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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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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安排
工作总结主要描述就是在一段是时间内的收获,工计划可以使你更好的开展以后的工作,小编今天整理了安监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安排,希望与大家分享。
01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对2017年工作进行总结,对2018年工作进行安排,讲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2017年全省非煤矿山事故控制情况
2017年,全省非煤矿山共发生各类死亡事故x起、死亡24人,事故起数同比增加4起、上升x%;死亡人数同比增加14人、上升x%。按照地区分布:廊坊1起1人、秦皇岛1起2人、承德4起4人、张家口3起4人、唐山2起5人、邯郸1起8人。按照企业类型分布: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6起15、尾矿库事故2起5人、选矿厂事故2起2人、石油事故2起2人。按照事故类别分布:较大事故2起12人(司家营研山铁矿尾矿库中毒窒息事故、西石门铁矿中毒窒息事故)、一般事故10起12人。
在8个涉矿市中,石家庄、保定、邢台未发生死亡事故,其中石家庄连续5年未发生死亡事故。
二、2017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非煤矿山安监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各项重点工作部署,科学谋划、积极作为,扎实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家会诊”、采空区和“头顶库”专项治理、尾矿库闭库和复垦绿化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和管理水平。
(一)以“专家会诊”为抓手,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覆盖。多年的实践证明,“专家会诊”是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2017年,各地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共排查非煤矿山x座,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x条,下达现场检查记录x份,实施处罚x万元,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1个,责令停产企业8家。为检验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家会诊”工作质量,进一步改进我省非煤矿山“专家会诊”工作,省局委托中钢设计院对各技术服务单位排查质量进行了评分排名。省局已将综合评价结果向全省进行了通报,对排查质量高的进行了表扬,对排查质量较差的进行了约谈,对排查质量差的严禁参加今年排查工作。
(二)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严把停产停用非煤矿山复产复工关。为进一步规范停产停建非煤矿山企业复产复工验收工作,省局印发了《关于规范2017年非煤矿山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验收工作的通知》(x安监管一〔2017〕x号),重点对因春节、“两会”实施阶段性停产停建,以及因经济形势或其他原因停产、停建,拟恢复生产、建设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验收活动的组织实施提出了明确要求,细化了验收程序和验收标准,设置了否决条件。此项工作得到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认可与肯定,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推广。2017年,全省非煤矿山未因复产复工原因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三)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深入推进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一是将全省2016年确定的62家隐患排查试点全部升级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单位,积极督导试点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二是经积极争取,河北省矾山磷矿有限公司、赞皇金隅水泥有限公司石灰石矿、河北钢铁集团承德承钢黑山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三是指导矾山磷矿完成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并在该企业召开了现场会,组织学习了矾山磷矿单元划分“从上到下”、风险辨识“从下到上”、风险分级和管控措施的制定“上下兼顾”、所有环节“综合会审”的风险辨识工作方法,在全省非煤矿山行业明确了“风险辨识的终极目的是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三项制度,隐患排查的终极目的是查找企业三项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缺陷与不足”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思路。
通过各地的不懈努力,全省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在“面”和“质”上均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截至2017年底,全省209家非煤矿山企业完成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占生产运行企业的%,切实增强了企业的风险辨识和管控能力,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
(四)严格落实总局部署,扎实推进采空区和“头顶库”专项治理工作。根据《河北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方案》和《河北省遏制尾矿库“头顶库”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通过《工作要点》向各地分解下达了43个采空区和64个头顶库治理任务。在采空区治理方面:截至2017年底,全省43个采空区治理项目已全部启动实施,其中,3个项目正在编制治理设计,6个项目正在进行治理,34个项目完成了治理,完成了2017年采空区治理目标。在头顶库治理方面:各地按照“一库一策、先急后缓”的原则,依据治理方案和进度计划,陆续启动了头顶库治理工作,截至2017年底,在全省64个头顶库治理项目中,1个项目正在编制治理设计,5个项目正在进行治理,58个项目完成了治理,完成了2017年“头顶库”治理目标。
(五)突出汛期安全,确保尾矿库安全度汛。一是以提请李谦副省长致信八位市长的方式,督促各地落实监管责任。二是对领导包库进行了重新核定,做到了“库库有人管、库库有人问”。三是通过电话抽查和现场检查的方式,强化汛期值班值守。四是通过制定《尾矿库下游人员疏散方案》等措施,加强汛期应急保障工作。五是省局成立了由厅级领导带队的8个督查组,加强汛期督导检查。2017年汛期,在全系统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尾矿库没有出现重大险情,实现了安全度汛的目标。
(六)持续推进整顿关闭,进一步提升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一是按省政府要求强力推动全省石膏开采产业整体退出。2017年,全省9座石膏矿关闭了8座,基本完成了省政府设定的年度目标。剩余一座石膏矿因存在涉外法律纠纷,经省政府领导同意,将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关闭。二是持续推进尾矿库专项整治。2017年,全省共关闭尾矿库139座,复垦绿化213座,尾矿库存量进一步消减、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超额完成《工作要点》确定的工作目标。
(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审批适应改革发展需要。根据改革形势发展的需要,省局坚持从制度改革入手,2017年先后起草印发了《河北省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和《河北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审查办法》,满足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需要,加强和规范了全省非煤矿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工作。
