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07 KB
- 2021-04-20 发布
- 1、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淘文库整理发布,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请立即联系网站客服。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阅读内容确认后进行付费下载。
- 网站客服QQ:403074932
2019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各站所、乡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切实改善我乡环境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省、市、区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以村社为主体、包村到户的工作机制,强化疏堵结合、奖惩挂钩的工作措施。以生态乡镇建设为平台,以污染减排和总量控制为主线,以保护农村自然生态环境为切入点。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水平,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创新机制、严格管理。
二、工作内容
(一)流域治理
1、流域污染治理
有力推行河长制,层层落实责任责任到人。常态化做好通济堰、毛河、醴泉河流域的护岸、清淤保洁工作。
(1)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宣传资料应发放张贴到户,沿河以户为单位签订不向河道内倾倒生产生活垃圾承诺书。
(2)在3月底以前对毛河、通济堰、醴泉河河道的白色垃圾、陈年垃圾、建筑垃圾、杂草、漂浮物进行全面清理。
(3)各村配备一支专业巡查打捞队伍,进行每周不少于3次的巡查打捞工作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在沿河两岸合理配置垃圾池。
责任人:伍从凯(大调解专职副主任)
责任部门:乡环保所、乡城乡环境治理办、乡农服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两委、各驻村组成员
(二)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
实行全年全域全种类禁烧,各村不得出现秸秆(垃圾、落叶、杂草)露天焚烧行为。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辖区内全域、全时段禁烧要求对外公布,确保“不见火、不见烟、无黑斑”。
(1)、制定巡查方案,落实巡查车辆及人员,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对焚烧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2)、落实责任,层层签订工作责任书,农户所签订禁烧承诺书。
(3)、对禁烧工作不力的干部将由乡纪委给予纪律处理。
责任部门:伍从凯(大调解专职副主任)
责任部门:乡环保所、乡城乡环境治理办
责任单位:各村两委、各驻组成员
(三)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1)、水库污染治理
做好水库的养殖污染治理监管工作,禁止肥水养鱼,投饵养鱼,实现水质持续好转。
责任人:毛丽沙(人大主席)
责任部门:乡农服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两委、各驻组成员
(2)、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严禁新建、扩建养殖场,对现有养殖户,禁养区内的全部关停,拆除养殖设施后全面复耕,限养区内的养殖户要严格按照现行标准和要求整治到位。各村要做好辖区内养殖户的监管工作,配合乡畜牧站开展畜禽治理工作。
责任人:肖建忠(畜牧站站长)
责任部门:乡畜牧站、乡城乡环境治理办
责任单位:各村两委、各驻村组成员
(四)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监管
加强对全向乡各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做到每月对各企业进行一次巡查,发现违规排放现象,将依法进行查处。
责任人:伍从凯(大调解专职副主任)
责任部门:乡环保所、乡城乡环境治理办
责任单位:各村两委、各驻村组成员
(五)在建工地扬尘治理
严格按照在建工地“六必须、六不准”要求对全乡的在建工地进行管理。重点监管工业大道建设工程、农村住房建设工地等。
责任人:徐东(副乡长、武装部部长)
责任部门:乡村建所
责任单位:各村两委、各驻村组成员
(六)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加强对保洁人员的管理,保洁员应每日上路做好道路保洁工作,及时对垃圾池的垃圾进行转运,杜绝爆仓现象,做好道路两旁农户的门前“五包”工作。及时完成当年度卫生费的收取工作。
责任人:伍从凯(大调解专职副主任)、李继
责任部门:乡环保所、乡城乡环境治理办
责任单位:各村两委、各驻组成员
三、职责分工
乡环保所:负责工作方案制定,组织开展宣传、监督、巡查等;负责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监管工作;牵头负责秸秆禁烧工作。
乡村建所:负责全乡在建工地的扬尘治理,噪音污染治理工作。
乡城乡环境治理办:负责全乡范围内垃圾转运、垃圾池建设等环境治理工作。
乡农服中心:负责加大全乡种植业结构调整及秸秆禁烧综合技术应用力度。
乡农机站:负责全乡农机管理,引导秸秆还田,从源头上减少秸秆。
谢家镇出所:负责协助乡环保所宣传、查处环保违法行为,视情节依法对违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学习、训诫、拘留。
义和乡中、小学:负责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环保教育,制定宣传方案、印发宣传资料,教育引导学生主动倡导环保行为。
乡党政办:负责向上级刊物、媒体报送信息,对外宣传。
乡督查办:负责对环保工作进行督查督办。
乡财政所:负责核查和落实环保工作资金的拨付及使用。
畜牧站:负责对全乡养殖户进行养殖污染治理工作。
各驻村组:负责指导、督促、推进所在村环境保护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任主任,班子成员为副主任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乡环保工作。各村成立以支书和主任为组长、两委成员和社长为成员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成立由乡
纪委书记任组长的督查办,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不间断督查,实行定期通报。由乡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全年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按比例纳入年终对村考核分值,并作为各村环保工作经费拨付的主要依据。对环保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责任人由乡纪委进行约谈、问责、追责。