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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0 发布

关于做好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三篇与关于做好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安全生产的通知范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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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三篇与关于做好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安全生产的通知范文三篇 关于做好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三篇 ‎【篇一】‎ 各机关单位、各居委会、各企业:‎ 国庆节和中秋节黄金周即将来临,群众出行、旅游和各类节庆活动明显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各类交通运输、生产经营活动和建设工程施工等进入旺季,安全生产压力进一步加大。为深入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切实做好国庆、中秋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现就做好国庆中秋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有关单位,社区和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属地监督管理和“三个必须”(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节日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加强行业管理和综合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 二、认真细致排查,严格事故隐患整改。中秋国庆正值夏秋交替时节,气温反复,各类生产经营活动频繁,交通运输流量较大,安全生产面临的各方面风险依然突出。各有关部门和社区要深入分析研究所辖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找准存在的风险节点、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治本攻坚,继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1、在交通安全方面,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从事客运安全的监督管理人员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坚决杜绝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载运行,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2、在消防安全方面,以“三合一”场所、群租房、城中村、养老院、建筑施工工地和电影院、商场、市场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同时,加强森林防火安全检查,特别是对山边、路边、山头、墓地等重点部位的巡查,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3、在建筑施工方面,要对存在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危险的施工场所加强检查,提请采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4、在汛期安全方面,夏末秋起季节高温和暴雨、台风等强对流天气增多,特别是最近的23号台风“百里嘉”和22号台风“山竹”双强台风的影响是各类事故的高发期、易发期,安全生产形势比较严峻。各企业要全面把握汛情雨情天气特点,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工作的实际,该停工停业的一律按要求停工停产,狠抓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5、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安全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预防事故发生。节日期间,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应急值守,确保信息报送畅通。各有关部门、社区要健全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完善细化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实战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紧急情况,迅速启动响应,科学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潘州街道办,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篇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群众出行、旅游和各类节庆活动明显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安全风险进一步增大。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结合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切实加强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赣安〔**〕 36号)要求,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和刘奇书记、易炼红代省长批示指示要求,坚持生命至上、人民利益至上,绷紧安全生产之弦,担当安全生产之责,打造安全生产高地,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要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到各个环节。要提前研判本地区、本行业领域节日事故规律特点和重大风险隐患,针对性地制定预防管控措施,持续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抓、上一线,带头深入基层督查检查,推动各项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交通运输、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监管,严防群体性事故发生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人员出行密集的特点,切实加强交通运输、食品药品、旅游休闲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督和管理。要突出城市安全风险防范,加强城市建设运行安全管理。要加强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突出“两客一危”、客渡船、渔船等重点车(船),强化对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路段(水域)的监督检查,严查严打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及违规冒险行车(船)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铁路、客运等部门和企业要积极调配运力,合理调整班次,及时疏散客流,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船)。要加强旅游场所安全管理,节前要对景区各类旅游设备设施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和使用,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必须制定严密的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措施;要加强景区天气、游客数量等旅游信息的发布工作,合理控制好高峰时段游客总量,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节前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防安全培训、灭火及应急疏散演练,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节日期间加强值班、巡查,严格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提升火灾防控水平;突出博物馆、文物建筑和餐饮娱乐、宾馆民宿、大型商超、节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等重点场所和商业促销活动,进一步加大火灾风险防控力度,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三、突出十大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安全隐患全面清零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牢固树立“一个安全生产问题不整治就等同于一次安全生产事故”的观点,对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要持续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对“扫雷”行动和“清零”行动进行全面认真“回头看”,重点检查工作部署情况、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台账建立情况、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落到实处等情况。非煤矿山要加强尾矿库“头顶库”专项治理,督促企业强化地下矿山通风系统建设运行,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审批等管理制度。要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以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检查,加强储存场所等重大危险源及油气管道人员密集高后果区的安全风险管控。要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冶金、涉爆粉尘、有限空间等企业的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要加强城市安全管理,强化城市公用管线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巡查与维护,确保节日期间供水、供气、供电系统安全运行。