(八)严格专项资金监管,资金支持项目进展顺利。一是2017年,中央财政下拨我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x万元,支持了2个采空区、10个“头顶库”治理项目,下拨资金数量在全国名列前茅。二是2017年,全省利用x万元非煤矿山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组织实施了126个综合治理项目。三是2017年底,经全力争取,省财政继续支持x万元非煤矿山综合治理专项资金,各地确定了今年给予资金支持的“专家会诊”隐患排查、“头顶库”和采空区治理、尾矿库闭库治理和分类示范创建项目,下达各地的资金已于2017年底由省财政直接拨付到各市或省财政直管县,为各地整治隐患、推动工作及撬动安全生产投入提供了前提条件。
在2017年的实际工作中,我们探索和形成了五项有效的工作方法,一是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上,省局制定的《全省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家会诊”实施意见》已趋于规范成熟,各市也建立起了较为规范的运行工作机制,虽然我省2017年发生了两起较大事故,但这与我省组织实施的“专家会诊”工作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可以说近年来我省开展的“专家会诊”工作在防范较大事故、推动各项日常工作落实和带动地方安监人员业务能力提升方面,均发挥出了较好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已是非煤矿山行业推动各工作落实的一项有效抓手。二是在尾矿库度汛安全监管上,我们采取汛前排查整治与汛期应急值守并重,发挥企业的积极性与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并重的原则,安排和谋划2017年汛期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实现了我省尾矿库安全度汛。三是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上,我们根据国家要求和我省实际探索出了矾山磷矿风险辨识的工作方法和“五位一体”的隐患排查工作模式。四是在非煤矿山的整治上,我们制定了《河北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方案》和《河北省遏制尾矿库“头顶库”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形成了尾矿库闭库治理的工作机制。五是在非煤矿山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上,我们紧紧围绕重点工作安排使用资金,并加强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有力的支持和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以上五项工作方法我们在今年的工作中要继续坚持与发扬。
三、当前全省非煤矿山面临的形势
2017年全省非煤矿山共发生死亡事故x起、死亡x人,事故起数同比增长x%,死亡人数同比增长x%,是2013年以来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一年,我们在座的各位都应为非煤矿山事故高发给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所带来的不利影响而感到愧疚。2017年非煤矿山发生的事故与往年相比,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事故发生的面宽。尾矿库事故发生2起、死亡5人,石油事故发生2起、死亡2人,而这两个领域多年来是很少发生亡人事故的;二是较大事故高发。司家营铁矿尾矿库中毒窒息事故死亡4人,西石门铁矿中毒窒息事故死亡8人,与前两年没有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形成了明显对比。三是大型企业事故高发,共发生9起、死亡21人,占事故起数的75%、死亡人数的x%。四是事故的发生超出了常规防控范围。对于尾矿库,我们重点防控的是滑坡、洪水和泄漏事故;对于矿山,我们重点是以企业为单位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对于非法盗采导致矿矿相通而引发的事故防控不足,这表明我们对生产安全事故防范的预见性不足、措施不到,事故风险防控有待全面加强。
2017年事故高发的现状,再次提醒我们,我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还非常严峻,问题还很突出:
在安全监管方面:一是原有的行政许可监管手段被忽视、分散和弱化,而执法、诚信、黑名单等新的监管手段的效力还没有发挥出来。二是一些基层安监部门对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重视程度下降。随着近些年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逐年下降和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一些基层安监部门对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认识不足,危机意识不强,思想上安于现状,管理上有所松懈,特别是在落实各项工作部署上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工作过程出现变形走样,监管工作水平出现下滑。三是矿业秩序混乱,打非治违不力,多年以前非法违法生产的顽疾到现在还没有彻底消除。
在企业安全管理方面:一是企业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第一的思想还不牢固。一些大型国有企业虽然明知生产亏损,管理不正常、不到位,在上级公司不允许、不鼓励生产的前提下,却为了眼前利益冒险组织生产。二是非正常生产带来的事故风险增大。随着矿业经济持续下行和铁矿石价格波动,矿山、尾矿库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停产停建、时停时干、断续生产的现象比较突出,导致部分企业安全投入不足,淘汰落后设备不及时,管理及技术人才流失严重,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水平大幅降低,事故风险增大。三是变更作业管理不够规范,在非常规工作场所作业或常规作业方式发生改变时,相应的风险辨识和管控措施不到位。如河钢矿业公司司家营研山铁矿在对尾矿库钢筋混凝土排水管进行检测时发生中毒窒息较大事故,还有峪耳崖金矿发生的冒顶事故,都不是正常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四是从业人员素质偏低的问题依然存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一些企业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的外包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对本行业技术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规程掌握不扎实、不全面;部分一线从业人员文化素质低,安全意识差,专业技能严重不足,“三违”现象屡禁不止,提升非煤矿山从业人员素质的任务非常艰巨。
在宏观环境方面:一是矿产品价格持续低迷,正常生产的企业只能维持日常生产,提升安全生产条件的难度进一步加大;二是国土资源部门暂停了露天矿山的扩界,露天矿山今后发展趋向不明,一些企业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企业发展的信心不足;三是受大气污染防治等政策因素的影响,企业时开时停的现象还会继续持续。以上因素将导致企业安全投入不足、人心不稳、职工流动性增大、生产管控难度加大,造成企业安全风险持续增加。
四、2018年全省非煤矿山重点工作安排
面对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和党的十九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国家安监总局要求在全国非煤矿山系统全面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安全监管法治建设”、“专项治理工程建设”和“安全准入建设”;省局在全系统开展了“转理念、转方式、转作风”活动。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五项建设”、省局开展的“三转”活动,为解决我省非煤矿山目前所存在的问题指明了工作方向。2018年,我们要按照国家和省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坚定信心、奋力作为,以踏实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抓好以下工作的落实,实现非煤矿山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稳中有降,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及以上事故。
