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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0 发布

精编地震局上半年工作总结报告(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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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局上半年工作总结报告 ‎ 上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地震局的关心支持下,我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和全国、全省地震局长会议精神,落实全县防震减灾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防震减灾各项工作快速稳步推进。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1、全面履行防震减灾工作职责。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梳理行政权力事项12项,公共服务事项4项,在政务服务网上按月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二是为更好地履行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指导全县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加快防震减灾体系建设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起草编制了《县“十三五”防震减灾规划》,待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即可印发实施。三是组织召开本年度全县防震减灾工作会议,深入传达学习省、市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并对我县本年度防震减灾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 ‎2、扎实开展震情监测工作。加强对全县境内24处省属台站和4处县属台站的巡查和维护,确保台网高质量运行。我局所管理的4处台站中,除台站进行检修外,十八里台站、古丰台站、峡口台站运行正常,WE道、NS道数据稳定,波形可利用率大于95%,日数据连续率达96%。上半年,我县境内未发生MS≥3.0级的地震,我局17个地震宏观观测点均无地震宏观异常上报。此外,我局认真执行震情会商制度,开展周会商22次,月会商5次,并向市地震局报送了20XX年年中震情趋势会商意见。同时认真落实24小时震情值班制度,按时与市地震局进行电台联络,保证电台通讯畅通。 3、严格落实抗震设防要求。按照逐步深入的要求,不断加大抗震设防管理力度。一是做好行政许可和审批监管工作。上半年共办理一般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18项,同时按照“一单两库一细则”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建设项目的抗震设防情况开展事前、事中、事后检查和监管。二是积极参与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前期评审工作。参与了天马机场、国际陆港重点项目的前期评审工作,提出了抗震设防要求。三是建立了地震风险预测评估数据库,为地震风险预测评估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 ‎ ‎4、积极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半年以来,我局利用“5.12国家防灾减灾日”、“科技活动周”、“安全生产月”等时段,在县城中心广场及各移民点广场多次开展地震专题宣传活动,摆放展板,悬挂横幅,向群众发放地震科普资料,解答群众疑问,正确引导舆论,有效地普及了防震减灾的基本知识,提高了群众预防地震的意识和震时自救互救能力。 5、妥善处置有感地震事件。上半年,我县周边地区发生对我县造成影响的有感地震事件1次,即6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5.0级地震。地震发生后,我局迅速响应。一是与省、市地震局沟通,及时确定地震三要素。二是编写震情快报送县委、县政府。三是迅速与靠近震中的乡镇联系,核查有无灾情。四是及时赶赴震感强烈乡镇,实地查看地震造成的影响。经核查,此次地震未对我县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局在防震减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与省、市防震减灾应急工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地震监测预报水平有待提高,专业技术力量十分薄弱,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培训。二是工作经费紧张,地震应急装备的配置、监测设备的运行和维护、日常的业务培训、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等工作受到一定的限制。三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防震减灾各项工作都需要人员投入,人员紧缺成为制约我局开展防震减灾各项工作的瓶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 ‎1、继续加强震情监视跟踪工作。加强资料的分析研判和宏观异常落实,密切跟踪震情趋势变化,使监测资料在监视震情趋势中发挥作用。建立健全地震台网运行维护、技术保障体系,依法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完善群测群防体系,明确群测群防人员的任务和工作程序,做到观测地点、观测对象、观测手段、观测人员和观测结果“五落实”。 2、着力提升城乡综合防御能力。以实施第五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为契机,推动抗震设防要求城乡一体化管理,切实保障建筑物地震安全。加强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抗震设防监管,切实落实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农民自建房抗震设防的指导管理,力求使村镇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等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 3、切实增强大震巨灾综合应对能力。进一步健全地震应急指挥体系,切实加强指挥调度、部门联动、信息共享、社会动员等工作。完善地震应急预案管理,指导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单位组织修订各自领域、行业的专项地震应急预案。探索建立县、乡、村三级灾情速报渠道,并结合群测群防网点建设,完善灾情信息速报人员网络。 ‎ ‎4、积极服务项目建设。积极为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企业入驻做好抗震设防要求确认审批,缩短时限,优质服务,以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对需要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的重大项目,积极与省、市地震局协调沟通,为项目尽快落地创造条件。 5、继续推进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协同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力度,把防震避险、自救互救知识纳入学校课堂教育,积极指导学校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和组织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并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的作用,开设专栏、专题,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活动,精心组织防震减灾先进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