要督促建设、施工等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深入细致对在建道路、桥梁、房屋等重点建设项目工地进行安全检查,持续开展“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 和预防脚手架坍塌事故专项检查,重点治理人为因素可能导致发生险情和事故的行为,推动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加强大型集会、商业促销和群众自发活动的安全管控,严防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监督检查,督促餐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存在违法违规供气行为的燃气供应企业依法追究责任,严格规范燃气储备、钢瓶市场秩序。持续抓好电力、农业机械、民爆、特种设备、渔业、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对节日期间加班生产企业加强监管,对节日停产企业严把节后复产安全生产验收关,强化跟踪检查。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扎实深入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加强值班值守,提升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确保发生事故或险情,及时妥善应对和处置。要健全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毫不松懈抓好防汛防台风险防控,加强人流、车流和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的监测,及时发布气象、交通、旅游等方面的信息,提醒、引导公众和企业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要针对“双节”期间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应急准备工作。消防、危险化学品等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始终处于临战状态,对重点工程、重要设施提前预置救援力量,一旦出现险情能够有力有序有效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五、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电视、广播和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方式,广泛进行安全提示,大力宣传交通运输、旅游、消防及用电用气用油等安全知识和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常识,切实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要加强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分析,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社会稳定。节日期间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特别要强化客车驾驶、动火作业、高温高压设备设施作业管理等重点岗位人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严格遵章守规生产作业,严防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发生。  ‎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作出安排部署,并认真抓好落实。市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对安全生产特别是“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开展督促检查和重要文件简报等请及时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两节”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每天16:30时前,将当天安全生产情况报送市安委办值班室(电话:**),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篇三】‎ 各村委会,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各类生产经营旺盛,群众出行增多,安全风险增大。为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责任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各村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半点马虎,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到各个环节。要提前研判本地区、本行业领域节日事故规律特点和重大风险,针对性地制定预防管控措施,持续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抓、上一线,带头深入基层督查检查,推动各项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节日期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范 各村各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建台账、留痕迹”的工作要求,突出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再部署开展一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非煤矿山安全方面,加强巡查,防止非法采挖。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要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运输、使用以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检查,加强储存场所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风险管控。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强化对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严查严打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及违规冒险行车(船)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旅游场所安全监管,节前要对景区各类旅游设备设施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和使用,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必须制定严密的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措施;要加强景区天气、游客数量等旅游信息的发布工作,合理控制好高峰时段游客总量,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节前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防安全培训、灭火及应急疏散演练,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节日期间加强值班、巡查,严格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提升火灾防控水平;突出对文物建筑和餐饮娱乐、宾馆民宿、商超、节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等重点场所和商业促销活动,进一步加大火灾风险防控力度,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三、毫不松懈做好汛期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今后一段时间防汛防台形势依然严峻,还有秋台风登陆,部分地区可能出现秋汛。各村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保持清醒认识,对当前防汛防台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要健全完善部门间提前研判会商、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水库水位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要突出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以及危旧房屋、建筑施工工地、临建设施等人员聚居地,严格落实防灾避险措施,避免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群死群伤事件。要加强风险防控,认真做好台风来临时关闭景区,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业、停运,人员安全转移工作等措施,千方百计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加强应急值守和应急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各村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1号)要求,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时,要按照有关规定,相关领导和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针对节日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做好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要加强各类救灾物资和款项的统筹保障,发生灾情后要及时启动救灾响应,把物资送到受灾群众手中,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要加大交通运输、旅游、消防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事故防范应对能力。‎ 关于做好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安全生产的通知范文三篇 关于做好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安全生产的通知范文三篇 ‎【篇一】‎ 各村(居)委会、镇级各部门:‎ 国庆、中秋节即将来临,节日期间是道路交通、森林火灾、农机、烟花爆竹、消防等事故多发时期,为切实加强国庆、中秋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做好全镇国庆、中秋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强化行政领导负责制,认真研究部署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国庆、中秋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和再安排,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切实把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认清本辖区、本行业、本部门的实际,抓住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对事故多发行业、领域和重大危险源要落实专人盯守、24 小时监控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节日期间生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举一反三,及时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要认真组织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对在短时间内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做好监控管理,指定专人死盯死守,确保万无一失。