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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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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党风廉正建设工作总结
工商局党风廉正建设工作总结
工商局党风廉正建设工作总结
工商局党风廉正建设工作总结
工商局党风廉正建设工作总结
工商局党风廉正建设工作总结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从严治政的重要内容和迫切需要,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也是党和政府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保证,对于凝聚党心、民心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作为行政执法队伍之一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国家赋予我们工商部门主管市场经济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在行使其职权的每个工商干部手中都有一定的权力。为此,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工商行政管理各项事业的发展。近年来,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学习“十六大”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云南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全国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推动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有力地促进了全局工商行政管理各项事业的发展,为地方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
一、党组重视,建立组织机构,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
党组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机构
为提高全局工商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意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成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我局明确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党组的首要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分局、所负责人任成员的“元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工商工作重点,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同时,又设置纪检监察室机构,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成立“卫士行动督察小组”,加强督察工作力度,从组织上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促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协调发展。
明确责任,完善和签订目标责任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具有全局性、关键性和根本性的党风廉政制度,不仅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纳入了法制轨道,而且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中应负的责任追究等问题作了制度性规定。对此,我局党组要求各领导干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自觉履行好各自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提高全局干部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意识,贯彻落实中纪委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机关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要求,营造齐抓共管的格局,每年年初党组书记、局长与各职能科、分局、工商所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同时,各科、分局、所负责人又细化到与科员、所员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工明确,一级抓一级,责任到人,上下协调,齐抓共管,全员参加的党风建设工作格局。以此同时,我局还印发《玉溪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对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作了明确的规定,使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了每个部门和各个环节,年底进行考核表彰奖励,使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切实实做到了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有奖励。
二、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反腐倡廉意识
我局党组历来注重加强干部职工政治思想、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及勤政廉政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增强反腐倡廉意识,坚持利用每周五为学习日。一是组织学习政治思想、理论政策,认真开展理想、信念、宗旨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学习了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七一”重要讲话、党的“十六”报告精神,学习毛泽东《为人民服务》、《关于讲政治》、《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和省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讲话,引导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责任意识,自觉抵御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二是开展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教育学习活动,抓好形势和政策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反腐必胜的信必,学习了《邓小平论党员领导廉洁自律》、《党风廉政建设》、《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作风建设整改措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反腐败形象教育问题》、《玉溪市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廉政手册》、《坚决刹住公款吃喝玩乐的歪风》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三是认真抓好正反典型教育,增强党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重点学习了以汪洋湖、郑培民等勤政廉政先进典型为榜样的示范教育和以李嘉庭、成克杰、胡长清等案件为典型的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了《公仆本色》、《汪洋湖先进事迹报告会实况录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案例》、《警钟为谁鸣》等电教片。并结合永善县乡镇企业局局长杜明祥醉死在歌舞厅,河北省国税局长李真和我省李嘉廷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开展以案说法,增强了法纪教育的说服力和有效力,有力地构筑拒腐防变防线。四是根据元发[XX]17号《关于在全县党员干部中集中开展“两个务必”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认真组织学习了“两个务必”必读篇目及相关学习资料,发扬“两个务必”优良传统作风,切实转变全局党员干部的作风。通过一系列的学习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了深刻的党性、党风和反腐倡廉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增强了自觉抵御腐败侵蚀的能力,提高了反腐败斗争的必胜信心。