今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暨尾矿库治理工作会议、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防范和遏制非煤矿山“十类”典型事故为重点,以非煤矿山“专家会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抓手,从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和现场作业条件两个层面入手,全面加强安全生产“五项建设”,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人员,加强督导考核和监督检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确保全省各项工作部署落地生根,推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省局已印发了《2018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明确了重点任务和重点工作,大家要根据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我重点对今年开展的主要工作进行讲解、说明,以便大家深入理解,抓好落实。今年的主要工作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继续开展非煤矿山隐患大排查。今年全省非煤矿山“专家会诊”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仍按照“政府买服务、专家查隐患、企业抓整改、执法促落实”的原则进行。针对2017年事故发生情况、国家政策要求和近年来在组织实施此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去年组织实施的基础之上,做了如下调整:一是在排查内容上,依据国家2018年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有重点的突出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专项整治工程建设的内容,增加了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二是在组织实施上,采取分级负责制,依据国家安监总局行政执法不交叉、不重复的原则,省局重点负责国有大矿及周边小矿和近年来事故高发企业的排查执法,市局重点负责单班入井30人以上地下矿山及“头顶库”的排查执法,县局负责其它企业的排查执法,对于超出当地执法能力的,可以不执法跟进,但所有企业都要做到应排尽排,不能采取执法方式整改隐患的,各地要采取通报、督查、抽查的方式,抓好所排隐患的整改、落实;三是在督促和检查上,取消月报表,通过采取日常督查、检查的方式掌握各地的排查整治情况,年底前将对各地的排查报告和排查现场进行抽查,对于日常检查和年底检查所发现的问题,省局将采取通报、发整改令等方式,督促各地抓好落实;四是在时间安排上,6月底前完成尾矿库的排查,10月底前完成矿山的排查。
(二)完成尾矿库闭库工作任务。经过几年来的持续治理,我省多年以来遗留尾矿库的闭库工作已基本完成,今年要完成46座尾矿库的闭库工作,并将尾矿库闭库转入常态化。一是要根据当地的生态保护规划和产业政策,摸清关闭、退出矿山企业尾矿库的底数,建立台账,对决定退出和企业自行退出的尾矿库一律闭库。二是对生产企业要坚持旧库不闭、新库不批的政策,不留后患,坚决关闭使用到期的尾矿库。三是要发挥好非煤矿山专项资金的撬动作用,对积极开展此项工作的企业予以奖补,增加企业投入的积极性。四是对于长期停产且存有安全隐患的尾矿库,各地要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对拒不执行执法指令的,各地要加强安全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建立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介入安全执法工作机制,促使企业法人尽其法定义务;对抗拒执法、逾期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处置现有资产、动用其交纳的风险金等措施,对尾矿库依法实施强制闭库,并将其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列入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青龙县要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在全省趟出路子、做出表率。张家口、承德、保定三市要在当地山林水田湖生态恢复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将责任主体已经灭失的尾矿库纳入当地山林水田湖生态恢复治理项目,利用好这次机会,彻底解决当地责任主体灭失尾矿库的治理问题。
(三)抓好“头顶库”和采空区的治理。对“头顶库”和采空区进行专项治理,是落实国务院安委办提出的“实施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建设”在非煤矿山领域的具体体现。为此,总局和我省均印发了工作方案,我省“头顶库”数量在全国居第一位,采空区总量在全国也位居前列,如不认真治理,极有可能发生重大恶性事故。各地要按照方案确定的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扎实工作,认真治理。一是要全面完成“头顶库”整改升级任务。各地要按照“头顶库”改造升级方案,在年初对“头顶库”整治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进一步查漏补缺,于4月底之前写出工作总结报告,并制定今后巩固提升的具体工作措施。省局将聘请技术服务单位,从5月份开始,对各地“头顶库”整治工作逐库进行检查核实,对于工作中的亮点进行表扬,对于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各地要按照通报要求,改进工作,整改不足,确保在年底之前全面完成“头顶库”整改升级的工作任务。二是要持续加大采空区的治理工作力度。对于已经确定的采空区治理项目,要加强工作调度,在年底之前完成项目确定的治理工作量,并确保在今的生产过程中持续实施;对于企业投产和复产过程中新发现的采空区,要督促企业制定治理方案并进行整治,不进行整治的不能投产与复产。
(四)要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和民营大型企业的安全监管。2017年全省共发生非煤矿山事故12起,死亡24人,其中国有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共发生9起,死亡21人,国有和大型民营企业已成为事故发生的重灾区,各地在今年要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对上述企业的管控:一是在复产时要由市安监局组织对上述企业的复产验收,对于复产条件准备不到位、采掘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管理不到位的,坚决不予复产;二是所有上述矿山要由其上级公司出具保证连续生产3个月的资金、人员和相关物质保证,不能提供保证证明的不允许复工,坚决杜绝时开、时停和矿山内部为局部利益而私自开工生产的现象发生。
(五)抓好全省非煤矿山班组长和非煤矿山业务骨干培训。经过省安监局协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议定从征收的工伤保险费中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高危行业的班组长培训,此项工作已于2017年从危化行业开始尝试,具体实施模式为:培训工作由省局负责培训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培训费用全部由省局支付,培训教师和教材由主管行业处室把关,各地在通知学员参训方面做好配合,培训采取在企业集中地就地培训与异地调训相结合的方式,取得了较好效果。今年,省局将此工作拓展到非煤矿山行业,届时各地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工作。省局一处将协调人事培训处利用这次机遇,视情况安排若干期市、县非煤矿山监管业务骨干培训,进一步提升各地监管人员的业务技能。
(六)加强重点地区和时段安全管理。一是加强对重点地区督导检查。承德、唐山、张家口是非煤矿山大市,也是事故多发的市,在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省局将加强对以上三市各项工作执行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抓重点、带一般,全面完成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是抓好尾矿库安全度汛。各地要严格落实尾矿库企业主体责任和地方政府领导的包保责任,按照《2018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家会诊”实施意见》要求,依法督促企业在汛前完成尾矿库(含已闭库尾矿库)排洪系统安全隐患的整治任务。在汛期要抓好企业应急值守、地方领导包库、“头顶库”下游人员疏散等责任的落实,确保尾矿库汛期安全度汛。三是要抓好重点时期的安全监管。今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河北作为首都安全稳定的“护城河”,为国家重大会议、重大活动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环境,是必须完成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地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有效防控各类风险,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会议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邢台市要加强已关闭石膏矿的巡查,严防出现非法盗采,要确保在6月底之前将剩余的一座石膏矿关闭到位。
