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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0 发布

教导处范文之中小学评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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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导处范文之中小学评估方案 ‎ 县普通中小学评估方案 ‎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行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全县中小学办学水平,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内容与目标 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主动发展,根据学生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严格按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开展教学活动,推进课程改革,开展校本教研,稳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学校管理科学民主,以人为本,有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有利于学生终身发展的学校评价体系。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有实效、得人心,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富有成效,师德师风良好。‎ 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无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办学条件年年有改善,校园文化建设突出育人功能。能根据学校特点,开展特色教育。‎ 二、评估方法与权重 本方案设定评估总分1000分,其中400分为教育教学管理过程评价得分,由教育局各职能股室按照下发的评价细则,不定期对各中小学进行专项评价,若干次专项评价的总得分即为过程评价总分。教学质量评价共占600分,由教育局按照质量评价方案(见附件1和附件2)实施评价。过程评价和质量评价的总分之和即为学校年度目标管理总得分。‎ 三、评估序列和学校类别 根据2004-2005年评估方案和评估结果,2005-2006年学校评估将按初中学校(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和乡(镇)小学及单列学校三个序列进行。‎ 初中序列:‎ 一类学校:高砂中学、秋口中学、梅林中学、清华中学、赋春中学、武口中学、甲路学校、实验学校(民办)‎ 二类学校:江湾中学、珍珠山中学、潋溪中学、太白中学、许村中学、中云中学、镇头中学、晓容中学、思口中学、大鄣山中学、溪头中学 三类学校:古坦中学、沱川中学、浙源中学、段莘中学、龙山中学、大畈中学、凤洲中学 乡(镇)小学序列:‎ 一类学校:江湾小学、中云小学、清华小学、高砂小学、赋春小学、珍珠山小学、镇头小学 二类学校:思口小学、秋口小学、许村小学、梅林小学、浙源小学、紫阳二小 三类学校:太白小学、段莘小学、大鄣山小学、古坦小学、沱川小学、溪头小学、龙山小学 单列学校:‎ 婺源中学、紫阳一小 四、结果运用与奖惩 ‎1、初中系列和乡(镇)小学系列中,一类学校评价得分前三名,二类学校评价得分前二名,三类学校得分第一名的单位为学年度目标管理先进单位。上述单位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可推荐为本年度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对象。‎ ‎2、根据目标评价总得分及单项考评成绩,另设如下奖项:(已推荐为本学年度表彰对象的单位不另授奖)‎ ‎①稳定发展奖:连续二年位居全县前6名的单位。‎ ‎②腾飞奖:与上年目标考评比较前进8个名次以上的单位。‎ ‎③进步奖:与上年目标考评比较前进3至7个名次的单位。‎ ‎3、甲路学校和实验学校教学质量部分评价以初中部为主,过程评价和课改工作以初中部和小学部得分的平均值计入总分。‎ 婺源中学、紫阳一小不参加全县统一组织的过程评价和质量评价,由学校按照自身的发展要求和目标制定评价方案,交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进行考核。‎ ‎4、婺源中学和紫阳一小在符合下列条件的前提下可推荐为受县委、政府表彰的对象:‎ ‎①办学行为规范,教研成果突出。‎ ‎②不折不扣地完成教育局布置的各项工作。‎ ‎③及时制定出本校年度评价方案,学年末完成自评工作。‎ ‎④在全市举行的各类学科竞赛和全市性的比赛活动中有突出成绩。‎ ‎⑤代表教育局接受上级部门的各项检查均获好评。‎ ‎5、实行学校动态分类制,连续三个学年度评估位居一类学校最末一名的单位,降级至二类学校。连续三个学年度评估位居二类学校的末二名的单位,下一学年降级至三类学校。连续二个学年度评估二、三类学校的前二名,下一学年分别升至一、二类学校。升级的学校通报表彰,降级的学校校长要在学年度总结会上作表态发言。连续三年居全县末二名的校长给予免职处理。‎ ‎6、实行校长职务责任跟踪追究制。中小学校长在本评估年度以前的任职过程中,因弄虚作假或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但在本年度被发现并确认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当事人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当事人所在单位的评优不受影响)。情节严重的由教育局纪委参照有关条例作相应的纪律处分。‎ ‎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能评为先进单位:‎ ‎①因乱收费、歧视问题学生或体罚学生造成较大影响;‎ ‎②不按课程计划开课、随意增减课时且不能及时整改;‎ ‎③考试有集体舞弊行为,学籍管理有严重弄虚作假行为。‎ ‎④教职工中有人违反计划生育,或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 ‎⑤擅自批准或放任教师从事第二职业或停薪留职经商;‎ ‎⑥班子成员有一人以上受处分的;‎ ‎⑦学校发生重大事件不及时汇报;‎ ‎⑧因工作失误造成校舍倒塌、校内饮食饮水集体中毒及组织师生集体活动造成伤亡事故或虽无直接责任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影响较大的。‎ ‎⑨教师队伍中存在向学生索要财物、向学生推销商品,违规组织学生补课等师德问题。‎ ‎⑩评价年度内学校不合理开支数额较大,运转债务不减反增。‎ ‎⑾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中有人违反招生纪律,充当招生中介,进行不当招生宣传、误导考生填报志愿的。‎ ‎8、下一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后召开全县教育工作目标管理总结表彰会,对各个系列的先进单位给予公开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