三、坚持预防为主,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力度,
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反腐倡廉意识
近年来,我局党组本着管好干部、爱护干部、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原则,实行跟踪督察、群众评议、教育引导的全方位动态管理方法,针对行业不正之风和行业腐败现象的表现和特点,加大治理力度,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即开展了:1、按照玉纪通字[XX]7号《关于在全市党员领导干部中继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玉市工商[XX]27号《关于转发〈转发中共云南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活动的通知〉通知》和市局党组的安排部署,我局在全局范围内认真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活动,切实加大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力度。2、根据《玉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和《玉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团结干事”思想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开展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团结干事”思想教育活动,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自觉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廉洁自律的意识。3、开展了“两个务必”学习教育活动,“两个务必”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凝聚着深刻的历史经验,体现了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展示出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对此,我局认真学习必读篇目及相关学习资料,力求完整理解,准确把握“两个务必”的深刻思想内涵和重要意义,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艰苦奋斗,务实创新。4、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认真贯彻学习执行《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做到人人知《八条禁令》、人人做到《八条禁令》,从严执政;同时,严格贯彻执行《工商系统七项禁令》,树立良好工商形象。5、根据云工商纪发[XX]9号文件,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坚决刹住用公款大吃大喝歪风的紧急通知》,并明确指出将此项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一项重要的考核工作内容,建立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中央政令畅通。通过各项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了党员干部职工党风、政风修养,打牢思想政治基础,增强了反腐倡廉意识。
(二)加强制度建设,抓好源头治理,有效防范执法腐败问题的发生
制度建设是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环节,也是规范执法行为的一项重要措施。我局针对行业不正之风和行业腐败的表现和特点,加大治理力度,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的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即自1988年开始,我局党组领导班子就十分重视抓制度建设,并在每年都针对各块工作的弊端和不足之处进行修改、总结和完善,至1993年已形成较为完善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使我局的制度建设进一步从粗放到规范,从经验型到科学型转变,加强了我局自身建设,提高了队伍素质,有效地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为政务公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今年上半年,在原制度基础上,重新修改编印《元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规章制度汇编》,其主要内容有《岗位责任考评》、《工作岗位轮换》、《工作日记》、《月工作考评》、《政治业务学习》、《着装纪律规范》、《上下班签到》、《案件审批》、《行政执法责任暂行办法》等24项配套制度,并编印成册,发至每位干部职工手中以经常学习,把各项制度作为镜子,对照检查自己的言行。通过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全局干部职工能自觉做到坚持上下班签到,按规定着装,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整顿和规范自身监管执法行为,对管理对象热情服务、文明管理,树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能受到群众和社会广泛赞誉的崭新形象。同时,按照市局党组的要求,领导班子坚持了一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了班子内部的监督,提高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存在问题的能力,紧密团结群众,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促进班子建设和工作协调发展。其次,今年与县检察院联合成立了廉政共建工作机制,预防职务犯罪,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通过各项制度的建立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物的管理机制,加强了对执法行为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规范了工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水平,为防止和减少执法腐败问题的发生起到了有效的防范作用。
建立全局副科以上干部廉洁档案,加强干部队伍廉洁自律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维护政治、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格执行中纪委、省委、省政府《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及《实施办法》和《云南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等规定,我局建立了领导干部及副科以上干部的廉洁档案共40卷,通过建立干部廉洁档案,跟踪督察,管好干部、爱护干部、防患未然,每个副科以上干部都能自觉用党的纪律规范约束自己,切实加强了干部队伍的廉洁自律工作。
建立纪检监察机构,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我局于1995年就设立了法制监督机构,其主要负责履行对全局案件的核审及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职责;1999年工商体制上划,工商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从地方划转过来,设立了纪检监察室,认真履行“教育、监督、保护、惩处”职能,严肃法纪法规,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发挥纪检监察作用,实施干部《廉政诫勉谈话制度》。对举报和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发现苗头及时打招呼、敲警钟,进行诫勉谈话;对查证问题决不放任自流,隐瞒不报,决不姑息养奸,坚决查处。自成立纪检监察机构来,我局共接待来信来访26人次,其主要问题是我局干部马杰长期拖欠私人借款、伙食款等,我局已按照待岗学习制度,责令其待岗学习两个月,又督促还款,做思想政治工作,挽回了一定的影响,维护了工商形象;二是方永红因在履行公务中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收押当事人款项并长期拉用,违反了办案纪律,也损害了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和执法形象,违反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在关规定,通过报市局纪检监察办,给予方永红行政撤职处分。三是对违反党内17项和我局24项内部规章制度的行为,及时对当事人下发《行政执法通知书》限期整改,并按相应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罚。通过对违规行为的查处,教育了当事人,警示了广大干部职工,使遵纪守法意识得到了增强,促进了干部廉洁依法行政。