(七)严防发生十类典型事故。透水、火灾、中毒窒息等十类事故是我省非煤矿山最易引起群死群伤的典型事故,2017年,邯郸市发生了因武安市东家沟铁矿盗采引发的西石门铁矿8人死亡的中毒窒息事故。今年,我们要高度重视十类典型事故和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的防控,将十类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作为专家会诊检查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要严格按照《2018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家会诊”实施意见》,严查和整改非煤矿山十类典型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
(八)抓好示范创建工作,带动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多年的安全生产实践表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不但要有明确的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还需要有现行的示范企业进行引领,这样才能将无形的要求转化为企业执行的具体行动。各相关市要重点抓好以下几类示范:一是保定市要抓好易县露天矿山开采建设示范。示范内容为将露天矿山矿区划定范围以山脊为界改为以山沟为界,将开采方式由阶梯式分台阶开采变为水平分层开采,力争通过顶层设计解决露天矿山(主要针对采石场)的安全、环境和生态恢复问题。二是承德市要抓好宽城县矿山综合治理示范。示范的主要内容为针对我省部分地区矿体分散、单一矿山规模较小的问题,采取企业整合重组的方式,实现公司化统一管理、分散生产,解决小型企业安全生产管控能力不足的问题。三是邢台市要抓好沙河市防治水示范。示范内容为建立完善的地下矿山防治水工作制度及措施,为我省邯邢地区矿山水害防治建立起工作模式。四是承德、张家口、保定要抓好平泉市、赤城县、涞源县尾矿库生产运行示范。示范主要内容为按《河北省尾矿库运行作业规范》(地方标准)的要求,在尾矿库筑坝、排洪设施的封堵等生产运行的关键环节实施作业票制度,抓好隐蔽工程、子坝堆筑等重点环节的管控,用过程控制保证尾矿库的运行安全。五是唐山市要抓好遵化市采空区治理示范,总结采空区治理的经验,制定崩落、充填、封堵、监控等具体治理措施的施工作业规范和验收标准,形成河北省采空区治理地方标准。对于每一类示范,省局将对各市、县提供指导、帮助与支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各地市、各企业相互观摩学习的方式,带动安全生产条件和管理水平的提升。
(九)强化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各市、县对发生的每一起事故,都要成立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所组成的技术调查组,突出技术和管理因素的调查分析,严肃追究企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责任,决不能简单位以职工违章为由而草率结案。对较大及以上事故一律由省局挂牌督办。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十类典型的一般事故、一个企业年内发生的第二起事故、一个县发生的第二起事故,省局将派人到现场监督事故的调查处理,在追究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要追究参与排查的技术服务单位、排查人员和安监人员的责任。根据事发情况,省局将适时在事故高发县或事故高发企业召开现场事故分析会。
(十)抓好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1、抓好非煤矿山“双控”体系建设。今年,省局将制定风险预防控制建设标准,按风险防控标准和“五位一体”隐患排查工作方法,遵循标准化“全员参与、过程控制、动态循环”工作理念,实现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的良性互动,推动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交替提升。在2017年62家试点企业的基础上,2018年所有生产(运行)地下矿山和“头顶库”企业的“双控”建设要达到上述要求。
2、要做好行政许可工作。2017年省局印发了《河北省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和《河北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审查办法》。一是明确了行政许可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二是按法律规定实施了省、市、县三级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分级审查制度;三是规范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方法步骤;四是规范了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的形式审查、现场审查的情形;五是规范了十三项审查要件应把握的原则。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两个文件的要求,做好行政许可工作,省局对各地行政审批、许可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好的表扬、差的批评,切实发挥好现有行政审批、许可在安全生产中的把关作用。
3、要做好矿山的开、停管控。各地要严格按照《关于规范2017年非煤矿山企业复产复工安全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非煤矿山的复产复工工作,对决定停产、停建的矿山,一律要向公安部门发送停供火工品的函件;对于复产复建的矿山,要对企业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要向公安部门发函,说明供应火工品的具体位置。各地要与公安部门作好衔接,务必把火工品定点管控到位,严防企业私自复产复工和非法生产现象的发生。
4、全面加强尾矿库日常建设、生产运行管理。各地要严格按照《河北省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做好尾矿库项目建设安全设施审查和验收工作,加强对隐蔽工程的阶段性验收和档案留存资料的管理。隐蔽性工程应由组织验收单位负总责,安监部门要强化监管,严防类似承德县龙腾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因隐蔽工程施工不到位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地要以《河北省尾矿库生产运行作业规范》为抓手,学习平泉市加强尾矿库日常管理的工作经验,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企业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对《河北省尾矿库生产运行作业规范》理解和执行能力,使企业在尾矿库年度作业计划编制、子坝堆筑、放矿、排渗设施施工、排水构筑物封堵、安全检查及汛期管理等日常生产运行方面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切实做到通过过程控制来保证尾矿库最终安全。
5、加强对已闭库尾矿库的安全监管。根据省政府2017年第125次常务会议决定,闭库后尾矿库的安全监管工作仍由安监部门负责。各地安监部门要与地方有关部门进行对接,切实做到对闭库尾矿库监管的不脱节、不断档。各地在“专家会诊”中,要将已闭库尾矿库纳入排查范围,全面排查已闭库尾矿库的安全状况,对于每一座闭库的尾矿库,由县级安监部门建档立卡,全面记录尾矿库的安全现状、存在的隐患、治理所需资金等。对于有责任主体的,尾矿库的治理投资由原责任主体负责;对于责任主体已灭失的,尾矿库的治理投资由县级政府承担。各地可以探索将已闭库尾矿库的安全管理交由有专业能力的公司或当地矿山企业托管的工作机制,并对托管工作制定具体的支持和监管措施。
6、切实发挥出信息技术在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互联网+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是省政府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5〕51号)、《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将其列为“互联网+”政府服务重点工程之一,也是加强非煤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对全面提升我省安全监管监察效能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省局主要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亲自调度安排,请各地务必对入库登记、信息审核给予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并于6月底前完成录入信息核实工作,确保已审核通过的矿山企业数量与年初上报省局持证矿山数量一致。
