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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0 发布

检察院公诉处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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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公诉处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   标题: 二○○六年上半年,公诉二处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全市检察工作会议和全市公诉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围绕“特别敢创新、特别能办案、特别会监督”的工作目标,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坚持以办案为中心,认真履行指控犯罪和诉讼监督职能。   二○○六年上半年,公诉二处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43件520人,经审查,改变管辖交区院办理82件156人,自行办理审查起诉案件151件365人。共提起公诉147件360人,不起诉22件22人。退回补充侦查182件448人,受理重报179件470人。此外,还办理了复核案件2件4人,二审案件2件4人,请示案件8件8人,抗诉案件3件10人,备案审查9件16人,调卷审查1件4人。 ‎ ‎  突出打击重点。一是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惩抢劫、抢夺、盗窃等侵犯财产多发性犯罪。共办理侵犯财产型犯罪案件108件227人,提前介入了多起严重抢劫犯罪案件,引导监督侦查,如广深高速公路特大巴士抢劫案等,保持对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坚持“从严”方针,集中优势打击走私、金融诈骗、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办理经济犯罪案件101件251人,重点提前介入办理了“雷霆1号”涉税大案,1·13走私香烟大案等,确保稳、准、狠地打击经济犯罪,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三是以治理商业贿赂为重点,严惩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38件42人,如成功起诉了南头海关缉私分局科长刘昕受贿案等,确保对职务犯罪案件办准办好,有力地惩治腐败行为。 ‎ ‎  狠抓办案质量。公诉工作中,我们始终以办案质量为核心,坚持质量优先,兼顾效率的工作原则。首先,正确把握起诉条件,认真做好审查起诉工作。要求承办人要依法认真细致、全面地审查案件,坚持客观公正原则,既要查明有罪、罪重证据,也要查明无罪、罪轻证据,强化对定案证据、犯罪构成等问题的分析论证,对疑难复杂案件,严格审查把关,切实防止出现冤假错案。其次,强调做好出庭工作,增强指控犯罪的效果。要求承办人对每个案件,都要围绕案件的重点和争议焦点,制定出庭预案;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坚持选派优秀公诉人或业务骨干出庭;认真积累出庭经验和出庭技巧,切实增强公诉人庭审中的应变能力。最后,严格要求对判决的审查工作依法及时进行,改变过去那种只要法院判有罪了,公诉工作就完成了的错误认识,而是全面、及时、认真地审查每一件判决,切实履行好对审判活动罪名认定是否正确、量刑是否适当的监督职能,确保办案质量。 ‎ ‎  积极做好专项治理与打击工作。今年中央统一部署了打黑除恶、治理商业贿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等专项活动。在我院的具体工作安排中,公诉二处承担了制定《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和组织落实公诉环节办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任务。对此,我们公诉二处高度重视,除提前制定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外,在院里明确将市检察机关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诉二处以后,我们迅速组织力量,在反贪局指挥中心办公室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认真完成有关案件信息的综合工作,先后向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院报送了《关于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和线索排查情况的报告》、《关于报送已查清重大商业贿赂案件的报告》、《商业贿赂典型案件评析》等,并按时报送《商业贿赂案件月度专报》。同时,我们还认真办理了市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制定的提案》和《充分发挥管理职能,大力预防和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两个议案,在调研的基础上,写作了《关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意见》一文,并及时将我们的意见反馈给有关议案交办部门。