‎ ‎(一)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派出所、交通管理站、农业农机等部门要加强对重点路段、危险路段及行业(领域)、系统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厉查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摩托车、农用车、三轮车非法载客,私家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特别是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运输的安全管理,对面包车、摩托车、三轮车、农用运输车辆及其驾驶员实行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查处,并建立台账,对无牌无证、漏保脱保、车况极差不符合安全运营条件的要进行逐台清理,坚决不得上路运行。要严防学生放假、上学交通安全监管和农用运输车群体性载乘而引发安全事故,确保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 ‎(二)加强森林防火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节日期间,森林防火要实行镇村干部分片包干、户户联防,加强检查、重点监控、巡护检查等有效措施,从源头上管住火源。要进一步落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制,各村(居)要狠抓林区火源管理,严格精神病患者监管责任的落实,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强化火源管理的办法,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村(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使人为火源得到有效控制。林业站要深入林区,从火灾预防、宣传教育、火源管理、值班制度、人员调遣、扑火准备、安全措施、后勤保障、责任追究、隐患整改等方面进行逐项检查,最大限度地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同时,派出所、林业站、五峰林场、文广新站、食药办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商场、宾馆、饭店、医院、歌舞厅、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对消防设施不完善、消防通道不通畅、管理人员未经消防安全培训不具备基本消防知识和安全技能,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严格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节日期间不得对外开放。举办大型公众聚集活动,要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报批,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应急演练,严防发生拥堵和踩踏等恶性事故发生。‎ ‎(三)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安全监管。各村(居)镇级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对非煤矿山要认真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零售点要针对节日和当前气候等特点加强对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监控监管,对储存、销售、使用、运输等重点环节进行彻底检查,确保不发生泄漏、火灾和爆炸等安全事故;各类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即: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责任制度。严禁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组织生产,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安监办要切实做好对场镇燃气、储气站的安全检查。安监办、派出所、工商所、交通管理办公室等部门要认真贯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对储存、销售、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单位的监管。同时,由城建牵头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工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建筑施工工地安全防护、作业工人安全防护设施佩戴等情况,要严肃查处“三违”行为,防止坠落、坍塌、触电等伤亡事故的发生;建管站要对所有场镇居民存在安全隐患的所有建筑物(特别是高层建筑)等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消除,绝不留死角。‎ ‎(四)地质灾害安全。国土资源所要抽派专人、组建专班,按照“全面覆盖、不漏一处”的原则,对全镇新、旧地质灾害点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对隐患点必须落实“四有”管理制度,切实避免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 此外,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也要在节日前和节日期间加强安全监管,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节日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镇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节日期间的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务必 24 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安全动态,确保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中秋、国庆节期间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名单要报镇政府办公室,对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不到岗,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篇二】‎ 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当前,中秋、国庆两节临近,历来是群众出行、娱乐、购物、旅游的高峰时段,人流、物流、车流集中,大型群众性活动增多;大部分单位、企业放假,职工涉及串休、交接班,人员的不安全因素增加。用火、用油、用电激增,火灾风险等级明显提升;建筑施工企业易出现抢工期现象等。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安全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全力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中秋、国庆两节假期相隔较近,也是一年中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段和敏感时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对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提醒、再部署、再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加强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特点和本地、本行业领域实际,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抓好交通安全监管。要切实加强重点路段防控管控,集中检查道路交通标示、警示标示缺失、损坏情况,以危险化学品运输、大客车、三轮车、摩托车为重点,严厉打击驾驶员无证无照、闯灯越线、酒驾毒驾、超速行驶、涉牌涉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突出抓好消防安全监管。要加强消防安全状况检查,集中开展娱乐场所、粮食仓储场所、养老院、医院、宾馆、饭店、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聚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突出对“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坚决整改,不留死角、不留后患。‎ ‎(三)突出抓好旅游和文化市场安全监管。节日期间旅游人员增多,要督促各旅游企业制定安全应急预案。要开展旅游和文化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旅行社、旅游景区的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歌舞娱乐场所、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游戏游艺娱乐场所、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演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四)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深刻吸取安达市黑龙江豪运药业有限公司“5.30”爆燃事故教训,监督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建立完善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严格节日期间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检查。尤其是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备设施、储罐区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检查覆盖率、隐患整改率都要达到100%,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果断措施,严禁带病运行。