按照平台建设规划,拟将生产运行的三等以上尾矿库全部纳入在线监控范围,监控指标有视频、库水位、浸润线、降雨量四项。监控网络系统的建设分工为省、市、县三级,监管平台和线路由省局应急办委托专业机构负责,尾矿库的监控设施由企业负责。各地安监部门应要求企业配合专业机构做好监控设施的联网接入工作,做好尾矿库在线监控系统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对不按要求入网的尾矿库企业要严格按照尾矿库在线监测等有关规定依法实施处罚,确保尾矿库在线监测按时建设到位。
7、管好、用好省非煤矿山专项资金。省财政今年在预算内安排了1亿元非煤矿山综合治理专项资金,该资金已按照各地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绩效,切块下达各地。各地一定要严格按照《2018年非煤矿山专项资金使用工作的通知》确定的使用方向和省财政部门的有关要求,严格财经纪律,将资金用于解决当地突出的安全问题,并按照《河北省非煤矿山综合治理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冀安监管一〔2017〕230号)抓好项目的实施。要及时做好项目组织及总结工作,并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积极谋划和储备来年项目,为做实来年预算打好基础。今后,各市都要及时谋划,提前安排,要在年前做好来年资金项目的谋划工作。
同志们,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们要紧紧围绕国家、省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谋划推进,狠抓工作落实,以更加坚定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有为的担当,扎实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切实推动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再上新台阶。
02
2017年是全面决胜小康的关键之年,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之年。县煤监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安监局、川东分局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煤矿安全的各项精神,以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为抓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把煤矿复产复工关,扎实开展煤矿全面安全“体检”工作,狠抓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机制建设,强力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矿井建设和机械化改造,确保了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现有合法矿井21处,设计生产能力300万吨/年。其中:生产矿井19处(21万吨/年2处,15万吨/年11处,9万吨/年6处);建设矿井2处(30万吨/年1处,9万吨/年6处);建设矿井2处(30万吨/年1处,9万吨/年1处)。
二、目标执行情况
(一)安全指标控制情况:全年煤矿安全生产一般及以上伤亡事故均为零。
(二)生产目标完成情况:全年共生产原煤150万吨,占计划的107%,实现工业产值亿元,占计划的128%。
(三)培训目标完成情况:全年送培煤矿特种作业人员117人,占计划的146%;培训煤矿从业人员2698人,占计划的107%。
(四)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400万元,占计划的108%。
(五)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全县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持续保持三级以上,推进完成二级质量标准化验收10处,推进示范矿井建设4处(勇年煤矿、张家沟煤矿,福禄煤矿、七里峡煤矿),实施机械化改造2处(富祥煤矿、福禄煤矿)。实施水患治理1处(奚家沟煤矿)。
(六)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情况。淘汰关闭煤矿1处(巫山峡煤矿),化解过剩产能9万吨。
三、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及时传达学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煤矿安全的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煤矿安全的各项文件会议精神,不断增强煤矿安全生产的责任感、紧迫感、危机感。
(二)强化安全准入管理,有序推进煤矿复工复产。春节后,按照程序不减,条件、标准不降,把控节奏的要求,有序推进煤矿复工复产。在隐患排查治理上,继续推行“查三审一回头”制度(即煤矿自查,煤监站审;专家会诊查,煤监办审;深度抽查,专家会审;在下达批复文件前组织技术力量再次进行“回头查”),把好安全准入关。全县22处煤矿经验收合格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签字认可。批复复产复工19处,并逐矿建立了“一矿一策、一矿一档”工作台帐。凡发现条件不符合或条件下滑的,一律不得下达复产复工文件。二脉湾煤矿、楠木沟煤矿因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复产复工。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一是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开展煤矿全面“安全体检”。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煤矿全面安全体检工作要求,结合煤矿实际制定《xx县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宣煤监〔2017〕46号)和《关于印发煤矿安全体检隐患复查暨“回头看、回头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宣煤监〔2017〕197号),明确目标任务、检查内容、检查时限、检查标准和工作要求,由财政拨付专项资金70万元,聘请了省安科院技术专家10人,抽调系统精干力量,对全县22各煤矿逐矿进行“解剖、会诊
”检查,并建立“一矿一档、一矿一策”工作台账。安全体检共查出隐患1797条(其中煤矿自查813条,专家检查984条),整改1797条,整改率达100%.同时坚持检查与执法并重,出具检查文书22份,责令停产整改3矿次,实施经济处罚处罚款17万元。二是实行分级管控,严格执行煤矿计划检查。根据煤矿安全基础条件,安全管理水平,依法依规经营记录,抗风险能力等对煤矿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制定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工作方案,按照“一月一抽查,一季一普查”原则,由片区组织检查。今年以来,累计查处安全隐患1250条,投入整改资金980万元,处罚款181万元。三是突出重点,分类开展煤矿专项检查。针对重大灾害、重点时段、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要工序组织开展煤矿瓦斯治理、水害防治、规程对标、超能力生产、安全投入、建设项目管理、设施设备以及采煤工艺、职业卫生因素治理以及环保督促专项检查,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全年共开展专项检查9次,共查出安全隐患1650条,整改1650条,整改率达100%.
(四)强化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一是加强对干部职工业务技能培训。今年,我办选送了12名业务骨干到省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进行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并选了年轻有为、业务能力强的2名中层干部到四川煤监局川东分局跟班学习了2个月,业务能力得到了较大提升。二是对矿长和技术负责人进行了能力测试。今年我办分别对22处煤矿矿长和技术负责人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了业务能力测试,通过测试对考试不合格的5名矿长,要求煤矿企业进行了及时调整或者重新送培。三是督促煤矿企业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督促煤矿企业按时送培“五长五科五队”和特种作业人员,今年已送培特种作业人员102人/次;并且督促煤矿企业加强职工全员培训工作,今年县煤矿职工培训中心已对22处煤矿的2698名职工进行了全员培训,煤矿职工参训率达99%,从而进一步增强了职工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
