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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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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质量工作报告
一、基本情况
这次检查是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省、市、县三级上下联动,全省一盘棋。我局对交通、民政、文教卫生、涉及民生资金等13个单位进行了检查,我们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和《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的要求。成立检查组,一共4人。确实检查对象,下发通知书,下发文至各检查的单位,履行相关手续,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有关业务和法律法规。做到持证上岗。依法检查切实维护财经纪律,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一)会计账簿按规定位置;不存在账外设账的行为,不存在伪造,变造会计账簿的行为;设置会计账簿不存在其他违反法律行为。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
(二)依法对单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政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实施方面。
1、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事项,能如实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政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上反映;
2、填制的会计凭证、登记的会计账簿、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与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相符;
3、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4、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三)依法对单位会计核算的情况
1、采用会计年度、使用记账本位币和会计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3、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程序、报送对象和报送期限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4、其他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没有违规设立银行账户;不存在私设“小金库”问题;没有公款私存问题,不存在不依法纳税问题;不存在不按规定缴纳防洪保安资金问题;不存在不遵守《政府采购法》行为;不存在不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天线管理制度问题;不存在挪用专项资金、虚报预算支出行为;不存在乱发津贴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1、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几个单位财务人员、分管财务人员没有会计资格证书;原因是会计人员变更。来不及办理证件或临时性的会计人员。
2.大部分被检查单位固定资产总账只有总账,没明细账,建议各单位自己设立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或固定资产登记卡。这样有利于各单位固定资产的有效管理。
3.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差旅费附件中存在不属于差旅费报销范围的发票,如购买纪念品和娱乐发票等。
4.部分单位办公用品数较大的没有附件,或没加盖销售单位公章。
5.部分单位的转帐直接转到报账员账户上,导致报账员个人账户金额过大,造成了公款私存问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分处罚条例》的相关规定,我们对违纪单位责令改正,该调整的调整完善,调整相关金额10.5万元。
通过这次检查,从整体情况看,被检查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较好,只是个别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对这些不够规范的违规单位作了限期整改。从而确保检查的效果,树立了财政监督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