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活动方面,我们对XX年以来我市办理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认真分析了当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我们还组织有关区院公诉部门与我处一道和市知识产权局进行了工作交流,研究当前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为我们加强对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业务指导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认真落实督办工作。今年上半年,院里交办给我处两项工作并由办公室进行督办,一项是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刑事诉讼庭前证据展示制度的建议》提案的汇办工作;另一项是市院部署的制定《关于推进公诉工作改革创新的意见》的工作。接受任务后,我们进行了认真的研究,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现两项督办工作均已按期完成。其中《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对建立刑事诉讼庭前证据展示制度的意见》一文已及时反馈给有关提案交办部门。   二、坚持以规范为基础,进一步严肃办案程序,完善办案制度。   为确保办案质量,落实办案责任,今年以 来,公诉二处在原有办案规范化的基础上,查找不足,认真整改,针对问题,进一步完善有关办案程序和制度。   严肃办案程序。公诉案件的办案程序在刑事诉讼法和最高检的工作细则上都有明确的要求,关键在于执行。今年二月份,公诉二处针对在办理公诉案件时程序上容易忽视或存在的18个方面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成效明显。半年来,我们的程序意识、期限意识进一步增强,严格按诉讼程序办案已成为了一个铁的纪律,下一步我们还要常抓不懈。 ‎ ‎  严管办案流程。公诉案件从受理、分案、办理、讨论、审批、备案、移送等内部办案环节较多,为保证效率,防止出现差错,我们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将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人,保证了内部办案工作畅顺高效。上半年,我们还积极配合案件管理处,完成了公诉案件管理程序需求报告,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主动配合全院案管系统统一运转,使公诉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的机制建设尽快完成并予以落实。   规范案件管辖移送工作。针对市区院公诉部门之间因案件管辖移送工作不规范的问题,我们汇同公诉一处认真予以研究,在充分听取区院公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于今年4月份,我们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规范市区两级检察院公诉案件移送工作的意见》及《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分则案件的受理意见》,使公诉案件的管辖和移送工作得以规范执行。 ‎ ‎  规范案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为加强对区院公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提高公诉案件的质量,今年5月份,我们汇同公诉一处制定了《关于公诉案件备案的规定》并印发给各区院公诉部门执行。该规定对区院作不起诉处理的案件、撤回起诉的案件、退回侦查机关作撤案处理的案件、被人民法院宣告无罪的案件等五类案件,要求各区院公诉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市院公诉部门备案审查。建立公诉案件的备案审查制度,有利于市院了解掌握区院有关公诉案件的办理情况;有利于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有利于发现问题,纠正错误。   规范撤回起诉工作。针对撤回起诉工作法律规定的局限性和实践中的不规范做法,今年2月份,在吕志峰副检察长的高度重视下,我院公诉一、二处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召开联席会议,就规范撤诉问题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并以《座谈会纪要》的形式作了明确的规定,并印发市区两级检察院、法院认真予以执行。撤回起诉工作的规范,使过去市区两级检察院公诉部门在撤回起诉上的不规范现象得到了有力纠正,有利于保证办案质量,有利于维护公正司法。   规范不起诉案件的报批工作。针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侦查案件作撤销案件、不起诉决定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的规定(试行)》颁布实施后,具体如何报批,市院应如何审批等规范不足问题,纠正实践中有的区院拟作不起诉的案件是以请示的方式报批,有的以报告的方式报批等不同做法。我们根据高检院制定这一规定的精神和原则,年初就制定了《拟不起诉意见书》、《拟不起诉案件报请审批报告》两个范本,印发给区院参照执行,使不起诉案件的报批工作得以规范运行。 ‎ ‎  规范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制作方法与格式。