‎ ‎(五)突出抓好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对全县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施工场地的生活区防火、模板支撑、临时设施搭建的防护、隧道、基坑支护、边坡、构筑物等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等措施落实情况。‎ ‎(六)突出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突出制砖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开展制砖企业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通风系统、提升系统、防排水系统、“六大系统”运行等安全管理情况以及领导带班下井制度、隐患排查制度等执行情况。‎ ‎(七)突出抓好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当前秋收农忙在即,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检查,防止有严重隐患的农机带病作业,严查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农业机械证书和牌照情况。要严查拖拉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违章载人、酒驾、疲劳驾驶、超载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重点抓好对变型拖拉机的安全管理力度。要开展现代农机合作社安全检查,认真研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特别是要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对没有驾驶证的人员坚决禁止其驾驶操作拖拉机参加秋季作业。‎ ‎(八)突出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针对节假日特种设备使用特点和气候特点,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商场、宾馆、医院和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及演练情况。‎ 卫生、民政、教育、粮食、邮政及供电、供水等行业主管部门也要紧密结合当前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切实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查找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落实防范措施,确保本行业领域安全。‎ 三、强化措施,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要求上来,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对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全力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检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制定检查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县安委办成立了三个督查检查组,节日期间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也要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对基层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及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电视、广播和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多媒体平台,广泛进行节日安全提示,大力宣传交通运输、旅游、消防及用电用气用油等安全知识和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常识发布安全预警信息,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同时,要密切关注节日期间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网络舆情动态,加强分析监控,积极主动回应,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舆情应对,维护社会稳定。‎ ‎(三)加强应急管理,严格值班值守。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措施有力、应对得当。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应急队伍的准备,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出现的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立即上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力争把事故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篇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地质调查局,各单位:‎ ‎**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切实做好**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12号)的部署,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以极端认真负责精神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半点马虎,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节日期间有关安全防范工作。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强化安全监管,持续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中国地质调查局、各单位要强化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提前研判摸排查清重大风险隐患点,针对性地制定预防管控措施,强化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集中力量进行整改,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切实加强有关安全防范工作 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安委办明电〔**〕12号文件的部署,配合有关部门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及时有效化解安全风险。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行为,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打击整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防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引发安全事故。要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职责分工,加强协调联动,配合有关部门继续深入推进煤矿、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和城市安全管理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中国地质调查局、各单位要继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开展油气钻井、海上作业、大型设备、危险化学品和野外行车等方面专项检查,强化测绘、海洋外业安全管理。要进一步加大火灾风险防控力度,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节日期间加强值班、巡查,严格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提升火灾防控水平。‎ 三、继续强化汛期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当前,防汛防台形势依然严峻。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与应急管理、气象、水利等部门的联系,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抓好汛期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海洋预警预报和风险提示,严格落实防灾避险措施,避免洪水、滑坡、泥石流、风暴潮等自然灾害造成群死群伤事件。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矿井采空区、塌陷区,尾矿库坝体及周边山体、排土场,沿海鱼港、鱼排、海堤的安全巡查监测,畅通信息传递沟通渠道,督促企业、单位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遇有险情发生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处理。‎ 中国地质调查局、各单位要及时掌握水情及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超前预防、有效应对各种极端灾害天气。野外、海上作业单位(队伍)要根据气象条件、灾害性天气发展趋势等合理安排工作任务,防止在暴雨、大风等恶劣气候条件下作业,严防出现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要认真做好防台风工作,加强码头、护岸的防浪御潮措施,减少台风、巨浪对码头设施的损害;要进一步落实船舶动态监控,及时将台风信息和避风要求通知到船、到人,并根据船舶防台应急预案,督促海上作业船舶进港避风或驶往安全水域。‎ 四、进一步加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出现突发情况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中国地质调查局、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查岗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信畅通,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并启动应急响应。要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加强抢险救灾保障,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处置,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节日期间坚持正常生产作业的单位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执行负责人带班作业制度,严防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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