(五)强化基层基础,推进煤矿“四化”建设。大力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全县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落实“班审、旬评、月验”制度,确保全县生产矿井生产标准化保持在三级以上,强力推进二级质量标准化建设,2017年建成10处二级质量标准化矿井(勇平、青山、金花、富祥、向阳、漆碑、福禄、七里峡、吉祥、张家沟)。大力推进煤矿机械化改造。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煤矿实施机械化改造,实现减头、减面、减员,全县13处煤矿基本实现机械化开采,2017年完成煤矿机械化改造2处(富祥煤矿、炉坪煤矿);大力推进示范矿井建设。制定《示范矿井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建设数量、建设进度、建设标准,加强技术指导和进度督查,执行示范矿井建设奖补办法,以点带面推动示范矿井建设,2017年建成示范矿井4个(开宣煤矿、勇平煤矿、福禄煤矿、七里峡煤矿)。大力推动自动化、信息化改造。联合蜀龙公司对煤矿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讯联络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推行隐患排查治理网上填报制度和互联网办公制度,提高煤矿的信息化,自动化水平。
(六)强化结构调整,严格落实煤炭去产能工作。大力宣传国家、省、市、县关于煤炭行业去产能工作政策法规,耐心细致做好关闭煤矿思想工作,积极搭建等量置换交易平台,科学实施资产重组,严管严查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通过会议发动、政策促动尽力争取企业主动,力促煤矿资源匮乏、经营困难,位于“三区”煤矿应退尽退,快退早退。2017年淘汰关闭煤矿1处(巫山峡煤矿),淘汰落后产能9万吨/年。
(七)强化打非治违,规范煤矿生产经营秩序。建立完善县委、政府督查室立体督查、主要领导带队动态督查、纪检组专项督查、干部职工定点督查四级督查机制,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煤矿“六假六超”及“三违行为”进行明查暗访,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行为。2017年对楠木沟煤矿、巫山峡煤矿非法生产行为进行了高额经济处罚(单次经济处罚突破30万元),规范煤矿依法办矿秩序。
(八)强化信访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立了煤监办党组拿总、分管领导牵头、片区领导和相关股室、煤监站长具体负责的信访包案制度,并要求煤监办人人都做信访干部,全力推进“事要解决”,及时化解了关闭煤矿矛盾纠纷及历史遗留问题,全力做好党的十九大期间和全年的安全WW工作,全年无非法集访和越级上访事件发生。共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0件,其中来信15件,集体访16批次,办理县委书记信箱件10件,县长信箱件8件,办理领导批示件8件,部门转办件12件。
(九)强化督查督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执行煤矿业主(实际控制人)现场驻矿制度和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严格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煤矿安全投入到位、安全责任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二是强化监管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县包矿”“片区负责制”“股室联矿”“驻矿安监员驻矿盯守”制度,制定《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要点》《拒绝入井事项清单》和《煤矿企业15个必须》等,坚持“日报告、周汇总、月通报”考核制度,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确保监管责任落实。2017年约谈驻矿安监员3名,扣罚风险奖金6000余元。
四、存在的问题
(一)全县煤矿生产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低;煤层赋存条件差,开采深度增加,煤矿灾害程度增加;煤矿技术力量不足,工人流动性大,从业人员素质普遍较低;煤矿投入严重不足,历史欠账大。
(二)关闭煤矿遗留问题较多,各级奖补资金严重不足,矛盾问题化解较为困难。
(三)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不足,有待提高;公车改革后,执法用车数量不够,难以满足执法需要。
五、下步工作打算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强化基层基础,细化监管举措,强化责任落实,引导煤矿安全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为全县社济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一)
生产目标任务。2018年预计生产原煤120万吨,实现产值4亿元。
(二)建设目标任务。2018年拟规划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1处(上峡煤矿),三级升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1处(彭河煤矿)。规划安全生产示范矿井4处(富祥、金花、青山、大路南井)。
(三)培训目标任务。2018年预计送培特种作业人员90人、培训煤矿从业人员1800人。
(四)工作举措:一是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完善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体制体系,建立完善奖惩考核办法,严格落实监管监察指令。二是细化管理措施。根据煤矿实际,突出行业特点,依照《规程》规定,拟定详实的监督管理措施,确保煤矿依法办矿、安全生产、合法经营。全年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三是夯实基层基础。督促煤矿企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督促煤矿建立健全“五长、五科、五队”,配齐专业技术人才,持续保持煤矿质量标准建设。四是加强教育培训。加大煤矿技术力量培训和储备力度,按规对煤矿职工进行全员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五是维护和谐稳定。通过做好煤矿职工信访接待、解释和疏导工作,妥善处理被关闭煤矿后续相关信访问题,严控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六是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和《驻矿安监员管理及考核办法》,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整治“慵、懒、散、浮、拖”,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廉洁自律、团结协作、用于担当、敢于吃苦、乐于奉献的煤监队伍。
xx县煤监办
03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中央、省、市领导的相关指示精神,严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紧密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查摆问题,不断完善安全监管体系,着力夯实城市安全基础,相关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2017年安监局主要工作
(一)修订相关制度,健全体制与责任体系。一是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了《嫩江县安全生产约谈暂行办法》,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提升安全监管质量和效率,为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奠定了良好基础。明确股办职责,完善体制机制,重点推进安全执法综合监管,充实安全生产法制队伍,为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打好基础。
(二)规范留痕管理,重点做好执法留痕。一是强化执法检查留痕。落实双随机制度,实现全过程跟进整改,通过拍照定位、录像、录音等手段记录现场情况,实行“一企一档”,二是强化执法立案留痕。安排专人负责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整理和规范。实行一案一卷、一卷一号,依照顺序进行归档,建立执法文书台账和案卷登记台账。建立了监管档案体系,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轨迹进行实施记录、留痕、存档,确保有档可查、有据可依、有迹可寻。三是强化案件审理留痕。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职责,通过对行政处罚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当事人基本情况是否清楚明确、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定性是否正确、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量罚是否恰当、程序是否合法、执法文书是否规范等内容进行把关,有效提高行政处罚案件的质量和水平,实现了执法过程中自由裁量权的压缩,减少寻租腐败空间。四是强化违法违规行为曝光。研究企业“黑名单”制度,强化执法信息报送、加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警示教育,发布执法信息30多篇。实行“一案一通报”制度,让安全生产违法处罚在阳光下进行,让违法处罚程序透明化。