针对长期以来,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格式不规范,质量不高等问题,今年以来,公诉一处、公诉二处都极为重视。处领导多次召集业务骨干研究解决方法,3月份我们印发了《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格式和制作要求,指导全体公诉人认真制作《公诉案件审查报告》,目前,这一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一步还必须针对尚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积极加以整改,努力提高制作水平。   三、坚持以创新为动力,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   为推进公诉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今年以来,我们根据院党组的统一工作部署,在主管检察长的高度重视下,本着积极、慎重、稳妥的原则,针对我市公诉工作实际和薄弱环节,锐意改革创新,各项改革举措正在稳步推进。   实行主诉检察官办案组模式。即由一个主诉检察官带一、二个普通检察官和一个书记员组成一个办案组。通过由主诉检察官主持办案组合议案件,加强案件管理,确保案件质量。通过合议案件,充分发挥主诉检察官在办案中的指导作用。通过合议案件,使年轻的同志学到经验、学到方法、提高能力。实行主诉检察官办案组模式有利于办案中的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学习,克服以往公诉人办案单打独斗、封闭式办案造成的思路不广,视野不开阔,研究问题不深入等现象。半年来,这一模式已初步发挥了作用,起到了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工作合力,促进相互学习的实效。 ‎ ‎  探索专业化分工办案。根据公诉二处受理案件类型、及犯罪特征的不同,我们划分为四类案件:即走私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侵财型犯罪案件。这四类案件分别由海关缉私局、经济犯罪侦查局、反贪局和刑事犯罪侦查局等立案侦查。四类案件在案件特征上,案件证据的种类和形式上差别很大,为提高公诉质量,增强公诉能力,我们年初就对办案人员实行了相对的专业化分工,使一些办案人员相对集中地承办其中某类案件。从实践情况看,这种专业化分工办案,有利于公诉人加强对类案问题的研究,提高工作的针对性;有利于公诉人发挥引导侦查、监督侦查的优势,形成侦控合力;有利于公诉人的职业化建设,培养专家型的检察官。 ‎ ‎  积极推进全市公诉一体化建设。公诉一体化是检察机关领导体制和检察一体化原则在公诉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它要求市院公诉部门要加强对区院公诉工作的领导,保证全市公诉工作规范运行,统一步调,协调发展。今年以来,主管公诉工作的吕志峰副检察长亲自部署,市院公诉一、二处狠抓落实,公诉一体化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开端。今年初,市区两级检察院的公诉部门共同成立了全市公诉工作的综合信息组,由公诉二处代管,市院公诉一、二处和各区院公诉科都指定了专门的信息联络员,加强市、区公诉工作的信息沟通,综合信息组不定期编印《深圳公诉信息》,在检察内网、外网上刊发,使全市公诉部门有了一个对内对外沟通和交流的平台与桥梁。为集中研究解决公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交流市区院公诉工作的经验,我们推动建立了全市公诉部门负责人工作例会制度,通过不定期地召开公诉部门负责人工作例会,统一思想,统一行动,促进全市公诉工作整体向前发展。下一步,在公诉一体化建设上,我们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一是要探索建立全市优秀公诉人才库,通过了解和掌握全市优秀公诉人才的现状,进一步完善优秀公诉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机制。二是要探索建立全市公诉工作交流互动的机制。通过统一协调、指派公诉人交流办案,促进市区院公诉工作相互带动促进,相互促进。三是要完善公诉业务指导机制。针对目前区院公诉业务请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要求,市院公诉部门应加大对区院公诉部门的业务指导力度,首先就是要完善有关业务指导的机制。比如成立业务指导小组,规范业务请示程序、内容和方式等,切实研究解决公诉工作中经常遇到复杂、疑难问题,为下级院排忧解难。 ‎ ‎  积极推进远程公诉指挥系统建设。远程公诉指挥系统是一种集语言、图像、数据通信为一体,利用网络通信技术、会议电视技术以及计算机技术等手段,实现异地间对出庭活动实时观摩和监督,实时与公诉人交流信息的现代信息技术系统。今年以来,经过院领导的多方努力,公诉部门与法院刑庭的积极协调,使该项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目前,我院已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达成初步意向,通过检法两院之间的专用网络建立远程公诉指挥系统,这对推进公诉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它有利于对公诉人的出庭公诉工作进行实时的指挥和指导,提高出庭支持公诉的质量;有利于检察长和公诉部门负责人及时了解和全面掌握公诉人出庭工作的情况,以便不断总结出庭经验,提高出庭水平;有利于公诉部门经常性地组织观摩学习优秀公诉人的出庭经验,促进学习提高;有利于对公诉人的出庭活动进行跟踪考评,建立公诉人出庭公诉的考评机制。 ‎ ‎  探索公诉引导侦查和监督侦查的新机制。