四、认真贯彻“纠建并举”方针,进一步加大行风建设力度,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促进依法行政廉洁高效
坚持民主监督,实行政务公开,是加强民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多年来,在我局党组的领导重视下,把政务公开放在重要议事工作上,积极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完成了一件件令群众满意的实事,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在工作中我们始终根据市工商局“关于统一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政务公开内容的通知”和县委、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十五项内容,结合我局实际,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和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现象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紧抓不放。
1、行政职能公开。为向社会各界人士公示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工作,公示制将各执法职能内容公开明示,使管理对象明白自己办什么事应到什么部门,执法者的执法行为是否在管理职能范围内。
2、重点加强登记注册“窗口”部位的政务公开,全面公开办理各类证件的条件、程序、时限和结果,即:设立办证大厅,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大厅内设立了规范的注册、收费、咨询、投诉窗口,实行集中办公,并把办理“证、照、摊、案、费”作为工作的重点进行张贴公示,实行一条龙优质服务,以规范权力运行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办事透明度。同时,在各工商所、分局和“窗口”部位建立五公开(即:(l)公开办事制度;(2)公开岗位职责;(3)公开办证照的条件、程序、期限;(4)公开收费依据、标准;(5)公开工作守则、纪律和公开每个干部职工身份及违法违章查处情况公开。
3、重点加强对行政性收费的政务公开,在登记注册“窗口”部位、各工商所、分局全面公开各项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重点加强执法办案方面的政务公开,在各办案机构以书籍的形式依法公开办案的依据、权限、程序和当事人的权力义务,推行“公开、公平、公正”和改进服务,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
5、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在县城两处人口密集的地方,以大幅广告的形式和电视广告的形式对消费者投诉电话给予公开,并向社会承诺“当您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请拨打12315投诉电话”,此外还分别在6个较大方块市场设置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督岗(公平秤)。
6、市场摊位安排和门店出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避免安排人情摊,并建立市场管理台帐。
通过对《政务公开》十五项内容与工作人员身份公示,增强工商部门办公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人员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的廉洁高效。同时,政务公开的进一步深化,使全局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有了明显的提高,即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群众和个体、企业满意程度明显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执法信誉明显提高。
认真开展督察,切实整顿机关行业作风
一是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心工作,在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准入行为、交易行为、竞争行为的同时,本着“正人先正己”,努力建设一支“忠于职守,勇于负责,清政廉洁,执法如山”的市场经济卫士,开展了以整顿和规范监督执法形象的“卫士行动”督察工作,并深入扎实地开展了“十、百、千”工程系列活动,使每一个执法人员把“廉洁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牢记在心,付诸行动上,从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文明的高素质工商管理队伍。首先,印制了“玉溪市工商系统作风建设、文明执法月活动社会问卷调查表”390份,分别发到人大、政协代表10份,企业50份,个体工商户330份,采取当场发放当场收回的方法进行,将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廉政建设、文明服务、办事效率细化的20项内容当场评议。经过问卷调查汇总结果,共发390份,收回有效问卷380份,收回率100%,评价很满意的占26%,满意的占41%,基本满意的占23%,有所改进的占5%,不满意的占3%(评价不满意率较高的是“您对工商人员收取规费情况”栏)。同时,召开工商系统行风义务监督员座谈会议,会上来自人大、政协、政府、纪委、企业、个体工商户代表等各抒其见,直言不讳地对我局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也给我局提出了一些待改进的意见和建议,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增强了优质、文明、高效、依法行政的工作作风。并根据玉市工商党组[XX]34号《关于转发的通知》,“卫士行动”督察小组加强督察工作力度,按照全国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三个会议的部署和工作要求,从严执政,促进监管和执法职能的全面到位,塑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卫士行动”新形象。
二是根据玉市工商[XX]63号《关于在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中集中开展整顿行业作风行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整风”行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了《开展行业作风行动实施意见》,切实加强领导和确保“整风”行动的开展。严格按照各阶段工作要求真抓实干,狠抓工作落实,采取自查和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查相结合,内部和外部相结合的方法,切实找准弄清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职能科、室、分局、所与每个干部职工对照整顿内容,认真进行自查,写出书面自查报告。同时,邀请行风义务监督员再一次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对工商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设,并发放行风调查问卷表,进行征求意见工作。通过对自查、行风评议、梳理和反馈意见,未发现重大违纪违规现象。“整风”行动的开展,我局工商干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意识明显增强,加强了我局的行业作风建设,全面提高了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要保证;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的根本保证;是建立公正廉洁的执法队伍,树立良好工商形象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得到了市局的充分肯定和较高评价,我局将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继续深入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省、市局,县委、政府以及我局党组的领导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努力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为地方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