(四)突出重点防范,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一是在全县率先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聘请省专家对我县危险化学品储存和经营进行了把脉问诊。制定《嫩江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确定了10个目标38项具体工作任务,明确了各乡镇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职责。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96家次,排查隐患178条,下达行政执法文书261份。二是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监管工作。2017年共发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71份。开展烟花爆竹联合专项检查4次,出动检查人员60余人次。三是加强农药销售市场安全监管。共培训农药经营单位负责人83人,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76个。
(五)坚持常态监管,提升执法威慑力度。一是强化非煤矿山监督检查工作,共检查企业8家,下达检查记录44份,整改指令书11份,整改复查意见书11份,查出隐患19处,现已整改。开展联合检查6次,专项检查4次。二是加强工商贸企业检查,共检查企业22家,下达检查记录38份,整改指令书19份,整改复查意见书19份,查出隐患97处,现已整改。三是加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共检查企业17家,下达执法文书17份,发现隐患95项。
(六)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制定了《嫩江县2017-2018年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嫩江县生产安全应急管理大检查方案》。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加强了对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截止目前,全县共开展应急预案演练126次,其中政企联动演练1次。
(七)创新宣传形式,提升安全文化影响。一是加强培训增强引导力。积极开展各类安全培训,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开展“一岗双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危化等系列安全培训工作,培训总人数约800人次。二是重点宣传增强感染力。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时代广场、客运站、江边广场同步进行宣传,深入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制作、购买安全知识手册10000本、职业病防治宣传资料5000套、警示教育片及展板若干,努力扩大宣传影响,确保宣传效果。三是与网络电视台继续推出“安全你我他”电视节目,积极推送安全相关动态和知识,全面、时效、准确的展示安监工作的亮点和特色。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生产认识不足。一些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不能摆正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多数业主自认为企业多年没发生事故,对安全问题重视不够,总是强调历史客观原因,对事故隐患存有侥幸心理,忽视安全生产投入;部分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法人代表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投入欠账严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不到位。
(二)企业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有相当一部分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乡镇的民营企业、小企业,不重视安全生产的情况还比较突出、相当一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设施、设备陈旧,安全隐患大量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情况比较突出。
三、2018年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十九大报告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牢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化安全生产工作:
(一)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审核制度、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行政应诉工作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制度等制度,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二是建立健全案件审查、事故调查相关规章制度,推动全局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二)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巡查督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市局统一安排,以及我县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三)加强执法规范化和应急救援管理。全面推进应用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系统工作,规范执法监察程序,提高执法监察效率;要求全局执法人员自觉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安监局的要求上来,尽快熟悉操作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系统,按照全市要求,一律通过执法系统线上操作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队伍和能力建设,加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和宣传教育力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努力打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攻坚战和持久战。
(四)继续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以科技为载体,充分利用互联网覆盖面广、信息储存量大、信息传递迅速、资源整合利用率高等特点,建设区域性的安全生产宣教和监管云服务平台,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监控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实施过程,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信息管理工作。一是认真研究安全生产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做好相关信息登录及报送工作;二是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档案管理,加强信息报送。
(六)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和社区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根据市安监局要求,明年我局将重点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和社区安全文化建设工作,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逐步铺开,营造全县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纳入到社会治理的大格局里。
04
