矿业四家企业被停产歇业,至今已停产6个月。四家企业除鑫承矿业处规划区范围内属搬迁对象外,其他3家企业均位于镇政府所在地属规划区外围。其中,鑫承矿业主营钨矿原石精加工,其他3家企业均主营钨毛矿再加工。据企业负责人介绍,4家企业在整治非法选矿前,除极少量从村民手中收购了非法选矿的钨原石,企业主要进货渠道靠向外省市进原材料。初步统计,4家企业2011年度共纳税2420万余元,贷款总额为2160万余元,其中民间借贷为985万元、银行借贷1175万元,受停产影响共60余名工人失业,欠工人劳资款100万余元,其中,鑫承矿业尚库存原材料3000余吨未加工处理,损失最为严重。
二、导致被征地农民贫困风险原因分析
1、被征地农民失地情况严重。倪家组和仙岭脚组历史上曾同属垅下组,于1965年因瑶矿开采需要,由垅下分别搬迁至现址并分组,搬迁后垅下仍有倪家组8户、仙岭脚组4户居住。其中仙岭脚组由于当时组上无闲置土地建房,通过向邻近的高坪组以购地方式入住现址。搬迁后,两组的绝大部分耕地仍集中在垅下,但此处耕地已于2006年“7·15”洪灾中被瑶矿废石废渣所损毁,且无法恢复耕作,造成了倪家组无耕地可种、仙岭脚组仅剩13.5亩耕地(规划区范围外,全组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08亩)的严重失地后果。
2、被征地农民收入微乎其微。调查发现,失去土地的倪家组、仙岭脚组村民,一无耕作收入,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08亩的仙岭脚组村民甚至无法通过耕作达到自给自足;二无林业收入,村属山林为东江湖水资源保护公益林,收益极少;三无渔业收入,网箱养鱼被退水上岸;四无矿产收入,非法选矿被禁止,用村民的话说就是,“有林无林一个样,有矿反而致了贫”,面临着“靠山吃不成山、靠水吃不了水”的尴尬境地;五无打工收入,两组308口人188名劳动力仅42人外出务工,其他均赋闲在家,外出务工者仅保障自己、无法接济家庭,赋闲在家者无耕地耕作,仅靠打点零工、种些小菜甚至吃老本糊口。
3、被征地农民生活环境恶劣。一是水源缺乏,由于倪家组、仙岭脚组同处高寒地带,取水难成为历史难题,倪家组自建取水渠于2006年“7·15”洪灾冲毁后至今未恢复,仙岭脚组则靠搭设的简易塑料管道从几公里外的山沟引来水量极其有限的山沟水作生产、生活用水,两组村民取水用水均极其不便;二是土地贫瘠,由于缺水严重,仙岭脚组仅剩的13.5亩耕地也是“望天田”,收成极其微薄,人均不到0.08亩的耕地面积也使村民无法通过种植其他经济作物弥补损失;三是水质低劣,瑶矿的长期开采和“三废”(废水、废石、废渣)的排放,使周边水质受到了严重影响,也使仙岭脚组村民患结石病的几率大增,近两年来镇
送检应征入伍青年52人,其中34人患有结有结石病,2012年送检28人,合格2人;四是安全隐患大,仙岭脚组现址紧贴矿区,矿区技改建成后,矿石运输索道将横跨仙岭脚组村民生活区,矿石的运输和开采的噪音,将给村民生产生活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4、涉及影响企业几近无力维系。4家企业被关停6个月,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近1000万元,2160万余元的还贷任务重压在身,100万余元的农民工工资无力支付,企业陷入“开工即与政策违背,不开工则只能坐等破产关闭”的两难境地。
三、被征地农民的诉求与期望
1、仙岭脚组搬迁意愿强烈。此次仙岭脚组未被纳入搬迁安置范围,但由于该组土地资源被征收,村民已成为失地农民,收入骤减,生活已陷入困难,加上该组现址紧贴矿区,生产生活环境恶劣,无任何发展空间,因此村民多次联名上访,强烈要求搬迁。
2、普遍认为征地补偿款偏低。尽管大多数农民愿意进行搬迁安置,但认为征地补偿款偏低,普遍反映不论是购房安置或是货币安置,均不足以应对今后生活所需。据了解,裕兴技改项目搬迁安置涉及村组人多地少,虽全村征用土地有3500亩,但其中有2400亩左右属于村集体所有,1100亩属于仙岭脚组、倪家组共有。以一户4口之家的农户为例,4口人领得57.6万安置费后,购两套安置房(自己一套、子女一套)需28.8万元,剩余28.8万元,再以每套房花费12万在装修和购置家具上,就仅剩余4.8万元供4口人今后开销。
3、企业要求尽快恢复生产或转型。为减轻还贷压力和减少停产损失,四家企业均强烈要求尽快恢复生产,或者尽早确定与矿方合作方案,要求参照民生矿业与瑶矿的合作方式或纳入和谐公司名下参与经济发展,以实现转型再生存、再发展,其中,鑫承矿业希望能给其1-2个月时间,让其将库存的原材料加工完毕以减少其巨额损失和便于公司搬迁。
四、规避被征地农民贫困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1、将仙岭脚组纳入搬迁安置范围。建议将仙岭脚组和倪家组合并为一个村民小组进行整体搬迁,由于1965年分组时2个小组的土地一直未分开,一旦征地后,2个小组均无土地资源,同样存在生产生活困难(仙岭脚组情况更为特殊、更为恶劣),且仙倪两组人口数量不平均导致难分配土地补偿款,整体搬迁将有利于统筹解决仙倪两组征地拆迁工作。
2、妥善解决项目与瑶矿历史遗留问题。建议组织人员对项目区征地范围内存在争议的土地权属资料进行再收集、再整理,及早确认权属界线,并明确责任方和处理方法,为下一步土地征收创造有利条件。
3、对仙倪两组进行整体征地。仙倪两组耕地被大量征用后,剩下的耕地很少,农民弃之可惜,耕之效益又低。征地方为自身和农户长远考虑,都可以考虑将剩余的耕地进行一次性征用和补偿。
4、四家停产企业尽早恢复生产。建议对鑫承、利祥、利强和龙兴矿业四家企业进行资源整合、重新选址,以适当方式挂靠至瑶矿公司,参与到矿产开采中,以实现资源充分利用、企业减少损失、银行消除贷款风险和农民工得到实惠的“四赢”局面。
5、建立和完善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体系。建议从今后和谐公司产生的分成税收中,、、企业三级分别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失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和发展的专项资金,从而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6、高度重视技改项目可能造成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一是四家企业本地民间借贷和工人劳资欠款数额巨大,涉及村民众多,一旦破产,将不可避免的激发企业与债权方及工人之间的矛盾;二是征地范围内组与组、村与组之间土地界线不清晰,给征地确权工作带来难度,已多次发生x体性事件,12月13日,因征用净化土地,30多名村民围攻镇政府,2013年1月12日,因村浅石4、5组土地权属纠纷,100名村民围攻镇政府和征地工作队;三是与瑶矿诸多历史遗留问题一时难以解决,技改项目方此时要求尽快开工,极有可能发生村民阻工、闹事等x体性事件,项目方开工时间应视实情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