针对我们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经常遇到的侦查工作不作为和对补查工作不重视的行为以及侦查取证不全面、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为强化公诉工作的侦查监督职能,我们在以前公诉引导侦查机制的基础上,增加强化监督的内容。力图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在今年内建立起既有引导又有监督的检侦工作新机制。主要内容是:对公诉工作中发现的侦查取证不全面、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要就个案发检察建议;对侦查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要发纠正违法通知书,而不能仅仅用口头纠正;对侦查部门和侦查人员不认真对待补查工作和不积极做好补查工作的,要提出书面监督意见,促进整改;要加强宏观监督,注意对一定时期侦查活动中存在问题进行归纳、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督促侦查机关纠正。要注意对类案存在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加强类案的引导和监督;要完善检侦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检侦工作的沟通与联系,注重在配合中加强监督。   四、坚持以能力为保证,着力于端正执法思想、改进执法作风、提高职业素质。   公诉工作能否做好,关键在人,重点在于公诉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水平。今年上半年,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端正执法思想,在自觉自律上下功夫。我们以开展“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理念教育和执法观教育,结合发生在身边的事例,加强警示教育,强调公诉人必须牢固树立自觉自律意识,严格恪守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通过教育和学习活动,全处干部思想稳定,理论素养得到提高,保密意识、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   改进执法作风,在严谨细致上下功夫。针对少数同志存在的作风漂浮,工作马虎的问题和办案中责任心不强、审查证据不细等现象,处领导不迁就,不回避,而是针对问题,敢于批评,积极整改。上半年以来,全处同志对改进执法作风重要性认识得到了提高,以“雷厉风行、严谨细致”为基本要求的执法作风得到了弘扬,全处同志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得到强化。 ‎ ‎  提高执法能力,在学习钻研上下功夫。在能力建设上,我们把重点放在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的能力,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的能力,引导侦查和监督侦查的能力,制作公诉案件审查报告的能力,汇报案件的能力,出庭公诉的能力等六个方面,鼓励和促使办案人员在工作中养成善于学习,善于钻研的良好习惯。上半年以来,公诉二处通过给全处同志订阅专业书籍,给新任助检员进行上岗培训,派人参加院里组织的脱产培训以及参加高检院组织的专题培训,指派业务骨干给公安预审员授课,落实专人调研业务问题等方式,加大学习培训和调研力度,大家都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能力危机意识,增强了认真钻研业务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 ‎  坚持从严治检,在管理队伍上下功夫。我们认真贯彻落实院党组关于队伍建设必须坚持“从严治检”的原则,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在队伍管理上,我们的做法是,首先,处领导以身作则,一心一意抓工作,谋发展。以团结务实、开拓进取的班子去带队伍。其次,营造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从敢于管理入手,查找管理中的不足和问题,经常反思,及时整改。追求善于管理的目标,管理上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善于关心同事,理解同事,帮助同事,做到“人性化”管理,营造出干事创业的良好工作氛围。第三,树正气,压歪风。对兢兢业业工作的同志,对严守工作纪律的同志,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同志大力表扬;对患得患失的工作态度,对马虎应付的工作作风,对不守纪律的不良现象严肃批评,形成了公诉二处良好的风气。第四,一刻也不放松保廉工作。除了日常教育,规范管理外,针对具体案件、具体工作、具体人员,积极做好预防和监督工作,防微杜渐,防患未然。今年以来,尚未发现我处同志有不廉洁的行为。   总的来说,半年来,我处工作稳步发展,全处同志精神饱满。在刚刚结束的建党85周年纪念日上,我处党支部被评为院先进党支部,在刚刚结束的全省十佳公诉人竞赛活动中,我处检察官张洁敏同志力克群雄,杀入决赛,获得了广东省十佳公诉人称号。这是对我们的肯定,也是对我们的鼓励,更是对我们的鞭策,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更加努力地工作,谦虚谨慎,奋发进取,创造更大的成绩。   二○○六年七月三日    《》于文书网,欢迎阅读。 本共2页,当前在第2页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