2017年,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9起,死亡10人,受伤15人,直接经济损失万元。分行业看:道路交通事故5起,死亡8人,受伤10人,直接经济损失4万元,其中:较大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4人,受伤7人,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工矿商贸事故4起,死亡2人,受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万元。安全生产“四项控制指标”呈现全部上升特点,安全生产形势比较严峻。
一、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强化责任落实,及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职能,认真安排、精心准备国务院和省市安委会来我县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和督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2017年,国务院和省、市安委会先后5次巡查和督查检查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共检查单位25家,查出问题隐患99条。对巡查和督查检查反馈和问题和隐患,安委办第一时间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确保各类问题和隐患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二)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2017年,县安监局积极推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共检查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和工贸生产经营单位447家次,检查出安全隐患941条,督促整改822条,下发执法文书386份,邀请专家对全县10家重点监管企业进行了职业危害防治评估,责令9家矿山企业和15家危化企业停产整顿,关闭矿山企业3家,对1家危化企业采取停止供电强制措施,依法没收销毁销烟花爆竹50余箱,安全生产约谈6家19人,立案处罚3家1人,处罚万元。
(三)依法依规调查处理事故,严格追究相关责任。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调查核实,并按规定报告和处理事故信息,没有出现迟报、漏报等现象。按时限要求依法依规牵头完成了2017年4起工矿商贸事故的调查处理,共追究责任单位3家,责任人10名,对6名责任人处以万元的行政处罚,对3家责任单位处以82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强化宣传培训,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建成运行县安委会办公室、安委会成员单位、乡镇、村、生产经营单位5级安全生产微信群;协调组织48名县、乡安监干部、23名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了省安监局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增强安全监管能力;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先后举办各类培训32场次,播放警示教育片83场次,发放《平安家园》、《安全知识读本》等图书5万余册,各类宣传资料万份。
(五)认真做好祁连山环境整治等其他重点工作。按照县上统一部署要求,完成了永昌县鑫盛隆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永昌县马营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六号井位于祁连山保护区内矿区设备设施拆除和地形地貌恢复,8月至10月对永昌县鑫盛隆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永昌县马营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六号井实施关闭,11月7日通过了县级综合验收,全县煤矿全部关闭退出。积极争取到上级补助资金万元,签约招商引资项目1项,落实到位资金1652万元。大力支持精准扶贫工作,慰问河沿子村贫困户、老党员15户,帮扶河沿子村现金8000元,解决红山窑村村容村貌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帮扶资金3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业企业特别是非传统高危工业企业建设项目未经安全设施“三同时”和职业卫生“三同时”擅自开工建设的情况屡禁不止。二是部分工矿企业长期处于停产停工状态,安全投入不足,人员流动性加大,化工、矿山企业开停车(复产复工)频繁。三是部分企业安全投入不足,技术装备差,基础薄弱,管理松懈,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落实。四是工矿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从业人员80%以上为农民工,大多数未接受过正规安全培训教育,熟练工少且流动性大,自我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较低。
三、2018年工作思路和打算
2018年,县安监局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新部署、新要求,在工作方向和思路上,突出“三个重点”。一是突出重点行业,即: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直接监管的重点行业领域。把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安全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改进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二要突出重点区域,即:河西堡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永昌工业区2个化工和工业企业集中区,焦家庄、河西堡、东寨3个矿山比较集中的乡镇,城关、河西堡、朱王堡3个工商贸企业比较集中的乡镇。三是突出重点环节,即:存在较大风险的煤气作业、交叉检修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温液态金属吊运作业、粉尘作业和容易发生火灾、爆炸等危险环节。
在工作方法和措施上,主要抓好“四项任务”。一是抓国务院和省市《意见》贯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定出台我县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按要求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发展措施落地。进一步明确靠实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等三个责任,推行乡镇、村(社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二是抓巡查问题的整改,深化安全生产检查实效。严格按照《永昌县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要求,指导、协调、督促各相关单位按时完成整改,健全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同时,深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推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安全生产行为,不断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三是抓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安全基础水平。加强高危项目规划布局和准入条件等源头管控,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力度,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健全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强化实战演练,切实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四是抓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充分发挥“两微一端”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方面的优势,规范运行5级微信群,有效提高广大其中的安全意识。强化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和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技能。积极组织安监干部参加省市的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县安监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